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天的交换,已经从辽东城带出来了一万两千人,但城内的奴隶还有很多。

    当天晚上,交换继续,而正是这个时间,就是蒙混过关的最好时间。

    白天的时候,诸葛连清亲自检查粮食,但粮食都没有任何问题,水也没有任何问题。

    诸葛连清看着一车车的粮食进城,心中还是很开心的,毕竟有了这些粮食,他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这天晚上,他让人检查了几车之后没有问题,便回到了自己府邸,让其他人检查。

    而只要是其他人检查,那大唐这边就可以有操作的空间了。

    李靖让人寻到那检查的人,塞给那将领几个琉璃杯,那人顿时心领神会,开始亲自检查。

    于是一晚上,交易了五万奴隶。

    同样的,在玄菟城,一夜之间也交易了四万奴隶,加起来差不多有十二万奴隶。

    从两个城池出来的奴隶,排成了长队,他们哭着喊着,拖家带口,一路向东。

    本来以为,这次他们是必死无疑了,可万万没想到,太子殿下竟然用军粮换取了他们得贱命。

    而这还不是让他们最感动的地方,李恪为了让这些人安全回到幽燕地区,为此还做了许多准备。

    奴隶从城内被接出来后,每个人就发了一个巴掌大的馕饼,至于水,他们随便喝。

    锦衣卫的人就在发放的人旁边使用扩音喇叭喊道:“诸位乡亲父老,这里只有一个馕,还有一些水,馕每个人只有一个,但水你们可以喝饱……”

    “这里距离敌人的城池太近了,太子殿下说了,他在辽河边等着诸位乡亲父老,并且在辽东边设置了粥棚,还有新衣服和鞋子,只要你们走到哪里,可以吃饱喝足穿好……”

    “大唐的军队,已经在辽河上搭桥铺路,等诸位乡亲父老过了辽河,那就是大唐的领土,诸位再也不用害怕了。”

    “你们的父母妻儿,还在家里等着你们回去,所以,你们要坚强……”

    “朝廷是不会让你们留在这里的,一个人都不会被留下,回到你们父母妻儿身边去吧!”

    “呜呜呜,母亲,父亲,孩儿终于可以回去了!”

    “宝儿,你们还活着吗,父亲终于要回来了。”

    “呜呜呜,我终于可以回到我的故乡了。”

    “这些该死的高句丽人,简直畜生不如……”

    “诸位父老乡亲,速度要快,敌人就在城内,一旦他们翻脸了,那咱们就前功尽弃了。”

    “快,吃饱喝足了,就赶紧跑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抵达辽河边。”

    这些被抓来的人,都是幽燕地区的劳力,都是比较年轻的,听到敌人可能还会反悔,顿时抓起馕就一边喝水,一边吃馕。

    接着就开始朝着下一个地方狂奔。

    王三娃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他本来家住幽燕城外,家里有八亩地,也算是殷勤人家。

    他是家里老三,大哥在幽州做生意,父母也健在,一年下来,也是不愁吃穿。

    可两年前,他随大哥前去营州做买卖,半路就被人抢了,那些土匪还将他们抓起来卖给了高句丽人做苦力。

    这两年来,他们哥俩为了活下来,吃了不少苦,而他大哥因为让他更好地活着回去,将吃的全给了他。

    一年前,大哥被监工活活打死,就留下了他一个人。

    在高句丽,他们没日没夜的干活,吃的还非常少,被抓来的人,几乎一半都会死在工地上。

    能活下来的人,都是气运加身的,此前大唐开始攻打高句丽,他们都被高句丽人赶到了城里,听说是高句丽人要将他们当做炮灰,去冲杀唐军。

    本以为这次是必死无疑了,但让他们都没想到的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大唐的太子殿下,竟然使用军粮救了他们。

    他跪在地上,朝着送他馕的人说道:“我这条命是太子殿下给的,从今以后,我这条命就是太子殿下的。”

    “太子千岁!”

    周围的人也被这种情绪感染了,顿时跪在地上感谢太子的救命之恩。

    锦衣卫的人马上就开始大骂起来:“狗日的,你们有这份心意就够了,赶紧赶路啊,不然太子殿下的好意就白费了。”

    “你们想要报恩,那就赶紧回到大唐的土地上去。”

    王三娃爬起来,红着眼睛,不停地撕咬着馕,然后趴在一个巨大的木槽喝水。

    “诸位,咱们决不能让太子殿下的苦心白费了。”

    “咱们一定要活着回到大唐,给太子殿下当牛做马。”

    锦衣卫的人冷着脸道:“求求你们了,别废话了,赶紧吃,吃了就往下一个据点跑。”

    这些吃着馕的百姓们,脸上却是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虽然这家伙骂他们,但从心里却是感到暖洋洋的。

    王三娃吃了一个馕,这是他这三年吃的最好的一个馕,就连喝的那水都觉得是香甜的。

    吃了馕,喝饱了水之后,王三娃直接放开了脚步,跟着人群就朝着下一个据点跑。

    “听闻下一个据点还有新衣服,我他妈的三年都没有穿过新衣服了。”

    “新衣服也就罢了,主要是有白米粥,还是放开了吃,我一定要饱饱地吃一顿。”

    “我还听闻,这并不是最后一程,听闻殿下在大唐领土境内,还设置了许多这样的据点,咱们可以一路吃饱,回到家里。”

    “我也听我二舅子的三弟说,等到了最后,每个人还送一贯钱呢!说是回家后创业的钱。”

    一路上,王三娃听着一同走路的同伴这样说着,越来越觉得,回家的希望更大了。

    毕竟这辽东距离幽州有几百里的距离,要是没有吃的,恐怕回不到家,在路上就活活饿死了。

    经过一天的奔袭,王三娃终于是看到了一个营地,营地里冒着烟,传来了那香甜的米粥香味。

    营地外排了长长的数条队伍。

    而从里面出来的人,竟然真的穿了一身新衣服,似乎这些人还洗了澡,如同城里人一般。

    这一幕,简直羡慕坏了外面还在排队的人。

    终于是轮到王三娃了,施粥的一位老大娘,直接给他舀了满满的一碗粥,竟然真的是白色的粥,还非常的浓,几乎能插着筷子不倒?

    呜呜呜……

    王三娃一边吃着粥,想着这两年,来的苦日子嚎啕大哭。

    “大哥,你看到了吗,太子殿下亲自来救咱们了,还给咱们这种上好的白粥,这两年时间,我从未吃过这么稠的粥,就算是咱们以前做生意的时候,也不是每天吃啊!”

    而其他人同样抱着碗,嚎啕大哭着,觉得这是他们这辈子吃过最稠的粥了,王三娃家境好,吃过这么稠的粥正常,可他们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哈哈,啥时候吃过这等金贵的东西?

    但没人仅限一碗,旁边的锦衣卫说了,不是太子殿下不让你们吃,而是怕吃多了,会撑死你们,毕竟你们饿了两三年。

    等下一个据点,再吃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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