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自家山寨
或许是顺风镖局威名太盛的缘故,这趟押镖的路途简直顺利得令人难以置信。
那些预想中的劫镖事件以及江湖中的爱恨情仇,统统都没有出现,这不禁令一直期待着乐子出现的林中天有些失望。
据潘云鹏所说,自从当年劫杀了顺风镖局的寨子被屠灭,这条路上便再也没有什么绿林好汉胆敢破坏京城四大镖局的规矩。
一路上镖队途径的山寨数量不少,几乎每家都收下了三件礼物。
有些寨子在收下美酒后,还向镖队赠送了回礼,是一杆红色的大旗,上面写着「一路顺风」和「前途无量」这两排字。
潘云鹏解释,这是本地绿林好汉独有的规矩。
有巡山的儿郎看到这面旗,必须即刻回禀,然后闭寨一日,好让镖队放心通过,若是有人胆敢破坏这个规矩,镖局就会和其他寨子联合起来灭掉他们。
对于这些江湖规矩,林中天一直都是很感兴趣的。
他发现这镖局与山寨之间的关系有些暧昧。。
很多时候,镖局与山寨之间的关系,居然要比镖局与镖局之间,以及山寨与山寨之间的关系要更加亲善友好,后两者相互之间还会勾心斗角,但前者却牢牢遵守着规矩。
对此,林中天也表示理解,毕竟同行是冤家,存在着大量竞争的关系。
而镖局与山寨却是相互依存,相互需求的关系。
没有了这些绿林好汉,镖局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又过了几天,镖队忽然停在了一座高山的山脚下。
潘云鹏命人准备好银子和绸缎,自己亲自提了两坛美酒,笑容满面地来到马车旁,问林中天和张大夫要不要一起上山吃酒。
林中天立刻反应过来,这里的山寨应该就是同盟会的据点之一了。
出于好奇,林中天答应了潘云鹏的邀请,带着杨苏华以及张嫣父女一起上山。
沿途碰到了许多暗哨,潘云鹏一一跟他们打招呼,满脸笑容地吆喝他们一起回寨子里吃酒。
若是真正的山匪,听到吃酒二字,必然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但这些人毕竟不是山匪,面对潘云鹏热情的招呼,也只是笑着拒绝。
最多是走出来与潘云鹏拥抱一下,随后便再度回到了岗位。
林中天有些好奇,问道:“寨子里全都是同盟会的人吗?”
潘云鹏摇头道:“不全是,真正属于同盟会的只有最初的那批人,那些后来加入的只知道寨子背后有个靠山,但不清楚具体是谁。”
林中天朝着旁边的树林努了努嘴:“那这些暗哨呢?”
潘云鹏笑着说道:“跟我拥抱的都是自己人,打招呼的只知道我是寨子的朋友。”
林中天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沿着山路继续向上,一条清亮的山泉水自身边经过,朝着山脚处奔腾而下。
溪流中时不时窜出几条游鱼,顺着水流向下游动,水底的石头积年累月被水流冲刷,自然留不下多少青苔,反而变得闪亮又平滑。
阳光照射下来,整条溪流连带着河底的石头都变得熠熠生辉。
杨苏华从未见过这等美景,当即将怀里的小狐狸交给旁边的镖师,与张嫣一起提着裙子在溪边蹦蹦跳跳地前行,两张明媚的脸上满是欢快的笑容。
张大夫皱了皱眉,正欲出言呵斥,却被潘云鹏阻止。
只见潘云鹏笑意盈盈地望着两女,轻笑道:“伯父,让她们好好玩一会吧,我等不畏辛劳,前赴后继,不就是想多多看到这种场景吗?”
“……说的也是。”
张大夫眉间舒展,明白他的意思,但看到女儿如此放肆的一面,还是有些欲言又止。
忍了一会,张大夫一挥袖,干脆不看了。
林中天有些意外地望了潘云鹏一眼,再次将心中的评价拔高一层。
成大事者最容易犯的错误的就是为了过程而忘记初心。
在这方面,潘云鹏已经有了很高的思想觉悟……
忽然,林中天挑了挑眉,目光望向右前方,舔了舔嘴唇。
“潘兄,这山上可是有一只熊瞎子?”
“嗯,是有一只,好多年了。”
“为何没有派人围剿?”
“这个嘛,一来是那熊瞎子不好惹,二来是没有必要。”
“没有必要?”
“嗯,那熊瞎子年纪挺大的,都活成精了,它似乎知道山寨不好惹,所以这些年来一直没有袭击过寨子里的人,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就这么一直相安无事地过着。”
“原来是这样!”
