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富华街。

    从一辆的士里面钻出来,江耀整了整身上衣裳,他举目望了望四周。

    不远处那片工地,他和兵仔两个初来乍到刚跑到香江的时候,就暂居在其中。

    那个时候,工地还在打着地基,可现在,隔了一个多月再次过来,里面的大楼轮廓都已经清晰可见,其中进度最快的那一栋,都已经建成了七八层之多。

    目光从那片工地离开,江耀扫了扫附近街道。

    以前他暂居工地上的时候,觉得这富华街人来人往,很是繁华。

    可现在,刚从油麻地过来这边的他,却觉得自己好似刚从城市来到了乡下。

    街道是如此的狭窄,周边的楼宇是如此的老旧。

    “兵仔那家伙,电话挂的那么匆忙,电话号码都没给我留上一个。”

    “都已经到了这富华街,我该去如何找他?”

    “之前他打我传呼留下的那个号码,我现在拨打过去,也不知道是否能找的到他?”

    眉头微皱,江耀暗自嘀咕道。

    迈开脚步,当他正准备在这富华街上随便逛一逛的当口,百余米之外的一条巷子口,一大群人浩浩荡荡自其内走出来。

    为首那人,个子不高,估计也就是一米六几,但却一身肌肉,看着壮实无比。

    一件花衬衣,一条休闲裤,面上那一副蛤蟆墨镜,将他那一张脸遮住了将近一半,再搭配上他那呈亮的大光头,令得他整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进的彪悍气息。

    在巷子口,那人稍作停留,四下望了望。

    跟在他身后之人,足足有着十几二十个之多。

    那些人高矮胖瘦不一,那发型更是五花八门,金色黄色绿色,有长头发,有鸡冠头,还有光头,一帮人站在巷子口,就如同全魔乱舞似的,令的经过那附近之人都刻意离的他们远远的。

    所幸的是,这帮家伙没在巷子口多做停留。

    附近街道上扫了几眼之后,为首那人领着一帮人,迈着他六亲不认的步伐,冲着江耀所在的方向大步而来。

    “那是……兵仔……”

    以江耀的低调性子,原本,他是准备退到街边,不想与这帮好似净街虎一般的家伙距离太近的。

    不过当他在为首那家伙面上多看了几眼之后,他目瞪口呆,整个人直接愣在了当场。

    以他和兵仔的熟悉程度,刚看到那人的时候,还真有点没认出来。

    “蹬蹬蹬蹬……”凌乱的脚步声中,一大帮人已经在江耀的面前站住身躯。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叫人啊!”一副派头十足的样子,兵仔一挥手,他冲着身边众人训斥道。

    不过他这个吩咐,明显让手下人有些犯难了。

    “大佬,我们应该怎么称呼这位大哥?”一个同样留着大光头的年轻人,摸了摸自己那光溜溜的脑袋,他凑到兵仔身边,试探着询问道。

    “你们大佬的大佬,你们说,应该叫他什么?”一巴掌拍在大光头的脑门上,兵仔没好气的训斥道。

    富贵不返乡,就如同锦衣夜行,好不容易当上了大哥,他本想在江耀面前装个逼,好好显摆一下的,手下人却给他来这么一出?

    兵仔这家伙,恨不得踹上眼前这大光头两脚才好。

    “阿公!”

    有着兵仔的吩咐,手下人倒是知道怎么称呼江耀了。

    相视一望之后,他们齐齐鞠躬,冲着江耀行了一礼。

    “公什么公,老子女朋友都还没有,有那么老吗?”

    “别弄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让你的人都散了吧!”

    两眼一翻,江耀给了兵仔一个白眼,他没好气的轻哼了一声。

    他现在终于明白,那家伙在电话里面说的怕他吓到是什么意思了。

    一见面,就弄出这么一副阵仗,他明显就是在显摆。

    工地上正正经经的工作不做,却跑去混社团?

