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杰洛特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在于为什么在路上随便遇上的一对赶驴车送货的农夫父女,竟然就能知道蓝恩的名头。

    杰洛特是在大陆上闯荡了几十年的猎魔人老手,而且跟寻常猎魔人还有一点不同。

    ——他有个朋友,一个作为远近闻名的诗人、歌手的朋友。

    丹德里恩经常跟他一起冒险,深入参与猎魔人的委托,还有日常生活。

    甚至在他们俩的关系已经能被称为‘挚友’时,他还见证了杰洛特曲折离奇的爱情。

    丹德里恩的才情,让他将这些所见所闻都编成了诗歌与话剧剧本。

    通过这些东西的传播,杰洛特拥有了远超寻常猎魔人的名声和知名度。

    虽然这些故事加起来都还没有蓝恩在一场战争中的表现来的震撼,但是杰洛特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毫无疑问是当过名人的。

    名气还不小的那种。

    所以他才能察觉到其中的不对劲。

    “说起来你可能还不信。”

    蓝恩朝杰洛特歪头说着。

    两個猎魔人接着在大路上走着,没有着急加快脚步,有点看顾着前面那两人牵着一头驴的父女的意思。

    “我曾经跟一个高等吸血鬼交了朋友。”

    “你在跟我开玩笑?是我想的那种高等吸血鬼?”

    “别一惊一乍的,杰洛特。雷吉斯性格很好的,还是个禁血派的吸血鬼,就算是你见了他,也会觉得他是个体面的绅士,呃就是身上的香菜味儿太浓了点。”

    老猎魔人嘴角微微抽搐,显然从没想过一个高等吸血鬼,维瑟米尔在教导他时让他遇上了就毫不犹豫转身逃跑的怪物,在蓝恩这儿最深刻的印象是满身香菜味儿?

    “不,说回正题。当时我看出他的伪装,还是因为他对我的故事张嘴就来。在当时,我可还没干出什么大事呢。没你有名。”

    “这么说”杰洛特满脸不信,朝着前面路上牵着驴行走的父女俩扬扬下巴。“你觉得他们也是高等吸血鬼?”

    “不,当然不是。但是他们俩一眼就认出我也根本不正常。”

    蓝恩的兜帽左右摇了摇。

    他做的事情影响了整个南北格局,十几万人的生死。这确实是无可比拟的影响力。

    这种事即使放在故乡世界,他的名字也必然可以在全球热搜头条上霸榜几年,甚至进入教科书。

    但.这里是魔幻中世纪。

    跟故乡世界的信息时代不同。

    信息时代,病毒式传播的信息会让一个人在顷刻间成为名人,走在路上都被认出来。

    但就算是这种人,也得是过亿级别粉丝量才能享有的待遇。

    只有几百万粉丝的人以平常的姿态走在路上,基本没人会多看一眼,更别说认出来。

    而在这魔幻中世纪,虽然蓝恩干过的事情惊世骇俗,每个消息灵通的吟游诗人都指着这些故事赚钱。

    可受限于传播速度与传播方式,蓝恩不觉得自己在野外的路上随便遇上一户农夫都能被认出来。

    被自己的体型吓到还差不多。

    毕竟寻常农户,一辈子能碰见几次吟游诗人都说不定呢。

    “当然,这不是说他们有问题。只是.”

    蓝恩没有把话说完,但杰洛特明白了他的意思。

    ‘听众’没问题,那就是‘说书的人’有问题。

    “你的事传播得太快,也太广了。”

    杰洛特略显沙哑的声音担心的说着。

    之前还没什么实感,毕竟他一路上都在目标明确的赶路,接着去艾瑞图萨干活挣钱。

    可是现在路上管件闲事,却让他们实际的感觉到了蓝恩现在的名头有多大。

    “可是有名气,不是好事喵?”

    一直坐在蓝恩前面的绒布球抬起头,猫猫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疑惑不解的神情。

    蓝恩笑着拍了拍小猫的头。

    “有名当然是好事,但是有名到这种程度呵。”

    名声是值得人一生追求的好东西,它能让人感到自我实现的快乐和满足,在心理上的慰藉与激励无与伦比。

    几乎每一个脱离了为基本生活需求而苦恼的人,都会在某一时刻开始追求这种东西。

    这东西当然是极好的。

    可是当一个人习惯了围绕着自己的名声,已然把这种飘飘欲仙的环境当成了常态,接下来.要是这些名声没了呢?

