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发的脸因为恼怒而变得通红,眼睛依旧恶狠狠地瞪着他。罗彬瀚不禁觉得有点纳闷。他承认这事是自己理亏,可说老实话,他是第一次碰到某个成年男人因吸了点二手烟而如此发火。

“对不起,”他说,“我忘了室内不让吸烟。”

“看得出你们刚才谈了些重要机密。”红发冷冷地说,“下次去找个贵宾包厢怎么样?”

罗彬瀚若有所思地瞧着他。南明光说话向来是用一种细声慢语的腔调。而尽管店里没放音乐, 店外的街道却有各种各样的动静。他不认为这个红发男人能听清楚他们刚才所有的对话。也许偶尔会漏出一两个词句,可人在不了解语境的情况下又能了解多少呢?他不在乎被陌生人听见一星半点。

“这里可没有禁止谈话。”他说,“我的生意总不会碍着你吧?”

红发男人依然用一种戒备很重的目光打量着他。他的气色很糟糕,且样貌具备很明显的异国特征,使得罗彬瀚一时间拿不准这人的年龄,只能粗略地推断他还算年轻。不会超过四十岁,二十出头也不无可能。他见过情绪与生活方式能够多大程度影响一个人的外在形象。

他看出有一会儿对方似乎想就此走开,可是某种顾虑正在发挥作用。最后, 红发还是颇为迟疑地从座位上站起来。

“你最好小心做生意。”红发闪避着他的目光说, “危险的生意很容易发生点意外,是不是?”

好奇心使得罗彬瀚的思路又活泛起来。今夜没有什么事能比解开这个谜团更有意义了。他给自己倒上满满一杯酒,施施然地走回红发面前坐下。

对方瞪着他的脸色好似活见鬼。

“想喝一杯?”罗彬瀚笑眯眯地问。

“这里不赊账。”红发说。他的眼睛瞟向罗彬瀚留在原位上的酒瓶。

“我其实不缺钱。“罗彬瀚说。他等着红发来质疑,可是对方似乎对这一点并无异议。也许这人真的听到了他和南明光聊天的内容。可罗彬瀚很难想象他是被谁安排在这儿等自己的。不,这地址是法克给他的,不管谁去找调查公司,都没法预料到他会在昨夜走进这样一家隐蔽的小店里。再说外国人也是个糟糕的选择,那么醒目的特征谁见了都容易记住。

“我不是这儿的,”红发说,“结账不是我的活儿。而且这里空位也够多。你介意给我个清静吗?谢谢。要是你想知道店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可以下次早点过来,或者在门口等到天亮。用不着来问我。”

如果罗彬瀚真是个在乎颜面的人,他觉得自己肯定会为刚才的小把戏被识破而脸红的。可他如今早不是那种人了,而他现在既不是特别担心警察的问题, 也能确信对方在打架斗殴上绝非自己的对手。这正是一个富二代趁着酒劲大耍流氓的绝妙时机。于是他假装没听见赶人的暗示,照样有点无礼地直盯着对方。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他说, “你是从哪儿来的?”

“这不关你的事。”

“这说不好。也许你还是我妹妹的朋友呢。她不住在这个国家, 而且还挺喜欢和怪人交朋友的。”

“我不认识她。而且就算我认识, 那也用不着认识她所有的家人。”

“你要是认识她,就肯定得认识她妈妈。她是个律师,对女儿看得很严。要是我妹妹背着她干了什么,她肯定会发大火,说不定还有人要吃官司。”

红发脸上的神态开始由单纯的恼怒变为莫名其妙。他要么是具备超凡的演技,要么就真的一点都不懂这些话有什么意义。罗彬瀚不得不在心里又划掉了那个微小的可能:谢贞婉不会去找一个国外的调查公司,而对方也完全不像是俞庆殊会用的那种私家侦探——太不老练,又那么引人注意。这的确是个完全不擅长交际的人。如果说他身边谁有可能会结交这种人,俞晓绒似乎是最大的嫌疑人。而罗彬瀚完全能想象她干得出这种事,只要她有足够的机会。

不过,现在看来连这种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了。红发对于他试探性的警告没有一点反应,更像是认为他是在无事生非。

“我重说一遍,”这人用一种厌倦了与疯子纠缠的口吻说,“我不认识什么律师的女儿,我不认识任何人的女儿因为我没什么异性朋友。请你离开我的桌子,我还要工作。”