    不过想了想,兵仔会这么去做,好像的确很符合他的性子。

    难怪他当日不愿意和江耀离开,那个时候,他心里应该就有了想要去混社团的想法。

    不过他也知道,江耀对社团一直都很不感冒。

    有他在,兵仔想要外面瞎混,肯定会被其阻止。

    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他肯定只能选择和江耀暂时分开。

    “散了散了,没听到我大佬吩咐吗!”咧嘴干笑了两声,兵仔冲着手下人挥了挥手,吩咐道。

    有手下人在,他和江耀说点话都不大方便。

    之所以带着这么多人来见江耀,他就是想显摆一下,证明自己如今还混的不错。

    如今目的已经基本达到,这么多人继续跟着,已经根本没有了任何意义。

    十几分钟之后,某洗浴中心。

    挥退了服务人员之后,江耀兵仔两人泡在澡堂子里面。

    “伱小子,才一个多月没见,身上好几条印痕,这都是刀疤吧!”看了看旁边的兵仔,江耀面色复杂,叹了口气。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在社团里面混,想要出位,就得够狠,够拼。”

    “我所在的联兴社,这段时间与隔壁的联合社抢地盘,双方你来我往,现在都还打的火热。”

    “加入社团之时,我拜的那位老大水哥,才跟着他没几天,他人就死了,地盘也被抢了。”

    “当时我们社团龙头刀疤刘就放下话来,谁能为水哥报仇,将原来的地盘抢回来,就给他扎职开香堂。”

    “这么好的机会,我不拼一把怎么行?”

    “刚开始,就两三个小弟跟着我,和联合社狠狠干了几架,名气上来了,跟着我的人慢慢也就多了。”

    “一个星期前,我已经帮水哥报了仇,抢回了他以前掌控的所有地盘。”

    “按照刀疤刘当初的承诺,水哥那三条街的地盘应该都是我的,以我的功绩,扎职红棍其实都完全够了。”

    “那狗日的和上面一帮叔伯,却拿我加入社团时间不长当借口,说我资历不够,只给我扎职草鞋,如同打发叫花子似的,就给了我一条最没油水的富华街。”

    ……

    兵仔说的最多的,自然是他与江耀分开之后这段时间的一些经历。

    这家伙,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武力值虽然一般,但胜在下手够黑,心肠够狠,和人约架的时候,他都基本没怎么吃亏过。

    修习虎煞练形之后,他这一身武力比起以前来,早已经不知道强大了多少,再加上手中已经沾有人命,他如今和人动手,仅仅只是那股子凶悍气势,都有可能吓得别人不战而溃。

    说起砍人抢地盘这些事情来,他是精神抖擞,浑身是劲,不过说起社团内那些老家伙来,他却怨气不小,在江耀面前一直抱怨不断。

    这个家伙,在感情上面,江耀真不想看到他走上社团这一条道路,但以他那性子,却又不得不说,他混社团确实称得上的是专业对口。

    “你小子,混归混,但做事记得机灵一点,别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

    沉默了片刻之后,江耀叹了口气,只能稍微提醒他一句。

    该说的话,他已经跟兵仔说过很多。

    路是兵仔自己算的,为此,他还特地找借口远离了江耀身边,也就是现在混了一点名堂出来,他方才跟江耀说起这些事情。

    对此,除了默默的祝福兵仔一句,江耀又还能如何!

    “放心好了,耀叔,别看我现在肌肉发达,但我以前可是靠脑袋吃饭的。”

    见江耀似乎已经默认了自己混社团这件事情,兵仔也稍微松了口气。

    他压低声音,轻笑道:“我就一条街地盘,才刚当上大哥,需要时间消化一下。”

    “刀疤刘和社团内那些老家伙不是想打压我,不想看到我做大吗?”

    “等找到机会,我弄死他们一两个。”

    “人没了,他们的地盘自然也就空出来了,真要凭硬实力争抢,谁能争的过我?”

    ……

    自信满满,兵仔拍了拍胸膛。

    真正有实力的社团,盯着的都是油尖旺那边的油水丰厚之地,他所在的联兴社,也就是在元朗这边有那么一点势力。

    这样的小社团里边,能打的人真找不出几个来,也难怪一说起刀疤刘等人,兵仔就是一脸不屑。

    “你小子,才混了几天,这就有些飘了?”

