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给出快马加鞭的理由后,沈凉就放下门帘坐回了马车里。

    又不是被抄家后的大逃亡。

    沈万军却要求老钱用最快的速度带他驾马出城。

    由此便不难推断出,他先前的猜想没错,沈万军就是要他在短期内,封锁离开晋王府的消息,直到走出这个尚存可能有人认识他的地界,从而开启一场人生中全新的旅途。

    届时无人对他这位晋王府小殿下相识相知,他的身份,就会从“下一任晋王的继承人”,转变为“不知从哪个山沟沟窜出头来的江湖游侠”。

    只是这游侠未免也太不潇洒了些,无刀无剑,保命“兵器”借助外力的成分过多,还不方便随身携带,更不能只骑一批骏马,不问方向,全凭座下马儿自由寻路。

    好,这些也可以忍。

    马车就马车,不够潇洒就不够潇洒。

    那特么这车上能有个漂亮丫鬟作陪也行啊!

    起码还能提起些许一路玩笑畅聊的心情。

    隔着窗帘,“看”向前方手持缰绳驾马的糟老头子。

    一身状似被火烤的发黑的花棉袄、花棉裤,满嘴俗气大金牙,乱糟糟的头发尽显邋遢之态,连形容他像乞丐,都有点属于是质疑一名乞丐的精神健康情况。

    总结而言便是,若是不相熟的人见了老钱,指定会以为他是个脑子多少带点毛病的穷困糟老头。

    忒没面子。

    也忒无趣。

    不过再想,老钱全身上下唯一的“高手”优势,是为了给自己取神物才丢掉的。

    虽说沈凉至今对此尚且存疑,却又不得不给自己算条后路,总不能自认为沈万军和老钱是在联手诓他,就把身家性命赌在一个有百分之五十输局的人身上吧?

    伸手摸了摸裹在被褥里的硬疙瘩,初出茅庐的沈凉这才心安。

    通过上次擎伞客刺杀他的经历来看,沙漠之鹰面对高手武修也不是万能的,不过好在这回他不光带了沙漠之鹰,还带了冲锋枪、手榴弹,乃至于威力堪比坦克炮弹的高爆手榴弹。

    相信只要不是武道修为站在金字塔最顶端的那一撮人,并且能通过某种或明或暗的方式,成功在对方脚下引爆它们,定是能收获理想效果!

    “要是老钱没变废人就好了,这样还能测试一下老伙计们的威力极限在哪。”

    沈凉心下嘀咕了这么一句。

    不多时,马车驶出晋城范围,马车外的景色,也由商铺木楼,转变为旷地黄土。

    时至晌午刚过,从藏书院结束闭关一下子放松下来的沈凉,随着马车轻微颠簸,不免一阵困意袭来。

    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他忽然想到沈初瑶前段时间在家时对他说的一句话。

    “爹这盘棋,没那么简单。”

    当时沈凉还不明白,可他现在明白了,为什么沈初瑶说,他成功逆天改命后,才是这盘棋的开始。

    空有壳子,难当大用。

    此次游历,才是沈万军这盘棋的重点,目的,自然是将这副壳子填满刚硬之物,以令其真正坚不可摧!

    罢了。

    管它什么棋不棋的,多思无益,也无需在乎沈万军的目的为何。

    反正自己出来的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尽可能多的了解这个世界,尽可能多的让自己一路变强。

    什么时候在这个世界站到自己上一世的高度,什么时候就做任何事都不用太耗心神了。

    因为一切的生存法则,都是强者制定,弱者服从。

    一力降十会!

    ……

    等沈凉从睡梦中醒过来的时候,马车停了,天色也已经黑了。

    坐起来,伸了个懒腰,扭动两下脖子,他先是掀开车帘,往外看了一眼,周围全是叶子掉光的树木,想来应该是进了山路。

    飘忽不定的微弱火光,为夜色提高了些许能见度,再掀开车帘,入眼便是正在空地上烤火的老钱。

    见沈凉走下马车,老钱站起来,一副谄媚下人作态的笑道:

    “少爷,你醒了。”

    既然是做戏,那自然要做全套。

    老钱改了称呼,由“殿下”变成“少爷”。

    对此沈凉并无异议,虽说走之前,刻意换了一套布料相对普通的长衫,但那白净清秀的五官,梳理整洁的头发,整体形象仍像是个翩翩公子哥。

    待得沈凉走到火堆前,老钱赶紧将唯一的一把木凳安置过去,他自己则是于沈凉对面席地而坐。

    晋州位处大炎南方,冬天没北方那么冷,却也在这年节时分,张嘴可见呼出的哈气。

    沈凉伸出双手,一边烤一边搓,差不多暖和一点了,才开口冲老钱问道:

    “咱们这是在哪?”

    老钱如实作答。

    “刚出芦城地界,进了郊外山林,再往东北方向行进,便可抵达涿城。”

    芦城紧挨晋城东侧,涿城则紧挨芦城东侧。

    也就是说,这多半天的工夫,在老钱刻意快马奔走下,已经跨过一座城的距离了。

    沈凉听罢,当即皱起眉头。

    “你是打算咱俩就在这荒郊野外过夜了?”

    老钱笑呵呵的点头,并给出自己的考量。

    “这样省钱。”

    “省钱?沈万军不是说这次出门,会给一百两白银的盘缠么?”

    不是沈凉娇气,也不是沈凉由奢入俭难。

    而是通过早期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他十分清楚一百两白银对于普通人而言有多大的价值。

    十三四两白银,足够一户五口之家生活一年。

    沈万军给他定的游历时长是三年。

    也就是说,只要沈凉不像以前在晋城那般挥金如土,这一百两白银,是足够让他和老钱不愁吃

    不愁穿、不愁住的安然度过的。

    关键是这才特么第一个晚上,至于那么会过日子吗?!

    老钱捂紧胸口,看样子应该是把沈凉想象中的一百两银子改换成了银票带着。

    “少爷,老钱都算计好了,这一百两不能乱花。”

    沈凉被他这副守财奴的德行气笑了。

    “好,来你给我讲讲,你是怎么算计的?”

    老钱有板有眼的掰着手指头开始数落。

    “二十两用来吃食,十两用来给殿下添置新衣。”

    然后就没下文了。

    等了一会儿沈凉瞪着老钱。

    “那这不还剩下七十两?”

    老钱理所应当的梗着脖子。

    “对啊!剩下七十两买酒喝啊!”

    沈凉闭上眼,深吸口气,完事猛地起身,抄起木凳就追着老钱要打。

    “你特么怎么不死在酒坛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