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宗很寻常的连环杀人案,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便几次登上了《科隆日报》头版头条,也没在下城区引发什么骚乱。
连环杀人而已。
近些年,下城区总有类似的事,对民众来说,连环杀人案还没工厂大规模降薪值得关注。
唯一会关心此案的,不过是一群夹在新旧时代的赏金猎人们罢了。
前提是,得有赏钱拿。
“你要走了?”
姑娘正坐在床上,没穿衣服,慢悠悠地抬起头来。
她本以为这住了好几天旅店的客人还会再留宿几天。她还蛮喜欢这黑发绿瞳的男人。
“嗯。”
格里安·佐默点点头,翻身下床,察看了一下右臂上伤口,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床单沾了点伏特加包扎起来,然后站在落地镜前整理仪表。
衬衫平整,没什么褶皱,只是右臂上方的布料有少许破损,干脆的边缘一看就是匕首划破的。但无妨,大衣一穿,谁也瞧不见那儿。
他望着镜中的自己,单手插兜,很满意。
“那你还会回来吗?”姑娘问。
他微笑着,神色清新,把大衣领子立了起来,准备离开,
“不了。我该干活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没钱住旅店了。”
对,干活。
在这儿破地方住了几天后,他可算摸清了连环杀人犯的出没规律,要是再住几天毫无发现,这次的赏金可就是个赔本买卖了。
“我可以请你——”姑娘瞅着他,好像不理解似的。
“不不不,”格里安摇头,“我只是跟你睡了三天而已,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你没必要请我住旅店。”
不再理会姑娘的抱怨,他耸耸肩膀,掏出烟盒,摇晃几下才掀开盖子。连接盖子与盒子的轴承已有些生锈,这么一开,弄得他手上沾了不少碎铁锈。
烟盒里没剩什么,就这几根,还是他从别人那抢来的劣质香烟。带着苦恼,他挥手掸去左轮手枪上的脏东西,正式做好了工作前的准备。
“再见。”
格里安在姑娘诧异的目光下,翻了翻姑娘的衣服,拿走一盒火柴,拉开房门,探头左右看了看。
走廊里几乎无光,楼梯附近的煤油灯暗得不行,估计再过一会儿,二楼会陷入绝对的黑暗。
与楼外的巷子一样。
这正合格里安的心意。
他穿过这条黑黢黢的走廊,在一扇摆放了三双鞋房门外,听到有人在呻吟,很克制。
路过某个商人的房间时,他特意停下,轻手轻脚掀开报箱,不料还是发出了“咣当”的铁皮声,幸好,无人在意,于是他快速从中拿走了今晚的报纸,向楼下走去。
格里安深深吸了口香烟,一动不动站在巷子里,仰着头,像是在等待什么,又像是在透过茫茫黑夜寻找所怀念的故乡。
是的,他是个穿越者。
不过他没获得什么原主的记忆。
这真的很奇怪。按理来说,作为一个穿越者,就应该继承原主的记忆。可不知为何,自己大脑空空,啥也不知道。
也许是穿越时,程序出了点儿问题。格里安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因此,有关这边的事大多是他自己摸索出来的。
殖民统治、工业革命等大事件正在发生。
蒸汽机、左轮手枪、自行车也已出世,这些物件与大事件出现的时间顺序虽与地球稍有不同,但总的来说,跟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差不了太多。
习惯了高科技生活的人很难适应。
穿越后将近八个月的时光中,他已经从惊慌、恐惧、迷茫等情绪中抽离了出来,渐渐放下了回去的执念,认真对待起新的环境与生活。其实也不能说放下了,寻找回家的方法至少得等手上有了足够的资本。
可现在他连火柴都只剩半盒了。
更别提研究怎么回家。
“穷啊。要不是得攒钱做魔鬼改造,用得着这么节约吗?我好歹是个出名的赏金猎人啊。”
格里安掏出火柴盒,小心翼翼地弯下身躯,把报纸放在地上,单手划开火柴,另一只手遮住火焰,以挡住东边吹来的风。
橙黄的暖光顿时亮起,围绕火柴梗快速向下挪移,把报纸照得灰中泛红。
科隆日报头版头条——
食心狂魔再现,此次遇害两人。
或许是因为这火柴也是顺手拿走的,格里安刚看完标题,它就熄灭了,劣质无比。
“又死了两个啊。”
格里安倒是佩服《科隆日报》的编辑,这事在下城区属于无人关心的状态,却还是不厌其烦地登报,霸占最大的扉页。
“算上之前写的,死了十个人了吧?”