“你干什么工作?”罗彬瀚满脸笑容地问。

这下红发男人开始上上下下仔细地观察他,毫无疑问是在掂量如果他们下一刻打起来, 谁吃亏的可能性更高。而尽管罗彬瀚穿了件宽松的休闲外套, 他还是明智地判断出自己在体格与锻炼两方面都不大占优。最后他还疑虑重重地瞄了眼罗彬瀚宽大的衣袋, 似乎怀疑里头会藏着什么武器。

实际上罗彬瀚什么武器都没带。他的两件家伙都放在自己家里。不过他能看出红发男人也一样没带什么赖以防身的物件。这

人还是穿着昨天那件写着“肃静”的深黑色套头t恤,只有两个很浅的外兜。在走近对方以前,罗彬瀚也已研究过他那条裤腿脱了线的蓝黑色旧牛仔裤。有一边的口袋软软地鼓着,他猜测是钱包或钥匙袋,反正绝不是样能用来给人开瓢的东西。由此他也确信这人就住在附近,宾馆或者出租民宿,总之是不必太久在室外晃荡太久的,否则没人会在如今的天气里衣衫单薄地夜游。

最终,红发决定不冒任何风险。他直接抱起自己的电脑去柜台买单,然后快步向店门口走去。罗彬瀚放下酒杯,不慌不忙地跟上。红发立刻停下步子,脸已经胀得通红。

“你到底想干什么?”他一边问一边把电脑藏到身后,“想要钱?还是别的什么?”

罗彬瀚一下对那台被藏起来的电脑产生了兴趣——要是他被一个疑似脑子有问题的陌生男人纠缠不放,他才不会把自己手边唯一一件沉重又结实的金属制品藏在身后呢。不过他到底不能做什么。毕竟,什么也不干地跟踪一个人是一回事,在闹市区街道上明目张胆地抢夺财物又是另一回事了。

“其实我还挺有钱的。”罗彬瀚说,“我就是……嗯,真的觉得你很眼熟。对不起,不过这对我确实挺重要的。我想也许你能帮我的忙。”

这番说辞并不见得比前面的套路更高明,不过他正在快速地考虑下一步该说点什么。最佳时机已经过去了,故意惹怒对方已经得不到什么明显的效果,那么现在他就应该换种方式。他看得出这个人不缺钱,只是不怎么爱搭理自己,不用说是个很少需要参与正式社交场合的人。不像是行业研究或法律工作,因为他确信昨天自己瞄见的外文文档上既没有图表,也没有条款编号。另有一点或许会很有意思,他想起来这人昨夜走的时候并没有索取发票或账单,不过目前这也证明不了什么。

当罗彬瀚考虑这些事时,他没忘记在脸上作出踌躇的样子,让神态能慢慢从轻佻过渡到严肃,而不至于显得过于刻意。等他认为气氛勉强算得上不太突兀时,新的说辞也恰好酝酿在他嘴边。他后退了一步,跟红发拉开距离,然后把双手举在胸前。

“我为我刚才说的话道歉。“他恳切地说,“但我正遇到一个麻烦,而你或许可以帮我……我可以为此付报酬给你,由你开价。这不是什么危险或者违法的事,只是需要你告诉我一点东西,这只是……如果我说出来你肯定会觉得很离奇。是真的,你肯定不会相信,任何人都很难相信。不过我真的愿意为这事儿付钱。你看怎么样?“

就如他先前所观察到的一样,当他提到报酬时,对方表现得极为平淡。这人的戒心很难用钱打动,可是当他强调这件事十分离奇而难以置信时,红发原本正对着门口的右脚尖就微微扭了扭,把重心换到了左脚上。这个人近期过着的是一种脱离秩序的日子,而果然也对非同寻常的事更感兴趣。

“钱不重要,”红发脱口而出,但紧跟着又犹豫了一下,“我还……还不怎么缺钱,报酬的事可以先放到一边。我注意到你刚才找我说这家店的事……”

“我想知道这家店的消息。”罗彬瀚抢着说,“我刚才是想跟你打听这家店的事,因为那对我非常重要!但恐怕我不能告诉你原因。”

“为什么?”

“说了你也不会相信的。你会觉得我是在诈骗。我只想了解关于这家店老板的事,完全没有恶意。

“说了你也不会相信的。你会觉得我是在诈骗。不过我真的只想知道关于这家店老板的事,完全没有恶意。而你看起来是这儿的常客。我想也许你以前也看见我来过这儿。我需要知道我是不是来过这儿。”

“需要?”

