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庆有下台,没有回到五四社阵营,灰溜溜挤向大饭厅门口,消失不见。
如同丧家之犬。
无疑,李建昆以摧枯拉朽之势,取得了这场PK的胜利。
伴随着雷鸣般的掌声,以及满堂喝彩,他缓缓走下舞台,内心平静。
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拿出来可惜了。因为他将确保这首诗的原作者,这辈子不再写诗,或者说不再做一个思想工作者——
这一想法诞生于不久之前,在慧州接触到所谓的特异功能后。
当时李建昆猛然想起,他有一名学弟,几年后会因此去世。同在燕园,他知道名字,可以说这位学弟他眨眼便能找到,不救吗?
救!
挽救这名学弟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改变他的生存方式。
越是去试图追寻某些终极道理的人,才越容易陷入思想的泥沼。
普通人,更关注的是柴米油盐。
没记错的话,这首诗诞生于1989年,而同年,原作者便卧轨自杀。
他向往的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上辈子没能实现。
这辈子,李建昆打算助他一臂之力。
从此世间会少一名优秀的诗人,但是,这孩子至少能活着。
活着,不比什么都重要吗?
下台时,李建昆扫视全场,这位学弟,保不齐就在现场。
大饭厅后方,某处角落,一个姓查的、79届法律系学生,眉飞色舞,惊喜地与周围同学探讨着这首诗,简直写进了他心坎里。
李建昆回到早晨社阵营时,李春等人同时起身,如同迎接凯旋的将军。
“建昆,我不得不说一句,你是被经济学耽搁的诗人啊!”
“我愿在诗人前面,添加一个前缀——伟大。”
“建昆,要不转系吧?以你的才华,搞文学创作,还愁不能在文坛占据一席之地?”
“此言差矣。仅凭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和刚才那首《见与不见》,文坛必须有建昆一席之地!”
“啥也不说,请接受我的膝盖。”
李建昆跟他们插科混打一阵,坐回自己的板凳,旁边沈姑娘耷拉着小脑瓜,耳根子都是红的。
李春等人窃笑。这么大的事,居然不早说。
大伙蓦然发觉,这一对还真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
李建昆轻声道:“散场后,一起走走?”
核武器已经丢出来,沈姑娘显然被炸得不轻,还得适当治疗一下,否则只怕会适得其反。
这年头姑娘脸皮薄啊,沈姑娘还是未开情窍的那种,很可能躲着自己。
沈红衣犹豫,她不敢,她现在甚至不敢跟这个男人坐在一起。她感受到自己浑身上下,每一颗毛孔上都汇聚着目光。
“待会我先走,我在柿子林最东头的那块小草坪等你。”
等散场时,已经很晚,大抵上应该没什么人再去逛柿子林。
沈红衣微不可闻地应了一声。
比赛还在继续,只是有刚才的精彩对垒珠玉在前,后面倒显得乏善可陈。
临近尾声时,李建昆拎起板凳,起身离场。
跟之前徐庆有夹尾巴跑路时,形成鲜明对比,所到之处,拥挤的大饭厅内,学生们主动挪地方,让出一条过道。
无论男女,皆是一脸仰慕、敬畏之色。
“情圣,期待伱的更多作品!”
李建昆怔了怔,情圣?
顿时哭笑不得。
奶奶个腿的,不要给人乱起绰号啊!
月如银钩,夜凉如水。
柿子林里宁静异常,只有仿佛在迎接初夏到来的蛙鸣虫叫。
李建昆晃悠在约定好的小草坪上,点燃一根大前门,将烟雾混合着夜色一并吸入,略显浮躁的大脑,冷静几分。
“终究是功亏一篑啊。”
他不由得苦笑,想他进入燕园两年半,一直低调行事。
但今晚之后,只怕想低调都难。
“看来毕业论文真的要准备了。”
“不过,在此之前,至少要跟沈姑娘确定个关系呀。”
他这边正思绪万千时,耳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
扭头望去。 只见月光下,一抹倩影畏畏缩缩寻来。
两人走到一起。
夜色中弥漫着一股尴尬。
沈红衣低头望着脚尖,让人看不清她的脸,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被我吓到了?”
“……嗯。”
“我本来不想这样,想循序渐进来着,慢慢走进你的生活。但事已至此,我必须得承认,从第一眼看见你时,我就喜欢上你。”
沈红衣头垂得更低。
她不是不知道男欢女爱这种事,但她真的从未设身处地想过自己。
她不讨厌李学长,甚至……很愿意跟他在一起。
她不懂,这算不算喜欢,能不能达到……爱,这种层次?
