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安平宫的勤劳
楚奕就像他承诺的那样,很快就在太医院找到了那个对种地颇有研究的老太医给叶锦书送了过来。
但是楚奕给这位太医提了一个别的条件,不能整天往叶锦书这里跑,每七天才能来一次。
之所以限制这个条件,是楚奕看出了这位老太医对种地也有些痴迷,一听说叶锦书邀请他过去看看地眼睛都亮了。
为了防止两个沉迷种地的人在宫中搞出些不必要的麻烦,楚奕只能限制老太医和叶锦书的见面次数。
七天一次已经足够了。
老太医确实很喜欢叶锦书的这块地,一进安平宫就赞不绝口。
“天哪,天哪,宫中居然有这样适合当药田的土地,老头子我若是能在这上面种草药那简直是简直是”老太医想了半天能够形容心情的词语都想不出来,最后只能随便说了一个词。
“苍天有眼!”
老太医又看来一眼地上面的蕹菜,摇了摇头,这样好的地,用来种蕹菜实在是可惜了,就应该种上一些难以购买的草药,细细呵护才是。
老太医仔细观察了叶锦书精心养出来的土地后,缓缓提议:“郡主可考虑过种点草药?”
叶锦书思考以后,问道:“草药,贵吗?”
老太医思考以后,回答:“有贵的。”
“那咱们种点非常贵的。”
“郡主英明!”
两人三言两语之间达成共识并且成功视对方为忘年交。
叶锦书已经开始幻想自己若是学会了种这些很贵的草药,以后被丢到庄子上便能够靠着这些很贵的草药和姐妹过上富足又快乐的生活。
简直是苍天有眼!
那天老太医教了叶锦书很多种植草药的注意事项。
一些珍贵的草药不比现在种植的蕹菜,随便养养都能活起来,越是珍贵的草药培养起来越是要精心,水稍微多一些少一些都不行,温度也得合适,还有很多别的奇奇怪怪的要求。
“郡主可曾听说过养魂草?”
叶锦书哪里品过这种细糠,医术药材是叶若颜的领域。
她的领域,是另一个。
“贵吗?”叶锦书诚恳地发问。
“极其贵。”老太医诚恳地回答。
“它叫养魂草是因为能够养小鬼吗?”
老太医一听金贵的郡主张口就把小鬼挂在嘴边,赶紧求着叶锦书呸了三声。
叶锦书一边呸一边想,普通人的魂魄在身体里不需要养,需要养魂的一般都是精怪或者没了肉体保护的魂魄,那不就是养小鬼?
“郡主!您金尊玉贵,怎么能够说这么忌讳的东西。用这养魂草入药能够制成还魂丹,还魂丹是只要还剩一口气都能将人救活的奇药!”
“那干嘛不叫还魂草?”
这个问题还真没有人想过,老太医想了半天没有想到合适的理由,只能解释道:“许是.与还魂丹的名字重复了。” 叶锦书哦了一声没有再继续逼问:“那还魂草应该怎么种?”
“还魂草呸,养魂草!养魂草生长的地方至今是迷,从古至今发现过的养魂草不足10颗,并且每一次发现的地方都不一样。后来,有游医高价购买了一株刚刚摘下的还魂草试着自己种,没想到真的种活了。”
“他试着用还魂草上得到的种子种出更多的还魂草,却再也没有成功过。后来,他便将手中的种子卖了出去,希望能够遇上有缘人解决这个难题。”
“臣也买来试过,尝试了很多种办法,终于让其发芽,只可惜,养魂草才刚刚变成幼苗没多久便直接枯黄了。”
叶锦书听到这里啊了一声:“为什么会这样?”
