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情?”李箸听着下头客人的吵闹声,也探出了头,店伙计也是有些眼力见得,一下子便溜了下去,去告诉丽娘这个情况了。
李箸一瞧见金吾卫也就知道今天这里出事了,好巧不巧今天他请客的地方是这里,他笑了起来,这倒是有缘。
丽娘此刻浑身的匪气或许是受到了刺激,都出了来,明明温柔至极的衣服,生生穿出了杀气腾腾的感觉,她瞧着客人和金吾卫乱成了一锅粥,也是生了气,但是她忍了。
她整个人烦躁得很,一手拨着算盘,一手则在下头,不知道拿着什么。
店伙计则看得很清楚,她现在正踩在底下放酒的酒案上,一只手曲了起来在柜台上打着算盘,另一只手的手肘就撑在那条腿的膝盖上,拿着一把菜刀。
她听着柜台外头声音越来越大,瞧着前面一群人吵吵闹闹推推搡搡,咒骂之声不绝于耳,实在是乱得很,心里只觉得火起,她突然就出了手,吓到了旁边几个酒舍的小伙计,她手里一把菜刀就这么直直飞了过去,插在了远处门框上,发出“嗡嗡嗡”的余震。
所有人霎时间鸦雀无声,抬头瞧着那把菜刀,咽了咽口水,若是那把菜刀往下几分,只怕是在座各位头都给囫囵了去。
那几个金吾卫也瞧了瞧那把菜刀,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他们望向她的眼神有些探究,能够有如此好的刀功,这女人定也是不简单的。
谭莒还是知道一些的,他心头叹了口气,只可惜那年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许多人都变了,现如今已经没有了铁娘子,只有康顺酒舍的丽娘。
“闭嘴!回房!若是想被当成杀人犯就尽管出去!这里不是集市,也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地方!”丽娘柳眉一竖,那些人被她手段吓了一跳也不敢乱动,原本疯乱的人群,现在什么也不敢说了,丽娘将腿抽了回来,瞧着那请了木雕大师给雕刻的木门又被自己毁了,顿时叹了口气。
人群里安静许久之后,突然便有了反抗的声音:“老板娘,我也知道这里出了命案,可是我们只是过来住了一晚,今日我们得出城啊……”
丽娘右指翩飞,随后右指一扣,将算盘抓了起来,抖了抖,算珠归零之后也不再管,放在了一边:“你办什么事情比破案更重要?你什么事情比人命更重要?”
“这……死的人是谁我们也不清楚,留在这里……”那人似乎是想再反驳几句,最后瞧着她似乎有把筷子飞过去的趋势,也就不敢说话了。
杨丽娘终于缓缓从柜台后出了来,或许是因为她耍了飞刀心情很好的缘故,整个人脸上的戾气倒是消散了一些:“第一,这里的地契地皮是我的,你们住在这里,那么便是我的客人,客人出了事情,我责无旁贷;第二,昨夜死亡之人,是酒舍内死的,所以,所有人都有嫌疑,包括我,所以未经过同意,不得离开。”
李箸其实已经出了包厢,他倚着栏杆望着下头,瞧见丽娘的飞刀,瞧着她的眼眸更深了些。
谭莒瞧见丽娘开了个好头,自然也是要顺坡下驴的,丹田一发力,声音大得很:“都回房,我们金吾卫自然会一个个盘问,若是没有问题,自然放你们离开!若你们都拥在一起,就别想着审问了!直接抓了!”
那些人似乎是被前一出飞刀给整怕了,前有刀剑,后有悍匪,只得退居自己房间。
李箸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愣了一愣,随后顺着走廊拐角处下了楼。
谭莒本是神气得很,突然便瞥见了一抹熟悉的白影自楼上缓缓下了来,瞬间眼角一抽。
他吩咐好其他金吾卫之后,小跑迎了上去,那小眼睛眯着着实喜人:“哟,少卿,您怎么今日在这地方……”
“这里怎么了?莫不是此处有窝藏贼人?”李箸笑得温雅,扫视了一眼前方依旧是熙熙攘攘的人群,笑容温雅,瞧不出他心底的想法。
谭莒也是留了个心眼的,也不敢和少卿多说案子细节,只说是普通命案:“嗨,没事没事,就是死了个人,不过这人可了不得,死的是写报的邸吏,还不知道怎么死的,下官正准备查呢,少卿大人今日这是?”