格里安也记不太清,因为根据科隆警察厅的泄露的消息,食心狂魔从去年开始就在作案,受害者累计超过三十人,死者的心脏全部丢失,有的还会丢失其他器官,肾脏尤为多。
按理说,这么大的事,科隆警察厅应该好好查一查。
但现实是,整个科隆警察厅只派出了两个警员负责此事,负责的项目也很常规,登记死者姓名,带走死者尸体。
然后……没有然后了。
没反手把尸体卖给医学院就不错了。
“我们科隆警察厅都让人去登记了,还想怎么样!反正也没多少人在意这种事!下城区谁在乎啊?也就城里那群人拿这事当做饭后的闲聊八卦,要是真查出来了,报纸少了头版,贵族们少了乐子,简直吃力不讨好,谁愿意干啊。
“再说了,我们厅长又没有下来检查,等什么时候厅长下来检查了,我们再好好干。”
这话是格里安亲耳从一个警员那听到的。
对此,他没什么看法。
他只是个赏金猎人。
而且自打他意识到,这个世界,或者说这座城市的社会氛围冷漠道极致后,他就更加无所谓了。
格里安捡起报纸,随意揉成一团向后扔去,早就忘了这报纸是借来的。但报纸一脱手他就后悔了。
他忘了先拿报纸擦擦鞋子再扔了。
“该死的。”
靴子上全是昨晚出门时被溅上的泥点。下城区有不少地方的房子就好似建造在臭水沟里,挥之不去的烟味、汗味和腥味混杂,令人作呕。
走在这儿,每一脚下去都提心吊胆,总有几个石板进行了叛变,它们潜伏在任何石板路上,会突然给行人一个臭水大淋浴。等人走了,它们才会回到原来的状态,再次完美融入正常的牢固石板,等待下一位受害者。
刚想去捡回报纸,一辆马车停在格里安面前。
“先生,晚上好。”
马车夫看着格里安,面带微笑。
他发现格里安的气质很不一样,即便在光线暗淡的深夜,凭借那挺胸抬头又有些随意的站姿,就知道格里安肯定有点钱。
“您怎么大晚上站在这里?是在等人吗,还是在等马车?如果是等马车的话,这附近应该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工作了,您要坐车吗?”
“确实有这种想法。”
格里安走上前,递出火柴盒,把空了一半的内盒展示出来。
“但您看,我穷得只能买得起这种火柴了。”
“没关系,您说说您想去哪,要是顺路的话,我可以免费带您过去。”
“真的?”
格里安眼睛一亮,有些难以置信。
如果不是香烟剩得不多,他肯定会慷慨送出去一根,跟车夫一同在黑夜里吞云吐雾。
扫了眼马车的特征及其编号,他没有犹豫上了车,拍拍座位上的尘土,选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一条腿搭在对面的座椅上。
“我想去墙花,您知道在哪吧?就是那个周围全是混混的、建在地下的酒馆。您要是愿意免费送我的话,我感激不尽。”
“墙花?我的确会路过那儿。不过您去那儿做什么,那里可不安全,全是一群嗜钱如命的赏金猎人,只要给钱,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包括毁灭科隆,哈哈哈哈!”
“我想去当街头混混。”格里安回答。
鞭声一响,窗外的一切向后挪动,越来越快,带动窗帘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树、雨棚、房子的影子轮番闯入车厢,把车厢内分割成幽暗朦胧的碎块。
两侧都是最多三层的房子,生锈的废铁和木架子横摆在地上,偶尔有刚从工厂下班的行人从身边经过,悄无声息。
“您看起来可当不成混混,白净、好看、优雅,谁家混混是像您这样的?您更适合去科隆警察厅工作。”
“去当警察?”我前世就是警察呢,格里安想,“我一时间竟听不出您是在骂我,还是在夸我了。”
科隆警察厅在下城区的名声一点儿也不好,整天只会在这儿搅和大家的生意,挤压生存空间,驱赶在这呆了几十年的流浪汉,心情不好时候还会使用武力。
格里安相信,比起食心狂魔受到制裁,大家更希望科隆警察厅原地解散。
“对了,”格里安眼底满是车夫的背影,“您一个人拉车不怕遇到食心狂魔吗?我看报纸上写,那家伙又杀了两个人。”
“一个人的话也有点怕。但我相信我足够幸运,不像那些倒霉蛋。您认为您自己是倒霉蛋吗?”
