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一过,天气便渐渐地热了起来。

树上的夏蝉开始声声叫唤,长宁街上,零星地支起各种凉茶、瓜果摊子。

过了晌午,日头正猛。

人在街上走着,倘使不走在树下,从街头走到街尾的功夫,容易出一身汗。

阿笙一路小跑着,跑到长宁街视野最开阔的福桥上。

气息都还没喘匀,便将手搭在桥栏上,点着脚尖,伸长着脖子,往东南方向着急地张望着。

白净的小脸被当头的太阳晒得彤红,鼻子沁出了几点薄汗。阿笙却像是丝毫感觉不到热,便是抬手抹一下鼻尖的汗都未曾,仍旧巴巴地探着脑袋,看向符城最是高大建筑旁的一座古拙院子。

一双棋子黑的瞳仁流透着几分茫然。

奇怪,今日,二爷怎的还没有出门?

按说,这个时辰,正是二爷小憩醒来,喝过糖水,登上人力车,出门办事的时候。

莫不是,他今日来晚了,错过二爷出门的时辰?

脖子越来越酸,脚尖也慢慢地不太使得上力气,阿笙额头的汗从脸颊滑落。

爹爹吩咐了事情,等着他去办,不能在这一直等着。

阿笙不死心,又站在桥上张望了好一会儿,那座古拙院子的大门仍然紧闭着。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一片阴影,阿笙这才难掩失望的收回张望的脖子。

步下桥,没走几步,又回头张望了一眼。

那扇气派的铜门仍是关着的,里头的人没有要出来的迹象。

阿笙这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下福桥。

下了桥,便是连古拙院子的屋檐都再瞧不见,阿笙丧气地低垂着脑袋。

一路上,就跟丢了魂似的。

“哑巴来啦!!!”

“哑巴来啦——”

行至天水巷,冷不防被巷子里突然窜出来的几个小乞儿给吓了一跳。

几个小乞儿围着阿笙唱——

“长庆楼,少东家,天生是个小哑巴。”

“小哑巴,不说话,你问什么,他不答,只会咿呀咿呀来比划。”

“咿呀咿呀来比划!来比划——”

阿笙虽然是个哑巴,可他不聋。

小乞儿喊他哑巴,对着他唱自编的歌谣,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阿笙不是头一回被人喊哑巴,甚至就连这歌谣,他也不是第一回听。

他确实是个哑巴,只是,这歌谣有一处唱得不对。

他不是天生不会说话,他是九岁那年,受过一场大的惊吓,大病了一场,之后才成为的哑巴。

阿笙前几次听见的时候,解释过,可是乞儿们看不懂他的比划,歌谣仍旧这么唱。

当然,很有可能乞儿们看懂了,这歌谣也还这么唱。

对于乞儿们来说,阿笙是不是天生的哑巴,同他们何干。

总归是个哑巴。

乞儿们既是认得他,知道他是长庆楼的少东家,当然不会轻易就这么放他过去。

阿笙要不是个哑巴,他还能大声地呵斥着,把人给赶走,或者是喊街上商铺的伙计、掌柜们来帮他。

可阿笙是个哑巴。

这群小乞儿也便不怕他叫,更不必担心他会把人给招来。

阿笙被乞儿们围着,既不着急,也不见气恼。

他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几块自家店铺腌制的几片肉脯,脸上绽出好看的一双酒涡,把手里头的肉铺递出去,张着嘴比划,意思是请他们吃。

这年岁,时局动荡,指不定什么时候战火就会蔓延开。

普通百姓人家一年到头,没尝过肉沫的味道都是常有的事。

这可是肉脯,全是肉!

小乞儿一个个眼睛都直了,眼里冒着绿光。

小乞儿说到底,也是孩子,是孩子,就没有不馋嘴的。

得了吃的,也便顾不上再刁难阿笙。

他们从阿笙的手里接过去,脏兮兮的手腕嘴里一塞,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也有稍微大一点的,手里拿着肉脯,另一只手还是掌心向上伸着。

贪心。

得了吃的,还想再要点铜板。

阿笙把腰间里的荷包打开,给他们看——

荷包里,除了几块杏仁糖,便是一个铜板也没有。

乞儿们自是失望,从阿笙手里把那个荷包连同杏仁糖一块抢了去。

阿笙“啊啊啊”地叫唤着,让他们把荷包给还给他。

郑家食铺的孙掌柜到自家铺子二楼收挂在窗外的熏肉,瞧见了被几个乞儿给围住的阿笙,赶紧喊来伙计,让伙计帮阿笙把那几个乞儿给赶跑。

伙计得了掌柜的吩咐,开后门,跑出铺子。

巷子里,哪里还有乞儿们的踪影。

那几个乞儿可比兔子都还要警觉,余光瞥见人影,便一溜烟跑得没边儿了。

“少东家,您,您没事吧?他们除了抢去您荷包,可有伤着您?”