“约人,他现在怕是也进不来了。”李箸嗤笑了一声,随后将话题又引到了案子上,“拟报之人所传皆乃朝廷之事,死在这里,你莫要认为朝廷不会过问,勘察仔细些。”
谭莒听见他的话之时,额头冷汗便出了来,他确实是有私心的,他若是将案子破了,他家大人拿到的奖励自然会多一些,顺带着他也带光。
“是,谭莒受教了。”
李箸瞧着他这瑟缩模样,自然也是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也不再追问,转身便上了楼:“本官且去看看现场。”
谭莒拍了一下他自己的臭嘴,瞧着那袭白袍已经飘然上了楼,却也只能跟上。
三楼顾客基本上都已经去了二楼,因为说是和尸体同一楼,颇为不吉利,都去下头吵着要更改客房,将那些小伙子折腾得手忙脚乱,不过也有好处,案发现场不会有人进去了。
李箸走至一处便停了下来,他闻了一会儿,便将那扇门拉了开。
正是发生命案的屋子。
他进去之前脱了鞋,又将怀中白帕拿了出来。跟在他身后的谭莒瞧着他如此行事,也依葫芦画瓢,学着脱鞋进了屋。
李箸蹲在了地上,伸手摸了一下已经混着血液干涸在毯子上的沙砾,凑近闻了闻,轻轻皱了眉。
他侧了头,侧脸很白,着实是个贵公子,是不经风霜雨露的公子哥儿:“问了发现尸体的人没有?另外尸体面貌画下来了么?”
谭莒说话声明显低了下去:“还未……”
房间很安静,衬得李箸的呼吸声一时有些重:“……”
画师其实是画好了尸体图,只是画到最后一笔就晕过去了,他这人晕血,为了钱还只能硬着头皮画,每次画完尸体都得晕个半天。
这画师也经常被阿宝拿来调侃,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案例。
李箸听到解释之后,也没什么表情,他淡淡瞥了一眼站得得笔直的谭莒,随后又大致将屋子里扫了一眼。
血大致都在书案地毯处,所以尸体应当就是在那儿被发现的,地毯上血迹分界很明显,没有血的那一侧大约是有衣服遮住了或者吸了大部分的血,所以分界有不规则锯齿状。根据凹下去的两个印记,且一旁血迹并未渗透,可以判定,至少人是跪在书案之前的。书案上的血却是极少,按照常理,若一个人被杀死,并且将器官拿出,尤其是心脏,必有血迹,并且,血绝对不会如此乖顺,定会喷溅。
所以,这里出血量并不正常。
他皱了皱眉,又捡起了沙砾,仔细瞧了瞧。
沙质偏细,并且与一般沙子似乎是有些差别,摸起来颇为细顺。他将手帕翻了个面,随后捡起了一些沙砾,放在掌心,预备带走一些。
谭莒瞧见他如此行为,也不敢阻止,只得安静立于一旁,不敢打扰。
李箸将白帕折好,放入了袖袋。他在房间里徘徊许久,终于在窗边站定,他低下了头,窗口这棵槐树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如何,竟然叶子也是疏疏落落的,他低下头的时候瞧见了树下的那只黑猫。
那只黑猫侧身躺在树下,打了个哈欠,远远瞧着牙齿倒是很尖利。它打完哈欠,似乎预感到了上头人的注视,又抬了头,颇为慵懒地朝着李箸眨了眨眼睛,随后又转了头,不予理会,专心舔着自己的黑爪。
李箸瞧着那只黑猫,瞧了许久,最后歪了歪头,转了一下自己的头颈,随后将视线停在了榻上。
榻上的被褥呈现翻开状态,并未折好。
李箸突然便侧头问了一句:“你晚上什么情况才会起来走动?”