“当然不——”
砰!
突然,格里安一条腿搭着的座位上扬,一个身材瘦小的人从中迅速爬出,动作极快,像是受过训练的杂技演员。
只是一个眨眼的功夫,那小矮人的手中多出把锋利的匕首,朝格里安的脖颈扎去。
迅速狠戾。
噗呲——
“解决他!”
车夫高喊。他在看到格里安的那刻时,本是想赚笔大的,这种穿着讲究的人总是很慷慨,可以饶过一命。
未曾想这黑发小子是个穷光蛋,也就身上的衣服能值点钱。
“速战速决!干完这票我们马上就能跟魔鬼做交易了!”
啪!啪!啪!
鞭响声狂风骤雨般响起,受惊的马匹疯了似的狂奔,越过石桥,撞翻路边的杂物。车夫的帽子更是被直接吹落,脑袋那两根毛飘啊飘啊。
“妈的。”
车夫暗骂,却无法停车。
天知道为什么马匹不听使唤了?明明之前深夜载客杀人时,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
任凭帽子一蹦一跳、咕噜噜地追随马车,直至停下。
咣当——咣当——
车厢左右剧烈摇晃,随时能使马车侧翻,坐在前面的车夫也能感觉到,危险得很。
“快点,你好搞定没有!”
“搞定了。”
“那就——你——”
就在车夫刚意识到那声音不是从同伴嘴里发出来的时候,他只觉一个坚硬的金属管顶住了后脑勺,耳边还有热气传出。
“先生,您平时爱读书吗?别停下,继续开您的车,不,驾驶。虽然我知道您现在只能掌控马匹的奔跑方向。”
格里安的声音轻颤,声调随之拔高。
他轻松反杀了座椅下的小矮子,也不算那么轻松,小矮子还挺厉害的。这么久才过来,纯粹是从车厢到驾驶位有些麻烦。
咔哒——
格里安试着按扳机,看到车夫下意识的一抖,顿时兴奋地每个单词尾音都在上挑。
与他饱含情感的声音相伴的,是马蹄越来越混乱的步伐。
“听我说,有一本书我很喜欢。虽然那本书是我在青年时期读过后就再没看过。”
边说,他边目视前方,思考要让马车行去哪里,停车的位置距离墙花酒馆近一点儿,方便他杀人后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墙花酒馆拿赏金。
“前面那个路口右转。不想死就往没人的地方走。别想着跟我一起死。我不怕,但您怕。”
这话化作寒气涌上车夫心头。他杀了很多人,但若是遇上真疯子,还是胆怯地不行,毕竟他只是个想从魔鬼那儿得到力量的普通人。
他坚信,如果自己此刻获得了力量,此刻绝对不会害怕这小子。
“哦对,我刚才不是说,我有本特别喜欢的书吗?我突然想起那本书里的一句话,很符合当下的情况,很适合我装逼。”
手指下压,格里安愉悦到想吹口哨。
他根本没注意车夫说了什么,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
“看您那怂样儿,您不会以为跟魔鬼做了交易您就能变成一代枭雄了吧?魔鬼绝对会把您耍得团团转。
“相信我,就算您已经跟魔鬼完成了交易,也还得变成我兜里的赏金。呵。不过我还是谢谢您,大晚上的送了我份大礼。”
这时,合适的杀人地点到了。
“今天天气真不错啊。”格里安的语调归于平常,像是在唠家常。“再见。”
随着他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子弹贯穿车夫的头颅,马车彻底失去最后的掌控,象征权威的马鞭飞出,向右侧倒去,再无挽回之势。
泥水四溅,尘土飞扬,车体散列,马匹哀嚎,仍在滚动的车轮义无反顾冲向远处的黑暗,一去不返。
格里安早有准备,在马车撞向街边废弃建筑前,反方向一跃,翻滚落地,用双臂护住脑袋,最大程度减少创伤。
不知翻滚了多少圈,他在距离马车不远处停了下来。
“有点疼啊。”
格里安起身,先是确定了烟盒还在身上,才脱掉湿哒哒的风衣,拿在手里。
泥水顺着他柔顺的黑发向下流淌,他低下头,看了眼蹭破皮的掌心。
“幸好是右手。”
作为经常要接任务的维持生计的黑户,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惯用手出现伤口。因此,每次遇到危险,他都下意识让可怜的右臂承担下一切。若是右臂会说话,一定会骂骂咧咧说:“跟着你真是倒八辈子血霉了!”