伙计朝巷子跑过来,刚好撞见乞儿们夺了阿笙的荷包。因跑得急,气息有点喘,说话也便有些断断续续。

阿笙家里开的长庆楼的猪肉大部分是由郑家

食铺供应的,阿笙认得郑家食铺的伙计。

他摇了摇头,脸上仍然绽着笑,露着一双酒窝,就模样而言,实在是个讨喜的。

伙计暗自替这位长庆楼的少东家可惜。

阿笙少爷要模样有模样,只可惜,是个哑巴。而且……长庆楼的这位哑巴少东家还有点傻。

哪有人被抢了荷包,还能笑得这么傻气的。

是个哑巴,人还傻,得亏的是长庆楼的少东家……

要不然,在这动荡的年月,指不定日子过得多凄惨。

阿笙正好要到郑家食铺去。

伙计稍微能看懂一点阿笙比划的手势,猜出阿笙是要随他一通到食铺去,便问他猜得可对。

阿笙笑着点点头,伙计便知道自己猜对了,领着他一同回去。

郑家食铺朝西,这个时候,正是太阳晒进屋子的时候,楼下铺子较热。

这种食铺店,生意就属清晨,天都还没亮以及跟傍晚那会儿生意最好。

清晨是酒楼、饭馆、普通百姓什么的来买吃食,傍晚也有人上食铺买些生肉啊、熟食啊之类的带回去。唯有晌午过后到黄昏来之前,没什么生意,也没什么顾客上门。

掌柜的从后院出来,领了阿笙穿过天井,上二楼的账房,留伙计在楼下铺子看店。

招呼妻子给这位长庆楼的少东家看茶。

郑大娘跟阿笙打过招呼,到楼下厨房去了。

孙掌柜刚才在二楼,瞧见了个大概。上了楼,他将阿笙引到会客厅坐下,好心提醒道:“阿笙啊,你太惯着这几个小乞儿了。你看呐,这人心,总是不足。你给了他们肉脯,他们还围着你,抢你荷包。

从一开始,你就不该给。就那么僵持着,无非就是耗费点时间。他们又不能真的上手去抢,将你打伤。你给了他们一回,他们日后可就缠上你了。”

行乞跟抢劫,可是两回事。

前者合法,后者可是要吃官司的。

至于那个荷包,因着他们也没对阿笙动手,乞儿们大可抵赖说是阿笙赏他们的。当然也可以报官,只是长庆楼打开门做生意,得罪了这帮乞儿,事情也不好办。

最好的法子,还是孙掌柜提议的那样,不要理会,让那帮乞儿自讨个没趣,下回再碰见,可能才不会被缠上。

阿笙笑了笑,露出一对儿梨涡,手朝外头的太阳指了指,双手比划了几下。意思是,给乞儿的肉脯本来就是店里卖剩了的。

因着天气越来越热,存不了几日,他爹也就赏给他跟店里的几个伙计拿着吃。

就算是没给那些乞儿,他本来就是打算自己当零嘴给吃了的,也算不得什么损失。

孙掌柜的算是看着阿笙长大的,阿笙打的手势他自是都瞧明白了。

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心眼太实。对了,你今日上我这儿来,可是来结账的?”

阿笙眨巴眨巴眼,点了点头。

长庆楼跟郑家店铺合作多年,寻常是三个月结一次账,若是逢上端午、中秋,不一定结账,到年底再一次性清账。

今日便是结账的日子。

掌柜的取来账本,阿笙也带了票据。

郑大娘端了热茶上来,太烫,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喝,掌柜的便让夫人先去休息。

他跟阿笙两人留在房间里,一项项地对。

都合得上。

阿笙便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灰扑扑的破布包,从里头取了银元,一次性结清了三个月的款项。

掌柜的直愣愣地瞧着阿笙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破布包,又瞧着他变戏法似地掏出银元,恍过劲来了,大笑道:“好小子,我当你心是真的实。敢情,你小子有自己的小九九呐!”

可不么。

绣着精致刺绣的荷包露在外头,只是里头不装铜钱更不装银元,只装些吃的。

乞儿既是讨到吃的了,又抢了荷包,便以为这位长庆楼的好东家真的傻,即便是他没喊伙计出去,阿笙都能全身而退。

阿笙咧嘴笑。

原来,阿笙早就听来酒楼里的吃酒的客人抱怨过,天水后街这帮小乞儿无法无天,见了人一拥而上就要讨钱。

要是遇上铁公鸡,不拔一毛的,就要被揪帽子,扯辫子、脱鞋子。

这人活一张皮,赏几个铜板不要紧,被人掀去帽子,脱去鞋子,再经那帮乞儿往外一渲染,脸面往哪儿搁?

