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脑子有疾的绝世高手
时至今日,大明朝早已不像当初立国那样规矩严格,朝堂腐败,吏治败坏不说,连这京城天牢的武备也早已松散得不像样子。
白天的时候,他们还能像模像样地装个样子。
但到了晚上,这二百多年来染上的恶习便暴露无遗。
众所周知,天牢是京城中由朝廷直接掌管的牢狱,牢中关押的都是重刑犯人,这些犯人要么是政治斗争的失败者,要么就是真正穷凶极恶的恶徒。
后者自然不必过多赘述。
但这前者就不一样了,他们往往是锦衣玉食的大人物,被囚禁在这样暗无天日的地狱,很容易在精神崩溃的情况下说出点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
为了防止这些秘密外泄,那些牢外的大人物便在这天牢的狱卒上动了点心思。
于是,天牢狱卒这个职业便成了个世代相传的铁饭碗。
两百年来基本上都是父传子,子传孙。
除了最顶上的职位偶尔有外人空降镀金以外,下边的中层和底层基本没有变过。
可以说,天牢的狱卒基本上是個独立的小社会,狱卒们互相之间世代通婚,关系早已不止是同事与同僚那么简单,每个人相互之间都是沾亲带故。
因而即便是最低级的小卒,也能与从九品的校尉谈笑风生。
眼见着年轻人走进了房间,牌桌上大马金刀坐在那里的赤膊汉子哈哈一笑,态度亲热地招呼着那个年轻人。
“小刘,巡完夜了?快过来耍两把!”
“这就来,这就来!”
年轻人刚一开口,立刻就有人起身让位子。
他一边坐下,一边笑呵呵地问道:“周叔,今儿个手气怎么样?”
赤膊汉子脸上的笑容一僵,一脸晦气地说道:“别提了,今个手气有点臭,把这周的酒钱输了个精光,别说这些了,赶紧发牌,这牌桌换人,老子的手气也该转运了!”
周围的狱卒闻言哈哈大笑,纷纷调侃了起来。
就在这时,铁门外忽然传来一声响动。
但这响动过于轻微,以至于门内众人竟无一人察觉。
紧接着,值夜室的铁门缓缓打开,热闹的声音从室内一股脑地涌入黑暗寂静的甬道。
正在打牌的众人动作一僵,齐齐转头望向门口。
所有的声音都在此刻消失,只剩下铁门缓缓打开的咯吱声。
还好,走进来的那人正是日夜守候在甬道尽头的牢头。
他居然站起来了!
那个姓刘的年轻人有些惊愕,随后忽然发现,这牢头站起来后居然如此高大。
看他坐在甬道尽头的模样,刘姓年轻人还以为他是个身材矮小的小老头呢!
这牢头穿着寻常狱卒的蓝黑色窄袖短打,戴着包了浆的皂隶巾,眼神浑浊,相貌普通,年岁大概是四五十的样子,看上去就是一个寻常到不能再寻常的狱卒。
可当值夜室的众狱卒看到此人时,却无一人敢再开口。
唯有那个周姓赤膊汉子咽了口唾沫,强撑着胆子站起身。
“李老,您老人家怎么有兴致来看望小辈了?”
“……”
牢头缓缓转过头,用那浑浊的眼珠望了他一眼。
就是这一眼,令周姓汉子有些毛骨悚然,连忙低头躬身,以表尊敬,不敢多说一句话。
很快,牢头转过身,一句话也没说,自顾自地走向了天牢。
在场的众多狱卒无人胆敢阻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那片黑暗中。
值夜室的众人齐齐松了口气。
刘姓年轻人是刚刚顶了父亲班的新人,来这天牢里当差不过一个月,对这里的情况还不算了解,于是低声问道:“周叔,李爷爷的眼神是吓人了点,但也没必要这么害怕吧?”
“毛头小子,你懂什么?”
周姓汉子瞪了他一眼,随后回头看了看天牢,确认牢头不在,才把刘姓年轻人拉过来,靠在他耳边低声道:“臭小子,你给我记住了,李老是咱们天牢的镇山石,擎天柱,这天牢没了谁都行,就是不能没了李老。”
“啊?”