转过身,四周仍然是空洞洞的,树的虚影左右摇曳,把那黑变得更强烈了。马车积木似的七零八落,其中埋葬了两个人类。
两个想跟魔鬼做交易的人类。
两坨即将变成赏金的尸体。
至于马匹,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格里安走过去,随意一笑,蹭去脸上的泥水,从七扭八歪的板子下拽出车夫和小矮子的躯体。
“事情都干好啦,距离攒够钱又近了一步。”
一块嚼烟扔进嘴里,他边咀嚼边自语道:
“把头拿回去就行了,尸体就放这吧。反正这边都是废弃区域。真不知道科隆的下城区怎么这么多连环杀人犯,柏霖的下城区也这样吗?”
他左手拿刀,印有标签的那面朝向手心,顺利割下二人的头颅,用风衣当包裹布,把两颗头严严实实包住。
做好这一切,格里安伸了个懒腰,想了想,还是决定放把火烧掉马车。
烈火骤现。
火焰周围的空气并不均匀。
光在其中经过几次折射,各种事物均呈现出波动性。这种波动与水中倒影不同,水中的是整体在波动,而火焰周围的,只有轮廓在变化,十分梦幻。
“真暖和啊。”
他喃喃自语,借火焰点了根烟,但没抽上,因为嘴里还有嚼烟。
眺望高空的圆月,凝视了好一阵子后,他嘴唇微动,默念起那句他想起来、符合当下环境、却没跟车夫说的话——
只见他昂首挺胸,蔑视地狱,藐视天国。
“有够装逼的,”格里安咧嘴一笑,“怪不得是我年轻时喜欢的书。”
连环杀人而已。
近些年,下城区总有类似的事,对民众来说,连环杀人案还没工厂大规模降薪值得关注。
唯一会关心此案的,不过是一群夹在新旧时代的赏金猎人们罢了。
前提是,得有赏钱拿。
“你要走了?”
姑娘正坐在床上,没穿衣服,慢悠悠地抬起头来。
她本以为这住了好几天旅店的客人还会再留宿几天。她还蛮喜欢这黑发绿瞳的男人。
“嗯。”
格里安·佐默点点头,翻身下床,察看了一下右臂上伤口,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床单沾了点伏特加包扎起来,然后站在落地镜前整理仪表。
衬衫平整,没什么褶皱,只是右臂上方的布料有少许破损,干脆的边缘一看就是匕首划破的。但无妨,大衣一穿,谁也瞧不见那儿。
他望着镜中的自己,单手插兜,很满意。
“那你还会回来吗?”姑娘问。
他微笑着,神色清新,把大衣领子立了起来,准备离开,
“不了。我该干活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没钱住旅店了。”
对,干活。
在这儿破地方住了几天后,他可算摸清了连环杀人犯的出没规律,要是再住几天毫无发现,这次的赏金可就是个赔本买卖了。
“我可以请你——”姑娘瞅着他,好像不理解似的。
“不不不,”格里安摇头,“我只是跟你睡了三天而已,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你没必要请我住旅店。”
不再理会姑娘的抱怨,他耸耸肩膀,掏出烟盒,摇晃几下才掀开盖子。连接盖子与盒子的轴承已有些生锈,这么一开,弄得他手上沾了不少碎铁锈。
烟盒里没剩什么,就这几根,还是他从别人那抢来的劣质香烟。带着苦恼,他挥手掸去左轮手枪上的脏东西,正式做好了工作前的准备。
“再见。”
格里安在姑娘诧异的目光下,翻了翻姑娘的衣服,拿走一盒火柴,拉开房门,探头左右看了看。
走廊里几乎无光,楼梯附近的煤油灯暗得不行,估计再过一会儿,二楼会陷入绝对的黑暗。
与楼外的巷子一样。
这正合格里安的心意。
他穿过这条黑黢黢的走廊,在一扇摆放了三双鞋房门外,听到有人在呻吟,很克制。
路过某个商人的房间时,他特意停下,轻手轻脚掀开报箱,不料还是发出了“咣当”的铁皮声,幸好,无人在意,于是他快速从中拿走了今晚的报纸,向楼下走去。