不得已,花几个小钱,就当是破财挡灾。只是往后留意着,宁可绕远路,也不再打天水后街的那条巷子过。

阿笙往常要是来天水街,也会避开这后巷。

今日是他自己走了神,往后自会留意些。

而且,那几个乞儿知道他是个只会往荷包里装吃食的吃货,日后见了他,会不会再一拥而上也都不好说。

可见,阿笙虽然是个哑巴,可人一点也不傻。

桌上的茶,不再泛着热气。

掌柜的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温度刚好,便抬手招呼阿笙也喝,解解渴。

“这一壶明前茶,是一家茶铺的老板送尝尝鲜的。我今儿也是头一回泡,别说,这味道真绝了。唇齿留香的。你快尝尝看。”

阿笙也端起茶盏,尝了一口。

片刻,竖起大拇指,连连点头。

脸颊绽着笑,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眼睛也弯成了月牙。

模样可招人喜欢。

纵然掌柜的看着阿笙长大,也还是不自觉地被这孩子的长相惊艳了。

再次在心底叹了口气。

要是阿笙不是个哑巴,说亲的媒人怕是能把方家踏破。

兴许,这都是命吧。

掌柜的把茶放桌上,语气关切地问道:“阿笙啊,我听说,你爹最近身体不大舒服?可有请大夫看看?”

阿笙眼神微微黯了黯,旋即又甜甜一笑,放下杯盏,比了比手势,表示已经请了大夫看过,也抓了药,同时不忘谢过掌柜的关心。

孙掌柜眼尖,捕捉到阿笙眼底那一瞬间的黯色,状似闲谈地问道:“你爹这次病,可是因为你又拒绝媒人的说亲引起的?”

阿笙低着脑袋,没打手势。

一直以来,方庆遥都想给儿子说一门亲事。

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老去,届时自己的哑巴儿子怎么办?

长庆楼的生意,一个哑巴定是撑不起来,还是得有个能张口说话的贤内助帮衬帮衬。

便一直托人打听稍微精明能干一些的闺阁姑娘,当方家儿媳。

娘家穷点不要紧,年纪大点不要紧,是不是天足不要紧,是不是漂亮就更不要紧。要紧的是姑娘能干、本分,且顶重要的一项,是不能嫌弃阿笙是个哑巴。

符城长庆楼的少东家,即使是个哑巴,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儿。

只是任凭媒人嘴里生花,先是介绍绸缎铺子的小姐给方家,又是介绍米店家的大女儿给阿笙,阿笙只笑着摇摇头,都给拒绝了。

孙掌柜带着好奇,又带着几分试探,很是一副亲切口吻,“阿笙呐,你跟叔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啊?叔让你婶给你留意留意。”

阿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上,手指了指符城那栋最高大的建筑,符城都督府方向。

郑家食铺,原先也是间小酒楼,后来酒楼经营不善,几经转手,也就有了这家食铺,楼层比寻常建筑要高上一些。

站在二楼,也能瞧见都督府边上的那间古拙院子,春行馆。

只是因着有房屋树木遮挡着,视野到底比不得福桥。

因此,阿笙还是最喜欢上福桥去待着。

若是运气好,有时候能瞧见两三回谢二爷从里头进出——

身量修长,芝兰玉树,只是远远瞧着,都是好看的!

就跟青山上的清贵松柏似的,怎么瞧也瞧不厌。

孙掌柜端起茶的动作顿了顿。

想差了,以为阿笙看上了都督府家的千金。

瞠目结舌。

亏得没在饮茶,要不然一准呛了喉。

“阿笙,你小子,你小子这是……真敢想啊。”

好家伙!

都督府的千金,那是一般人家能肖想得么?

这要还是在前朝,都督府家的千金,怎么的也得配个皇宫贵族,大臣之子。

长庆楼在他们符城是出名,可出了这符城这地界,富贾多了去了,长庆楼真排不上号。

虽说前朝早就完蛋了,那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总之,一个前朝都督千金,怎么也轮不到一个酒楼少东家呐。

属实是痴人说梦、痴心妄想。

孙掌柜同妻子郑采荷有一个侄女儿,年龄微有些长,但模样还算是过得去,人既不聋,也不哑,便存了想要介绍给阿笙的心思。

谁曾想,这位少东家虽然是个哑巴,心气儿竟这么高。

竟还想娶个都督府的千金。

郑采荷在前屋纳鞋,闻言,咬断了手里头的细线,佯装进屋找物件,装出一副不小心听见二人对话的样子,笑着对阿笙道:“阿笙啊,你别怪婶婶说话直,咱们平头老百姓啊,还是得务实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