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告诉两人。

  他的真实目的是去找那只猞猁。

  猞猁这玩意,既然能被称为大猫,或者小老虎,说明它身上很多东西,和老虎一样宝贝。

  老虎值钱的玩意,它同样也值钱。

  余秋堂目测这只猞猁有一米三四长度,那它的骨,鞭,肉且不说,就是单纯的一张皮,说是卖五百块,保证有人抢着要。

  说不定还不止。

  这就舒服了。

  而且,从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欲望来说,谁没有一颗猎杀老虎的心呢。

  做猎人,顶级的背书就是猎杀老虎啊。

  可惜,现实中老虎基本没有单人猎杀成功的例子,基本都是靠多人围捕猎杀。

  并且,秦岭这片也没老虎。

  那取而代之,就只剩下金钱豹和猞猁。

  先以猞猁练手,成功后积累经验,再将目光锁定为金钱豹。

  然后有机会,就去东北试试猎杀老虎。

  那他的猎人生涯在回顾时,才会无怨无悔。

  要不然,只是猎杀熊瞎子和野猪那种蠢笨的玩意,没啥意思。

  虽能获得收入,却不够爽。

  因为是自己一个人,余秋堂并没有带枪,更是没有携带长戟。

  这些都是累赘。

  他不认为在这山里除熊之外的东西,能正面秒杀他。

  至少猞猁还不行。

  他就是要做个独行猎人。

  沿着苔草地的边缘一路向东,便是一片高寒地区特有的针叶林,主要是以松树等耐寒树木为主。

  继续向东,针叶林逐渐变为针阔混交林。

  这片混交林的面积并不大,更像是一种围墙,穿过围墙,就是大片较为常见的高山草甸。

  余秋堂停下脚步。

  他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在树林里没感觉,走出后才发现雪小很多,天地间已不是雾蒙蒙一片,而是能看到草甸对面的山岩上,布满很多石洞。

  余秋堂转头看来路,后面只有树林。

  树林间两排弯弯曲曲的雪上脚印。

  他闭上眼睛,大致推算下走过的距离,心里了计较。

  这个环境,就很适合猞猁生存,它们的巢穴多就筑在此类岩缝石洞或树洞内。

  而猞猁的活动范围广泛,以洞穴为中心,在周围数公里甚至十余公里范围内追捕猎物,这个位置离他们宿营地,大概不到五公里,刚好在猞猁的活动范围之内。

  综合比较,那只猞猁很可能就在对面那些岩洞里面。

  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场。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发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本来,这个兽夹是准备对付野狼的。

  基本上,有麝存在的区域,就一定有狼出现。

  他当初想着,搞麝的时候,准备在附近查查狼的踪迹,下点兽夹,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结果现在狼搞了好几只,收获颇丰。

  并且发现猞猁的踪迹,那这夹子刚好给猞猁用到。

  他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五个兽夹,四处转转,分别埋藏在几棵树下,又将昨天杀狼特意留下狼肝和下水做诱饵。

  猞猁很喜欢腥味。

  等一切布置好后,他四处看看,寻找个凹下去的浅坑,在身上披上遮水的牛毛毡和油布,然后静静地埋伏在坑里,不断用手电通过照那个脸盆。

  如果是天晴有太阳,根本不用手电筒,太阳照射到铝的盆子上,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泽,足以将猞猁吸引过来。

  但今日是个雪天,虽然现在雪没有昨夜大,却依然还在落,短时间内是无法等到太阳。

  这种天气,光线不是很好。

  若是人类,可能无法在雪光映照里看到手电筒反射的微弱光芒,但猞猁属于晨昏性动物,光线太强或太暗,他们都会觉得不舒服,反而是这种灰蒙蒙的环境,正是它们喜欢的氛围。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从放置好后,一直等了多半天,余秋堂的手都摇得困乏了,猞猁还迟迟未出现。

  他只能减少映照频率。

  这是打猎的基础素质。

  就如同老虎为捕食猎物,往往可能几天几夜埋伏,人类要是真正想捕猎猞猁这种顶级的独居生物,最需要有的不是技术和枪法,而是耐心。

  若是忍受不住寂寞,就不可能有任何收获。

  也不知道几点了。

  余秋堂觉得肚子有点饿,身体也被冻得发麻,幸亏他的身体比一般人好点,才能勉强支撑。

  他不敢有大动作,担心前功尽弃。

  如果猞猁就在对面的岩石洞穴或者缝隙里,那它们可能随时看到这边,居高临下。

  而它们的视觉捕捉能力是人类活动的六七倍。

  只要稍微有点动作,都可能彻底暴露在它们视野里。

  他只能力尽力将身体压低,手慢慢伸进口袋里,摸出半个冻得结结实实的月饼,放到嘴边啃了口。

  好硬!

  差点没把牙给崩掉。

  只好一点点利用嘴里的温度慢慢缓解,这才小点小点的能咽进去。

  虽然只是一点点冰冷的月饼,吃进去后,却还是给他立刻提供很多能量,身体的温度仿佛也提高了。

  感觉即使再守多半天,他也能坚持的住。

  慢慢将半个月饼啃完,他又抓了一把干净的雪填进嘴里,将干巴巴的月饼粉末也全部冲进去。    爽快!

