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周雨打开门说。

门外的女孩,穿着厚厚的玫红色羽绒服,还有同样明亮显眼的桃心毛线围巾。是张牧沐。

圆润的脸与蓬松的短发使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幼稚得多,就算穿着小孩似的服装,也仍然停留在“可爱”而非“装嫩”的范畴里。

“啊……打扰了。”张沐牧小心翼翼地将头探进来,环顾客厅,“周同学是跟别人合住吗?”

“对。合租的人是上班族,今晚大概要加班,十二点左右才回来,所以现在客厅可以随便用。茶还是咖啡?”

听到周雨的问题,她仿佛怪不好意思,用做贼似的音量小声问:“牛奶可以吗?”

“冰箱里没有。酸奶可以吗?”

看到她点头以后,周雨把盒装酸奶和勺子递给她。然后端着玻璃杯在沙发另一边落座。

看到玻璃杯杯中的液体后,张沐牧便呆呆地盯着那里,一句话也不说。那目光看得周雨浑身古怪。

“有什么问题吗?”

“那个是咖啡吗?”

“要喝?”

“啊,不不,是说,颜色好深……”

周雨没什么表情地低头看了一眼:“清咖就是这个颜色。”

“晚上,喝咖啡,会睡不着的!”张沐牧结结巴巴地说。

周雨怪异地看了看她。

虽然没有主人格上学时的记忆,但“大学生活”的知识他也有。一个大学生居然没有过熬夜备考或疯狂赶论文而灌咖啡的往事,真令人匪夷所思。

不过,面对用刀威胁自己的人非但不痛哭求饶,居然还老老实实地听从了“周日晚上八点到我家来”这种要求,本身已非常人之举。

恐怕就算现在把她卖掉,也会先乖乖替犯人把钱数好的。

幸好周雨暂时没有资金紧缺到那个程度,所以还不急着教她怎么数钱。

周雨直面着她的谴责目光,挺直背脊若无其事地说:“咖啡是我的生命。”

这是客观事实。

为了能够在白天活动,这几天周雨刻意进行了各种运动,消耗周妤的体力,以让她睡着。

虽然成功等到了张沐牧,但此时这具身体也是处在相当困倦的状态。万一不留神睡过去,一天的生命就浪费了。

“那么,来说说两个月前的事情吧。”

周雨将杯中的温清咖一口吞掉,空杯放在茶几上,随手揩掉嘴角的两滴,看向坐在另一边的张沐牧。

面对这种压迫性的态度,张沐牧下意识地将双手放在膝盖上,如同小学生被老师点名时那样紧张地小声回了声嗯。

“之前你说,十月十二日晚上,你在奥斯尔路上见到了和我相似的人,被她给救了,对吧?”

“嗯,嗯……”

“其实是这样的,我有间歇性失忆症。所以那天发生了什么,以及救你的人是不是我,我也不记得了哦。”周雨毫不犹豫地扯起谎来。

必须调查清楚。

周妤日记中撕掉的那一页“杀”,在十月九日和十月十二日的文字之间,而周雨“诞生”则是在十三日。

正好是“周雨”诞生前的那个夜晚。

正好周妤她所实习的公司位于红森广场旁边,距离奥斯尔路只有五分钟的路程。

正好也是去往地铁站的地方。

正好是她多次在日记里写到过短暂失忆之后。

多种巧合加在一起,实在不能不让人感到怪异。

周妤在那天究竟为了什么而采取这样怪异的行动,必须搞明白。

“因为家里有一些事,近几个月来我的精神压力很大,就形成了间歇性的短暂失忆。医生说要我注意休养,否则可能会产生一些被害幻想和过激行动。可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实在无法静下心来。先前那样对你,也是因为太过紧张,下意识把你当成坏人了。实在是抱歉。”

面对着周雨挤出的笑脸,张沐牧似乎是被态度转变给吓了一大跳,连忙摇头。

“没什么,没关系!我不会在意的。”

“呵呵。被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在意吗?”

闻听这句话,张沐牧用那双黑白分明的杏眼,极其率真地抬起头来凝望着周雨,露出一个很大的微笑。

“因为周同学一直都这样啊!”

周雨的笑容僵了一下。

“……是指十月十二日晚上吗?”

