“这样写可以了吗?”
军营里,当张亦在王一半是诱惑半是威胁的话语下,终于做出了选择,背刺曹瑛,把曹瑛这个隶属北洋一系的小军阀做投名状,去投南方正在筹划北伐的北伐军。
而要让南方这边的北伐军相信自己,他自然得派出可靠的人,将代表自己身份的印信和此刻为何要选择背刺曹瑛的原因写明白。
军营里的兵自然不可信,唯一能帮自己将这份信件送到的,就只有自己的师弟马锋。
言简意赅将曹瑛的兵力部署,武器装备还有他即将要血洗普城这件事说明后,张亦也把这封信的内容给王一过目。
毕竟这整件事都是以王一这家伙为主导,自己师弟马锋太实诚,玩不来这些。
“意思表达清楚就行,不过马锋大哥此去还差点东西做点缀,你这样子,到了也见不到想见的人,张上校,你这边有军装吗?”
闻言,张亦也将代表曹瑛这支部队的军装取出,丢给马锋,顺带还把自己的配枪也交给自己师弟马锋。
而看着这一身刚好合适的军装,王一和马锋也就知道,这位张亦心里一直惦记着马锋这个师弟,连军装什么的都替他备好了,实在是用心良苦。
“现在先别穿,到了地方再穿。”
“好,不过王小哥,我到了那个叫黄埔的地方后,我应该找谁?”
马锋也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这个问题也把王一给问住了。
能找谁?总不能直接找先生和总理吧?那也不是马锋这咖位说见就能见到的啊。
思来想去,在王一脑海中也蹦出一个名字。
“你到了那里,就找一位姓蒋,字湘耘的将士,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军校里,大概就比我大个四五岁的样子。马锋大哥,记住,你这一趟一来一回,只有七天的时间,成了是七天,不成也是七天,这也算我委托您的一趟镖吧,至于镖钱。”
王一摸索了下全身,也将那把从曹少璘手里缴获的镀金手枪拿了出来。
“虽然不是纯金,但壳子是金的,还是能卖个好价钱的。”
“镖钱,王小哥已经给过了,让我和师兄冰释前嫌,给我师兄指了一条明路,就这两个,这趟镖我马锋一定替你送到!”
马锋这也明白为啥之前王一会在自己入军营前,给他卖了个关子,说自己接下来没啥时间跟自家师兄叙旧了。
黄埔在羊城,而他们现在所在的普城在闽系一带,两地相隔数百里,在这道路交通极为不便的民国,没个十天半月是不可能到的。但现在时不我待,他必须连夜出发,中间甚至还要换马,乘坐火车,由不得他在这跟张亦彻夜畅聊。
对着王一抱拳一礼,马锋快步走出大营,朝着营寨外奔去。
大营里,就剩下王一和张亦两人。
“王少侠,我还是不太理解你刚才对师弟说的话。”目送着自己师弟为自己前程奔波,张亦收回心神,也给王一抛出问题。
“就别叫我少侠了,这世道,大侠真的不顶啥用,就跟马锋大哥一样,叫我一声小哥吧。”
“那好,王小哥,为什么你刚才说成与不成,马锋都得七天之内回来?”
“成了,那就是北伐军与张上校你内外夹击,诛杀曹瑛,让普城提前进入北伐军的庇护之下。不成的话,就是我一人独创敌营,将曹氏父子毙于掌下,但之后普城这数万百姓就不好在这地界生活了,还得仰仗你收拢旧部,带着马锋大哥还有普城地方保安团,将这一城百姓护送到北伐军所在的范围里啊。”
说到这里,张亦哪还不明白,打从一开始,王一就没打算杀了自己。
无论自己最后答不答应,他都会给自己留一条活路,送自己一个锦绣前程。
自己在赌,王一何尝不是在赌,他在赌自己到底是不是良心未泯。
想到这里,张亦也只能对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了几乎一轮的年轻人,拱手深深一拜。
“这种俗礼就算了,马锋大哥这边在做事了,张上校,你这边还得配合一下我呢。”
“但说无妨!”
