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最终要走文学这条路的,这是个机会。

  写什么呢?

  方明华坐在门卫室的椅子上,思考这个问题。

  自然是这几年最流行的伤痕文学或者寻根文学。

  有了!

  方明华突然想起穿越前那部颇受争议的电影《隐入尘烟》,票房大卖,但最终莫名其妙下架。

  有人说他描写的情景不太符合21世纪的农村景象,但绝对符合七八十年代的农村。

  “只字不提爱,却爱到骨子里;句句不说苦,却苦到了极致。”

  这太符合当前的主流审美意识。

  而且原来那个方明华在甘省插过队,从创作动机上也说的的过去。

  就他了!
  方明华决定动笔。

  首先要剔修改剧中一些不符合当前社会的设定和情节,如“村里收粮的老板,在这个年代的农村绝对不可能有老板,改成大队领导还差不多.
  还有,原电影剧本是原创的,并不是将小说改编。

  方明华突然感到好笑。

  别人是把小说改编成剧本,自己要则要反过来,将剧本改成小说!

  还好,穿越前自己也写过剧本和小说,虽然有点麻烦但也并非不能完成。

  当然需要时间。

  “宝福,今晚你夜班?干脆,这段时间你值白班,我值夜班。”下午快下班时候,方明华对前来接班的张宝福说道。

  门卫室一共三人轮流值班,但主要是方明华和张宝福,吴解放有时候还要去保卫科干活,
  张宝福听了一脸惊讶:“啊?为什么?”

  “我外爷到我家要住一段时间,你也知道我们家房子小,他要住的床所以我就没地方睡,想到值班室凑合一阵。”

  张宝福也知道社里住房紧张,也就很爽快的答应了。

  “今晚就开始,我先回去吃个饭马上过来。”方明华说道。

  “不急,明华哥,伱睡觉的时候再过来。”

  方明华拒绝:“那怎么行?我的工作我得自己干。”

  明华哥工作真认真积极啊.
  张宝福心里不禁感叹道。

  像看大门这事,有些人瞧不起的工作干的依旧这么敬业。

  他哪里知道,方明华只是图晚上这里清闲而已。

  晚上大门一锁,没人干扰。

  在家怎么写?
  不是锅碗瓢盆奏响,就是路上大爷大妈们高喉咙大嗓门的,连同小孩的哭闹声,热闹的很。

  于是,方明华每天晚上都猫在门卫室奋笔疾书,只是到半夜肚子经常咕咕叫。

  可惜这时代没什么外卖,连方便面也很少见,方明华只好吃准备的冷馒头充饥。

  方明华一天老是泡在单位值班,很快引起老妈的疑惑。

  “咦,这娃咋了,怎么老是值夜班?是不是单位领导欺负他?娃他爸,你去找领导说下,娃身体垮了咋办?”张凤兰唠叨起来。

  没想到方长河眼睛一瞪:
  “你瞎咋呼啥!看个大门,值个夜班就把身体弄垮了?和我当年去修水库相比,算个屁?”

  张凤兰顿时不说话了。

  今天又是夜班,方明华在传达室里一直写到半夜两点,才最终完成这篇小说。

  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看着厚厚的稿纸,心里挺有成就感。

  其实字数也不多,也就四万字左右,勉强算一篇中篇小说。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年代,手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    边思考边写,写完一段情节还要不停修改,毕竟这是严肃小说不是网文,必须注意人物刻画、环境渲染,情节处理
  修改完,看到涂涂抹抹看不清楚还得重新誊写,就4万字的小说整整用了二十天时间。

  陆遥写的《平凡世界》百万字,耗时整整六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

  耐得住寂寞,抵抗住诱惑。

  想想就佩服。

  “睡觉!明天找个人先帮看看。”

  方明华也懒得洗漱,脱销外套,蜷缩在冰冷的被窝里沉沉睡去。

  早上张宝福来上班惊醒了他,赶紧穿好衣服用凉水洗把脸,顿时觉得清醒许多。

  这时候,他看到门外董墨夹着公文包匆匆走进大门。

  “董主编!董主编!”方明华跑出门赶紧叫住他。

  看着方明华,董墨脸上露出一丝笑意,问道:“小方同志,是不是又写出诗歌了?
  “不是诗歌,是小说,我写了本小说想请您指点指点。”方明华说道。

  “小说?行,拿来我看看。”

  方明华立刻回屋从自己的黄挎包里拿出厚厚的一个本子递给董墨,对方就站在门口翻了翻,脸上露出惊讶神色。

  “字数不少嘛我到办公室看。”

  “好嘞。”

  董墨一走,方明华立刻下班,又在街道对面的小吃店买了根两分钱的油条又喝八分钱的一大碗胡辣汤顿时感到身上暖呼呼的,回家倒头就睡。

  昨晚一直忙到半夜两点,瞌睡的实在要命。

  就在方明华呼呼大睡的时候,董墨正在坐在自己办公室里认真看着稿子。

  门被敲开,一个女编辑走进来将一叠稿子放在他的办公桌上。

  “董主编,这是最近我们经过审阅后的诗歌稿件。”

  “行,先放着。”董墨头也不抬说了句。

  女编辑感到有点奇怪。

  董墨作为编辑部的副主编,诗歌组的组长,通常编辑们送来的诗稿都是第一时间进行审阅处理,从不压稿。

  今天怎么了?
  女编辑瞅了一眼董墨看到的稿子,原来是一篇小说。

  作为诗歌组组长当然可以审阅小说稿件,但不像对于诗歌那样有最终决定权,一般都是同行看到某篇小说拿不定主意帮忙参谋参谋。

  年轻编辑也不敢打扰,放下稿件就悄悄出了办公室。

  整个早上,董墨就沉浸在稿子上,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隔壁同事叫他,他这才拿着搪瓷碗匆匆去了食堂,打了两个馒头一份豆腐白菜,看到张丕祥和何鸿钧坐在一起吃饭,就走过去一屁股坐在旁边。

  编辑部“三巨头”经常利用吃饭时间聊工作那是常有的事。

  董墨兴冲冲对何鸿钧说道:“何大姐,我给你发现了一个写小说的青年俊才!
  “谁?”何鸿钧听了精神一振。

  她是小说组组长,当然希望有更多的人写出更好的小说。

  “方明华!”

  “就咱们那个门卫?他不是喜欢写诗吗?”何鸿钧听了有些惊讶。

  “今天早上给我了一篇他刚刚写的小说,我去拿给你看。”说完拔腿就走。

  “老董饭吃了再看,你的馒头菜都凉了!”旁边的张丕祥赶忙劝阻。

  结果就看到董墨很快出了食堂不见踪影。

  “这老董”连旁边的何鸿钧也不禁笑着摇摇头:“简直就是拼命三郎,他以为自己是年轻小伙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