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灯,点亮了房间,同时也点亮了高明程的心。

    身为家中的老二,他娘不疼,爹不爱,亲奶奶对他都没有细奶奶好。

    但他在家中缺失的亲情,在细奶奶这里,又弥补了回来。

    可见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你得到一些什么,就可能会失去一些什么。

    收拾好心中的情绪,高明程从枕头底下拿出那两页金箔纸。

    煤油灯亮到了极致,透过煤油灯,高明程终于看清楚另外一页金箔纸上有些什么了。

    出于他意料的是,这页金箔纸上并没有什么类似功法心法的东西,而是刻画了一座宫殿。

    寥寥几笔勾勒出来的宫殿,却给人一种恢弘大气的感觉。

    那宫殿上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字,字体依旧是小篆,高明程辨认了一下,认出那是‘妙道宫’三個字。

    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的信息了。

    高明程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最终还是放下了。

    既然看不出它的玄妙之处,那就算了。

    他又拿出之前看过的那页金箔纸,目光在看清楚第一幅画时,就有一种想要盘腿入定的感觉。

    他连忙放下金箔纸,又吹灭了煤油灯,最后于漆黑之中盘腿而坐,瞬间入定。

    ……

    鸟鸣声伴着晨曦而来,高明程睁开眼时,才发现天已大亮。

    他依旧盘腿而坐,一夜未睡,却精神抖擞。眼角余光瞥到那两页金箔纸上,决定将它们先藏好,夏天的衣服薄,随身带着这个东西,总觉得不保险,再说了,他一天下来,要跑好几个地方,万一不小心丢掉了,他得心疼死。

    目光在房屋中环视一圈,竟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

    最终他的视线只能落在床上,他起身下床,掀开草席,将金箔纸放在草席下面。

    金箔纸很薄,放下草席下面,一点儿都不显眼。

    藏好东西后,高明程像是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不少。

    他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阳光洒落在庭院中,简陋的厨房传来米粥的香味。

    隔壁的房间里,还有呼噜声响起,高壮还未睡醒。

    高明程敲了敲窗户,直接把高壮喊起来:“起床了,待会还要去山里看套子。”

    呼噜声顿时消失,很快就传来高壮还未彻底睡醒的含糊声音:“哦,好。就起来了。”

    一阵窸窣的穿衣声后,高壮推门而出,房间门对着东边,因此晨曦直接洒落在他的脸上,将眼角的眼屎照的分明。

    高明程的眼角抽动了下,下意识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脏东西。

    一番洗漱后,精神越发好了。

    细奶奶已经打好了三碗粥凉着,两碗都是用海碗装着的,只有一碗是正常大小的碗。

    除了米粥,还有一碟炒辣椒和一碟辣萝卜干。

    那炒辣椒应该是昨天晚上剩下的,第二天就用来下粥吃。

    “粥已经凉的差不多了,快恰吧。”

    细奶奶笑着招呼着两人吃粥,两人也没有含糊,三两下就把一海碗的粥给吃进肚子里了。

    吃饱了后,就得干正事了。

    临出门前,高壮还气势很足的对细奶奶说道:“奶奶,我今天肯定还能够捉到更多的兔子,到时候咱们晚上也恰兔子肉!”

    “好,我给你们做。”细奶奶笑呵呵的说着话。

    出了门后,两人先直奔牛尾岭那边,高壮满怀激动,眼底亮晶晶的,他先是环顾四周一下,然后直奔下了套子的地方。

    “明程哥,兔子兔子!”第一个套子就有收获,这让高壮激动的险些要原地蹦跶下。

    他三两步冲上前,弯腰将草丛中的兔子捡起。

    兔子还活着,但因为挣扎的缘故,身上的铁丝套子缠的很紧,导致它最终只能被困住,无法再逃跑了。

    拿着兔子,高壮笑的像个一百多斤的孩子。

    高明程也有几分高兴,示意他继续去找其他的套子。

    高壮舍不得放下兔子,抱着兔子就往放下一个套子的地方走去,第二个套子放在一片茂盛的草丛中,此时却依旧还是原样。

    没有收获,这让高壮兴奋的情绪稍稍冷却了些。

    他并没有死心,继续朝第三个套子的位置走去。

    第三个套子在另外一个小山坡的下面,走过去时,却发现套子没有,兔子也没有。

    高壮愣住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高明程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套子不见了,要么是兔子被套住后,却奋力逃走了,要么是被其他人捡走了。

    再看附近的环境,有一片草丛有明显的压痕,于是他顺着那压痕走去,走了大约一百多米,终于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兔了。

    在野兔的不远处,还有一处较为隐蔽的洞口,大约就是这只兔子的窝了。看到兔子窝,高明程又想到用烟火熏兔子窝,然后趁机捉兔子的法子。

    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法子扼杀在心底了,现在是八月底,天气炎热,风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在山里烧火需要格外的注意,否则一个不好,引起了山火,那事情就大了。

    再说了,火一点,烟一起,附近的人都会看到,必然会过来查看情况。

    到时候那伙盗墓贼肯定就不敢进山,错过了这个时间点,那盗墓贼的踪迹就很难捕捉,毕竟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天天守在这牛尾岭。

    “真能跑!”高壮捡起地上的兔子,看到铁丝都快缠到兔子的肉里面了,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他把铁丝套子解开,只用野草将兔子的脚绑住。

    “明程哥,我先把这两只兔子送回家去,今天晚上咱们也恰兔子肉!”高壮笑容满面的说着话,眼底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吃肉,对于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可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寻常人家,一个月吃一顿肉,就算是顶好的,更多的人家只能每年过年时,才能够吃上肉解馋。

    高壮走后,高明程也没有离开这里,他寻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开始练拳。

    他上辈子系统的学过武术,会一套拳法,会一些简单的刀法,还会一些双截棍。

    学双截棍,那完全是因为看了李小龙的电影,觉得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