“我失忆了。”罗彬瀚说,“出了场事故。之前几个月的事情我完全想不起来。”

红发紧绷的肩膀塌了下去,似乎觉得这个答案总好过意图抢劫或有精神病史。趁着他还没来得及细想,罗彬瀚抢先说:“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老套,但这是真的。从我康复以后我就知道自己忘了什么事,医生说恢复需要时间。我已经休养好一阵了,可是什么都没想起来。”

他停下来,态度殷切地望着对方。红发男人有点举棋不定地说:“嗯,好吧,我很为你遗憾……”

“但是昨天我路过这里。”罗彬瀚继续说,“我马上就觉得自己一定来过这儿!这店的名字和门面都让我觉得特别亲切。于是我走进来,看到里面的陈设和布局,还有你。我就觉得这一切都是经历过的,就像是过去的某种重演。”

“也许是海马效应。”红发说。

“什么效应?”

“脑部神经紊乱,就是说当你接触一个新环境时,你会觉得自己以前就来过。这是因为你的神经元对信息处理出了问题,让新的记忆信息唤起了旧的,虽然它们实际上不是一回事。它让你把新接触到的信息误认为是旧的,就像是伪造了文件的创建日期……好吧,这只是

个假设的解释,不过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

罗彬瀚饶有兴致地问:“你不会是搞医学研究的吧?”

“不。我只是随口说说。这和我的工作没关系。”

“那你是干什么的?搞程序的?”

“那不叫搞程序。”红发快速地说。

罗彬瀚很想继续打听下去,但对方很明显不愿意深谈自己。于是他又立刻把话题拉回自己。

“我知道你刚才说的那个效应,”他解释道,“既视感,或者随便什么效应,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遭遇。但我对这家店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我就是来过这里。”

“和昨天那个女孩一起?”

“噢,不是。她只是……我朋友的亲戚。我们昨天在街上碰巧遇到了,她说她新换了一家店打工,就邀请我来看看。我是跟着她来的。可等我一到这儿,我就知道自己以前来过。我也问过她是否了解这家店,可她不愿意跟我多说。”

“你们不是朋友?”

“我昨天正为这件事求她呢,可是她觉得那对我的健康没好处,说是会刺激脑神经之类的。可她又不是医生,对吧?而且你也应该知道,她其实才刚来几天,对这里没什么了解。而且我听说她也不算是个正经员工,只是被介绍来帮点小忙应付几天。不管怎么样,她不愿意帮我。所以我只能找你帮忙。”

罗彬瀚能从红发的眼神里看出明显的疑虑。但他并不为自己撒的这个谎担忧,哪怕它听起来有那么多的漏洞。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真实的生活若从理性来看同样漏洞百出。他在脑中想到的是种种举世闻名的骗局,如果一个谎言去竭力遵循简单而平淡的常识,它的异常反倒很容易被揭破。可如果这个谎言编织得独特而怪异,令人印象深刻,甚至是宏大而光辉,人们就会希望自己去相信。弥天巨谎比什么都要诱人,因为人渴望异常,渴望超出秩序,渴望超越自身。人渴望神话。

“我们坐下谈谈吧。”罗彬瀚说,“我请客。而且我保证离开这家店以后绝不会跟着你。我唯一想知道的就是,这家店的老板是什么人,还有你在这家店里见过别的什么人。我想知道为什么我记得这家店,我会为了弄清这件事付大价钱——如果你对这个不感兴趣,我会记得我欠你一个人情。我在这儿还是能办成一点事的。”

红发犹豫了整整半分钟,罗彬瀚的某句话似乎格外吸引他的注意。他问道:“你在这儿有很多认识的人?”

“看你怎么定义认识的人。”

“你为什么非要想起这件事?我是指,你的失忆,这影响你的生活吗?你干嘛这么急着搞清楚?”

有很多种理由可以用于应付这个问题。罗彬瀚本想说这涉及到一桩非常重要的商业项目,因此他要不惜成本地促进自己康复。他也可以说自己发现家里多了不该有的东西,有了不该有的债务,可是就在他要编织出一个合理而充分的谎言时,一个画面突然闪现在他脑海里:在他之前搭话时,红发为了逃避他而望着墙上的纸玫瑰丛。那种凝视的神态。那微妙的厌倦与烦躁。鬼使神差间一个新念头便取代了他原本要说的借口。

“这可能对我很重要,”罗彬瀚慢吞吞说,“这关系到……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