  很久没有经历这种原生态的生存方式,再次体会,还是相当惬意。

  而就在此时,他眼神陡然一紧。

  几十米外的岩石边上,那只猞猁果然出现了。

  或许不是那只。

  但肯定是猞猁无疑。

  猞猁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仿佛忽然就出现在余秋堂的视野里。

  它像个石像一样,蹲在雪里,观察着这边。

  余秋堂急忙将手电筒在盆上闪烁照射,映照出一个个不连续的影子。

  而这种影子,对猫科动物来说,简直是致命的吸引。

  果然。

  很快那家伙就慢慢开始朝这边蹭过来。

  小心翼翼。

  猞猁漫步的样子,和猫差不多,但没有猫那么优雅,主要还是长得没有猫好看。

  猞猁走路有点像是喝醉的猫,重心一直在摇晃,但偏偏又不会倒下。

  然而,这只是漫步。

  若是突然提升速度,它们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爆发出最大的力量,最快的速度。

  配合它们机警的性格,狡猾的习性,能成为统治一方大佬,也不稀奇。

  余秋堂继续诱导。

  猞猁还在慢慢试探。

  待走到距离树杈还有不到十米的时候,它停下脚步,突然像是发现什么,转身疯狂向后跑了几步。

  但很快,又原地刹车,转回头继续看这边。

  然后慢慢再次靠近。

  这次靠近的距离比上次更近一些。

  等到七八米的位置,又再次返回去,再次回来。

  等到还有三五米的位置,它不再返身快速跑回,而是开始横着踱步,不断观察树上的盆子。

  就是迟迟不过去。

  关键是余秋堂还无法做多余动作,即使他现在伸手摸弓弩,那再快的速度,猞猁都会快速反应过来,逃之夭夭。

  他只能寻找更好的机会。

  要么就是猞猁窜上树的瞬间,要么就是猞猁……

  正在思考呢,忽然猞猁的脚步停下来,开始撅着鼻子四处嗅起来。

  “这是发现我了?”

  余秋堂秉住呼吸,尽可能让呼吸放缓,减少气味释放。

  同时,心里做好准备,万一它真的攻击过来,能第一时间摸到绑腿短匕。

  只要避开第一次扑咬,拉开距离,那他就能趁机把弓弩架设好。

  再凶猛,体重也有限。

  余秋堂并不是特别担忧。

  然而,猞猁慢慢嗅着,嗅着,却并没有朝他埋伏的位置过来,反而是朝反方向。

  余秋堂恍然大悟。

  只顾上用盆子诱引它,倒把夹子给忘记了。

  主要是压根没想过,野兽夹能夹住猞猁这种反应灵敏的东西。

  之所以布置,也就是当作辅助。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事,偏偏就发生了。

  猞猁很快就闻到诱饵的味道,在薄薄的雪下面,知道有它喜欢吃的东西存在。

  它紧张地四处张望,一遍遍低着脑袋去嗅,迟迟不敢下嘴。

  然后便是绕来绕去,围着那个肉开始乱转。

  足足有十几分钟,它才小心翼翼地撅着屁股,想用爪子将肉拨拉出来。

  可。

  左边前爪刚触碰到肉,只听见“啪”一声,爪子立刻就被夹住了。

  它大吃一惊,疯狂地后退,想将夹子甩开。

  但兽夹都是绑在树上,它只是扯起来埋伏在雪下面的麻绳,根本脱离不开。

  余秋堂开始也是有点恍惚。

  本做好万难准备,要好好和这个中级猛兽较量一番。

  却没想到,这还没开始,它就自投罗网。

  他并不急。

  只是静静地等着猞猁疯狂挣扎。

  刚夹住的野兽一般性情都很凶猛,不挣扎到没力气,它们断然不会停歇。

  可这个猞猁,再次超出他的认知。

  在挣扎几分钟后,或许是意识到这个绳子根本拽不断,它开始去尝试咬绳子。

  这可把余秋堂给惊到了。

  刚要准备用弩直接解决,突然想到,弩再怎么搞,都会留下伤口。

  对追求完美的兽皮是种损失。

  便从包里摸出绳子,在猞猁的愤怒里送它离开。

  这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他双手掂下猞猁重量,相当重,估计没有100斤,也至少超过90斤。

  收拾掉这个猞猁,余秋堂又换了地方等了一下午,结果除了打到两只雪鸡外,其他啥都没看到。

  便背着猞猁尸体回到苔草区。

  “啥东西?”

  余秋原看到猞猁,大吃一惊,刚想问是不是豹子,又想起昨天余秋堂普及的知识,惊讶地问:“这就是那只猞猁?”

  “对,这就是猞猁,但不知是不是昨晚那只,太黑,我没看清楚。”

  “好家伙!”

  余秋原围着猞猁正转一圈,反转一圈,不由惊叹,“这家伙,咋看都像只猫啊。”

  余秋堂笑笑。

  其实猞猁和猫,从外形上来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体型大小自不必说。

  毛色也区别很大,猞猁基本只有两种颜色,红色或者灰色,上面统一有黑色的小斑点。猫颜色就多了,乱七八糟的啥颜色都有。

  从耳朵来说,猞猁的耳朵永远都是竖着的,而猫的耳朵则是各种形态都有,另外猞猁的耳朵尖尖上有一座很细小的黑毛,猫就没有。

  还有就是尾巴,猞猁的尾巴相对身体来说,非常短,成年的猞猁体长能超过一米五的,但尾巴才二十多厘米。

  很多猫的体长不足猞猁一半,就能有这个尾巴程度,甚至还更长。

  其实细细看起来,猞猁和猫会有很多区别。

  例如猞猁更偏流线,它的鼻子更像狮子等等。

  “那这个要剥皮嘛?”余秋原突然摩拳擦掌,昨天在给狼做了剥皮手术后,他仿佛被打开了某扇大门,一发不可收拾。

  余秋堂急忙拦住他。

  “这个可千万别动,这种玩意,最好是整个卖,才能卖上价格。”(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