林中天点了点头,暂时熄了要吃熊掌的想法。
潘云鹏这才反应过来,瞪大了眼睛道:“付兄,你不会想去把它杀了吧,千万别,我上次来山寨的时候见过它一面,那家伙体长九尺有余,体重足有千斤,一掌下去能拍断一棵树,这般猛兽,绝非人力所能匹敌,等闲十几個好手都拿它不下……”
“是吗……”
林中天微微一笑,没有解释。
潘云鹏与顺风镖局属于同盟会在京城隐藏最深的力量,哪怕劫天牢也只是帮忙招揽高手,并没有直接出手,更不要说参与劫杀魏忠贤了。
因此,潘云鹏只是听同盟会的伙伴说起过林中天的神勇,并没有亲眼见识过。
谈笑间,众人来到了山寨,寨门口此时已经候着不少人了。
见潘云鹏等人出现,为首的那个络腮胡大汉哈哈一笑,命人接过潘云鹏送来的礼物,自己则上前与潘云鹏用力地拥抱了一下。
待松开手,大汉转过头,望了眼林中天苍白如骨的右手,微笑着伸出一只手。
“这位便是付青云付大哥吧,在下宁成武,幸会!”
“幸会……”
林中天很自然地伸出手,与他握了握,只是脸上的神情有些古怪。
眼前这位人高马大,面容粗糙,满脸的络腮胡,看上去至少有四十多岁,这般汉子居然一开口就叫他付大哥,这让听了杨苏华一路温言软语版付大哥的林中天有些不太适应。
待松开手,宁成武脸上露出笑容。
握手礼是赵立河教给他们的,林中天能如此自然地用出来,说明已经成了他们的伙伴。
潘云鹏转头望向张大夫,笑着说道:“伯父,你们先进去吧。”
张大夫问道:“那你呢?”
潘云鹏提起一坛酒,轻声道:“我还有些事。”
林中天稍一思索,便明白了他要去做什么,于是也提起一坛酒。
“我跟你一起去吧。”
潘云鹏有些意外地望了林中天一眼,想了想,点头道:“……也好。”
待众人走进了寨子,林中天与潘云鹏提着两坛美酒,带着几名镖师,跟在宁成武身后来到了寨后的山林中。
在那里,有一处竹亭,亭边立着一块墓碑,碑上刻着两排死者的名讳。
潘云鹏提着美酒上前,默不作声地将酒一一倒在墓碑前。
很显然,这些墓碑下面埋葬的便是当初死在此地的镖师。
或许是因为林中天第一次来,潘云鹏轻声解释道:“当年劫杀镖队,坏了道上的规矩,那些土匪要说不害怕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在带走财货后,便放火烧掉了我那些叔伯们的尸体,待我与宁大哥杀回了山上,叔伯们的尸体已经被烧得不成样子。”
宁成武点了点头,叹息道:“灭火之后,能辨认出模样的,小鹏都带回去了,剩下的基本辨不出模样,就都埋在这里了……”
那些预想中的劫镖事件以及江湖中的爱恨情仇,统统都没有出现,这不禁令一直期待着乐子出现的林中天有些失望。
据潘云鹏所说,自从当年劫杀了顺风镖局的寨子被屠灭,这条路上便再也没有什么绿林好汉胆敢破坏京城四大镖局的规矩。
一路上镖队途径的山寨数量不少,几乎每家都收下了三件礼物。
有些寨子在收下美酒后,还向镖队赠送了回礼,是一杆红色的大旗,上面写着「一路顺风」和「前途无量」这两排字。
潘云鹏解释,这是本地绿林好汉独有的规矩。
有巡山的儿郎看到这面旗,必须即刻回禀,然后闭寨一日,好让镖队放心通过,若是有人胆敢破坏这个规矩,镖局就会和其他寨子联合起来灭掉他们。
对于这些江湖规矩,林中天一直都是很感兴趣的。
他发现这镖局与山寨之间的关系有些暧昧。。
很多时候,镖局与山寨之间的关系,居然要比镖局与镖局之间,以及山寨与山寨之间的关系要更加亲善友好,后两者相互之间还会勾心斗角,但前者却牢牢遵守着规矩。
对此,林中天也表示理解,毕竟同行是冤家,存在着大量竞争的关系。
而镖局与山寨却是相互依存,相互需求的关系。
没有了这些绿林好汉,镖局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又过了几天,镖队忽然停在了一座高山的山脚下。
潘云鹏命人准备好银子和绸缎,自己亲自提了两坛美酒,笑容满面地来到马车旁,问林中天和张大夫要不要一起上山吃酒。
林中天立刻反应过来,这里的山寨应该就是同盟会的据点之一了。
出于好奇,林中天答应了潘云鹏的邀请,带着杨苏华以及张嫣父女一起上山。
沿途碰到了许多暗哨,潘云鹏一一跟他们打招呼,满脸笑容地吆喝他们一起回寨子里吃酒。
若是真正的山匪,听到吃酒二字,必然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但这些人毕竟不是山匪,面对潘云鹏热情的招呼,也只是笑着拒绝。
最多是走出来与潘云鹏拥抱一下,随后便再度回到了岗位。
林中天有些好奇,问道:“寨子里全都是同盟会的人吗?”
潘云鹏摇头道:“不全是,真正属于同盟会的只有最初的那批人,那些后来加入的只知道寨子背后有个靠山,但不清楚具体是谁。”
林中天朝着旁边的树林努了努嘴:“那这些暗哨呢?”
