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的感觉,应该有点像追女孩子吧。

        篮球就是手中运转的爱,总希望能投进喜欢对象的心中。可是,总有投不进的时候。也许是对方不喜欢你,又或许是你不够努力。但没关系,还可以补篮。若补来补去都补不进,那么应该看看是不是自己手中的爱变形了,或者是看对象的心是否已经不像你当初喜欢她的那个样子了。

        我怎么会喜欢上打篮球的呢?不是因为姚明喔。

        班里又编位了,我和天福坐在了最后一位,而我的右边就是可爱的肥佬,哈哈!

        有肥佬在身边,绝对不怕无聊。因为,他的话多得可以和数星星比。

        上课的悄悄话,课间的吹水,让我从肥佬的身上接触到了很多新鲜的认识。其中,包括打篮球。

        我以前不喜欢篮球的,看电视一看到黑人打球立马就转台,不需要犹豫。

        可能是肥佬讲话好生动,我听他讲nba,听得好有味,也第一次听到乔丹和科比这些名字。

        后来,我买了一张乔丹打篮球的纪录片回家看。一看,不得了咯。篮球的魅力在乔丹优美的投篮动作下展露无遗丫!我初次看篮球看得那么入迷的,比看偶像剧还要好看!迈克尔乔丹,篮球界里神一般的人物,我被他狠狠地吸引住了!我要学打篮球!我要学!我要学!

        当时刚好出了一部挺热的偶像剧《篮球火》,有我喜欢的罗志祥,当然要买来看哒!

        剧中有在楼梯运球的画面,我觉得这可以学□□运球哟。所以呢,我上楼梯的时候,就幻想自己手中有篮球,上一个梯阶就运一下球,一下从左运到右,一下又从右运到左。慢慢,成了习惯。后来真的有球打的时候,我会□□运球了耶!虽然有点生疏,但我每天上楼梯那手中无球,心中有球的运球动作真的起到了作用!

        勤奋,也是可以制造惊喜的!

        随着后来《篮球火》的剧情发展,我上瘾了!喜欢了里面的一个招式——亢龙不悔旋风式灌篮!

        由于瘾上了心,因此,我上课的时候总是在模仿亢龙不悔旋风式灌篮的动作。虽然现实中不可能有,但我喜欢丫,那动作令我更加喜欢打篮球了,因为太酷了!

        当然,笑声总会有的。每次我一使出亢龙不悔旋风式灌篮,天福就会傻笑。而肥佬就会大笑地説:“妖,细侬又发癫了。”哈哈,我也笑了。

        因为爱上了篮球,所以体育不再在我的心里黯淡了。真好!

        上天赐予我的幸运,我不懂得珍惜。所以,犯了错……

        身高高起来之后,我就越来越没有细侬的感觉了。不是不喜欢,只是不习惯。

        不习惯他们总是那么在意我的身高;不习惯他们总是认为我就应该是矮的;不习惯他们别扭地叫我细侬……一切的不习惯,还是在于身高。

        我内心还是喜欢当细侬的,可是太多人调侃我的身高了,我不开心。

        好吧,我就继续长高吧!不想长大心理从那时开始,慢慢转变了。

        我从小就不喜欢有肌肉的男人,因为好难看!可是,不想长大心理一点点破碎之后,我却好想自己成为一个有肌肉的男人了!对力量,有渴望!

        同时,自恋心理加速进化!

        发型开始倾向于偏右的长斜刘海,也开始穿起了自己以前不怎么喜欢的修身裤。因为身高,我有了这个资本秀。当时的我,已经是有点偏激的我了。我无法控制……

        甘,当时还是坐在我的隔壁组,且是倒数第二位。我和她之间成了一条斜线,所以,她传纸条有点麻烦,要向后传,再向右传,才能把纸条传给我。不过,她却依然乐此不疲。

        天福终于感受到了!传纸条是多么令人厌烦的事啊!

        他有时都受不了了,竟然和我説:“你们俩到底是不是拍拖了?整天传来传去都传不烦呀?干脆拉埋天窗算了!”他大概就是要表达这个意思。

        我除了拼命地解释,就是不要命地解释。

        可是,我不知道到底是谁发明了那么一句令我无语的话:解释就是掩饰!

        这句话简直就是要把生的给活活地打死,毫无理由。太残忍了!

        天福就是这样説:“你不用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放心,我知道的……”

        额……我……哎,我真想説:“不,你一点也不知道!”呼……

        有节体育课是上午最后一节的,下课后,我和甘一起去饭堂。当然,不是两个人,还有她的那位闺蜜。

        快到饭堂和女生宿舍的分叉口时,不记得怎么会聊到我校服脏了这个话题了。

        当时我好像说了一句:“难道你帮我洗干净它丫?!”

        她有点笑笑地説:“好丫!你脱下来给我,我帮我你洗干净它。”

        我以为她开玩笑呢,当然就不相信咯。我就回:“骗我的!”

        她好像好认真地说了一句什么如果她骗我的话,她就是什么什么……忘了是什么了……

        我被她如此强悍的“毒誓”震撼到了!好吧,脱就脱吧!这里突然想到一首歌的歌词:脱掉脱掉,为你脱掉脱掉,通通……噢,不好意思,走得有点远了……

        当我把校服交到她手上时,她就开心地回女生宿舍了。

        望着她那有着快乐的背影,让我感觉到,她好像捡到了宝。我还在发呆呢,因为真的不敢相信有女孩子帮我洗衣服,除了家人,她真的是第一个帮我洗衣服的女孩子丫!

        由于太激动了,因此我吃饭也吃得好鸡冻!

        后来她还我校服的时候,我感觉好幸福!

        我本来就是个不懂得怎么保洁的人,所以一般不会穿白衣服。而校服大部分都是白布,容易脏。我的校服呢,额,不是不干净,只是干净得不明显而已。

        她令我的校服好像重获了新生,白得我眼睛闪闪的。感动地看着她……

        她在笑呢,笑得好自然又不同平常的笑,像是一位妻子在看到丈夫穿上自己为他洗干净的衣服而感到幸福的笑容。我觉得,我应该是做梦的。呼,我是喜欢娣的。嗯,做梦……

        时间继续走向未来,我越来越关注她了。

        有时看到她和别的男生聊得那么开心,而我却孤单地安静在座位时,会感觉很不爽!不知道,是不是吃醋了呢。吃醋?怎么会呢?我是喜欢娣的。嗯……

        再后来,我和她冷战了。

        原因,我有问题了。偏激心理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思考……

        我开始偏执地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呢,错了!错得离谱,错失了很多本不该错失的美好……

        然而,又可以怎样呢?

        错了,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