格里安深深吸了口香烟,一动不动站在巷子里,仰着头,像是在等待什么,又像是在透过茫茫黑夜寻找所怀念的故乡。
是的,他是个穿越者。
不过他没获得什么原主的记忆。
这真的很奇怪。按理来说,作为一个穿越者,就应该继承原主的记忆。可不知为何,自己大脑空空,啥也不知道。
也许是穿越时,程序出了点儿问题。格里安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因此,有关这边的事大多是他自己摸索出来的。
殖民统治、工业革命等大事件正在发生。
蒸汽机、左轮手枪、自行车也已出世,这些物件与大事件出现的时间顺序虽与地球稍有不同,但总的来说,跟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差不了太多。
习惯了高科技生活的人很难适应。
穿越后将近八个月的时光中,他已经从惊慌、恐惧、迷茫等情绪中抽离了出来,渐渐放下了回去的执念,认真对待起新的环境与生活。其实也不能说放下了,寻找回家的方法至少得等手上有了足够的资本。
可现在他连火柴都只剩半盒了。
更别提研究怎么回家。
“穷啊。要不是得攒钱做魔鬼改造,用得着这么节约吗?我好歹是个出名的赏金猎人啊。”
格里安掏出火柴盒,小心翼翼地弯下身躯,把报纸放在地上,单手划开火柴,另一只手遮住火焰,以挡住东边吹来的风。
橙黄的暖光顿时亮起,围绕火柴梗快速向下挪移,把报纸照得灰中泛红。
科隆日报头版头条——
食心狂魔再现,此次遇害两人。
或许是因为这火柴也是顺手拿走的,格里安刚看完标题,它就熄灭了,劣质无比。
“又死了两个啊。”
格里安倒是佩服《科隆日报》的编辑,这事在下城区属于无人关心的状态,却还是不厌其烦地登报,霸占最大的扉页。
“算上之前写的,死了十个人了吧?”
格里安也记不太清,因为根据科隆警察厅的泄露的消息,食心狂魔从去年开始就在作案,受害者累计超过三十人,死者的心脏全部丢失,有的还会丢失其他器官,肾脏尤为多。
按理说,这么大的事,科隆警察厅应该好好查一查。
但现实是,整个科隆警察厅只派出了两个警员负责此事,负责的项目也很常规,登记死者姓名,带走死者尸体。
然后……没有然后了。
没反手把尸体卖给医学院就不错了。
“我们科隆警察厅都让人去登记了,还想怎么样!反正也没多少人在意这种事!下城区谁在乎啊?也就城里那群人拿这事当做饭后的闲聊八卦,要是真查出来了,报纸少了头版,贵族们少了乐子,简直吃力不讨好,谁愿意干啊。
“再说了,我们厅长又没有下来检查,等什么时候厅长下来检查了,我们再好好干。”
这话是格里安亲耳从一个警员那听到的。
对此,他没什么看法。
他只是个赏金猎人。
而且自打他意识到,这个世界,或者说这座城市的社会氛围冷漠道极致后,他就更加无所谓了。
格里安捡起报纸,随意揉成一团向后扔去,早就忘了这报纸是借来的。但报纸一脱手他就后悔了。
他忘了先拿报纸擦擦鞋子再扔了。
“该死的。”
靴子上全是昨晚出门时被溅上的泥点。下城区有不少地方的房子就好似建造在臭水沟里,挥之不去的烟味、汗味和腥味混杂,令人作呕。
走在这儿,每一脚下去都提心吊胆,总有几个石板进行了叛变,它们潜伏在任何石板路上,会突然给行人一个臭水大淋浴。等人走了,它们才会回到原来的状态,再次完美融入正常的牢固石板,等待下一位受害者。
刚想去捡回报纸,一辆马车停在格里安面前。
“先生,晚上好。”
马车夫看着格里安,面带微笑。
他发现格里安的气质很不一样,即便在光线暗淡的深夜,凭借那挺胸抬头又有些随意的站姿,就知道格里安肯定有点钱。
“您怎么大晚上站在这里?是在等人吗,还是在等马车?如果是等马车的话,这附近应该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工作了,您要坐车吗?”
