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风吹城头,烈阳乱人心。

    平旷无边的道路上,出现了一小队人马。

    人有五个,四大一小。

    马有四匹,三骏一驽。

    四马成队,沿路前行。

    队伍逐渐靠近城门,众人也看到了马队后方的旗帜。

    旗帜没有什么特殊标记,唯一特殊的是绣着一杆大枪。

    这是大王镖局行镖时用的镖旗。

    从镖旗往下看,城中的人也有些愣神。

    因为马队最前方,是一个伟岸男人。

    面容五十上下,虎背熊腰,鹰眼龙眸。

    只是简单的坐在高头大马上,便如同一尊怒目金刚,令人不敢轻视。

    而在众人眼里,更难以忽视的,是他手中的那杆长枪。

    枪身为纯钢打造,长一丈三尺,重七十斤。

    霸王枪。

    一枪擎天,王万武。

    王万武多年没有出门,什么贵重镖货,值得他亲自出山?

    ‘王万武’后面,又是一匹骏马。

    马背上坐着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子。

    大一点的女子,身着一身青衣,让她看起来水灵灵的。

    眼若新月,面如白瓷,笑语嫣嫣。

    只是一眼,便令人移不开眼睛。

    小一点的女童,一身粉彤彤的衣服。

    在青衣女子怀里来回张望的姿态,尽显天真可爱。

    两女之后,是一匹驽马。

    驽马坐着一名白衣剑客,面容略显消瘦,表情极为落寞。

    似乎遇到了什么伤心事,无处可以对人倾诉。

    而最后一匹马背上,也是一个妙龄女子。

    只是此女一身黑白相间的侠女衣服,眼神威武,满面寒气。

    人在马背上,却敢单手持旗。

    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姑娘。

    有人。

    有旗。

    有枪。

    除了人手少了一些,却也满足了一个镖局走镖时该有的一切。

    而押镖的人少,不代表弱。

    只要霸王枪在,便能震慑一切江湖宵小。

    所有人注视着‘王万武’带队进入了城中,随后下马走进客栈。

    等人马彻底消失无影,不远处的茶楼里也开始谈论着能让霸王枪亲自出马的镖货到底是什么?

    看队列,被‘王万武’护在身后的两个女子最可疑。

    一看就是贵人出身,一个花颜月貌,一个天真浪漫。

    若是出钱够多,请大王镖局总镖头护镖也是可能.

    这个猜测刚刚出口,人群中就传来了一阵驳斥之声。

    “狗屁,都是狗屁。”

    “王万武在江湖上是什么身份,会为了钱给两个小娘皮当护卫,还使上了镖旗?”

    提出两女便是镖货之人听见反驳,也是看了过去,见是一个样貌方正的年轻男子,也是笑着解释起来。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江湖名声又换不来米粮。”

    “就王万武连朋友的面子都不给的刚烈脾气,兴许大王镖局早就揭不开锅了。”

    “这人一旦饿急了,莫说护送两个女子前往关外,就是俯身给人当狗,也是要当的。”

    年轻男人听到此人如此贬低心中英豪,更是握紧拳头,双眼圆瞪的吼道。

    “江湖人从来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你再满嘴喷粪,我答应,我的拳头却不会答应。”

    眼见要闹将起来,年轻男子的朋友也是赶紧伸手拉住,同时笑着劝道。

    “小马,大家都只是在猜测,心中没有恶意,你莫冲动。”

    小马的朋友似乎很喜欢笑,但他的笑不是高兴时才会出现的笑容,更像是一副永远长在脸上的笑容。

    他叫丁喜。

    聪明的丁喜,也叫讨人喜欢的丁喜。

    他和愤怒的小马是一对好朋友,也是两个靠打劫商队为生的强盗。

    同时,他们也是江湖人,心中也有侠义之心。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只要不欺凌弱小,强盗也是能当大侠的。

    哪怕出手打劫商队,如丁喜这种强盗,也只做劫富济贫的勾当。

    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

    如何不是劫富济贫了?

    只要不沾那害人性命和污人清白的勾当,很多强盗依旧理直气壮的把自己当江湖人,而不是作恶多端的江湖匪类。

    镖局和强盗从来是敌人,但大王镖局的王万武在小马心中是特别的。

    因为王万武拒绝了“五狗镖局”的招揽。

    人是不该当狗的,哪怕为了吃饱肚子也不行。

    哪怕联营镖局把自己的“五犬开花旗”说成白狗,那也是一条狗。

    狗就是狗,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狗改不了吃屎。

    可现在有人把一个不想当狗的英雄说成了狗,让小马立刻愤怒起来。

    丁喜开口,小马也努力放下拳头,但双眼却没有从多嘴之人的脸上挪开。

    小马虽然没什么脑子,做事也冲动,但他终究是尊重朋友的。

    江湖人讲气节,没脑子的小马就更讲江湖气节了。

    本来议论得热火朝天的茶馆被小马这么一闹,便也没有说东道西的兴致,很快就散了大半。

    而丁喜看着小马,也是笑着对周围拱了拱手,随后带着小马径直离开了茶馆。

    靠守株待兔打劫商队的强盗,是最低层次的路匪。

    只要稍微聪明点,便要懂得混在人群密集的茶楼酒馆里听闲话,得到更准确的消息。

    随着两人远离茶馆,小马也是看向带路的丁喜,语气愤怒问道。

    “你刚才拦我作什么,就这种胡诌八扯的废物,我打了又能怎滴?”

    丁喜满脸笑意的回道:“你也知道他们是在胡诌八扯,就这点小事,也值当出手?”

    说完之后,也不管小马接不接受,丁喜又是笑道。

    “小马,咱们多久没开张了?”

    强盗这种生意向来不稳定,那些拦路打劫的路匪一个个看起来凶神恶煞,却多是一天饿三顿的主。

    所以一旦遇到路过的商队,总能如狼似虎,喊杀震天。

    毕竟饿极了,人是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的。

    而丁喜这种懂得用脑子的强盗,日子倒是比路匪过的舒服。

    劫商队这门生意,倒是能做到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可得钱容易的人,花起钱来也会变得大方。

    尤其是对丁喜和小马这对好朋友而言,很多时候他们自己都不清楚钱花到哪里去了。

    但以他们的身手,总有办法弄到吃的,倒是没有饿死街头。

    只是穷日子不能一直过,都放下身段当强盗了,总不能还三天饿九顿。

    小马听到丁喜的话,拍了拍空荡荡的肚子,刚刚灌满肚皮的茶水早已不顶事,也是问道。

    “你这边有门路了?”

    丁喜笑着望向‘王万武’带人歇脚的客栈,笑着答道。

    “那不就是门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