“起夜,或者渴……”
李箸笑了一声:“嗯,按照我们推测的来推断罢,这死者他应当是夜半起的身,或许因为很热或许又因为其他原因,他把窗打了开来,顺便支住了,随后他被人杀了。”
“……”谭莒总觉得这个推论实在是太过简单了些,他的脸有些精彩纷呈,想说,却又不敢说,憋得可辛苦了。
李箸似乎知道他要问什么,眼睛一转,余光瞧了瞧谭莒,上下扫视了一眼,谭莒只觉得有股冷意自脚上直直蹿上来,李箸他声音却是温润好听:“现如今的天气,并不热,为什么他要开窗?你可曾想过?”
谭莒有些磕磕巴巴:“这……下官……”
“并且,若是他要喝水,那为何他只去开了窗,而房间另一处的茶水一杯未倒?”
“……”
李箸深深叹了口气,不得不说,这金吾卫查案和京兆尹府是不能比的,更别说和大理寺了,他能理解。
“你且就你的思路去审问罢,本官出去一趟。”李箸说完便拂袖而去,留下纯白色的背影,这种场景谭莒怎么看怎么熟悉。
李箸就这么淡淡然从金吾卫包围中走了出去,金吾卫自动让出了一条道,他能够出去,更加让百姓们沸腾了起来:“凭啥他就能出去啊!”
知情的金吾卫被闹得烦了,也就反吼了回去:“那是大理寺少卿,你们一介白衣,如何能比啊?!”
“……”
为了办案,丽娘特意清出了一间客房当做审讯室,因为是自己的酒舍出了命案,所以也就自己首当其冲第一个接受盘问。
谭莒将衙内的推官师爷都领了过来,主要让推官询问,师爷记录,自己则在一旁瞧着,以防外头有人找麻烦亦或者凶手行凶。
推官瞥了一眼跽坐着的丽娘,点了点头,给师爷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可以准备记录了,之后便望向了对面的丽娘,问道:“你是何人?”
丽娘坐得笔直,她身材匀称,低头之时肩膀线条非常好看,盘桓髻上彩珠随着她低头摇曳:“民妇杨丽娘,雍州人士,来长安五年有余。”
推官听见民妇二字之时愣了愣,又才注意到她的妇人发髻,下意识问了一句:“你夫君在何处?”
丽娘的背影僵了一僵,脸上没有表情,瞧不出心理变化,她的手缓缓攥紧,声音有些闷:“已逝。”
推官戳中了别人的痛处有些尴尬,一张脸有些红,只得扯去了别的地方:“啊,抱歉……死的人你可认识?”
丽娘也缓了过来,点了点头,她抬起了头,瞧着书案下方的地毯,瞧久了,一时发起愣来:“嗯,认识,他是长安人士,名叫长林,姓王,平日奔波长安西域,因民妇所处坊间靠近宫门,故而他经常住在民妇酒舍里。”
推官点了点头,理了理搜集来的资料,瞧见丽娘的交代与上头记载并无二致,随后又问道:“他是什么人?你可知道?”
“他是邸吏,每日所需也便是一些纸张以及四宝,应当就是将战况写报,告于皇上,这些朝廷之事民妇着实不清楚。”
“那他人平日如何?”