王一扭头,对着张亦朗声一笑。
“借你营中的枪给我耍耍~”
-----------------
是夜,在夜深人静的普城街道上,突然的,一阵重物落地,伴随着金属碰撞的声音在普城街道上响起,将入睡的普城县民和地方保安团都给惊醒了。
披上衣服出来的地方保安团团长杨克难和一众团员走出大门,就看到在街道上密密麻麻洒满了枪支弹药,借着火光大致一数,足有千来把。
“这···这是怎么回事?!”
杨克难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能在这普城中做到这种事的,只有王一这个年轻人。
他也听说过,在道门之中有一种叫做五鬼搬运的手段,以自身真炁滋养精灵,让其帮助施术者将货物转送到百里之外。可王一练的不是倒转八方吗?倒转八方里有这手段?
那自然是没有的,这里的千百来条枪和弹药,全是王一自己一个人从十里外的军营处搬来,空投到普城的街道上。
“杨团长,就像你看到的这样,曹瑛既然要血洗普城,总得让普城的老百姓有那么一点自保之力吧。”
王一略带气喘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杨克难循声望去,也看到王一脸色带着苍白,汗水打湿了衣服。
千百来条枪,再加上弹药,加起来接近五吨的重量,自己一个人从十里外的军营一路搬运过来,空投到这里,着实消耗了自己不少力气。
虽说自己主修倒转八方,辅修逆生三重,二者都在王一手里成了性命双修的功法,可说到底,王一今年才二十岁。再怎么天赋异禀,金手指再怎么给力,也得讲究个基本法。
这一趟五吨重的枪支搬运,好悬没把他的腰累断。
更别说,异人本质上就是玻璃大炮,后世强如百岁高龄的老天师都能被陆瑾破防,更别提王一这个小年轻了。
原来你也会累啊。
看着王一此时的虚弱模样,杨克难心中不免升起这个想法,王一此时的虚弱,让他才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只是个二十左右的小伙子罢了。
“可你把枪扔到街上又如何?他们没玩过枪,怎么敢反抗曹瑛的军队?”
“杨团长,他们是没拿过枪,但他们见过人开枪杀人,就算不敢开枪,壮壮胆也是极好的。夜深了,杨团长,我先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没有再回应杨克难这位保安团团长的疑惑,王一运转功法,人体磁场作用自身,开始调息自己此时的状态。
转身,就回到客房中歇息。
而杨克难也只能看着满地的枪支弹药,无奈叹了口气,招呼众人回屋。
一夜时间过去,正如王一说的那样,这些从军营那边搬运过来的枪支弹药早已不见踪影,全都成了普城百姓手中的一杆枪。
专门起个大早起来的杨克难,看着空空如也的街道,一时也不知道该说王一弄出的这档子事是对是错,主导权早已不在自己手中了。
而经过一夜的调息和休息,换了一身衣服的王一状态已经恢复完毕。
照例去牢房看了一眼被自己打掉一只耳朵的军阀之子曹少璘,这个以嗜好杀人,给自己冠上少帅名头的家伙,现在看到王一犹如见到了鬼。只会蜷缩在牢房角落,不断用我爹是曹瑛这样的无力话语来威胁王一。
王一没再去看这个小丑,走出保安团的大院,看着空荡荡的街道,笑了,胜算六成了。
在王一发枪给百姓之后,日子突然又归于平静了。
普城老百姓拿了枪,也没有大声喧哗,继续过着自己的日子,而王一也跟个没事人一样,没事就去铁牛面馆里吃面,仿佛那晚洒落在普城街道上的枪支弹药只是一场幻觉。
而在这样的流逝中,王一定下的七天就过去了两天,远在几十里外石头城驻扎的狗军阀曹瑛,也终于将大军开到了普城。
-----------------
“啪!”
军营内,马鞭破空的声音响起,狠狠打在半跪在地的张亦背上。
“他妈的废物,我养你们是干嘛用的!连我儿子都照顾不好,丢了只耳朵也就算了,还丢了一千多条枪!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枪毙你!”
