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野搞定了靳鹏,算是解决了去省城的随行人员。

  这时候郝健提出了新的问题:“要是我们俩人去省城的话,那至少要两辆自行车呀!一辆车得载货,载不了人。”

  清水县距离省城四十公里,骑自行车两三个小时就到了,坐车更快。

  但你扛着一两百斤的麻糖坐车,这年头的麻烦事儿可就多了,累死人不说,沿途还有检查站呢!
  不过李野早有准备,靳鹏自己就有一辆自行车,李野再跟李大勇换着自行车骑骑,启动阶段也就够用了。

  听了李野肯定的答复,郝健算是基本定下了心。

  但聪明人肯定想的周全一些,他就问起了靳鹏的为人,话里话外的意思,他是不是个喜欢打架的莽夫。

  李野道:“这你就不用担心了,靳鹏这个人很精明,该硬的时候硬,该软的时候软,唬人的本事一套一套的,

  另外县城里他也很熟,你买原料什么的可以问他,有他跟着伱,很多事办起来要容易的多。”

  靳鹏精明,是李野的爷爷下的定论,阅人无数的老爷子看人必定有谱。

  郝健点点头,又问:“唬人,是怎么个唬法儿?”

  李野随手从墙头上摸下一块砖,一只手拿着,一只手就劈了上去。

  “咔嚓”

  结实的青砖,被一拍两段。

  “就这么唬,有时候还拿砖往自己头上拍.”

  郝健彻底明白了,敢情人家是跑江湖卖艺的,唬不唬的住别人不说,反正李野这一手确实把他给唬住了。

  。。。。

  郝健和靳鹏的办事能力都很强,两天之后就熬出了第一批麻糖,差不多有一百八十斤。

  二八大杠的载重极限一直没个准数,飞洲的黑叔叔经常载重四百斤,虽然那是玩命的活计,但也侧面反应了这种载重自行车的设计特性。

  李野跟李大勇提出换自行车骑骑,李大勇乐颠颠的就答应了。

  虽然他熊一般的身躯骑在26凤凰上面多少有些违和,但他那辆破国防叮当乱响,怎么能跟李野崭新的凤凰相比?
  换车之后,李大勇就骑车围着县城的主要街道兜了两圈,大冬天的都快美死了。

  李野去给靳鹏送自行车,靳鹏和郝健约好了明天凌晨走,靳鹏今天晚上就要去陈庄乡,盯着郝健过称装车。

  不过到了靳鹏的小院门口,却又有了一点波折。

  “师哥,你让我也去吧!我不要钱.给糖吃就行.不多吃.一天一两.”

  一个肩膀宽厚、身体强壮,眼神却憨憨的孩子,捏着李野的衣袖,眼巴巴的渴求李野把他带上。

  李野叹了口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这孩子叫王坚强,跟李野也算是从小认识的小伙伴,只不过他的脑子太过“憨厚”,不是做生意的料。

  但他连续几次招工进厂,最后都被人给退回来了,家里父母、兄弟都不待见他,连吃饭都嫌弃他浪费粮食,日子过的着实艰难。

  现在王坚强求到自己这里,你要不答应,都显得太过凉薄。

  李野只好问道:“强子,你想跟着你鹏哥去省城,我不反对,但你家里人同意吗?”

  强子连连点头,道:“他们不管我的,我这两天都在鹏哥家吃饭,他们都不找我”

  靳鹏赶忙说道:“小野你别多心,我带强子一起去,吃饭啥的都算我的,反正一斤两分钱,俺俩足够吃了。”

  “你这是什么话?”

  李野不乐意了,他掏出五块钱塞给靳鹏,道:“路上好好照顾强子,有事儿别逞能,咱出去是求财的,不是置气的”

  “小野你这是干啥?我这还没干活呢,怎么就要钱.”

  “这五块就当强子的饭钱了,你还是那一斤两分钱,各算各的两码事。”

  靳鹏跟李野一阵推让拉扯,最后才把钱收下,唏嘘赞叹着直夸李野仗义。

  。。。。。

  李野安排好了郝健等人“闯省城”的事儿,就回到学校忙活自己的小说。

  麻糖生意虽然是“立竿见影”的买卖,一旦启动就可以有看得见的快钱利润。

  可这门生意李野毕竟只是间接掌控,现在的郝健是听话的,但是当批发麻糖的利润高到一定程度之后,未必就不会出现意外。

  钱这个东西,实在太考验人的品性了。    所以为了稳妥起见,李野还是准备两条腿走路,尽快赚够自己的第一桶金。

  如果明年考去京城上学,那总要在京城置办一个落脚的小窝吧?
  虽然李野没打算用“囤房”来暴利致富,但放在眼前的肥肉,没理由不沾点儿油水。

  【82年的四合院儿,多少钱来着?】

  李野开动脑海中的生物硬盘,寻找到了相对的线索资料。

  82年京城的房子已经有合法交易了,一套面积不大,但位置不错的四合院,一两千块就能拿下来。

  一两千块在这个年代是个啥概念?
  李野的爷爷每月工资一百出头,除了养活一大家子之外,每个月估计能存个三十二十的,
  也就是说要是省着点儿,攒个五六七八年估计能买套院子,但前提是这些年之内,别有什么大的开支,而且京城的四合院也别涨价。