“我想让你做我对象,你现在肯定不会答应是吧?”
这是一个终极命题,不同于后世,一场恋爱很多时候被当作体验人生,或一拍两散,或好聚好散,男女双方都不会在乎,乃至于他们的下一个情侣也不在乎。
这年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确定对象关系,大抵上便意味着,对方将会成为从此陪伴你一生的人。
哪怕结婚后婚姻并不幸福,多半人也会选择忍耐。
离婚,是一个被时代所唾弃的字眼。
任何人面对这个问题时,都会慎重,慎重,再慎重。
沈红衣想起自己的贫寒家境,想起自己求学燕园、改变自身的目标,弱弱道:“学长,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以学业为重?”
她完全没做好去接受生命中另一半的准备。
她觉得眼下似乎也不合时宜。
“当然。我这样说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并且会一直等着你。”
顿了顿,李建昆忍不住伸手抚过她的小脑瓜。沈红衣浑身一颤,但没有躲开。
“娶你。”
滴答!
姑娘戳在原地,一滴眼泪坠落草丛。
忽然间,她竟有股冲动,扑进对方怀里。
可理智又告诉她,扑进去,便等于宣告二人在一起。家境如此窘迫,她还如此没用,此时的她,真的有资格追逐爱情吗?
“红衣。”
“嗯?”
“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你…说。”
“永远不要躲着我,如果我想见你时,见不到你,我会……很难过。当然,你需要我时,我也会永远在你身边。”
沈红衣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了,眼下这种局面,今晚的事很快便会传遍整个燕园,她竟鬼使神差地点下头。
“好!”
“那就别哭了,我可不想每次见到你都哭哭啼啼的。”李建昆打趣道。
两人不约而同想起,第一次在清华园火车站见面时的情景。
周遭凝滞的气氛顿时一泄,平添几分诙谐。
沈红衣抹了把眼睛。
“笑一个。”
“……笑不出。”
“笑不出我挠你痒痒你信不?”
挠痒痒是沈红衣的死穴,能挠得她满地打滚。
看见李建昆真的作势伸手,沈红衣吓到蹭蹭跑路,“哎呀,学长,我笑,我笑还不行吗?嘻嘻……”
沈红衣此时并没有意识到,挠痒痒这种举动,不是一般异性可以做的。
她竟臆想着对方真的会挠在她身上,这说明,她心里根本不排斥。
(本章完)
如同丧家之犬。
无疑,李建昆以摧枯拉朽之势,取得了这场PK的胜利。
伴随着雷鸣般的掌声,以及满堂喝彩,他缓缓走下舞台,内心平静。
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拿出来可惜了。因为他将确保这首诗的原作者,这辈子不再写诗,或者说不再做一个思想工作者——
这一想法诞生于不久之前,在慧州接触到所谓的特异功能后。
当时李建昆猛然想起,他有一名学弟,几年后会因此去世。同在燕园,他知道名字,可以说这位学弟他眨眼便能找到,不救吗?
救!
挽救这名学弟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改变他的生存方式。
越是去试图追寻某些终极道理的人,才越容易陷入思想的泥沼。
普通人,更关注的是柴米油盐。
没记错的话,这首诗诞生于1989年,而同年,原作者便卧轨自杀。
他向往的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上辈子没能实现。
这辈子,李建昆打算助他一臂之力。
从此世间会少一名优秀的诗人,但是,这孩子至少能活着。
活着,不比什么都重要吗?
下台时,李建昆扫视全场,这位学弟,保不齐就在现场。
大饭厅后方,某处角落,一个姓查的、79届法律系学生,眉飞色舞,惊喜地与周围同学探讨着这首诗,简直写进了他心坎里。
李建昆回到早晨社阵营时,李春等人同时起身,如同迎接凯旋的将军。
“建昆,我不得不说一句,你是被经济学耽搁的诗人啊!”
“我愿在诗人前面,添加一个前缀——伟大。”
“建昆,要不转系吧?以你的才华,搞文学创作,还愁不能在文坛占据一席之地?”
“此言差矣。仅凭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和刚才那首《见与不见》,文坛必须有建昆一席之地!”
“啥也不说,请接受我的膝盖。”
李建昆跟他们插科混打一阵,坐回自己的板凳,旁边沈姑娘耷拉着小脑瓜,耳根子都是红的。
李春等人窃笑。这么大的事,居然不早说。
大伙蓦然发觉,这一对还真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
李建昆轻声道:“散场后,一起走走?”