狗军阀曹瑛是个貌不惊人的中年男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在民国这个年代,也算得上高大。但光从面相上看,真的不像是一个嗜好杀人立威的军阀,对此,也只能评价一句咬人的狗不叫。
“大帅息怒,这件事委实怪不得张上校,那个叫王一的异人手段我们领教过了,那根本就不是人!虽然张上校看护不力,丢了枪,但那些枪再怎么样他一个人也用不完,只会落到普城那帮贱民手中,大帅,还请想想,就那些一辈子没摸过枪的贱民,他们拿到了枪又如何?
若是拿钱,那还能理解,那是贪,拿枪,是反,他们没这个胆啊大帅。还请大帅看在张上校劳苦功高的份上,让他戴罪立功吧。”
曹瑛身旁,被张亦早早叫走去给曹瑛送信的异人也赶紧上前为张亦说情。
倒不是他跟张亦很熟,他和那个被王一捏死的异人雷悦一直跟张亦不对付,但说到底都是在曹瑛手下混饭吃。
现在死了一个,唇亡齿寒下,他不得不出来保张亦,不然到时候倒霉的就是自己了。
“大帅息怒,是属下无能!”
张亦也深知曹瑛的脾气,半句推诿的话都没说,就是在那说自己没用。
看着张亦这识趣的模样,曹瑛也是哼了一声,没有在这方面多追究。
他虽然嗜杀成性,但也不傻。
也不是没见过在孙大帅身边的异人高手,比起自己收的这三个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知道有些异人确实可以无视子弹,但他确实没想到自己儿子这么不好彩,出来杀个人就撞见了一个。
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曹瑛沉吟了片刻,反而问道。
“你说这个叫王一的,我能不能收服?他要什么,钱,权,还是女人?都可以给他,有他在,即便是在孙大帅那里,我也能更进一步。”
没想到曹瑛还有这一出想法的张亦和另一名异人对视了一眼,面色都很尴尬。
要真是这么简单,他们至于现在这么麻烦吗?
看着身旁这个异人不敢说话,张亦也决定给曹瑛这个狗军阀添上一把火。
“大帅,他要你和少帅死。”
“他找死!”
闻言,曹瑛顿时怒了,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传令,兵发普城,张亦,你打前锋,我倒要看看这个异人王一,他能挡得住多少子弹,多少炮!”
军营里,当张亦在王一半是诱惑半是威胁的话语下,终于做出了选择,背刺曹瑛,把曹瑛这个隶属北洋一系的小军阀做投名状,去投南方正在筹划北伐的北伐军。
而要让南方这边的北伐军相信自己,他自然得派出可靠的人,将代表自己身份的印信和此刻为何要选择背刺曹瑛的原因写明白。
军营里的兵自然不可信,唯一能帮自己将这份信件送到的,就只有自己的师弟马锋。
言简意赅将曹瑛的兵力部署,武器装备还有他即将要血洗普城这件事说明后,张亦也把这封信的内容给王一过目。
毕竟这整件事都是以王一这家伙为主导,自己师弟马锋太实诚,玩不来这些。
“意思表达清楚就行,不过马锋大哥此去还差点东西做点缀,你这样子,到了也见不到想见的人,张上校,你这边有军装吗?”
闻言,张亦也将代表曹瑛这支部队的军装取出,丢给马锋,顺带还把自己的配枪也交给自己师弟马锋。
而看着这一身刚好合适的军装,王一和马锋也就知道,这位张亦心里一直惦记着马锋这个师弟,连军装什么的都替他备好了,实在是用心良苦。
“现在先别穿,到了地方再穿。”
“好,不过王小哥,我到了那个叫黄埔的地方后,我应该找谁?”
马锋也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这个问题也把王一给问住了。
能找谁?总不能直接找先生和总理吧?那也不是马锋这咖位说见就能见到的啊。
思来想去,在王一脑海中也蹦出一个名字。
“你到了那里,就找一位姓蒋,字湘耘的将士,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军校里,大概就比我大个四五岁的样子。马锋大哥,记住,你这一趟一来一回,只有七天的时间,成了是七天,不成也是七天,这也算我委托您的一趟镖吧,至于镖钱。”
王一摸索了下全身,也将那把从曹少璘手里缴获的镀金手枪拿了出来。
“虽然不是纯金,但壳子是金的,还是能卖个好价钱的。”
“镖钱,王小哥已经给过了,让我和师兄冰释前嫌,给我师兄指了一条明路,就这两个,这趟镖我马锋一定替你送到!”