见年轻人有些不理解,周姓汉子哼了一声,带着些得意与炫耀解释道。
“十三年前,江湖上曾有个名声赫赫的大盗,据说轻功已臻入化境,曾几次三番入过皇宫,他的红颜知己是东夷的密探,潜伏在京城,欲窃取大明朝的军械与造船图纸,后被发现,押入天牢,那大盗也是了得,为了红颜竟偷偷潜入天牢,想要劫狱。”
“当时的狱卒无一人能发现他的身影,直到他在牢房外遇到了李老……”
年轻人听得入神,见周叔的语气顿在这里,不由得急道:“然后呢?”
“不知道!”周姓汉子双手一摊,语气幽幽地说道,“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的天牢门口,挂着那个大盗的脑袋。”
“嘶——”
年轻人倒吸一口凉气,再度望向天牢时,眼里只剩下敬畏与崇拜。
“原来李爷爷这么厉害!”
“确实厉害!”
铁门外,林中天倚靠着墙壁,满脸赞同地点了点头。
他明明跟在那个年轻狱卒的身后,靠着脚步与对方完美重合的方式,安全通过了那条甬道,又借着类白眼视角的优势,躲避了墙后狱卒的视线,硬生生从所有狱卒的视野盲区中混进了天牢,可还是被这位牢头察觉到了自身的存在。
林中天很确定,自己并没有被他看到身影。
对方之所以能发现自己,靠的完全是对危险的感知以及武者的第六感。
“难怪这牢头能察觉我的存在,原来是天牢里隐藏的绝世高手……”
林中天心中感慨。
既然被发现了,林中天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出手干掉了这个老头。
说实话,原本林中天是没打算杀掉他的,因为这样肯定会打草惊蛇,搅乱靳一川和丁修等人的劫狱计划,可没想到,这家伙脑袋里居然有颗肿瘤。
本以为只能将其击晕的一掌,竟然直接把他打死了。
难怪这家伙眼神浑浊,行动迟缓,看上去一副老年痴呆的样子,原来真的是脑子有疾……
早知如此,林中天就不会如此果断地出手了。
想到这里,林中天不由得叹了口气,心想着下次无论如何也要全程开启类白眼视角,以防再有这样的巧合事件发生。
没办法,林中天只能暂时用灰雾控制住牢头的身躯。
为了节约灰雾,林中天并没有完全接管牢头的大脑,只是控制住了关于身体的那部分,这样一来花费的灰雾比较少,持续时间也更短。
粗略计算,大概只能持续七八天左右,正好是丁修等人劫狱的期限。
在这七八天里,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将不得不一人分饰两角。
白天的时候,他们还能像模像样地装个样子。
但到了晚上,这二百多年来染上的恶习便暴露无遗。
众所周知,天牢是京城中由朝廷直接掌管的牢狱,牢中关押的都是重刑犯人,这些犯人要么是政治斗争的失败者,要么就是真正穷凶极恶的恶徒。
后者自然不必过多赘述。
但这前者就不一样了,他们往往是锦衣玉食的大人物,被囚禁在这样暗无天日的地狱,很容易在精神崩溃的情况下说出点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
为了防止这些秘密外泄,那些牢外的大人物便在这天牢的狱卒上动了点心思。
于是,天牢狱卒这个职业便成了个世代相传的铁饭碗。
两百年来基本上都是父传子,子传孙。
除了最顶上的职位偶尔有外人空降镀金以外,下边的中层和底层基本没有变过。
可以说,天牢的狱卒基本上是個独立的小社会,狱卒们互相之间世代通婚,关系早已不止是同事与同僚那么简单,每个人相互之间都是沾亲带故。
因而即便是最低级的小卒,也能与从九品的校尉谈笑风生。
眼见着年轻人走进了房间,牌桌上大马金刀坐在那里的赤膊汉子哈哈一笑,态度亲热地招呼着那个年轻人。
“小刘,巡完夜了?快过来耍两把!”
“这就来,这就来!”
年轻人刚一开口,立刻就有人起身让位子。
他一边坐下,一边笑呵呵地问道:“周叔,今儿个手气怎么样?”
赤膊汉子脸上的笑容一僵,一脸晦气地说道:“别提了,今个手气有点臭,把这周的酒钱输了个精光,别说这些了,赶紧发牌,这牌桌换人,老子的手气也该转运了!”
周围的狱卒闻言哈哈大笑,纷纷调侃了起来。
就在这时,铁门外忽然传来一声响动。
但这响动过于轻微,以至于门内众人竟无一人察觉。
紧接着,值夜室的铁门缓缓打开,热闹的声音从室内一股脑地涌入黑暗寂静的甬道。
正在打牌的众人动作一僵,齐齐转头望向门口。
所有的声音都在此刻消失,只剩下铁门缓缓打开的咯吱声。
还好,走进来的那人正是日夜守候在甬道尽头的牢头。
他居然站起来了!
