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第一次见余桦,虽然对方没有报出自己的姓名,但他能确定就是他。

  有些潦草的头发,还有那桀骜不驯的小眼睛。

  青年看到他们赶忙站起来。

  “请问,你是《延河》杂志社的方明华编辑吧?”青年对着方明华说道。

  “哈哈,小方,又是找你投稿的,我先上楼去了。”张先亮笑着向上走去。

  方明华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对青年说道:“走吧,去我房间。”

  “我叫余桦,是浙省海盐人,一名牙医。”青年边走边自我介绍。

  果然是他!

  不过方明华已经见多了这个时代的风流才子,再见到余桦也没感到多少激动。

  “这位是陆遥。”

  方明华给余华介绍。

  “路作家,你好,伱好。”余华赶忙握手。

  陆遥有些好奇看了看这个青年。

  陆遥和方明华住一个房间,等进屋之后,方明华招呼道:“坐,坐,你什么时候到申城的?”

  “今晚。”

  “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我下车后买了几个包子。”

  “住哪?”

  “暂时还没找住的地方。”

  余桦一边回答心里有些着急。

  说稿子的事啊,问这些芝麻小事干嘛?

  方明华依旧不慌不忙,给对方倒杯水之后,才问道:“你是来投稿的?”

  “对,对。”

  余桦赶忙从书包里拿出一份稿子递给对方。

  方明华接过来看了看。

  小说名字叫《星星》,讲述了一个孩子拉小提琴的故事。

  方明华顿时明白,就是这篇文章被《燕京文学》的主编叫到燕京改稿子的那篇!

  哈哈,竟然被自己截胡了!
  而且当时的编辑好像就是审稿自己《太阳照常升起》的周燕如。

  对不起。

  周大姐。

  现在我们是竞争对手。

  方明华心里致歉了三秒钟。

  他看完顺手交给坐在对面床上的陆遥,陆遥拿过来认真看起来。

  “余桦。”方明华看着坐在椅子上有些紧张的青年:“这篇稿子我还要仔细看看,今天暂时不能给答复明天你再过来吧。”

  余桦心里微微有点失望,但并没有感到多意外,编辑不都是反复看嘛,还要给出修改意见。

  最起码,对方没有直接拒绝!
  “好的,不打扰你们休息了。”余桦说完就要站起来。

  “等等。”方明华看看手表:“现在已经晚上十一点了,你说你没找到旅馆,你准备住哪?”

  “我也不知道,我出去找找,实在不行就在车站什么地方凑合一晚上。”余桦实话实说。

  “要不.就睡我们房间?”方明华突然说道:“我去给你要床被子,你打地铺怎么样?”

  “没问题!”余桦顿时高兴起来。

  看来自己找对人啊。

  这不又省下一笔花费嘛。    申城的住宿挺贵的。

  方明华也没再说什么,立刻下楼到前台,不一会儿就抱来一床褥子和被子过来。

  “服务员说,没有多余枕头凑合下。”方明华笑着说道。

  “没关系。”余桦赶紧接过被褥,在地上铺起来,边铺边说道:“你们不知道,我爸也是医生,小的时候夏天家里太热,我有时候就偷偷溜进医院的太平间,爬到挺尸床上,那里特别凉快”

  余桦说着,突然觉得自己说的有点过,一抬头就看到陆遥惊愕的脸色。

  “不好意思,陆作家,吓到你了。”余桦赶忙道歉。

  “没关系,你这个后生,胆子可真大!”陆遥哈哈大笑。

  “没办法,逼的。”余华讪讪一笑:“后来我想起海涅的一句诗: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你喜欢读海涅的诗?”陆遥问道。

  “我没上过大学,所以书读的比较杂,有啥就读啥。”

  “你说你是牙医?你拔牙水平是不是很高?”陆遥又好奇问道。

  “一般吧,不过不会出人命。”余华笑了笑说道。

  方明华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听着两人闲聊。

  他的脑海里把现在这个年轻人,和后世互联网上的那个“网红”努力联系在一起。

  很健谈。

  语气中还带着一点点幽默。

  看看时候不早,三人洗脚后都各自钻进被窝睡觉。

  没过多久,方明华就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了。

  为啥留这家伙在房间?
  竟然打鼾!

  我的天啦
  年纪轻轻竟然还打鼾。

  路遥不打鼾,自己也不打鼾,听着地上这家伙鼾声如雷,方明华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第二天早上,方明华起床,看到对面床上的陆遥神情也有些萎靡,估计也没睡好。

  睡在地铺上的余桦倒是很精神,早早起床赶忙把地铺收拾好。

  由于他没有早餐票没法去餐厅吃早饭,方明华和陆遥去吃早餐的时候,一人偷了个煮鸡蛋,一人偷了两个馒头悄悄藏在衣服兜里,回来递给余桦。

  “多谢,多谢。”余桦顿时眉开眼笑。

  又节约了一顿早餐。

  “余桦,我们要去开会,你在房间呆着或者出去随便转转都行,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给你回话如何?”

  “好,那我出去转转。”余桦很痛快答应了。

  既然来申城当然要转转,听说外滩和南京路都不错。

  方明华和路遥来到会议室,照常坐在后排,听着别人发言,方明华低声问陆遥:“陆大哥,你觉得余桦写的这篇《星星》怎么样?”

  陆遥沉思了下才说道:“虽然文笔有些稚嫩,但还是不错,就是文风有点太灰暗,彻头彻尾的一个悲剧。”

  方明华点点头,的确如此。

  要不当年的周主编让他修改的光明一点呢,看来不无道理。

  “小方,我觉得与这个余桦的经历有关,你想一个小孩子跑到太平间去睡觉,一般人能做到吗?看惯了生死,所以他的文中基调比较灰暗。”

  陆遥果然厉害,一针见血。

  余桦的作品里充斥着大量的血腥和暴力,极具张力的文字,像双双紧扼咽喉的大手,让人在沉沦中几欲窒息。

  这就是他的暴力美学,和他在现实中很阳光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陆遥看着方明华略有沉思的样子,又说道:“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你是编辑,你做决定。”

  方明华已经做出决定,就等余桦中午回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