马锋这也明白为啥之前王一会在自己入军营前,给他卖了个关子,说自己接下来没啥时间跟自家师兄叙旧了。
黄埔在羊城,而他们现在所在的普城在闽系一带,两地相隔数百里,在这道路交通极为不便的民国,没个十天半月是不可能到的。但现在时不我待,他必须连夜出发,中间甚至还要换马,乘坐火车,由不得他在这跟张亦彻夜畅聊。
对着王一抱拳一礼,马锋快步走出大营,朝着营寨外奔去。
大营里,就剩下王一和张亦两人。
“王少侠,我还是不太理解你刚才对师弟说的话。”目送着自己师弟为自己前程奔波,张亦收回心神,也给王一抛出问题。
“就别叫我少侠了,这世道,大侠真的不顶啥用,就跟马锋大哥一样,叫我一声小哥吧。”
“那好,王小哥,为什么你刚才说成与不成,马锋都得七天之内回来?”
“成了,那就是北伐军与张上校你内外夹击,诛杀曹瑛,让普城提前进入北伐军的庇护之下。不成的话,就是我一人独创敌营,将曹氏父子毙于掌下,但之后普城这数万百姓就不好在这地界生活了,还得仰仗你收拢旧部,带着马锋大哥还有普城地方保安团,将这一城百姓护送到北伐军所在的范围里啊。”
说到这里,张亦哪还不明白,打从一开始,王一就没打算杀了自己。
无论自己最后答不答应,他都会给自己留一条活路,送自己一个锦绣前程。
自己在赌,王一何尝不是在赌,他在赌自己到底是不是良心未泯。
想到这里,张亦也只能对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了几乎一轮的年轻人,拱手深深一拜。
“这种俗礼就算了,马锋大哥这边在做事了,张上校,你这边还得配合一下我呢。”
“但说无妨!”
王一扭头,对着张亦朗声一笑。
“借你营中的枪给我耍耍~”
-----------------
是夜,在夜深人静的普城街道上,突然的,一阵重物落地,伴随着金属碰撞的声音在普城街道上响起,将入睡的普城县民和地方保安团都给惊醒了。
披上衣服出来的地方保安团团长杨克难和一众团员走出大门,就看到在街道上密密麻麻洒满了枪支弹药,借着火光大致一数,足有千来把。
“这···这是怎么回事?!”
杨克难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能在这普城中做到这种事的,只有王一这个年轻人。
他也听说过,在道门之中有一种叫做五鬼搬运的手段,以自身真炁滋养精灵,让其帮助施术者将货物转送到百里之外。可王一练的不是倒转八方吗?倒转八方里有这手段?
那自然是没有的,这里的千百来条枪和弹药,全是王一自己一个人从十里外的军营处搬来,空投到普城的街道上。
“杨团长,就像你看到的这样,曹瑛既然要血洗普城,总得让普城的老百姓有那么一点自保之力吧。”
王一略带气喘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杨克难循声望去,也看到王一脸色带着苍白,汗水打湿了衣服。
千百来条枪,再加上弹药,加起来接近五吨的重量,自己一个人从十里外的军营一路搬运过来,空投到这里,着实消耗了自己不少力气。
虽说自己主修倒转八方,辅修逆生三重,二者都在王一手里成了性命双修的功法,可说到底,王一今年才二十岁。再怎么天赋异禀,金手指再怎么给力,也得讲究个基本法。
这一趟五吨重的枪支搬运,好悬没把他的腰累断。
更别说,异人本质上就是玻璃大炮,后世强如百岁高龄的老天师都能被陆瑾破防,更别提王一这个小年轻了。
原来你也会累啊。
看着王一此时的虚弱模样,杨克难心中不免升起这个想法,王一此时的虚弱,让他才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只是个二十左右的小伙子罢了。
“可你把枪扔到街上又如何?他们没玩过枪,怎么敢反抗曹瑛的军队?”