潘云鹏笑着说道:“跟我拥抱的都是自己人,打招呼的只知道我是寨子的朋友。”
林中天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沿着山路继续向上,一条清亮的山泉水自身边经过,朝着山脚处奔腾而下。
溪流中时不时窜出几条游鱼,顺着水流向下游动,水底的石头积年累月被水流冲刷,自然留不下多少青苔,反而变得闪亮又平滑。
阳光照射下来,整条溪流连带着河底的石头都变得熠熠生辉。
杨苏华从未见过这等美景,当即将怀里的小狐狸交给旁边的镖师,与张嫣一起提着裙子在溪边蹦蹦跳跳地前行,两张明媚的脸上满是欢快的笑容。
张大夫皱了皱眉,正欲出言呵斥,却被潘云鹏阻止。
只见潘云鹏笑意盈盈地望着两女,轻笑道:“伯父,让她们好好玩一会吧,我等不畏辛劳,前赴后继,不就是想多多看到这种场景吗?”
“……说的也是。”
张大夫眉间舒展,明白他的意思,但看到女儿如此放肆的一面,还是有些欲言又止。
忍了一会,张大夫一挥袖,干脆不看了。
林中天有些意外地望了潘云鹏一眼,再次将心中的评价拔高一层。
成大事者最容易犯的错误的就是为了过程而忘记初心。
在这方面,潘云鹏已经有了很高的思想觉悟……
忽然,林中天挑了挑眉,目光望向右前方,舔了舔嘴唇。
“潘兄,这山上可是有一只熊瞎子?”
“嗯,是有一只,好多年了。”
“为何没有派人围剿?”
“这个嘛,一来是那熊瞎子不好惹,二来是没有必要。”
“没有必要?”
“嗯,那熊瞎子年纪挺大的,都活成精了,它似乎知道山寨不好惹,所以这些年来一直没有袭击过寨子里的人,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就这么一直相安无事地过着。”
“原来是这样!”
林中天点了点头,暂时熄了要吃熊掌的想法。
潘云鹏这才反应过来,瞪大了眼睛道:“付兄,你不会想去把它杀了吧,千万别,我上次来山寨的时候见过它一面,那家伙体长九尺有余,体重足有千斤,一掌下去能拍断一棵树,这般猛兽,绝非人力所能匹敌,等闲十几個好手都拿它不下……”
“是吗……”
林中天微微一笑,没有解释。
潘云鹏与顺风镖局属于同盟会在京城隐藏最深的力量,哪怕劫天牢也只是帮忙招揽高手,并没有直接出手,更不要说参与劫杀魏忠贤了。
因此,潘云鹏只是听同盟会的伙伴说起过林中天的神勇,并没有亲眼见识过。
谈笑间,众人来到了山寨,寨门口此时已经候着不少人了。
见潘云鹏等人出现,为首的那个络腮胡大汉哈哈一笑,命人接过潘云鹏送来的礼物,自己则上前与潘云鹏用力地拥抱了一下。
待松开手,大汉转过头,望了眼林中天苍白如骨的右手,微笑着伸出一只手。
“这位便是付青云付大哥吧,在下宁成武,幸会!”
“幸会……”
林中天很自然地伸出手,与他握了握,只是脸上的神情有些古怪。
眼前这位人高马大,面容粗糙,满脸的络腮胡,看上去至少有四十多岁,这般汉子居然一开口就叫他付大哥,这让听了杨苏华一路温言软语版付大哥的林中天有些不太适应。
待松开手,宁成武脸上露出笑容。
握手礼是赵立河教给他们的,林中天能如此自然地用出来,说明已经成了他们的伙伴。
潘云鹏转头望向张大夫,笑着说道:“伯父,你们先进去吧。”
张大夫问道:“那你呢?”
潘云鹏提起一坛酒,轻声道:“我还有些事。”
林中天稍一思索,便明白了他要去做什么,于是也提起一坛酒。
“我跟你一起去吧。”
潘云鹏有些意外地望了林中天一眼,想了想,点头道:“……也好。”
待众人走进了寨子,林中天与潘云鹏提着两坛美酒,带着几名镖师,跟在宁成武身后来到了寨后的山林中。
在那里,有一处竹亭,亭边立着一块墓碑,碑上刻着两排死者的名讳。
潘云鹏提着美酒上前,默不作声地将酒一一倒在墓碑前。
很显然,这些墓碑下面埋葬的便是当初死在此地的镖师。
或许是因为林中天第一次来,潘云鹏轻声解释道:“当年劫杀镖队,坏了道上的规矩,那些土匪要说不害怕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在带走财货后,便放火烧掉了我那些叔伯们的尸体,待我与宁大哥杀回了山上,叔伯们的尸体已经被烧得不成样子。”
宁成武点了点头,叹息道:“灭火之后,能辨认出模样的,小鹏都带回去了,剩下的基本辨不出模样,就都埋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