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被讽不是汉子,少年真的生气了,目露凶光:“打猎的,你再说一遍试试?”

    “哼!难道你没见过女子吗?”女子眼波流转,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

    “谁说我没见过女子?”少年有点心虚地反驳。

    按说,十六岁的少年,若是在家乡,早已娶妻生子。但这些年颠簸流离,直到来到鬼市才算安定下来,也不过仅能糊口,哪有心思沾女人?

    但要说少年毫无机会,也不尽然,眉清目秀的他在鬼市兰桂坊颇受欢迎,那些姐儿都想拿下他的第一单生意,甚至愿意倒贴,包个红包给他。

    少年却坚决抵制了这一诱惑,因为他读过圣贤书,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随意糟蹋。

    所以,少年现在虽然十六岁了,还真的不知道女人是怎么回事。

    “那你怎么看不出来,人家来了每月一次的……”女子似乎看出少年的心虚,吞吞吐吐地说了出来。

    “啊……你来月事了?”少年对女人虽然懵懂,但并不笨,顿时恍然大悟,脱口而出。

    “你……那你还不帮人家找裤子?”女子尴尬地直跺脚,很有点羞涩的样子。

    少年忽然有点明白女子的一会儿一变的态度了,这是他从未看过的世界,跟那些兰桂坊的姐儿截然不同。

    少年第一次隐隐感觉,原来女子是这样的,女子就应该是这样的……他这样想着,小脸居然有点发烫,赶紧点头:“我这就去、这就去……”

    少年逃也似地下了楼,仿佛是第一次拾荒时的那种感觉,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

    不多久,少年抱了一堆女人的衣服回来了,往闺床上一堆,窘窘地挠着头:“我也不知道合不合身,你自己挑吧。”

    “动作蛮快嘛,你到楼下等我。”女子已恢复了常态,赞许了一句,从中挑了一条带补丁、还算干净的绣花裤。

    少年等不多时,换好裤子的女子就下了楼,两人从鸟头门出了这家大户,走到了村口,彼此对视了一眼,少年拱拱手:“那么,就此别过……”

    “好的,就此别过。”女子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流露出少年看不懂的神情,翩然而去。

    两人就如两个偶然相遇的旅人,经过短暂的相交之后,重新踏上各自的旅途。

    少年看着女子轻盈远去的背影,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又有那么一点怅然若失,才想起两人相处了一夜,不仅没看到她长什么样子,连她叫什么也不知道呢。

    “姑娘……”少年忽然喊了一声。

    “何事?”女子淡然回首。

    “你……我……”少年一时期期艾艾,不知怎么开口。

    “没事我走了。”她的声音很干脆,轻快地挥了挥手,继续前行。

    “喂——”少年又喊了一声。

    “还有何事?”她这次没有回头,只是停住了脚步。

    “敢问姑娘芳名?”少年鼓足勇气,问了出来。

    “下次遇上再说……”女子撒下一串银铃般的清笑,消失在一片蒿草丛的后面。

    少年心神恍惚,还有下次吗?下次见了面,她还能认出自己吗?她同样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过自己吃东西的时候还是露了脸,她应该能记得吧?

    少年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村口,呼啸的风沙在远处掠过,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一个人,自从离开家乡后,就习惯了独自生存的少年,第一次生出寂寞的感觉。

    少年忽然一拍脑袋,“啊呀”一声,竟然把最重要的事忘了,忙不迭跑向那条捷径的方向……

    一个时辰后,少年回到了鬼市,面上难掩懊恼,那笔天降横财不翼而飞了,不知便宜了哪个赶早投胎的鬼。

    不过少年也没有太过难受,拾荒多年,他见惯了暴富暴贫的事:有穷人得了一笔横财,却没风光几天,就莫名其妙地毙命;也有富人痴迷赌博,一夜之间将家底输个精光。

    所谓祸福相倚,又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自己失去了这笔财富,但保住了小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总有发达的机会,莫欺少年穷嘛。

    更何况,自己还有另一个收获,结识了那个让他心动的女子,他有预感,两人很快会相见的,毕竟方圆几百里,除了几座闭关锁门的大城,只有鬼市是有保障的聚居地。

    鬼市原本是一个小镇,大旱以来,河道干涸,多少沿河而建的村镇坊市渐趋荒废,鬼市却因镇内有一口常年不干的水井而兴,相传此井的井底是海眼,直通东海,故而井水不绝。

    有水就生机,在此聚集的流民越来越多,渐渐成市。

    严格来说,鬼市是镇内的一条大街,原本做的是见不得光的生意,故名鬼市。因水而兴之后,各种跟生计相关的店铺集中在此,无论是拾荒人还是猎户都在这条街上交易,日渐繁荣。

    依托鬼市大街,人丁亦盛,直至成为一个大市镇,民居供不应求,不断扩充,哪怕是最外围搭建的小草棚,一月的租金也要三十文。

    要知道,一个人维持每月最低的生计也需三十文,也就是说,要在鬼市定居,每天的收入至少两文,否则要么没吃的,要么没住的。

    少年一进入鬼市的地界,整个人就放松起来,再不用担心那些神出鬼没的尸魃了。

    尸魃虽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但也知道避开人气旺盛之地,除非发生尸暴,才会冲击人的聚居地。

    包裹里的幼兔不能久放,是以少年没有回自己的小草棚,直接向鬼市大街走去。

    沿途遇上的行人越来越多,大都是灰衣蒙面,偶有坐包厢轿顶的人力车的,那是鬼市上的富人。

    畜力车非常罕见,因为牲口很难养活,草料其次,主要是饮水太多,负担不起,长年大旱,水贵如金。

    像少年这样的拾荒人,每次的收获至少一半用来买水。

    少年越往里走,街面越繁华。

    鬼市的最外围是小草棚,住的穷苦流民最多,一旦发生尸暴,他们就是鬼市防御的第一道缓冲。

    小草棚往内,是参差不齐的茅屋,一般为流民中略有身家的人租住。

    再往内,是鳞次栉比的瓦屋,多为富户所住,只租不卖。

    而最有权势者,都住在鬼市大街两侧的宅院,也是最安全的所在。

    当然,整个鬼市总体是安全的,白日只要一发现外围有尸魃成群出现,瞭望塔上的保丁就会敲锣示警,同时大放鞭炮,吓阻尸魃接近。

    夜间出没的兽魃怕火畏光,环绕鬼市、百步一哨的瞭望塔上点起长明灯,可保无虞。

    偶有个别的尸魃、兽魃闯进鬼市也不用担心,负责巡逻的保丁就会出动,抓捕围杀。

    这些保丁隶属于鬼市三行首共同出资组建的鬼社,何为社?民间结社也,在非常时期可代替衙门行使地方管理权。

    鬼市大街东西朝向,两个入口,守卫森严,入口处布满尖木交叉的拒马,人行其中,蜿蜒转折,若是尸暴来袭,可在拒马上拉起三道铁荆棘,密不透风。

    同时入口两侧的屋顶列有数排床子弩,每弩须五人操作,百箭齐发,堪称布兵列阵的大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