“杨团长,他们是没拿过枪,但他们见过人开枪杀人,就算不敢开枪,壮壮胆也是极好的。夜深了,杨团长,我先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没有再回应杨克难这位保安团团长的疑惑,王一运转功法,人体磁场作用自身,开始调息自己此时的状态。
转身,就回到客房中歇息。
而杨克难也只能看着满地的枪支弹药,无奈叹了口气,招呼众人回屋。
一夜时间过去,正如王一说的那样,这些从军营那边搬运过来的枪支弹药早已不见踪影,全都成了普城百姓手中的一杆枪。
专门起个大早起来的杨克难,看着空空如也的街道,一时也不知道该说王一弄出的这档子事是对是错,主导权早已不在自己手中了。
而经过一夜的调息和休息,换了一身衣服的王一状态已经恢复完毕。
照例去牢房看了一眼被自己打掉一只耳朵的军阀之子曹少璘,这个以嗜好杀人,给自己冠上少帅名头的家伙,现在看到王一犹如见到了鬼。只会蜷缩在牢房角落,不断用我爹是曹瑛这样的无力话语来威胁王一。
王一没再去看这个小丑,走出保安团的大院,看着空荡荡的街道,笑了,胜算六成了。
在王一发枪给百姓之后,日子突然又归于平静了。
普城老百姓拿了枪,也没有大声喧哗,继续过着自己的日子,而王一也跟个没事人一样,没事就去铁牛面馆里吃面,仿佛那晚洒落在普城街道上的枪支弹药只是一场幻觉。
而在这样的流逝中,王一定下的七天就过去了两天,远在几十里外石头城驻扎的狗军阀曹瑛,也终于将大军开到了普城。
-----------------
“啪!”
军营内,马鞭破空的声音响起,狠狠打在半跪在地的张亦背上。
“他妈的废物,我养你们是干嘛用的!连我儿子都照顾不好,丢了只耳朵也就算了,还丢了一千多条枪!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枪毙你!”
狗军阀曹瑛是个貌不惊人的中年男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在民国这个年代,也算得上高大。但光从面相上看,真的不像是一个嗜好杀人立威的军阀,对此,也只能评价一句咬人的狗不叫。
“大帅息怒,这件事委实怪不得张上校,那个叫王一的异人手段我们领教过了,那根本就不是人!虽然张上校看护不力,丢了枪,但那些枪再怎么样他一个人也用不完,只会落到普城那帮贱民手中,大帅,还请想想,就那些一辈子没摸过枪的贱民,他们拿到了枪又如何?
若是拿钱,那还能理解,那是贪,拿枪,是反,他们没这个胆啊大帅。还请大帅看在张上校劳苦功高的份上,让他戴罪立功吧。”
曹瑛身旁,被张亦早早叫走去给曹瑛送信的异人也赶紧上前为张亦说情。
倒不是他跟张亦很熟,他和那个被王一捏死的异人雷悦一直跟张亦不对付,但说到底都是在曹瑛手下混饭吃。
现在死了一个,唇亡齿寒下,他不得不出来保张亦,不然到时候倒霉的就是自己了。
“大帅息怒,是属下无能!”
张亦也深知曹瑛的脾气,半句推诿的话都没说,就是在那说自己没用。
看着张亦这识趣的模样,曹瑛也是哼了一声,没有在这方面多追究。
他虽然嗜杀成性,但也不傻。
也不是没见过在孙大帅身边的异人高手,比起自己收的这三个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知道有些异人确实可以无视子弹,但他确实没想到自己儿子这么不好彩,出来杀个人就撞见了一个。
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曹瑛沉吟了片刻,反而问道。
“你说这个叫王一的,我能不能收服?他要什么,钱,权,还是女人?都可以给他,有他在,即便是在孙大帅那里,我也能更进一步。”
没想到曹瑛还有这一出想法的张亦和另一名异人对视了一眼,面色都很尴尬。
要真是这么简单,他们至于现在这么麻烦吗?
看着身旁这个异人不敢说话,张亦也决定给曹瑛这个狗军阀添上一把火。
“大帅,他要你和少帅死。”
“他找死!”
闻言,曹瑛顿时怒了,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传令,兵发普城,张亦,你打前锋,我倒要看看这个异人王一,他能挡得住多少子弹,多少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