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面前堆满桌子的小手工,金姝开始庆幸自己在长生的那些年因为无聊,在凡间学了不少手艺。

    毕竟当她发现自己喜欢的人或事无法陪伴自己一块长生的时候,金姝就会换一种办法让它们永远陪着自己。

    当她喜欢美食,她就跟着凡间最出色的厨子后面当了十几年的学徒,就是为了把她最喜欢的那些菜全部原模原样的复刻出来。

    她喜欢漂亮衣服,平时最爱的那几间人间铺子,随着最初的那几个绣娘相继离世,其他人也再也做不出金姝想要的感觉,于是她跟着最后一位白发苍苍的绣娘学了七八年的刺绣。

    除此之外,还有好多好多。

    长生的好处就体现在这里,虽然孤独,但也能过得充实。

    金姝从来都不会觉得努力无用,所以她很乐意去学各种各样的技能,也不管能不能用得上。

    做完这些,时间还剩下很多。

    属于自己的二十四小时里,金姝从不会让自己闲下来。

    她出门逛了一圈,把村里的所有人家都记在心里,回来后洗了把脸,然后将原主从城里带回来最大的那个箱子给打开。

    里面厚厚的一摞,全都是书。

    英语,语文,数学,俄语,物理,化学……

    数学还好,这是金姝最擅长的,毕竟古今通用,融会贯通。

    语文自然也不是问题,尤其是分数占比最多的文言文,金姝读起来就和读小学课文差不多。

    最后,金姝翻开了其中笔记最厚的一本,英语。

    第一页翻完,她的眉头已经皱的很深了。

    还是第一次有东西能让金姝一点头绪都没有。

    真的,一点点都没有。

    这些字母在她眼里基本上就等同于鬼画符,甚至还不如符篆来的清晰易懂。

    这就是最可恶的地方,原主明明最擅长英语,可她的本领倒是一点也没有留给金姝。

    既然不会,那就学呗。

    直接翻开英译汉词典,比砖头还要厚的一本红色宝典,是知青爸妈的亲戚从更大的城市带回来的辅导书,整个班也就只有金姝有,平时就连英语老师都会借去翻翻看。

    因为里面包含了足足三万多个词汇,一眼看过去,密密麻麻好像是有蚂蚁在眼前爬来爬去。

    金姝抿了抿唇,翻开第一页。

    她不知道什么学习技巧,但她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一句话,那是英语老师说的。

    “如果你能把英语词典背下来三分之一,你就是半个英国人了,平时这些考试对你来说比一加一还简单呢。”

    有这句话,金姝的努力就有方向了。

    背了两个多小时,金姝抬起头,打开窗户朝着外面看了一眼。

    这里倒是难得清闲安静的地方,一轮圆月正好升在了眼前,金姝背的有些累了,就抬头看看眼前的月亮。

    时不时伸手摸一摸脖子里的玉珠,下一秒燥热驱散通体清凉,就连稍稍有些疲惫的大脑都会瞬间清醒起来。

    记忆力出奇的好,虽然用的是原主的身子,但因为有脖子上玉珠内灵力的辅助,只需一点点便可以让普通人的身体得到净化,尤其是脑袋,在排除掉疲惫,杂念,混沌之后,就会发现普通人和天才之间的差别,就只有这些。

    当二十四小时结束的时候,金姝在词典上做了个记号。

    她背的很快,基本上过目不忘,但这一晚还只是背了薄薄的一叠,剩下的还有很多。

    时间还有很多,她不着急,这个身体可不像小护士那么耐磨,感受到疲惫之后的金姝立马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金姝醒来的时候一家人已经摸黑出去干活了。

    金姝出门就看到放在桌子上的一碗稀饭和一个鸡蛋。

    她也没客气,吃完喝完提上一大包的料子,直接到了村口,小王已经早早等在那了。

    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色长衬衫,黑色尼龙裤,衣领上缝着一圈花边,像是一朵朵绽开的花,让本来相貌平平的小王瞬间亮眼了不少。

    还有袖子上,同样是一圈花边,正好可以挡住半截手掌,显得她的胳膊又长又细的,十分匀称好看。

    看到金姝手里提着的大袋子,小王惊叹了一声。

    “哇这么多?!你做了多久啊!”

    “一点点攒的。”

    “你太厉害了!我还以为城里姑娘根本就不会这些呢,没想到你比我妈还厉害!”

    一路上,小王叽叽喳喳的在金姝耳边念,从小时候喜欢过的少年到现在村子里十几个待嫁的姑娘,就没有她聊不到的东西。

    金姝倒也感兴趣,虽然她不怎么说话,但眼神里的认真已经足够捧场了,这让小王大为感动。

    短短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小王单方面宣布,和金姝成为异父异母的亲姐妹。

    “之前我和金茵玩的时候,她都只许自己说,不许我说,每次我都得听她说完,等我想说话的时候她又让我少说两句。

    你比她好,你比她真诚。”

    “背地里不要讨论别人的是非,我们到了,趁早找个摊位。”

    小王一点也不把金姝的话放在心上,在她看来金姝长得白白软软的,说话的语气也轻轻慢慢的,温柔极了,一点也不像是在教训她。

    等她们到的时候市场已经有很多人了。

    想找个空位置根本不容易,最后还是小王,趁着人家卖汤饭的阿姨卖完回去了,眼疾手快直接冲过去,这才找了个位置。

    金姝把袋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然后一个个铺好摆好。

    东西还没摆完呢,就有一个十几岁的姑娘好奇的走过来。

    “你这是什么啊?”

    不等金姝开口,小王直接凑到她面前。

    “看到没?衣领衣袖上的花边。”

    小姑娘一看,眼睛瞬间亮了,忍不住蹲下来拿起一条仔细的看。

    “我戴着我会好看吗?”

    “你长得白净,头发又黑,配上这个肯定特别好看!”

    “这个一条多少钱?”

    这句话问的就有点小心翼翼了,年轻姑娘手里没几个钱,但凡贵一点的东西她都买不起。

    这种新奇好看的样式,说不定就很贵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