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团队最需要什么?嗯,是的,团结。
组长霞哥第一次对我说下班后,请我们组几个人去喝酒。工作以来,我第一次听到被请喝酒耶。虽然我不会喝酒,也不喜欢喝酒,但还是好开心地等待喝酒时刻的到来。因为什么?气氛!我喜欢熟悉而热闹的气氛。别混乱了,熟悉才是前提,并不是所有热闹的气氛我都喜欢。一定是要熟悉的。
下班后,我们组几个人在公司门口的大排档坐满了一桌,然后开始聊天聊地聊女人。虽然熟悉,但我的性格始终还是不会背叛我的性格,我总是很少说话,选择笑着听他们聊。
有个其他部门的大哥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加了进来。我倒没什么,他们也没说什么,不过,我从他们微妙的表情变化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很喜欢这个突然加进来的大哥。从而开始分析,这位大哥应该有着某种他们不喜欢的品格。
听了他们几分钟的聊天后,我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不怎么喜欢那位大哥了。因为那位大哥说话没有分寸,口无遮拦。我也不喜欢这样的人。但是,他说了一句让我感到很震撼的话。
他叫我好好学习技术,还说霞哥很看好我。因为霞哥对他说过,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勤奋的一个人。
那时,我偷偷看了一下默默喝着茶水的霞哥。我的心,好甜。原来,我对工作的付出,他一直都看到。
后来酒来了,特么地,因为太开心了!不会喝酒我也猛地把自己给灌了!一瓶酒不多,但是是度数挺高的酒来哒。
最后,喝得我全身发热,脚步迷离,神志不清。还好,能回家。
他们叫我不要骑车回家了,去他们宿舍睡,不放心我喝醉酒还骑车。这种关心,也是一种小幸福呀!我还是带着那种小幸福,晃晃荡荡地骑车回家了。霞哥还让我回到家给个电话他,要不然他会担心。这就有种家人般的味道了。那一晚,回到家后,发了信息给霞哥,就直接跳上床感动地睡着了……
心灵世界一下子又成长了不少。
接着,就有与开始对应的部分了。是的,《因为好奇》的出现。
《因为好奇》是什么?嗯,等下再解释。
在《因为好奇》出现前,还要认识“好奇”,还要过年呢。
中午下班的饭堂,是人肉拼搏的饭堂。没有纪律,没有排队,只有一窝蜂的饥饿人肉在拥挤,在榨油!
幸运的是,我和锐总能在人肉中游刃有余,成功切入又突围。没办法,人才嘛!
锐喜欢喝饮料,总会请我喝。我们一起找个位置坐。哦,不。应该是按锐的意思,找个旁边有美女的位置坐。他在饭堂可是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泡妞的人才呀!
他喜欢聊天,特别是喜欢聊女孩子。虽然我不会聊天,但是,我也特喜欢听别人聊女孩子。雄性动物嘛,自然还是对雌性动物感兴趣的。除非,是有点特别的雄性动物。
锐会聊他认识的女性扣扣好友,还会给照片我看,问我照片里的女孩子漂不漂亮。其实,很多他觉得漂亮的女孩子,我都觉得一般般。不知道是不是我和他年龄有差距,审美观有点不一样。反正,他觉得美的,多半都不是我喜欢的。
直到有一次,我又因为与初恋甘的若即若离而伤感。锐恰好又在那个时候,给我看了一张长发的照片。这时,可以连接到《因为好奇(一)》里面的开头了。就这样,我们慢慢地有了以后的故事。
《因为好奇》是我在当时实习期间写下的,主要就是讲一个在我扣扣好友里备注为“好奇”的女孩子与我的短暂网络邂逅。她的出现,对于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会写下《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的前因,是她让我不知有了从哪里来的勇气写下了《因为好奇》。
以下,我就插入《因为好奇》的内容。因为,她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子。
《因为好奇(一)》
开始,总说不出什么时候到来,为什么会到来。只是,生命的旅程突然就有了新的存在。
我为什么要写呢?明明真的可以如过客一般,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可能,真的有小意外,只因天时地利人和都集中在她身上了。
她是谁?一个愿意唱歌给我听的神秘女子。就叫她为“好奇”吧!
