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 html> 第14章 做人不能那么无耻-69书吧

首页 > 都市小说 > 重生从2005开始 > 第14章 做人不能那么无耻

第14章 做人不能那么无耻

2022-12-01 作者: 故园三千里
  第14章 做人不能那么无耻

  从御湖苑工地出来,天色已晚,街道上路灯都亮了。

  走在街道上,严鑫走得随意且散漫。

  来到小榕镇也有了十多天的时间,这十多天的时间里,他基本上都在凤翔城小区里面。

  偶尔外出,也是匆匆忙忙,有着别的事情要做,根本没有闲暇去关注路边的风景。

  这一次倒是有了时间。

  明天下午三点才上班,他要到外面玩一个通宵都可以。

  不忙着回去。

  上辈子在这里生活了几年时间,这里有着他很多的回忆。

  但更多的回忆都已经不清晰了,就像褪色的照片一般,渐渐的淡化,渐渐的变得模糊了起来。

  重生一次,回到同样的时间,同样的空间,看到曾经看过的风景,现实和记忆重叠,感觉特别的奇怪。

  又像是在异乡,又像是在故乡,有时候也有一些恍惚,不知道在异乡还是在故乡。

  前世恍然已如梦,这一次,他就好像踏入到了梦境中一般,有着一种不那么真实的感觉。

  走着走着,看到街边有一家网吧,突然动了一个心思,感觉自己好像找到了一个赚钱的门路——写网络小说。

  他没有写过小说,但是上辈子做保安的时候,他用手机看了很多网络小说。

  上班的时间看,下班的时间也看,把自己看成了一个很严重的散光眼。

  那些网络小说,陪着他消磨了很多的时光,让那无聊的时光变得没那么无聊。

  当时他看的那些网络小说,都是已经被市场证明了的经典网文。

  看到网吧,就想起网络,然后想起网络小说,然后就想着自己是不是可以拿记忆中的那些经典网文来赚钱?
  看的网文里面就有几本是主角穿越到了平行世界后靠着当文抄公捞到第一桶金的,他觉得好像可以效仿一下。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就不可抑制,迅速的占领了他的整个大脑。

  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掏出钱包看了一下,里面还有百多块钱。

  于是不再犹豫,就走进了网吧,拿出十块钱,要上四个小时的网。

  这个网吧的价目表上,上网一个小时三块钱,十块钱有优惠,可以上四个小时。

  二十块钱更优惠,可以上十个小时。

  如果是想要上通宵的话,从凌晨零点到八点这个时间段最便宜,只需要十块钱就可以了。

  如果办他们的会员,还有更大的优惠,充五百送两百,充一千送五百,在这基础上还能八折优惠。

  只是,严鑫兜里就一百多块钱,办会员再优惠,他也办不了。

  就弄了个十块钱的,先来四个小时。

  四个小时,他觉得可以弄出一个小说的开头了。

  ——又不用自己构思,只是抄袭,那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开了机,直接就奔着最大的中文小说网起点而去。

  他读高中的时候,也经常去网吧玩,对上网并不陌生,还拥有着八位数的QQ号。

  注册,登录,然后又进入作家专区,注册作者名,一气呵成。

  他注册的作者名很霸气,叫“五白是我小弟”。

  只是,这个时候网文界还没有所谓中原五白的说法,就算读者看到了这个名字,也不明白这个梗,大概率会一脸茫然:
  “五白是谁,很有名吗?”

  到零八年四月,五白之一的小土豆才发布他在起点的第一本书。

  现在才零五年。

  点击创建新书时,严鑫犹豫了一下。

  看的经典网文那么多,让他犯了选择困难症,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抄哪一本好。

  想了一下,某个推姨狂魔黑丝高跟爱好者被404的小说里,就有着靠抄《鬼吹灯》挣到第一桶金的案例。

  《鬼吹灯》他正好看过。

  于是,就打出了书名——《鬼吹灯》。

  在他记忆中,这本书好像是零六年发布的,现在是零五年,可以搞。

  也许这个时候原创者已经有了这本书的构想,甚至还有可能弄出了这本书的大纲、细纲以及人设,积累了足够的素材。

  但是不要紧,谁叫他没有发布呢?

  没有发布,总不能说别人抄袭吧?
  写灵异的作者遇上灵异事情,应该是能够理解的。

  打出书名,就要点创建的时候,严鑫又有一些犹豫了。

  感受到了良心的谴责。

  “做人不能那么无耻吧?抄袭也得讲个基本法,不能原封不动的照抄。”

  犹豫了一下,在原书名上又加了一个字。

  盗墓,那是跟死人有关的事情,所以他加了一个“死”字。

  ——《死鬼吹灯》。

  书名创建完毕。

  看了看,又感觉这书名有些奇怪:
  “怎么感觉像是刘备文一样?本来应该是阴森恐怖的气氛,加了一个‘死’字,竟然莫名的暧昧了起来。难道,这就是中文的魅力吗?”

  想将那个死字给删掉,鼠标点到了那里,又犹豫了:

  “还是不要删了,让别人误会是刘备文也不错,还可以吸引一些老色批来看,流量更大。”

  决定了,就这个书名。

  书名创建完毕,然后搜寻着记忆,写下了“引子”这个标题。

  开始正文。

  原文的第一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因为太有趣了: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

  一大段话,按着键盘啪啪啪啪的就打了出来,都没用一分钟的时间。

  “写书,不难嘛,”他心里想着,“只要肚子里有货,怎么会难呢?”

  继续打字。

  然后就愣在了那里:

  “那啥?”

  “接下来是怎么写的?”

  他记得引子的第一段,是因为那一段套用的是流传很广的一段话,他觉得这种套用很有趣,所以记起来毫不费力。

  但接下来的内容,涉及到了盗墓的一些知识。

  几部《鬼吹灯》他都看过,一些相关的知识也在小说里面体现了出来。

  可是怎么将那些知识串联起来,形成一篇简短而有力的文字,他还真没有那样的能耐。

  他试着按照自己的理解写了半个小时,修修改改,最后整出了两三百个字,完全就是名词的堆积,一点黏性都没有,怎么看怎么别扭。

  就这样松散无力的文字,能成为万人追捧的热门作品?
  骗鬼呢!
  最后,全删了。

  把前面那一段也删了。

  想了想,将引子也删了。

  “算了,这只是一个引子,有没有都不重要,还是直接从故事开始吧。”

  修改了标题,《第一章:白纸人》。

  正文,写下了第一句: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

  犹豫了一下,觉得做人不能那么无耻,连别人的祖父都要剽窃。

  于是又改了一下,将“胡国华”这个名字改成了“严国华”。

  “我的祖父叫严国华……”

  这才安心的继续写。

  但是,两只手放在键盘上,手指愣是按不下去。

  “接下来该怎么写呢?”

  “故事我记得,可具体该怎么写呢?”

  “要怎么写才能够让这个故事生动起来,吸引别人看下去呢?”

  卡壳了。

  这个时候,他只想去问一下那些文抄公:

  “你们是怎么做到靠着记忆将一本百万字以上的小说抄出来的?”

  “这科学吗?”

   感谢流鼻涕的琉璃的打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