“他这人平日说话有些急躁,大约是因为赶时间养成的习惯,他如今口音变了许多,大约大漠等地方走多了,大约被同化了,声音也是嘶哑得很,听着不太舒服。”
丽娘出门之时示意店伙计进去接受盘问,随后低头回了自己房间,也没有去理一旁那些好奇之人的询问。
她关上了门,方才深深出了口气,仔细瞧,她的眼神其实极其疲惫。
她轻轻坐在了榻上,从枕头下抽出了弯刀。
这弯刀极为精致好看,刀柄尾部有着一圈绿色翡翠,刀柄与刀身衔接之处有一颗红宝石,这也是这柄弯刀最大的一颗宝石。
她抚摸着它,似乎想起了什么,眼睛望着一处,便不再动,似乎是穿越了时间,瞧见了什么似的。
她收回了视线,沉沉叹了口气,睫毛在她下眼睑投下了一抹阴影。
“我听你的话,来长安了,五年了。”
李箸一瞧见金吾卫也就知道今天这里出事了,好巧不巧今天他请客的地方是这里,他笑了起来,这倒是有缘。
丽娘此刻浑身的匪气或许是受到了刺激,都出了来,明明温柔至极的衣服,生生穿出了杀气腾腾的感觉,她瞧着客人和金吾卫乱成了一锅粥,也是生了气,但是她忍了。
她整个人烦躁得很,一手拨着算盘,一手则在下头,不知道拿着什么。
店伙计则看得很清楚,她现在正踩在底下放酒的酒案上,一只手曲了起来在柜台上打着算盘,另一只手的手肘就撑在那条腿的膝盖上,拿着一把菜刀。
她听着柜台外头声音越来越大,瞧着前面一群人吵吵闹闹推推搡搡,咒骂之声不绝于耳,实在是乱得很,心里只觉得火起,她突然就出了手,吓到了旁边几个酒舍的小伙计,她手里一把菜刀就这么直直飞了过去,插在了远处门框上,发出“嗡嗡嗡”的余震。
所有人霎时间鸦雀无声,抬头瞧着那把菜刀,咽了咽口水,若是那把菜刀往下几分,只怕是在座各位头都给囫囵了去。
那几个金吾卫也瞧了瞧那把菜刀,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他们望向她的眼神有些探究,能够有如此好的刀功,这女人定也是不简单的。
谭莒还是知道一些的,他心头叹了口气,只可惜那年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许多人都变了,现如今已经没有了铁娘子,只有康顺酒舍的丽娘。
“闭嘴!回房!若是想被当成杀人犯就尽管出去!这里不是集市,也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地方!”丽娘柳眉一竖,那些人被她手段吓了一跳也不敢乱动,原本疯乱的人群,现在什么也不敢说了,丽娘将腿抽了回来,瞧着那请了木雕大师给雕刻的木门又被自己毁了,顿时叹了口气。
人群里安静许久之后,突然便有了反抗的声音:“老板娘,我也知道这里出了命案,可是我们只是过来住了一晚,今日我们得出城啊……”
丽娘右指翩飞,随后右指一扣,将算盘抓了起来,抖了抖,算珠归零之后也不再管,放在了一边:“你办什么事情比破案更重要?你什么事情比人命更重要?”
“这……死的人是谁我们也不清楚,留在这里……”那人似乎是想再反驳几句,最后瞧着她似乎有把筷子飞过去的趋势,也就不敢说话了。
杨丽娘终于缓缓从柜台后出了来,或许是因为她耍了飞刀心情很好的缘故,整个人脸上的戾气倒是消散了一些:“第一,这里的地契地皮是我的,你们住在这里,那么便是我的客人,客人出了事情,我责无旁贷;第二,昨夜死亡之人,是酒舍内死的,所以,所有人都有嫌疑,包括我,所以未经过同意,不得离开。”
李箸其实已经出了包厢,他倚着栏杆望着下头,瞧见丽娘的飞刀,瞧着她的眼眸更深了些。
谭莒瞧见丽娘开了个好头,自然也是要顺坡下驴的,丹田一发力,声音大得很:“都回房,我们金吾卫自然会一个个盘问,若是没有问题,自然放你们离开!若你们都拥在一起,就别想着审问了!直接抓了!”
那些人似乎是被前一出飞刀给整怕了,前有刀剑,后有悍匪,只得退居自己房间。
李箸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愣了一愣,随后顺着走廊拐角处下了楼。
谭莒本是神气得很,突然便瞥见了一抹熟悉的白影自楼上缓缓下了来,瞬间眼角一抽。
他吩咐好其他金吾卫之后,小跑迎了上去,那小眼睛眯着着实喜人:“哟,少卿,您怎么今日在这地方……”
“这里怎么了?莫不是此处有窝藏贼人?”李箸笑得温雅,扫视了一眼前方依旧是熙熙攘攘的人群,笑容温雅,瞧不出他心底的想法。
谭莒也是留了个心眼的,也不敢和少卿多说案子细节,只说是普通命案:“嗨,没事没事,就是死了个人,不过这人可了不得,死的是写报的邸吏,还不知道怎么死的,下官正准备查呢,少卿大人今日这是?”