张沐牧肯定地点头:“嗯,周同学也是拿着刀……还是剑啊?刃有这么长哦。”

她将双臂伸开,比出长达将近一米的刀刃的长度。

说周妤会乔装打扮骑电瓶车也不是解释不通。但如果她说拿着一把长刀在商业街上骑电动车飞驰……

周雨的心往下沉。

全然没有察觉到对方复杂的情绪,张沐牧带着单纯的,可以说是向往的笑容点头说:

“那晚周同学很帅气地救了我呀,功夫比武林高手还要好,从路边骑着车经过,帮我把那几个坏人都打跑了,然后还让我注意安全,真的是特别帅气拉风哦……”

……

因为张沐牧的叙述实在是没有条理,周雨不得不打断了她对“电瓶车女骑士”的溢美之词。在反复询问以后,搞清楚了那晚发生的事情。

那天,张沐牧和几个同学跑来商业区玩,结果在吃过晚饭逛街时意外走散了。雪上加霜的是,落单的她被偷了手机和钱包,孤零零地迷失在了陌生街区里。

为了让同伴找到自己,她试图返回当时吃晚饭的餐厅,结果却迷路到了商区最外围的奥斯尔路上,遭到了几个小混混的纠缠。

那些混混原本可能只是想吓唬吓唬她,但在发现这个女孩毫无反抗之力,也没有任何外援以后,就真的产生了歹念。

当时是晚上十一点左右,那段路行人和车辆都很少,他们强拖着张沐牧,要她一起“去别的地方玩玩”。

到了这个地步,张沐牧再怎么迟钝也知道大事不妙,挣扎着想逃回闹市区去。但对手是五个成年男性,她对付不了。

正在她要被强拖进面包车里时,恰好有一辆明黄色涂装的电瓶车经过。张沐牧大声地求救起来,又立刻被捂住了嘴。

奇特的是,虽然喊声最多只持续了两秒,电瓶车却立刻侧转车头刹车,咔的一声停在路中央。

从车上跳下的女骑手身穿橙色皮夹克,戴着半脸头盔和防风墨镜,只能大致看清楚下半张脸的样貌。

“你们在干什么?”

听到女骑手的询问后,混混们纷纷哄笑起来。

“关你屁事,少他妈在这儿找死啊,滚吧!”

“哎,这妞身材也不错,要不干脆?”

对于这种恫吓,女骑手却无动于衷。

“干脆什么?”她漠然地问。

其中一个混混朝她走过去。或许是察觉到女骑手不好惹,他从衣袋里掏出匕首,威胁地拿在胸前摆晃。

像是没看懂一般,女骑手仍然用一种严肃缓慢的语气问道:“你在干什么?”

“干什么?干你这小娘皮!”

后面所发生的事情,张沐牧的说法显得有些夸大其词。

当那个持刀的混混举起左手,好像要扇女骑士一巴掌时,他突然间“飞了出去”,“一直摔到了十多米远的地方”。

所有人都惊呆了。先是看那个一动不动趴在地上的人,又一起望着站在原地毫发无伤的女骑手。她握着一把不知从何处拿出来的长刀。

听到这里,周雨实在没有忍住,打断了她的叙述询问道:“像变魔术一样?突然出现?”

张沐牧双眼明亮地点着头:“对,变魔术一样。”

“看清楚了吗?绝对是真刀吗?”

“……其实也没有看清楚……”

没看清楚的原因,在于女骑手的武器没有拔出,而是收在漆黑的鞘里,表面密匝匝地捆满了玉线似的黑绳。

看到她拿出武器后,剩下的四个人马上一起冲了过去。其中两个带着藏刀一类的东西,另外两个则从后备箱里拿出铁棍。

不过,这些都毫无意义。女骑手在十秒内就把他们全部踢倒了。

“没有用武器吗?”

张沐牧摇头:“没有,一下子就踢翻了。”

大概这一段相当印象深刻,她连说带比划地讲解着整个过程。其手脚乱舞得好像某种章鱼邪神,大体是在表达那个女骑手很厉害。

“所以,总而言之,就是她连续打翻了五个成年男人,然后把你带离了那个地方。”

“对呀,比电影里的武林高手都要帅!”

张牧沐她那鹿一般柔润黑亮的眼睛,因为崇拜和向往而散发出光辉。

“——就像是女武神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