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罗端起碗,夹了满满的一大碗菜,继续撇着身体,去跟隔壁桌说话。

    叶锦潇:“……”

    一顿饭下来,阎罗倒是打听到不少消息。

    只是……

    当店小二过来收钱时,三个人掏衣袖,都沉默了。

    叶锦潇这才想起来,钱全放在叶二那里,但出了矿山一事,她便与叶二分开了。

    眼下,身上没钱。

    “客官,加上酒水,一共二两五钱。”

    叶锦潇袖中摸风,看向阎罗。

    阎罗眼皮子一跳,登时觉察到了什么:

    “你……”

    该不会没钱吧?

    不是。

    没有银子,她哪来的胆子,带他们来酒楼吃饭?

    “你看我作甚?你盯着我看,难道我脸上有银子?”阎罗抹了一把嘴上的油渍,并打了个饱嗝。

    他所有的钱,都拿来买剑了。

    然而,剑还全部被叶锦潇弄断了。

    换言之,在他接单挣钱之前,他已经被叶锦潇弄破产了。

    阎罗看向夜冥,刚想张嘴,话到嘴边又摇了摇头。

    这人穿得黑不溜秋,死气沉沉的样子,话也不爱说,嘴也不爱张,跟个死人似的,看起来不像有钱的样子。

    店小二见状不对,试探性的又喊了一声:

    “三位客官?一共二两五钱。”

    “请赶紧付账,小的还要去后厨上菜。”

    叶锦潇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了。

    阎罗背起两条手,左右瞅瞅,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他还没向叶锦潇讨债呢。

    天底下,哪有债主买单的道理?

    “伙计……”

    叶锦潇为难的张嘴。

    活了上下两辈子,还从没吃过霸王餐,难道要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给酒楼刷盘子抵债?

    这……

    店小二十分机警,觉察不对,抬手一拍,立即唤来八个人,包围住他们。

    以防跑单。

    气氛正尴尬时,一道急切的呼声传来:

    “小姐!”

    “小姐!”

    酒楼外,叶二急步跑来,可给脑袋都急出汗了,“小姐,我可找到您了!”

    自前日进了风雷镖局,小姐随行去了玉矿山,便失了联系。

    后来得知矿山坍塌,死了无数人,可给他急坏了。

    叶锦潇眸子一亮,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叶二的嗓门就像天籁之音,可给她高兴的。

    哈哈哈!

    “叶二,付账。”

    叶二从包袱里取了银子,结了账,三人这才离开酒楼。

    叶二谨慎得很:

    “小姐,聿王殿下与相思门门主也在碧水城,为免节外生枝,我们最好尽快离开。”

    马他已经买好了。

    叶锦潇低声:“再去买两匹马,明日一早,我们便离开。”

    此行,由两人变作了四人。

    叶二识得夜冥,至于阎罗……

    那个双手环胸,昂着头颅,走在前方的冷面男人,看起来十分不好招惹,脾气特别暴躁,如果惹了他,能被他一拳头捶死的那种。

    话到嘴边,还是不问了:

    “是。”

    叶二去操忙。

    阎罗见那边一群人拢在一块,热议着江湖热事,他三步并作两步过去凑热闹,还不忘警告一声:

    “叶锦潇。”

    “如果你敢趁我不备,偷偷逃跑,我不仅要告诉聿王、你还活着的消息,还要告诉北燕太子。”

    “……”

    这瘟神,真是上辈子欠他的。

    “聚福客栈,玩完了自己回来找我们。”叶锦潇扔下一句话,便跟夜冥先走了。

    街上热闹,行人往来。

    二人并肩而行,不疾不徐的穿行在人流之中。

    夜冥握着剑,薄唇一直紧抿着,不时侧眸扫了一眼身侧之人,又立即收回目光。

    ‘叶七,你要多说说话。’

    ‘你不喜欢与人交流吗?’

    ‘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在想什么呢?’

    女子温和、耐心的嗓音犹在耳侧,即便在喧闹的大街,回想时,仍清晰如墨。

    他指尖紧了紧。

    又握紧了紧。

    似乎酝酿了许久,才张开嘴角:“你为什么……”

    “过来!”

    突然,叶锦潇抓住他的手腕,推着他的身体扑进旁边的暗巷。

    还没站稳脚,便是几匹马过来。

    马背上,坐着的正是楚聿辞,风行和景易几人。

    “主子,我们该回帝都了。”风行道。

    太子被废,翊王圈禁,如今的皇室乱成一团糟,德王不管政事,逍遥王更是个取乐悠闲的。

    重任一下便全担在了聿王的肩上。

    只要聿王抓住这个机会,打压大皇子与翊王,便趁乱笼络人心,建立政业,立储指日可待。

    楚聿辞低着头,看着手中的梨花素簪,眸色涣散。

    “主子?”

    他的思绪,早已飘向了远方。

    “主子?!”

    楚聿辞抬头,淡声道:“现在回。”

    风行和景易半是担心,半是心痛。

    叶小姐走了,主子日日茶饭不思,对着曾经的旧物,一发呆便是好几个时辰。

    如今寻到叶小姐的线索,却又找不到丁点苗头,犹如大梦一场空。

    唉。

    主子可千万得振作起来。

    如今,是谋权的最佳时机!

    “回谢家山庄,进谢家祖坟山,开棺、验尸。”

    “什么?!”

    二人皆震惊。

    旁边巷内。

    叶锦潇压着夜冥的肩藏好,背对着外面,将主仆几人的对话听入耳中,眉头死死的捏了起来。

    他要开棺验尸,莫不是觉察到了她的死有异?

    这要是真被他抓住一丝一毫的苗头,撬开了这个口子,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他很快就会找到她。

    她的时间不多了。

    她得赶紧找到想要的东西,回现代。

    叶锦潇沉思着,忽觉心头刺痛。

    又来了。

    刺痛的感觉。

    像是有针在里面扎,一阵一阵的疼。

    “不舒服?”夜冥挺直了上半身,神色有些紧张。

    把她从地底带出来时,早已用内力为她疗好了所有的伤,她的脸色怎么会发白?

    “我……”

    叶锦潇抓着心口的衣服,只觉得又痛又烫。

    烫烫的。

    脑中突然划过什么:当时,在地穴里,重明鸟往她的心口叨了一下,也是这种滚烫的感觉。

    意识到什么,立即扒开衣服,低头看去。

    好家伙!

    一个红色的印子,嵌在心口的皮肤里,像一片绽开的翎羽,红的妖冶,美艳极了。

    这火鸡叨她,还留下了印记,该不会认她为主了吧?

    “这么狗血!?”

    刚骂出声,就看见夜冥涨红了脸,呼吸滚烫,不敢看她嫩白似雪的锁骨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