嗯,其实,我没有在真实世界里见过她。因为,我们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认识的。说到认识,时间就要回到某天某天了,具体哪天,忘了……
不太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我和分手两年多却藕断丝连的初恋女友聊微信,我唱歌给她听,是我自己的歌。回应嘛,有点淡。虽然不是恋人了,但她毕竟是了解我比较多的人。她的冷淡,依然可以虐我心千百遍。
我一直好希望她可以唱一首歌给我听,哪怕半首,甚至哼一点旋律都行。我真的真的好想好想听心爱的人唱歌。可惜,从拍拖到分手至今,她一次也不愿意。她认为,要她唱歌,不如叫她去死!我当时的心,好像碎满了一地。
难道国歌或儿歌都没唱过吗?一次也是奢侈呀,我失望地回了她几句敷衍话,结束了聊天。因为,失落到极点了……
那一晚,是认识好奇的前奏。
那晚过后新的一天,我带着两眼无光的精神状态熬过了早上,踱进了饭堂。和我比较要好的同事,叫锐。他比我来晚一天到这里工作。由于我们都是广东的,比较聊得来。再加上,他的家在湛江,基于都是粤西的,就更聊得来的。锐比我大几岁,可看起来却我的年纪差不多。不知是他保养得好,还是我已经老了。吃饭的时候,锐见我不开心,于是就发挥他的转移注意力本领。
他拿起他的手机在我面前晃丫晃,问:“看,漂不漂亮?”
我瞪白眼,“妖!多少年前的诺基亚啦,漂亮个鬼!”
锐也回了我一个白眼,“谁问你手机呀?!是手机里面那个女的!”
我擦擦眼睛,半神半注地看了一下。不太清楚,只看到好有魅力的长发。继续开始吃饭,“头发好长喔!”
他竟然自豪起来了,“当然啦!长发及腰喔!是我们湛江的呢。我和她挺多话聊的……”接着的,都是满天的纷繁。
后来,他问我要不要加她扣扣聊聊。
不知为什么,我一想起那长发,我就莫名其妙地“好呀!好呀!”
之后,我就加她了,发个微笑表情过去。
还好,她通过验证了。
所以,我开始认识她了……
组长霞哥第一次对我说下班后,请我们组几个人去喝酒。工作以来,我第一次听到被请喝酒耶。虽然我不会喝酒,也不喜欢喝酒,但还是好开心地等待喝酒时刻的到来。因为什么?气氛!我喜欢熟悉而热闹的气氛。别混乱了,熟悉才是前提,并不是所有热闹的气氛我都喜欢。一定是要熟悉的。
下班后,我们组几个人在公司门口的大排档坐满了一桌,然后开始聊天聊地聊女人。虽然熟悉,但我的性格始终还是不会背叛我的性格,我总是很少说话,选择笑着听他们聊。
有个其他部门的大哥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加了进来。我倒没什么,他们也没说什么,不过,我从他们微妙的表情变化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很喜欢这个突然加进来的大哥。从而开始分析,这位大哥应该有着某种他们不喜欢的品格。
听了他们几分钟的聊天后,我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不怎么喜欢那位大哥了。因为那位大哥说话没有分寸,口无遮拦。我也不喜欢这样的人。但是,他说了一句让我感到很震撼的话。
他叫我好好学习技术,还说霞哥很看好我。因为霞哥对他说过,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勤奋的一个人。
那时,我偷偷看了一下默默喝着茶水的霞哥。我的心,好甜。原来,我对工作的付出,他一直都看到。
后来酒来了,特么地,因为太开心了!不会喝酒我也猛地把自己给灌了!一瓶酒不多,但是是度数挺高的酒来哒。
最后,喝得我全身发热,脚步迷离,神志不清。还好,能回家。
他们叫我不要骑车回家了,去他们宿舍睡,不放心我喝醉酒还骑车。这种关心,也是一种小幸福呀!我还是带着那种小幸福,晃晃荡荡地骑车回家了。霞哥还让我回到家给个电话他,要不然他会担心。这就有种家人般的味道了。那一晚,回到家后,发了信息给霞哥,就直接跳上床感动地睡着了……
心灵世界一下子又成长了不少。
接着,就有与开始对应的部分了。是的,《因为好奇》的出现。
《因为好奇》是什么?嗯,等下再解释。
在《因为好奇》出现前,还要认识“好奇”,还要过年呢。
中午下班的饭堂,是人肉拼搏的饭堂。没有纪律,没有排队,只有一窝蜂的饥饿人肉在拥挤,在榨油!
