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厂里,沈明珠就看到前面走着一名穿着印花连身裙的年轻女人,腰枝婀娜,裙摆翻飞,还怪好看的。

沈明珠正纳闷这人是谁,对方就回过了头。

“沈总。”

沈明珠快瞳走上前,目光在沈红梅身上一番打量,打趣道:“今天穿这么漂亮,有约会啊?”

沈红梅脸颊上浮起淡淡羞红,“嗯,克安约我下班去看电影。”

“克安,叫得还挺亲密。”

沈红梅脸更红了,“哎呀,你就别笑我了。”

沈明珠揽着对方继续往办公室走,“好,不笑你,下午你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吧,去吹个头发,也好衬你这身衣裳。”

“没必要吧,看电影而已,又不是去结婚。”

沈明珠不置可否,“你自己看着办。”

沈红梅期期艾艾,“要不,还是听你的,去洗个头,反正我也打算晚上洗头的。”

沈明珠笑了声,没拆穿沈红梅昨晚就洗过头的事实。

那一身洗头香波的味儿,她隔着两米远就闻到了。

……

叩叩。

“进。”

随着脚步声由远及近,视野被一大捧带着香气的红玫瑰所占据。

她抬起头,对上裴飏带着笑意的脸,一时有些回不过神。

“你咋来了?”

裴飏晃了晃玫瑰花,“你说呢。”

沈明珠接过花,抱在胸前嗅了嗅,脸上流露几分心情好的愉悦,“好端端的,怎么想起买花了?”

“今天不是七夕么?别人都有礼物,你当然也得有,顺便……”

裴飏忽然弯腰,语气暧昧道:“向你赔罪,昨晚不小心弄疼你了,下不为例。”

沈明珠瞋他一眼,起身走到茶几前,将茶几上已经有些发焉的郁金香,连同琉璃花瓶一块塞他怀里。

“去把花扔了,顺便把瓶子洗一洗,接半瓶干净的水。”

“遵命。”

裴飏笑嘻嘻抱着花瓶出去了。

沈明珠坐到沙发上,抱着玫瑰花数了数,发现有五十二朵,心情不由更好了些。

等裴飏回来,她便把包装纸拆折了,将玫瑰花插到花瓶里。

才插了一半花瓶就满了,沈明珠把剩下的花重新包好,放到办公桌角上,准备下班后带回家。

弄完,差不多午饭时间,沈明珠本想跟裴飏去吃饭,裴飏却起身要走。

“我中午约了通信局的人吃饭,有风声说明年要出台针对通讯行业的管控新规,跟通信局的人搞好关系,对公司有利无害。”

听他这么一解释,沈明珠心里那点被扫兴的不快瞬间消弥。

她将车钥匙拿给裴飏,“你开我的车吧,顺便回家拿两瓶茅台。”

沈明珠每年都会拿出一部分积蓄做投资,除了买不动产外,还会买黄金和茅台。

黄金和茅台不仅是硬通货,还可以拿来当聘礼和嫁妆。

“谢谢老婆。”

裴飏掏出摩托车钥匙跟她交换,“下午你忙吗,不忙早点下班,我们先去吃饭,然后看电影,电影票我都买好了,八点的。”

沈明珠接过车钥匙捏手里,“小叔不在,你也不在,店里万一有啥事咋办?”

裴飏笑,“我已经贴出告示了,今天店里营业到6点。这段时间忙坏了,难得下个早班让他们歇歇,单身的也好有机会跟对象约个小会啥的。”

沈明珠说:“那你下了班把子珩和果果接上。”

“咱们难得约会一次,不带他们。”

“就俩个孩子在家里,你能放心在外面玩啊?”

“放心吧,我跟姐说好了,姐下了班就过去。”

听他都安排好了,沈明珠也不在多说,弯腰从柜子里拎出一只小手袋,递到他手上。

裴飏一边瞅袋子里的东西,一边问:“给我的?”

“嗯,七夕礼物。”

闻言,裴飏高兴的打开袋子,发现是一根领带。

海军蓝的真丝面料,带着H的花纹,既商务又有一种沉稳的贵气不凡。

裴飏欣赏完,将领带递给她,“帮我系上。”

沈明珠拍开他的手,“天这么热,你又没穿外套,打什么领带。”

“不管,我就要打,我要出去炫耀,这是我老婆送的。”

沈明珠无语,“你想带就自己打。”

自己打就自己打。

裴飏走到文件柜前,就着玻璃门的反射,将衬衫领口翻起来,将领带缠上去。

“咋样?帅不帅?”

沈明珠抬起头,发现她眼光是真的好,这条领带颜色和质地都很衬男人,显得气场十足,冷静又沉稳。

“还行。”

裴飏开心的走了。

沈明珠撑着下巴看了一会桌上的红玫瑰,心情莫名的就是很好。

中午去食堂吃饭时,注意到不少员工都在看她,一边窃窃私语。

沈明珠很快知道了答案。

“飏哥也太风骚了,他系着你送的领带,去每个部门都逛了一圈,连食堂洗碗的陈大娘都知道,你给飏哥买了一条新领带。”

沈明珠:“……”

这个骚包!

……

“都怪你,让你早点来买票你不信,现在好了,票都卖完了!”

“下次吧,下次我一定提前买票。”

楚银秀不满的抱怨,马超嘴上哄着媳妇,心里却乐开了花。

他本来就不想看电影。

倒不是不喜欢,而是心疼钱。

两张电影票要五块钱,抵上得他好几天的工资了。

他不明白,这电影有啥看头,把这钱拿来割猪肉吃不香吗?

“走吧,回家。”

“好不容易有空闲时间,我不想这么早回去,我们去逛会街吧,好久没逛了。”

马超心口一紧。

去街上逛,万一看上了啥,那不是花得更多?

他正想着怎么打消媳妇逛街的想法,就看到沈红梅从他前方走了过去。

沈红梅正跟身边一个年轻男人说说笑笑,并没有注意到他。

马超目光忍不住追随沈红梅。

无他,今天的沈红梅太漂亮了。

齐肩的头发吹得直溜顺滑,在灯光下闪着绸缎般的光泽,嘴唇涂得红红的,身上穿着漂亮的印花裙子,脚上是白色的小皮鞋。

“看啥看呢,看到美女魂儿都没了!”

马超吃痛回神,对上自家媳妇喷火般的眼神,嘴唇动了动,没说他看到了沈红梅。

楚银秀知道沈红梅的存在,在沈红梅给他送东西送钱的时候,躲在暗处看过两回,并一度在他面前嘲笑沈红梅文化低,是个村姑。

楚银秀是城市户口。

这也是他当初选择楚银秀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若是娶沈红梅,他和沈红梅的孩子也会跟他们一样是农村人。

娶楚银秀就不一样了,他的孩子出生就是城里人,吃商品粮。

是男人都该知道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