“约人,他现在怕是也进不来了。”李箸嗤笑了一声,随后将话题又引到了案子上,“拟报之人所传皆乃朝廷之事,死在这里,你莫要认为朝廷不会过问,勘察仔细些。”
谭莒听见他的话之时,额头冷汗便出了来,他确实是有私心的,他若是将案子破了,他家大人拿到的奖励自然会多一些,顺带着他也带光。
“是,谭莒受教了。”
李箸瞧着他这瑟缩模样,自然也是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也不再追问,转身便上了楼:“本官且去看看现场。”
谭莒拍了一下他自己的臭嘴,瞧着那袭白袍已经飘然上了楼,却也只能跟上。
三楼顾客基本上都已经去了二楼,因为说是和尸体同一楼,颇为不吉利,都去下头吵着要更改客房,将那些小伙子折腾得手忙脚乱,不过也有好处,案发现场不会有人进去了。
李箸走至一处便停了下来,他闻了一会儿,便将那扇门拉了开。
正是发生命案的屋子。
他进去之前脱了鞋,又将怀中白帕拿了出来。跟在他身后的谭莒瞧着他如此行事,也依葫芦画瓢,学着脱鞋进了屋。
李箸蹲在了地上,伸手摸了一下已经混着血液干涸在毯子上的沙砾,凑近闻了闻,轻轻皱了眉。
他侧了头,侧脸很白,着实是个贵公子,是不经风霜雨露的公子哥儿:“问了发现尸体的人没有?另外尸体面貌画下来了么?”
谭莒说话声明显低了下去:“还未……”
房间很安静,衬得李箸的呼吸声一时有些重:“……”
画师其实是画好了尸体图,只是画到最后一笔就晕过去了,他这人晕血,为了钱还只能硬着头皮画,每次画完尸体都得晕个半天。
这画师也经常被阿宝拿来调侃,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案例。
李箸听到解释之后,也没什么表情,他淡淡瞥了一眼站得得笔直的谭莒,随后又大致将屋子里扫了一眼。
血大致都在书案地毯处,所以尸体应当就是在那儿被发现的,地毯上血迹分界很明显,没有血的那一侧大约是有衣服遮住了或者吸了大部分的血,所以分界有不规则锯齿状。根据凹下去的两个印记,且一旁血迹并未渗透,可以判定,至少人是跪在书案之前的。书案上的血却是极少,按照常理,若一个人被杀死,并且将器官拿出,尤其是心脏,必有血迹,并且,血绝对不会如此乖顺,定会喷溅。
所以,这里出血量并不正常。
他皱了皱眉,又捡起了沙砾,仔细瞧了瞧。
沙质偏细,并且与一般沙子似乎是有些差别,摸起来颇为细顺。他将手帕翻了个面,随后捡起了一些沙砾,放在掌心,预备带走一些。
谭莒瞧见他如此行为,也不敢阻止,只得安静立于一旁,不敢打扰。
李箸将白帕折好,放入了袖袋。他在房间里徘徊许久,终于在窗边站定,他低下了头,窗口这棵槐树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如何,竟然叶子也是疏疏落落的,他低下头的时候瞧见了树下的那只黑猫。
那只黑猫侧身躺在树下,打了个哈欠,远远瞧着牙齿倒是很尖利。它打完哈欠,似乎预感到了上头人的注视,又抬了头,颇为慵懒地朝着李箸眨了眨眼睛,随后又转了头,不予理会,专心舔着自己的黑爪。
李箸瞧着那只黑猫,瞧了许久,最后歪了歪头,转了一下自己的头颈,随后将视线停在了榻上。
榻上的被褥呈现翻开状态,并未折好。
李箸突然便侧头问了一句:“你晚上什么情况才会起来走动?”
