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好一句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她实在是太喜欢阎罗的性子了。

    江湖之广,快意恩仇。

    “阎罗,你这般直爽,难道天底下就没有你想要的东西吗?”

    “有,我喜欢剑。”

    剑就是他的命。

    叶锦潇知晓,将来有一日,她定会去传说中的藏剑山庄,为阎罗求一把绝世好剑!

    话不多说,动手了!

    十几个追杀之人,再加上武功高强的霍礼,缠住叶锦潇与阎罗二人。

    他们本就占了人数上的优势。

    过了几招后,阎罗不禁破口大骂:

    “这人到底是谁?”

    好厉害的武功!

    他在江湖上杀了那么多年,把排行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的杀手全干掉了,才拿下了江湖第一杀手的美称,自诩难逢敌手,可这个人实在是出乎意料的厉害!

    叶锦潇一边动手,一边低喝:

    “我方才不是与你说了,人越少,事越大吗?”

    阎罗骂咧:

    “小小的桑南国里,怎么可能有这么高手?连我们两个都打不过他,你到底得罪谁了?没犯天条吧?”

    “?”

    那凤璃黛究竟什么来头?

    她定不是桑南国的人。

    叶锦潇心里拿不定数,沉声道:

    “我们两的岁数加起来,恐怕还没有他一人大,光是习武的年纪上,他便占了优势,再这么打下去,只怕不讨好。”

    阎罗仗义的挥起一掌:

    “行,大丈夫能屈能伸!”

    “萧锦,你保护我,我先跑!”

    叶锦潇:“?”

    他抓起一个杀手,劈倒了七八个人,提身便猛地攻向霍礼的面门,借着缠住霍礼的机会,大喝道:

    “还愣着干什么?”

    “还不赶紧跑!”

    “阎罗……”

    “跑啊!你是小女子,别怕丢脸,胜败乃兵家常事。”

    “我……”

    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叶锦潇也不是做作之人,拔腿便朝着相反的方向撤离,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一家铺子,扛起一麻袋面粉,折了回去。

    只见阎罗被打的连连败退,即将就要撑不住了。

    “阎罗!”

    阎罗咬紧牙关,狠狠的啐了一口血,扯下腰间的鸟笼子,打开了门栓。

    “快飞!”

    重明鸟还小,不会飞。

    如果会飞的话,当初在玉矿山的地底时,又岂会被那些人抓住?

    它捉急的扇着翅膀:

    ‘我不会飞啊!’

    阎罗晃着笼子把它扔出去,“蠢鸟,快飞啊!”

    ‘我,我——’

    重明鸟一抬头,就瞧见一双双盯着它的眼睛、绽放金光,就跟见了香饽饽似的,如狼似虎。

    原本追杀的人,全都朝着它扑了过去。

    ‘啊呀!’

    杀鸟了!

    重明鸟急得迈着两个鸟爪子,扑着两个小鸡翅赶紧跑。

    救命!

    救命呀!

    急得它屁股左右晃,尾巴尖的翎毛都吓掉了五六根,一边逃跑,一边努力的扇着翅膀,拼命的飞起来一两米,又掉回地上。

    “抓住它!”

    “快抓住它!”

    他们本就是冲着重明鸟去的,既然看见重明鸟,就没有再追杀阎罗了。

    叶锦潇见状危矣,手里扛着的大面袋划开一个口子,双手挥掷过去。

    “阎罗,跑!”

    只听‘哗啦’一声,面粉挥洒开来,蒙了一大片视线。

    火折子扔过去。

    火焰与面粉撞在一起时,‘轰’的一声便爆了。

    杀手们四下摔落,重明鸟吓飞了,扇着翅膀竟飞上了墙头,头也不回的逃命去了,霍礼用衣袖挥着那些碍眼的面粉,想要追击叶锦潇。

    可,这一乱,叶锦潇与阎罗早已双双溜了。

    不过,二人却没在一起。

    等阎罗跑到了人多的街上,这才发现叶锦潇没在旁边,许是刚才混乱,二人分头跑了。

    此处不宜多留。

    他喘息着,随便寻了个方向就要跑时,一道呼声紧忙传来:

    “阎大人!”

    谁?

    一辆马车赶了过来。

    “阎大人,快上马车!”

    一只手将他拉了上去。

    定睛一看,是一张熟面孔:“你……”

    “卑职名叫荆天,是大公主的人,今日上午,是卑职送萧姑娘、还有诸位去熙临居的,不知阎大人是否记得?”

    荆天坐在车板上,顾不得说那么多了,道:

    “阎大人似乎遇到危险,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快进马车内避一避吧!”

    阎罗本不想进马车。

    可荆天勒住缰绳,来了一个急刹,所产生的惯性将阎罗‘撞’了进去。

    “唔!”

    额头吃痛。

    阎罗立即扶住车板,稳住身形,只见一双乳烟缎攒珠绣鞋出现在面前。

    那精致的鞋面上坠着珍珠,既不张扬,又不失沉稳与贵气。

    抬头,便见一张大气的容颜。

    对。

    是大气。

    安邦定国的那种大气。

    阎罗第一次用‘大气’形容一个女人。

    以往所见的女子,或小巧、或清冷、或英气、或锐利,可还是第一次见这等贵气沉敛的女人,那珠圆玉润的一张脸,像极了国泰民安。

    他立即直起身,向来畅所欲言的性格,第一次尊重的解释道:

    “不知此乃大公主车驾,阎某冒犯了。”

    宗政睿轻声一笑,抬起了手。

    就连那手指都圆润着。

    “阎公子请坐,是我招待不周,让远道而来的客人遭遇此事,说来惭愧。”

    “大公主言重了。”

    “阎公子是习武之人,又是萧姑娘的好友,今日之事是我疏忽,为表歉意,此剑便赠予阎公子。”

    宗政睿抽开小桌案的屉子,里面装着的是一把墨黑色的软剑。

    寒芒乍现。

    锋锐饮血。

    锐气逼人。

    一看便知是把难得的好剑。

    阎罗立即拒绝:“阎某行走江湖,自然有剑傍身,多谢大公主好意,多余的剑阎某用不上。”

    宗政睿双手捧起它,温笑道:

    “这是我的歉意,阎公子只需收下,至于该怎么处置,是你的事。”

    将它放进阎罗手里。

    “二皇子自幼被父皇宠坏了,又是父皇的独子,性情跋扈些,连我这个长姐也管不住他,好在阎公子没有出事,否则,我真不知该怎么向萧姑娘交代了。”

    她言谈温和,谈吐温雅,不急不缓的吐词十分平易近人。

    仅三两言语,便将剑赠予了阎罗。

    阎罗本不该要的,也不能要,却只觉得眼前的这位大公主非常温善,字里行间挑不出丝毫毛病来,倒叫他觉得他如果拒绝,就是在生二皇子的气、就是在故意计较一样。

    可,这把剑……

    真是一把上好的软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