    戒毒的痛苦也不过如此了。

    或者说,这些被烘托起来的名声,就像是‘麻药粉’。

    谁掌握了‘麻药粉’,就有可能掌握那些对麻药粉上瘾的人。

    名声可以是好东西,但也可以是一条上好的‘狗链子’。

    栓住那些已经离不开的人。

    有人想用这种方式影响我。

    蓝恩看着脚下泥泞的道路,竟然饶有兴致的感到了一丝微妙。

    而一旦能施加影响,就代表着能控制。

    ——

    目送着那一对农夫父女终于在路上到达了目的地,两个猎魔人得以加快进度,并于当天下午到达了诺维格瑞的城墙之外。

    “趁现在还能看见无遮无拦的旷野和天空,进了城以后你可就会觉得,连天空都被建筑给分割的逼仄起来了。”

    杰洛特如此对蓝恩说着。

    诺维格瑞的郊外分布着产粮食的农庄,还有没钱在城里定居,于是人们在城外聚集形成的村子聚落。

    这是一片被庞塔尔河的河水孕育出来的冲积平原。

    这还是蓝恩少有的在魔幻中世纪看见大片平缓的土地。

    原野上有磨坊风车在‘吱呀’转圈,肥沃的土地就算是不曾被打理,也能长出鲜艳的花朵和绿草、树木。

    海边本就形态多变的蓝天白云,在一片旷野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洒脱。

    而在诺维格瑞的城里,大面积的红色屋顶瓦,还有石质墙体。密集的建筑虽然凌乱,但也带着城市特有的活力和生命力。

    诺维格瑞,北方明珠,自由之城。

    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座具有成为世界首都潜力的城市。

    蓝恩在来之前就简单了解过这座城市,常驻人口有三万多,流动人口则是这个数字的两倍不止。

    在这个类似欧洲中世纪的世界中,是个当之无愧的大型城市。

    当然,如果要说建筑的宏伟和奇异,亚楠与洛斯里克仍旧是蓝恩所见过的顶峰。

    所以让杰洛特失望了,第一次来到诺维格瑞的蓝恩并没有觉得被鳞次栉比的建筑震撼到。

    对年轻人来说,这种许多人挤在一个城市里生活的市井气息,才让他感觉到熟悉和好奇。

    毕竟以如今诺维格瑞的人口密度,才稍微让他觉得算是称得上‘热闹’了。

    两人走过一座横跨在庞塔尔河浅浅支流上的石桥,从诺维格瑞的光辉大门进入城市。

    这座建立在河流入海三角洲上的城市,巧妙的运用了河流的支流作为护城河。

    蓝恩的体型和披着魔法马具的麒麟,在光辉大门的城门口引起了一阵骚动。

    诺维格瑞虽然在瑞达尼亚的国土上,但是瑞达尼亚的国王无权将士兵派来驻守。

    本地负责管理秩序的暴力机构是永恒之火教派麾下的神殿守卫。

    他们的衣服上虽然也是红白配色,但这红色更多是代表了‘永恒之火’。

    负责入城检查的神殿守卫们显然也懵了,但是在大城市的人就更应该听过那些关于南北战争、索登山战役的故事。

    神殿守卫的一个领头似的人物显然认出了蓝恩,他没有做多余的事,而是让两个猎魔人按规矩交钱入城。

    虽然其实‘按规矩交钱’就已经挺不正常了。

    进入城市的城墙之后,诺维格瑞才算是真正呈现在人们眼前。

    各色打扮、熙熙攘攘的人群都有着自己的目标,人群在流动,每个人都在为了生计和利润奔波。

    带着鼻夹式眼镜的货物贩子,穿着超短裤、长筒靴、领子开到胸口中间的‘女性服务生’、还有路边浑身大汗不修边幅的手艺人、工人.

    “哇哦.”

    坐在蓝恩身前的三花猫好奇的左右看着。

    从新大陆长大的艾露猫,显然也没见过这么多人聚在一起生活的样子。新大陆的人口密度可真是个悲剧。

    魔法马具下的麒麟也显得活泼了许多,蹄子踩踏石砖地面的声音都清脆了些。

    “欢迎来到诺维格瑞。”

    作为常客,杰洛特对绒布球和麒麟发出了礼貌的欢迎。

    三花猫一边仍旧四处看着,一边点着头。麒麟也‘呼哧’一声打个响鼻。

    披着斗篷的蓝恩很有威慑力,以至于他和麒麟这么大的体型,竟然在道路上没觉得拥挤。

    因为靠近他们的人都朝着反方向去挤别人了。

    “咱们先去找嘟嘟,把你的事跟他说清楚。”

    杰洛特作为诺维格瑞的常客,开始给初来乍到的一人一猫一古龙安排行程。

    得益于这幅稳重硬朗的外形,他说起来的话很是能让人信服。

    “我记得他下午会在翠鸟酒馆喝一杯,咱们可以”

    杰洛特正安排着,但是在两个猎魔人又在诺维格瑞四通八达的巷子里拐个弯后,一阵嘈杂和喧哗盖过了杰洛特的声音。

    “噼里啪啦”的炸响声从远处传来。

    紧接着两个马背上的猎魔人同时吸吸鼻子。

    他们闻到了樱桃果酱的味道。

    “混蛋!无能!还诗人?我看是狗屁不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