  可能吗?
  到站了,该醒醒了。

  到了86年,一套就涨到一万了。

  一万啊!万元户会把全部身家拿出来买套破房子吗?
  一般人铁定舍不得。

  但是这个价钱放在李野的眼里,可能连一部小说的稿费都用不了。

  【一定要水文,而且要水的有水平。】

  李野打定了主意,要把短篇小说改编的《潜伏》,反向翻译成一部中篇小说,怎么着也要整个十几二十万字。

  不过当李野按照电视剧的情节内容,写出详细的细纲之后,就感觉如果写个十几二十万字的话,好像没有多少水的成分。

  电视剧版的《潜伏》,比小说版的《潜伏》增加了太多情节内容,

  而且电视剧版的人物刻画,给李野的印象是立体的,可以让他清楚的把握住角色人设的描写方向,写起来更容易、更精确。

  角色人设,是一本小说里面绕不过去的坎儿,是一本书的灵魂。

  李野现在写《潜伏》,写到余则成的时候,脑子里肯定全是孙宏雷的影子,
  也许当时他的表演,未必都是按照小说人物来演的,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余则成)是成功的,李野只需要“扒皮”即可。

  但如果反过来说,让李野从无到有,在一张白纸上刻画出一个余则成呢?
  那么李野就要在脑海中不断的思索,一笔笔的把这个主角人物丰满起来,如果中途出现意外,还要反复不断的修改。

  一个是现成扒皮,一个是全新构建,难度何止相差了几倍那么简单?
  这也是后世同人类网文更容易上手,但是又不容易突破的原因之一。

  比如突然间大火,惹得无数写手竞相扎堆的四合院文,就是典型的代表。

  在短视频精准投送的年代,很多读者都看过电视剧的精彩片段,对秦淮茹那勾人的眼神,和傻柱那又精明、又XX的情节片段多多少少都有印象。

  只要是写四合院文,开篇只需要几百字,就可以达到甚至超过其他网文十几万字的效果。

  【秦淮茹,一个精明的小寡妇,一个扑在傻柱身上的吸血鬼,勾的傻柱魂儿都丢了,心甘情愿养着秦淮茹和她的儿子、女儿,以及她的原配婆婆。】

  【傻柱是头婚,六级工资加外快每月能有六十多,自己住三间房……秦淮茹二婚,带仨孩子,外带一个婆婆,二级工每月工资二十多,

  但是四合院里的几位大爷却极力撮合二人,还劝说傻柱别错过这个大便宜】

  相信读者看完这段话之后,再结合脑海中的电视剧片段画面,就清楚的明白了作者描写的是个什么茶婊人物。

  但如果是没有这个连续剧呢?

  作者想要通过文字,在读者脑海中一笔一笔的建立起秦淮茹的形象,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笔墨,和更多的心血。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作者勾勒的秦淮茹,未必就是电视剧中那个“出彩”的秦淮茹,说不定都偏出十八里地了,才懊恼的发觉“这写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可如果脑子里有一个优秀演员,给作者演绎出了一个深入人心,被大众所认可的角色形象,那作者能不省事儿吗?
  当然了,同人文的难点,就在于不好突破,毕竟人物原型已经摆在那里了,你要是想要改动,可就千难万难了。

  81年,没有电视剧《潜伏》,但李野脑海中却有无数个精彩成功的人物形象,这不就是那又什么、又又么吗?
  李野觉得自己太聪明了,省事儿都省的没人看穿。

  他铺开一摞信纸,全身心的投入,开始写下了《潜伏》的第一章。

  【余则成正在负责监听,对于进步人士的谈话内容,深以为然.】

  随着李野的动笔,他隐隐注意到,自己的同桌小特务,已经习惯性的伸长脖子,窥探他的写作内容。

  【他真的是在写小说呀?】

  文乐渝立刻就对李野充满了敬佩,虽然现在她还不知道李野会写的怎么样,但是在81年这个时代,敢写小说就超过无数的同龄少年了。

  但是很快,文乐渝惊讶了起来,然后紧紧的皱起了眉头,好似很不乐意。

  【他怎么写了个狗特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