“起夜,或者渴……”
李箸笑了一声:“嗯,按照我们推测的来推断罢,这死者他应当是夜半起的身,或许因为很热或许又因为其他原因,他把窗打了开来,顺便支住了,随后他被人杀了。”
“……”谭莒总觉得这个推论实在是太过简单了些,他的脸有些精彩纷呈,想说,却又不敢说,憋得可辛苦了。
李箸似乎知道他要问什么,眼睛一转,余光瞧了瞧谭莒,上下扫视了一眼,谭莒只觉得有股冷意自脚上直直蹿上来,李箸他声音却是温润好听:“现如今的天气,并不热,为什么他要开窗?你可曾想过?”
谭莒有些磕磕巴巴:“这……下官……”
“并且,若是他要喝水,那为何他只去开了窗,而房间另一处的茶水一杯未倒?”
“……”
李箸深深叹了口气,不得不说,这金吾卫查案和京兆尹府是不能比的,更别说和大理寺了,他能理解。
“你且就你的思路去审问罢,本官出去一趟。”李箸说完便拂袖而去,留下纯白色的背影,这种场景谭莒怎么看怎么熟悉。
李箸就这么淡淡然从金吾卫包围中走了出去,金吾卫自动让出了一条道,他能够出去,更加让百姓们沸腾了起来:“凭啥他就能出去啊!”
知情的金吾卫被闹得烦了,也就反吼了回去:“那是大理寺少卿,你们一介白衣,如何能比啊?!”
“……”
为了办案,丽娘特意清出了一间客房当做审讯室,因为是自己的酒舍出了命案,所以也就自己首当其冲第一个接受盘问。
谭莒将衙内的推官师爷都领了过来,主要让推官询问,师爷记录,自己则在一旁瞧着,以防外头有人找麻烦亦或者凶手行凶。
推官瞥了一眼跽坐着的丽娘,点了点头,给师爷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可以准备记录了,之后便望向了对面的丽娘,问道:“你是何人?”
丽娘坐得笔直,她身材匀称,低头之时肩膀线条非常好看,盘桓髻上彩珠随着她低头摇曳:“民妇杨丽娘,雍州人士,来长安五年有余。”
推官听见民妇二字之时愣了愣,又才注意到她的妇人发髻,下意识问了一句:“你夫君在何处?”
丽娘的背影僵了一僵,脸上没有表情,瞧不出心理变化,她的手缓缓攥紧,声音有些闷:“已逝。”
推官戳中了别人的痛处有些尴尬,一张脸有些红,只得扯去了别的地方:“啊,抱歉……死的人你可认识?”
丽娘也缓了过来,点了点头,她抬起了头,瞧着书案下方的地毯,瞧久了,一时发起愣来:“嗯,认识,他是长安人士,名叫长林,姓王,平日奔波长安西域,因民妇所处坊间靠近宫门,故而他经常住在民妇酒舍里。”
推官点了点头,理了理搜集来的资料,瞧见丽娘的交代与上头记载并无二致,随后又问道:“他是什么人?你可知道?”
“他是邸吏,每日所需也便是一些纸张以及四宝,应当就是将战况写报,告于皇上,这些朝廷之事民妇着实不清楚。”
“那他人平日如何?”
“他这人平日说话有些急躁,大约是因为赶时间养成的习惯,他如今口音变了许多,大约大漠等地方走多了,大约被同化了,声音也是嘶哑得很,听着不太舒服。”
丽娘出门之时示意店伙计进去接受盘问,随后低头回了自己房间,也没有去理一旁那些好奇之人的询问。
她关上了门,方才深深出了口气,仔细瞧,她的眼神其实极其疲惫。
她轻轻坐在了榻上,从枕头下抽出了弯刀。
这弯刀极为精致好看,刀柄尾部有着一圈绿色翡翠,刀柄与刀身衔接之处有一颗红宝石,这也是这柄弯刀最大的一颗宝石。
她抚摸着它,似乎想起了什么,眼睛望着一处,便不再动,似乎是穿越了时间,瞧见了什么似的。
她收回了视线,沉沉叹了口气,睫毛在她下眼睑投下了一抹阴影。
“我听你的话,来长安了,五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