“确实有这种想法。”
格里安走上前,递出火柴盒,把空了一半的内盒展示出来。
“但您看,我穷得只能买得起这种火柴了。”
“没关系,您说说您想去哪,要是顺路的话,我可以免费带您过去。”
“真的?”
格里安眼睛一亮,有些难以置信。
如果不是香烟剩得不多,他肯定会慷慨送出去一根,跟车夫一同在黑夜里吞云吐雾。
扫了眼马车的特征及其编号,他没有犹豫上了车,拍拍座位上的尘土,选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一条腿搭在对面的座椅上。
“我想去墙花,您知道在哪吧?就是那个周围全是混混的、建在地下的酒馆。您要是愿意免费送我的话,我感激不尽。”
“墙花?我的确会路过那儿。不过您去那儿做什么,那里可不安全,全是一群嗜钱如命的赏金猎人,只要给钱,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包括毁灭科隆,哈哈哈哈!”
“我想去当街头混混。”格里安回答。
鞭声一响,窗外的一切向后挪动,越来越快,带动窗帘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树、雨棚、房子的影子轮番闯入车厢,把车厢内分割成幽暗朦胧的碎块。
两侧都是最多三层的房子,生锈的废铁和木架子横摆在地上,偶尔有刚从工厂下班的行人从身边经过,悄无声息。
“您看起来可当不成混混,白净、好看、优雅,谁家混混是像您这样的?您更适合去科隆警察厅工作。”
“去当警察?”我前世就是警察呢,格里安想,“我一时间竟听不出您是在骂我,还是在夸我了。”
科隆警察厅在下城区的名声一点儿也不好,整天只会在这儿搅和大家的生意,挤压生存空间,驱赶在这呆了几十年的流浪汉,心情不好时候还会使用武力。
格里安相信,比起食心狂魔受到制裁,大家更希望科隆警察厅原地解散。
“对了,”格里安眼底满是车夫的背影,“您一个人拉车不怕遇到食心狂魔吗?我看报纸上写,那家伙又杀了两个人。”
“一个人的话也有点怕。但我相信我足够幸运,不像那些倒霉蛋。您认为您自己是倒霉蛋吗?”
“当然不——”
砰!
突然,格里安一条腿搭着的座位上扬,一个身材瘦小的人从中迅速爬出,动作极快,像是受过训练的杂技演员。
只是一个眨眼的功夫,那小矮人的手中多出把锋利的匕首,朝格里安的脖颈扎去。
迅速狠戾。
噗呲——
“解决他!”
车夫高喊。他在看到格里安的那刻时,本是想赚笔大的,这种穿着讲究的人总是很慷慨,可以饶过一命。
未曾想这黑发小子是个穷光蛋,也就身上的衣服能值点钱。
“速战速决!干完这票我们马上就能跟魔鬼做交易了!”
啪!啪!啪!
鞭响声狂风骤雨般响起,受惊的马匹疯了似的狂奔,越过石桥,撞翻路边的杂物。车夫的帽子更是被直接吹落,脑袋那两根毛飘啊飘啊。
“妈的。”
车夫暗骂,却无法停车。
天知道为什么马匹不听使唤了?明明之前深夜载客杀人时,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
任凭帽子一蹦一跳、咕噜噜地追随马车,直至停下。
咣当——咣当——
车厢左右剧烈摇晃,随时能使马车侧翻,坐在前面的车夫也能感觉到,危险得很。
“快点,你好搞定没有!”