    “人家或许不如你能打,但他们一肚子坏水。”

    “你自己如果不小心谨慎一些,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人坑的不要不要的。”

    撇了撇嘴,江耀调侃道。

    真要说起来,以他的本事,除非兵仔被当场砍死,他才没办法帮忙。

    不然的话,仅仅只是被人追杀又或者被差人抓,他都是能想方设法保住兵仔性命的。

    他虽有这个自信,但他并不会当着兵仔的面说出来,免得这家伙飘得厉害,到处去惹是生非。

    从元朗回到金霞大厦自己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

    躺在出租屋内那张床上,江耀望着头顶上的天花板,脑袋里面也开始思索起自己要走的路来。

    刚从工地离开的时候,他确实想过摆个小摊子,赚点钱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不过万志明的出现,让江耀知道自己身上还有个卧底身份后,他的想法却有些变了。

    正正经经做生意,光明正大去把钱赚了,这想法虽然不错,可江耀哪里来的第一桶金?

    凭借自己所掌握的几门秘术,他如果去坑蒙拐骗,问题虽然不大,但也得有合适的目标才行。

    将目标对准那些为了生活四处奔波的普通人,弄不到多少钱不说,他良心上面都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如果将目标对准那些世家豪门?考虑到对方所拥有的人脉与权势,稍微出现一点意外,那肯定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

    想来想去,江耀觉得自己想要弄钱的话,还是黑吃黑最为方便。

    他想混入警队,从来都没有想过按部就班在里面慢慢发展,他只是看上了那层皮,想借助警队的信息渠道,更好的完成自己的赚钱大计而已。

    哪个地方发生了劫案,普通市民除非正好就在现场,不然根本难以知道第一手的消息。

    但普通人不行,警队那边却可以。

    有着警员那一层皮披在身上,江耀就有可能第一时间收到消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随后,那些劫匪九死一生抢劫来的财物,就有很大可能落入他的手中了,不是吗?

    只可惜,他这想法可行性虽然极高,但如何从卧底变成一名真正的警员,却是他现在面对的第一个难题。

    “万志明都已经死了好些天时间,他的继任者,就还没走马上任?”

    “我的卧底资料,就放在警署内万志明办公室的文件柜里面,真要有人接手万志明的位置,不应该看不到啊!”

    “都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天,她怎么就不主动联系我呢?难不成,她对丁大昌的案子没兴趣?”

    ……

    躺在床上,脑袋里不停转着圈圈的江耀,顺手摸出一根烟来给自己点上。

    真要说起来,他其实并不介意帮上那位未知的上司几次,让其立下一些功劳,但前提是对方做事靠谱,能真真正正帮他重归警队。

    他的诡术惑心虽然好用,但在回归警队这种事情上面,能起到的作用却非常有限。

    毕竟,这并非一档子的生意,就算他用惑心诱惑自己上司,让其打了归队申请交给上面,可后面呢?不管这份申请能否通过,江耀所弄的这点手脚,真的有很大可能因此露陷。

    脑袋里面转来转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江耀终于沉沉睡了过去。

    ……

    第二天,下午,西九龙警署。

    刚调任到这边,接手扫毒A组,方洁婷忙的脚不沾地,她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

    昨晚,与组内同事聚餐,其他人都回去之后,素有拼命三娘之称的她,一个人又重新回到了办公室里面。

    中途,她也就是因为实在太困,稍微眯了那么一两个钟头,其余时候,在一杯杯浓咖啡的的辅助之下,她的精力,都花费在了办公桌上那堆积如山的一份份文件上面。

    “江耀祖?这个家伙,竟然是我手下卧底?”

    端起桌子上的浓咖啡,方洁婷喝了一小口,她拿起桌子上一份还未看过的文件,开始浏览起来。

    文件第一页,右上角照片上的那张帅气面孔,她仅仅只是看了一眼,便已经挪不开了,整个人在那里愣了好大一阵。

    她虽然确实想过,有机会与江耀再约上一约,缓解一下自身压力,但她真没想到,有关这人的那份资料,竟然会出现在自己的办公桌上。

    “这个江耀祖,被万志明派去调查那丁大昌已经好几年时间吗?”将那份文件仔细浏览了一遍之后,方洁婷目光闪烁,她鬼使神差,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开始拨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