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已经将近年底。

    如今这个季节,湘南省的天气,已经开始慢慢变冷。

    天气晴朗的白天,还稍微好点,此刻这大晚上的,冷风扑面,不多穿点衣物,还真的有点难以抗住。

    在这酒店门口,与自己母亲说着话的同时,江耀拉着她向酒店里面走去。

    当然,曾大壮与菲菲那里,他肯定也没忘了招呼一声。

    作为县城里面星级最高的一家酒店,花园大酒店里面虽没有那种总统套房,但那种有着一小客厅的豪华套间,终归还是有的。

    根本就不缺钱的江耀,自然不会委屈自己,他所居住的这个房间,本就是这间酒店里面最昂贵最豪华的一个套间。

    “妈,曾叔,坐吧!”将自己母亲与曾大壮两人领进自己房间,江耀招呼着两人在客厅沙发上面坐下。

    “高档酒店就是高档酒店,在外面冷的要死,一进到小耀你这房间里面,整个人都暖烘烘的。”

    “还有这沙发,摸起来好舒服,应该是真皮的吧?”

    左瞧瞧,右看看,袁秀花小声嘀咕道。

    不过穷怕了的她,一想到这样一个房间,住一晚上不知需要花费多少,她这心里又开始觉得阵阵肉疼起来。

    毕竟,如今虽已经是零八年,但县城这边一般的普通工作,一个月下来也就是几百千把块。

    与她相比,曾大壮却显得拘谨许多。

    虽然袁秀花已经跟他解释过了,江耀是被冤枉的,并不是什么杀人犯,但当初在坦洲镇的时候,江耀和兵仔两个拿着一把枪吓唬自己的这个事情,直到现在,他依旧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把枪,人家都当着他的面,打开弹匣自里面拿出过子弹的,那肯定不是玩具枪,而是真枪无疑。

    眼前的江耀,如果真是袁秀花口中连杀鸡都怕的老实孩子,能随手拿出那玩意儿来?

    当然,他心中再有疑惑,也只能把这些想法埋在心里,在袁秀花面前,他要敢说江耀不是好人,吵嘴也就算了,晚上的时候,他估计连房间都进去不了。

    “伯母,曾叔,喝茶!”烧了一壶开水,菲菲给袁秀花曾大壮两人各自泡了杯茶,端到两人面前。

    “这位闺女是……”双手接过茶杯,看着身材高挑又举止得体的菲菲,袁秀花只感觉眼前一亮。

    之前在酒店门口的时候,菲菲虽然也在,但那个时候,她的眼中只有自己儿子江耀,并未多去注意其他旁人。

    此刻,她方才发现,眼前这个妹子不仅仅漂亮,还特有气质,和自己儿子站在一起,除了年纪看着稍大了一些之外,两人好似挺般配的。

    不过年纪的问题,在她看来根本算不得什么,毕竟,自己儿子江耀看着虽然非常年轻,依旧还跟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似的,但论起年纪来,他马上也快三十了。

    古人都曾经说过,女大三,抱金砖,眼前这个妹子,看着也就三十岁左右,就算比自己儿子大一点,但应该也没多少。

    “妈,这是菲菲,是我的私人秘书。”干笑了两声,江耀解释道。

    “只是秘书吗?我还以为,她是你女朋友呢?”略显失望,袁秀花叹了一口气。

    一直以来,对于自己儿子的婚姻大事,她都特别关心。

    当年,她便总希望江耀能带个妹子回家,现如今,她虽然才与江耀再度相聚,可一想到自己儿子马上都要三十了,她这心中便满满的都是紧促之感。

    感慨了一句,还没待江耀做出回应,她再度开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小耀。”

    “你弟弟姓曾,伱们江家,现在就你一根独苗苗。”

    “在外面这么多年,不趁年轻,赶紧成个家生个崽,你难道真想你这一脉就这样绝了后?”

    ……

    一说教起来,就是没玩没了,这么多年过去,袁秀花依旧还是和以前一个样子。

    “耀哥,喝茶!”去往客厅小吧台那边泡茶的菲菲,端着两杯茶,再度走了过来。

    就隔了这么一点距离,袁秀花与江耀两人的谈话,她自然都听在耳中。

    心中虽有点失望,但她并未多说什么,把手中茶杯在江耀面前放好之后,她紧挨着江耀,安安静静坐了下来。

    “这闺女,我怎么越看越眼熟?”

    有菲菲在,袁秀花倒是并未继续对江耀说教。

    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她那双眼睛贼兮兮的,不时的在紧挨着自己儿子坐着的菲菲面上扫来扫去。

    皱着眉头,她思索了好一阵子,终于,她找到了这种熟悉感的源头所在。

    一瞬间,她心中愕然,整个人看着都开始有些惊疑不定。

    好一阵之后,她终于鼓起勇气,试探着开口:“闺女,你也叫菲菲,和我们家小耀又刚从香江回来,你和唱红豆的那个菲菲,该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嗯!”略显羞涩,菲菲点了点头:“那首歌,是耀哥写给我的。”

    “没有他的力捧,就没有我的今天,我一直都很感谢他,所以,他说带我回老家一起种地,我放下所有工作,立马就跟着他回来了这里。”

    “没想到,伯母您也知道红豆这首歌?”

    说着话的同时,菲菲还用那满怀幽怨的眼神,瞟了身边的江耀一眼。

    “啥?你是天后菲菲……”缩在沙发上面,整个人一直都拘谨无比的曾大壮,整个人被震惊的差点从沙发上滑落到地上。

    他瞪着一对大眼睛,瞟了菲菲好一阵,直到确定眼前的菲菲,与他在画报上与电视上看到过的天后菲菲是同一人之后,他整个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就连呼吸都开始变的有些急促起来。

    当然,他会有这样的表现,纯粹就是心中太激动,并非心里有什么其他想法。

    天后菲菲的歌,曾在岭南那边打了这么多年工的他,又怎么会没听过?

    他虽算不上菲菲的什么忠实粉丝,但这么一位红透半边天的歌坛天后,以这样一种形式真人出现在他的面前,就今天这事,他在自己那些工友面前,至少都能够吹嘘一年。

    与他相比,能把红豆这首歌循环听上几十上百遍的袁秀花,表现更是不堪。

    一张嘴巴震惊的好半天都合不拢来,她连连点头:“听过,我肯定听过,不仅仅只是红豆,还有容易受伤的女人、我愿意、爱与痛的边缘等等,我都特别爱听。”

    “所有歌手里面,我最喜欢听的就是您的歌了,好不容易见到您真人,能给我签个名吗?”

    几十岁的人了,袁秀花竟然还追星。

    确定眼前这人真的是自己最喜欢的天后菲菲之后,她满脸激动,说话都开始有些语无伦次。

    “签个名而已,多少都没问题。”面色有点古怪,菲菲第一时间点了点头,回应道。

    纸和笔这种东西,房间里面本来就有。

    见到菲菲点头,袁秀花赶紧起身,自里面卧房的床头柜上找到了便签纸和铅笔。

    “混小子,你那是什么表情?”

    “我找偶像要个签名,很丢人吗?”

    “告诉你,菲菲在你身边,你要敢对她不好,我打断你的腿!”

    顺顺利利拿到签名,袁秀花满脸兴奋。

    见到偶像,她连自己儿子都顾不得了,还冲着沙发上一脸别扭的江耀挥了挥拳头,警告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