老太医叹息一声:“臣带着枯黄的幼苗去请教了最初种活过养魂草的游医,他查看后猜测,是因为养魂草不喜欢臣的声音,不想活了。”
叶锦书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放飞了自己:“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太医面不改色,就像已经见过很多次这种场景一般,静静地等叶锦书笑完以后才道:“若是郡主愿意一试,下次臣便把剩下的养魂草种子给郡主带来。”
笑归笑,闹归闹,叶锦书不拿钱开玩笑。
她一口应下:“行。”
别看她这样,其实她早从第三世开始便一直怀疑自己可能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种地天才,如果能够成功种出养魂草,那她就不用再怀疑了。
之后两人又一起讨论了一些曾经老太医失败的细节,叶锦书一一记下,准备大干一场。
等到回过神来时,天色已暗,老太医不得不结束了这次和郡主的会面,等待下一个七天。
今日的安平宫外似乎也有人因为她门外的木牌想要闹事,不过或许是由于叶锦书已经提前一天叮嘱过侍卫,今日闹事之人倒是没有楚羽那天那么吵。
叶锦书又在安平宫窝了一天,她的评价是,舒服!
她是安平郡主,就该窝在安平宫里!
又平安地度过了一天,便到了和季晏清约好的日子。
季晏清是叶锦书用完午膳以后才被小花接进来的。
这位话本先生的穿着和三天前完全不同,一身精致白袍,微风拂动,手里拿着一本书,虽说单看书封看不出那是那什么什么,但叶锦书有一种预感,那就是《嫡女重生》的原稿!
今日的季晏清依旧清秀俊朗,目光清澈如一汪清泉,虽着一身白衣,偏偏腰间系着一根草绿色的腰带作为点缀,令人眼前一亮。
季晏清见到叶锦书以后刚要行礼,便被叶锦书制止了。
“我说过了,你不用给我行礼。在这宫中,至少在安平宫内是我说了算。”
季晏清闻言,没有再执意行礼,而是缓缓起身,对叶锦书微笑示意:“草民谢过郡主。”
叶锦书指了指不远处昨天才刚刚搭起来的长方形的石桌,那上面已经在叶锦书的安排下提前摆上了文房四宝。
“你今日便在那里写。”
季晏清看了一眼,应道:“是。”
叶锦书走到自己开垦出来的地的旁边,看了看不远处已经提起笔开始写话本的勤劳的话本先生,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错,就是得这样,她的安平宫必须到处都充满勤劳的气息!
(本章完)
但是楚奕给这位太医提了一个别的条件,不能整天往叶锦书这里跑,每七天才能来一次。
之所以限制这个条件,是楚奕看出了这位老太医对种地也有些痴迷,一听说叶锦书邀请他过去看看地眼睛都亮了。
为了防止两个沉迷种地的人在宫中搞出些不必要的麻烦,楚奕只能限制老太医和叶锦书的见面次数。
七天一次已经足够了。
老太医确实很喜欢叶锦书的这块地,一进安平宫就赞不绝口。
“天哪,天哪,宫中居然有这样适合当药田的土地,老头子我若是能在这上面种草药那简直是简直是”老太医想了半天能够形容心情的词语都想不出来,最后只能随便说了一个词。
“苍天有眼!”
老太医又看来一眼地上面的蕹菜,摇了摇头,这样好的地,用来种蕹菜实在是可惜了,就应该种上一些难以购买的草药,细细呵护才是。
老太医仔细观察了叶锦书精心养出来的土地后,缓缓提议:“郡主可考虑过种点草药?”
叶锦书思考以后,问道:“草药,贵吗?”
老太医思考以后,回答:“有贵的。”
“那咱们种点非常贵的。”
“郡主英明!”
两人三言两语之间达成共识并且成功视对方为忘年交。
叶锦书已经开始幻想自己若是学会了种这些很贵的草药,以后被丢到庄子上便能够靠着这些很贵的草药和姐妹过上富足又快乐的生活。
简直是苍天有眼!
那天老太医教了叶锦书很多种植草药的注意事项。
一些珍贵的草药不比现在种植的蕹菜,随便养养都能活起来,越是珍贵的草药培养起来越是要精心,水稍微多一些少一些都不行,温度也得合适,还有很多别的奇奇怪怪的要求。
“郡主可曾听说过养魂草?”