那个姓刘的年轻人有些惊愕,随后忽然发现,这牢头站起来后居然如此高大。
看他坐在甬道尽头的模样,刘姓年轻人还以为他是个身材矮小的小老头呢!
这牢头穿着寻常狱卒的蓝黑色窄袖短打,戴着包了浆的皂隶巾,眼神浑浊,相貌普通,年岁大概是四五十的样子,看上去就是一个寻常到不能再寻常的狱卒。
可当值夜室的众狱卒看到此人时,却无一人敢再开口。
唯有那个周姓赤膊汉子咽了口唾沫,强撑着胆子站起身。
“李老,您老人家怎么有兴致来看望小辈了?”
“……”
牢头缓缓转过头,用那浑浊的眼珠望了他一眼。
就是这一眼,令周姓汉子有些毛骨悚然,连忙低头躬身,以表尊敬,不敢多说一句话。
很快,牢头转过身,一句话也没说,自顾自地走向了天牢。
在场的众多狱卒无人胆敢阻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那片黑暗中。
值夜室的众人齐齐松了口气。
刘姓年轻人是刚刚顶了父亲班的新人,来这天牢里当差不过一个月,对这里的情况还不算了解,于是低声问道:“周叔,李爷爷的眼神是吓人了点,但也没必要这么害怕吧?”
“毛头小子,你懂什么?”
周姓汉子瞪了他一眼,随后回头看了看天牢,确认牢头不在,才把刘姓年轻人拉过来,靠在他耳边低声道:“臭小子,你给我记住了,李老是咱们天牢的镇山石,擎天柱,这天牢没了谁都行,就是不能没了李老。”
“啊?”
见年轻人有些不理解,周姓汉子哼了一声,带着些得意与炫耀解释道。
“十三年前,江湖上曾有个名声赫赫的大盗,据说轻功已臻入化境,曾几次三番入过皇宫,他的红颜知己是东夷的密探,潜伏在京城,欲窃取大明朝的军械与造船图纸,后被发现,押入天牢,那大盗也是了得,为了红颜竟偷偷潜入天牢,想要劫狱。”
“当时的狱卒无一人能发现他的身影,直到他在牢房外遇到了李老……”
年轻人听得入神,见周叔的语气顿在这里,不由得急道:“然后呢?”
“不知道!”周姓汉子双手一摊,语气幽幽地说道,“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的天牢门口,挂着那个大盗的脑袋。”
“嘶——”
年轻人倒吸一口凉气,再度望向天牢时,眼里只剩下敬畏与崇拜。
“原来李爷爷这么厉害!”
“确实厉害!”
铁门外,林中天倚靠着墙壁,满脸赞同地点了点头。
他明明跟在那个年轻狱卒的身后,靠着脚步与对方完美重合的方式,安全通过了那条甬道,又借着类白眼视角的优势,躲避了墙后狱卒的视线,硬生生从所有狱卒的视野盲区中混进了天牢,可还是被这位牢头察觉到了自身的存在。
林中天很确定,自己并没有被他看到身影。
对方之所以能发现自己,靠的完全是对危险的感知以及武者的第六感。
“难怪这牢头能察觉我的存在,原来是天牢里隐藏的绝世高手……”
林中天心中感慨。
既然被发现了,林中天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出手干掉了这个老头。
说实话,原本林中天是没打算杀掉他的,因为这样肯定会打草惊蛇,搅乱靳一川和丁修等人的劫狱计划,可没想到,这家伙脑袋里居然有颗肿瘤。
本以为只能将其击晕的一掌,竟然直接把他打死了。
难怪这家伙眼神浑浊,行动迟缓,看上去一副老年痴呆的样子,原来真的是脑子有疾……
早知如此,林中天就不会如此果断地出手了。
想到这里,林中天不由得叹了口气,心想着下次无论如何也要全程开启类白眼视角,以防再有这样的巧合事件发生。
没办法,林中天只能暂时用灰雾控制住牢头的身躯。
为了节约灰雾,林中天并没有完全接管牢头的大脑,只是控制住了关于身体的那部分,这样一来花费的灰雾比较少,持续时间也更短。
粗略计算,大概只能持续七八天左右,正好是丁修等人劫狱的期限。
在这七八天里,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将不得不一人分饰两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