“搞定了。”
“那就——你——”
就在车夫刚意识到那声音不是从同伴嘴里发出来的时候,他只觉一个坚硬的金属管顶住了后脑勺,耳边还有热气传出。
“先生,您平时爱读书吗?别停下,继续开您的车,不,驾驶。虽然我知道您现在只能掌控马匹的奔跑方向。”
格里安的声音轻颤,声调随之拔高。
他轻松反杀了座椅下的小矮子,也不算那么轻松,小矮子还挺厉害的。这么久才过来,纯粹是从车厢到驾驶位有些麻烦。
咔哒——
格里安试着按扳机,看到车夫下意识的一抖,顿时兴奋地每个单词尾音都在上挑。
与他饱含情感的声音相伴的,是马蹄越来越混乱的步伐。
“听我说,有一本书我很喜欢。虽然那本书是我在青年时期读过后就再没看过。”
边说,他边目视前方,思考要让马车行去哪里,停车的位置距离墙花酒馆近一点儿,方便他杀人后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墙花酒馆拿赏金。
“前面那个路口右转。不想死就往没人的地方走。别想着跟我一起死。我不怕,但您怕。”
这话化作寒气涌上车夫心头。他杀了很多人,但若是遇上真疯子,还是胆怯地不行,毕竟他只是个想从魔鬼那儿得到力量的普通人。
他坚信,如果自己此刻获得了力量,此刻绝对不会害怕这小子。
“哦对,我刚才不是说,我有本特别喜欢的书吗?我突然想起那本书里的一句话,很符合当下的情况,很适合我装逼。”
手指下压,格里安愉悦到想吹口哨。
他根本没注意车夫说了什么,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
“看您那怂样儿,您不会以为跟魔鬼做了交易您就能变成一代枭雄了吧?魔鬼绝对会把您耍得团团转。
“相信我,就算您已经跟魔鬼完成了交易,也还得变成我兜里的赏金。呵。不过我还是谢谢您,大晚上的送了我份大礼。”
这时,合适的杀人地点到了。
“今天天气真不错啊。”格里安的语调归于平常,像是在唠家常。“再见。”
随着他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子弹贯穿车夫的头颅,马车彻底失去最后的掌控,象征权威的马鞭飞出,向右侧倒去,再无挽回之势。
泥水四溅,尘土飞扬,车体散列,马匹哀嚎,仍在滚动的车轮义无反顾冲向远处的黑暗,一去不返。
格里安早有准备,在马车撞向街边废弃建筑前,反方向一跃,翻滚落地,用双臂护住脑袋,最大程度减少创伤。
不知翻滚了多少圈,他在距离马车不远处停了下来。
“有点疼啊。”
格里安起身,先是确定了烟盒还在身上,才脱掉湿哒哒的风衣,拿在手里。
泥水顺着他柔顺的黑发向下流淌,他低下头,看了眼蹭破皮的掌心。
“幸好是右手。”
作为经常要接任务的维持生计的黑户,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惯用手出现伤口。因此,每次遇到危险,他都下意识让可怜的右臂承担下一切。若是右臂会说话,一定会骂骂咧咧说:“跟着你真是倒八辈子血霉了!”
转过身,四周仍然是空洞洞的,树的虚影左右摇曳,把那黑变得更强烈了。马车积木似的七零八落,其中埋葬了两个人类。
两个想跟魔鬼做交易的人类。
两坨即将变成赏金的尸体。
至于马匹,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格里安走过去,随意一笑,蹭去脸上的泥水,从七扭八歪的板子下拽出车夫和小矮子的躯体。
“事情都干好啦,距离攒够钱又近了一步。”
一块嚼烟扔进嘴里,他边咀嚼边自语道:
“把头拿回去就行了,尸体就放这吧。反正这边都是废弃区域。真不知道科隆的下城区怎么这么多连环杀人犯,柏霖的下城区也这样吗?”
他左手拿刀,印有标签的那面朝向手心,顺利割下二人的头颅,用风衣当包裹布,把两颗头严严实实包住。
做好这一切,格里安伸了个懒腰,想了想,还是决定放把火烧掉马车。
烈火骤现。
火焰周围的空气并不均匀。
光在其中经过几次折射,各种事物均呈现出波动性。这种波动与水中倒影不同,水中的是整体在波动,而火焰周围的,只有轮廓在变化,十分梦幻。
“真暖和啊。”
他喃喃自语,借火焰点了根烟,但没抽上,因为嘴里还有嚼烟。
眺望高空的圆月,凝视了好一阵子后,他嘴唇微动,默念起那句他想起来、符合当下环境、却没跟车夫说的话——
只见他昂首挺胸,蔑视地狱,藐视天国。
“有够装逼的,”格里安咧嘴一笑,“怪不得是我年轻时喜欢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