叶锦书哪里品过这种细糠,医术药材是叶若颜的领域。
她的领域,是另一个。
“贵吗?”叶锦书诚恳地发问。
“极其贵。”老太医诚恳地回答。
“它叫养魂草是因为能够养小鬼吗?”
老太医一听金贵的郡主张口就把小鬼挂在嘴边,赶紧求着叶锦书呸了三声。
叶锦书一边呸一边想,普通人的魂魄在身体里不需要养,需要养魂的一般都是精怪或者没了肉体保护的魂魄,那不就是养小鬼?
“郡主!您金尊玉贵,怎么能够说这么忌讳的东西。用这养魂草入药能够制成还魂丹,还魂丹是只要还剩一口气都能将人救活的奇药!”
“那干嘛不叫还魂草?”
这个问题还真没有人想过,老太医想了半天没有想到合适的理由,只能解释道:“许是.与还魂丹的名字重复了。” 叶锦书哦了一声没有再继续逼问:“那还魂草应该怎么种?”
“还魂草呸,养魂草!养魂草生长的地方至今是迷,从古至今发现过的养魂草不足10颗,并且每一次发现的地方都不一样。后来,有游医高价购买了一株刚刚摘下的还魂草试着自己种,没想到真的种活了。”
“他试着用还魂草上得到的种子种出更多的还魂草,却再也没有成功过。后来,他便将手中的种子卖了出去,希望能够遇上有缘人解决这个难题。”
“臣也买来试过,尝试了很多种办法,终于让其发芽,只可惜,养魂草才刚刚变成幼苗没多久便直接枯黄了。”
叶锦书听到这里啊了一声:“为什么会这样?”
老太医叹息一声:“臣带着枯黄的幼苗去请教了最初种活过养魂草的游医,他查看后猜测,是因为养魂草不喜欢臣的声音,不想活了。”
叶锦书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放飞了自己:“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太医面不改色,就像已经见过很多次这种场景一般,静静地等叶锦书笑完以后才道:“若是郡主愿意一试,下次臣便把剩下的养魂草种子给郡主带来。”
笑归笑,闹归闹,叶锦书不拿钱开玩笑。
她一口应下:“行。”
别看她这样,其实她早从第三世开始便一直怀疑自己可能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种地天才,如果能够成功种出养魂草,那她就不用再怀疑了。
之后两人又一起讨论了一些曾经老太医失败的细节,叶锦书一一记下,准备大干一场。
等到回过神来时,天色已暗,老太医不得不结束了这次和郡主的会面,等待下一个七天。
今日的安平宫外似乎也有人因为她门外的木牌想要闹事,不过或许是由于叶锦书已经提前一天叮嘱过侍卫,今日闹事之人倒是没有楚羽那天那么吵。
叶锦书又在安平宫窝了一天,她的评价是,舒服!
她是安平郡主,就该窝在安平宫里!
又平安地度过了一天,便到了和季晏清约好的日子。
季晏清是叶锦书用完午膳以后才被小花接进来的。
这位话本先生的穿着和三天前完全不同,一身精致白袍,微风拂动,手里拿着一本书,虽说单看书封看不出那是那什么什么,但叶锦书有一种预感,那就是《嫡女重生》的原稿!
今日的季晏清依旧清秀俊朗,目光清澈如一汪清泉,虽着一身白衣,偏偏腰间系着一根草绿色的腰带作为点缀,令人眼前一亮。
季晏清见到叶锦书以后刚要行礼,便被叶锦书制止了。
“我说过了,你不用给我行礼。在这宫中,至少在安平宫内是我说了算。”
季晏清闻言,没有再执意行礼,而是缓缓起身,对叶锦书微笑示意:“草民谢过郡主。”
叶锦书指了指不远处昨天才刚刚搭起来的长方形的石桌,那上面已经在叶锦书的安排下提前摆上了文房四宝。
“你今日便在那里写。”
季晏清看了一眼,应道:“是。”
叶锦书走到自己开垦出来的地的旁边,看了看不远处已经提起笔开始写话本的勤劳的话本先生,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错,就是得这样,她的安平宫必须到处都充满勤劳的气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