核武器已经丢出来,沈姑娘显然被炸得不轻,还得适当治疗一下,否则只怕会适得其反。
这年头姑娘脸皮薄啊,沈姑娘还是未开情窍的那种,很可能躲着自己。
沈红衣犹豫,她不敢,她现在甚至不敢跟这个男人坐在一起。她感受到自己浑身上下,每一颗毛孔上都汇聚着目光。
“待会我先走,我在柿子林最东头的那块小草坪等你。”
等散场时,已经很晚,大抵上应该没什么人再去逛柿子林。
沈红衣微不可闻地应了一声。
比赛还在继续,只是有刚才的精彩对垒珠玉在前,后面倒显得乏善可陈。
临近尾声时,李建昆拎起板凳,起身离场。
跟之前徐庆有夹尾巴跑路时,形成鲜明对比,所到之处,拥挤的大饭厅内,学生们主动挪地方,让出一条过道。
无论男女,皆是一脸仰慕、敬畏之色。
“情圣,期待伱的更多作品!”
李建昆怔了怔,情圣?
顿时哭笑不得。
奶奶个腿的,不要给人乱起绰号啊!
月如银钩,夜凉如水。
柿子林里宁静异常,只有仿佛在迎接初夏到来的蛙鸣虫叫。
李建昆晃悠在约定好的小草坪上,点燃一根大前门,将烟雾混合着夜色一并吸入,略显浮躁的大脑,冷静几分。
“终究是功亏一篑啊。”
他不由得苦笑,想他进入燕园两年半,一直低调行事。
但今晚之后,只怕想低调都难。
“看来毕业论文真的要准备了。”
“不过,在此之前,至少要跟沈姑娘确定个关系呀。”
他这边正思绪万千时,耳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
扭头望去。 只见月光下,一抹倩影畏畏缩缩寻来。
两人走到一起。
夜色中弥漫着一股尴尬。
沈红衣低头望着脚尖,让人看不清她的脸,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被我吓到了?”
“……嗯。”
“我本来不想这样,想循序渐进来着,慢慢走进你的生活。但事已至此,我必须得承认,从第一眼看见你时,我就喜欢上你。”
沈红衣头垂得更低。
她不是不知道男欢女爱这种事,但她真的从未设身处地想过自己。
她不讨厌李学长,甚至……很愿意跟他在一起。
她不懂,这算不算喜欢,能不能达到……爱,这种层次?
“我想让你做我对象,你现在肯定不会答应是吧?”
这是一个终极命题,不同于后世,一场恋爱很多时候被当作体验人生,或一拍两散,或好聚好散,男女双方都不会在乎,乃至于他们的下一个情侣也不在乎。
这年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确定对象关系,大抵上便意味着,对方将会成为从此陪伴你一生的人。
哪怕结婚后婚姻并不幸福,多半人也会选择忍耐。
离婚,是一个被时代所唾弃的字眼。
任何人面对这个问题时,都会慎重,慎重,再慎重。
沈红衣想起自己的贫寒家境,想起自己求学燕园、改变自身的目标,弱弱道:“学长,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以学业为重?”
她完全没做好去接受生命中另一半的准备。
她觉得眼下似乎也不合时宜。
“当然。我这样说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并且会一直等着你。”
顿了顿,李建昆忍不住伸手抚过她的小脑瓜。沈红衣浑身一颤,但没有躲开。
“娶你。”
滴答!
姑娘戳在原地,一滴眼泪坠落草丛。
忽然间,她竟有股冲动,扑进对方怀里。
可理智又告诉她,扑进去,便等于宣告二人在一起。家境如此窘迫,她还如此没用,此时的她,真的有资格追逐爱情吗?
“红衣。”
“嗯?”
“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你…说。”
“永远不要躲着我,如果我想见你时,见不到你,我会……很难过。当然,你需要我时,我也会永远在你身边。”
沈红衣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了,眼下这种局面,今晚的事很快便会传遍整个燕园,她竟鬼使神差地点下头。
“好!”
“那就别哭了,我可不想每次见到你都哭哭啼啼的。”李建昆打趣道。
两人不约而同想起,第一次在清华园火车站见面时的情景。
周遭凝滞的气氛顿时一泄,平添几分诙谐。
沈红衣抹了把眼睛。
“笑一个。”
“……笑不出。”
“笑不出我挠你痒痒你信不?”
挠痒痒是沈红衣的死穴,能挠得她满地打滚。
看见李建昆真的作势伸手,沈红衣吓到蹭蹭跑路,“哎呀,学长,我笑,我笑还不行吗?嘻嘻……”
沈红衣此时并没有意识到,挠痒痒这种举动,不是一般异性可以做的。
她竟臆想着对方真的会挠在她身上,这说明,她心里根本不排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