幸运的是,我和锐总能在人肉中游刃有余,成功切入又突围。没办法,人才嘛!
锐喜欢喝饮料,总会请我喝。我们一起找个位置坐。哦,不。应该是按锐的意思,找个旁边有美女的位置坐。他在饭堂可是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泡妞的人才呀!
他喜欢聊天,特别是喜欢聊女孩子。虽然我不会聊天,但是,我也特喜欢听别人聊女孩子。雄性动物嘛,自然还是对雌性动物感兴趣的。除非,是有点特别的雄性动物。
锐会聊他认识的女性扣扣好友,还会给照片我看,问我照片里的女孩子漂不漂亮。其实,很多他觉得漂亮的女孩子,我都觉得一般般。不知道是不是我和他年龄有差距,审美观有点不一样。反正,他觉得美的,多半都不是我喜欢的。
直到有一次,我又因为与初恋甘的若即若离而伤感。锐恰好又在那个时候,给我看了一张长发的照片。这时,可以连接到《因为好奇(一)》里面的开头了。就这样,我们慢慢地有了以后的故事。
《因为好奇》是我在当时实习期间写下的,主要就是讲一个在我扣扣好友里备注为“好奇”的女孩子与我的短暂网络邂逅。她的出现,对于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会写下《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的前因,是她让我不知有了从哪里来的勇气写下了《因为好奇》。
以下,我就插入《因为好奇》的内容。因为,她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子。
《因为好奇(一)》
开始,总说不出什么时候到来,为什么会到来。只是,生命的旅程突然就有了新的存在。
我为什么要写呢?明明真的可以如过客一般,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可能,真的有小意外,只因天时地利人和都集中在她身上了。
她是谁?一个愿意唱歌给我听的神秘女子。就叫她为“好奇”吧!
嗯,其实,我没有在真实世界里见过她。因为,我们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认识的。说到认识,时间就要回到某天某天了,具体哪天,忘了……
不太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我和分手两年多却藕断丝连的初恋女友聊微信,我唱歌给她听,是我自己的歌。回应嘛,有点淡。虽然不是恋人了,但她毕竟是了解我比较多的人。她的冷淡,依然可以虐我心千百遍。
我一直好希望她可以唱一首歌给我听,哪怕半首,甚至哼一点旋律都行。我真的真的好想好想听心爱的人唱歌。可惜,从拍拖到分手至今,她一次也不愿意。她认为,要她唱歌,不如叫她去死!我当时的心,好像碎满了一地。
难道国歌或儿歌都没唱过吗?一次也是奢侈呀,我失望地回了她几句敷衍话,结束了聊天。因为,失落到极点了……
那一晚,是认识好奇的前奏。
那晚过后新的一天,我带着两眼无光的精神状态熬过了早上,踱进了饭堂。和我比较要好的同事,叫锐。他比我来晚一天到这里工作。由于我们都是广东的,比较聊得来。再加上,他的家在湛江,基于都是粤西的,就更聊得来的。锐比我大几岁,可看起来却我的年纪差不多。不知是他保养得好,还是我已经老了。吃饭的时候,锐见我不开心,于是就发挥他的转移注意力本领。
他拿起他的手机在我面前晃丫晃,问:“看,漂不漂亮?”
我瞪白眼,“妖!多少年前的诺基亚啦,漂亮个鬼!”
锐也回了我一个白眼,“谁问你手机呀?!是手机里面那个女的!”
我擦擦眼睛,半神半注地看了一下。不太清楚,只看到好有魅力的长发。继续开始吃饭,“头发好长喔!”
他竟然自豪起来了,“当然啦!长发及腰喔!是我们湛江的呢。我和她挺多话聊的……”接着的,都是满天的纷繁。
后来,他问我要不要加她扣扣聊聊。
不知为什么,我一想起那长发,我就莫名其妙地“好呀!好呀!”
之后,我就加她了,发个微笑表情过去。
还好,她通过验证了。
所以,我开始认识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