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自古才子配佳人
才走了没有十步远,就听到一声奶里奶气的熊吼声。
“娇娘你听,是猫熊!”
早在离家之前,林羽就想着要和偷吃他家铁器的猫熊好生谈谈。
如今得闲,正好拉着媳妇,一起去观赏国宝。
陈娇娘见他感兴趣的是猫熊,特意拉自己来竹林深处,不是把刚才点到为止的事,再深入交流一下。
而是想和猫熊谈谈,小脸白了又红。
啊啊啊……她平时和相公在一起,不正经的时候太多。
相公正经起来,她还有些不太适应。
“娇娘你累了吗,怎么看上去脸有些红,声音有些喘?”
“我……有些害怕。”
陈娇娘随便找了个借口。
实际上在东湖湾,她还曾砍竹笋喂过猫熊,哪里会怕。
倒是林羽想当然了,认为她的害怕很正常,张开双臂得意的说。
“那你往我怀里靠靠,我保护你。”
其实头一次近距离接触野生猫熊的林羽也怕。
但在媳妇面前,再怂也得支棱起来。
“呜吼!”
林羽一把抱住陈娇娘,就势蹲了下去,可惜没完全蹲下去,被卡住了。
陈娇娘哭笑不得地低头,看着靠进她胸膛的林羽,忽然明白过来。
“相公,你不会是在害怕吧?”
“谁害怕了?我只是……”
“呜吼!”
林羽干脆把头埋了起来。
惹得陈娇娘笑得花枝乱颤。
啊,好丢脸。
他又把脸往深处埋了埋,害不害怕倒是次要,有家里这个避风港是真的香。
野生猫熊对他的吸引力都变小了许多。
这边夫妻俩打打闹闹。
那边陈光儿搬完小方块,累得直不起腰。
“姐夫和姐姐跑哪里去了?听声音好像没走远。”
在追上去和休息下,陈光儿果然选择了后者。
休息一会儿,他走回房间,提笔想要接着抄书。
可是敲了一整天的泥团,手臂酸软抬不起来,只滴了一滴墨点在纸上,让他心疼不已。
“完了,浪费了一张宣纸,前两天抄完的那本书相当于白抄了。”
他得找机会和姐夫商量商量。
要不玩泥巴这事,他就不参与了?
否则他就没办法保质保量地给绵远书局交付任务了。
……
绵远书局。
刚刚睡醒的老掌柜,坐在门口的摇椅上,遥望余晖。
再扭头反观堂内活泼的少年郎们,像往常一样发出感慨。
“年轻就是好,不像我这个糟老头子,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夕阳。”
他的话音刚落,一道清朗的笑声,从一辆外表简单但内里华贵,标贴着“宋”字的马车上,徐徐传出。
“长寿叔,三年不见,您老好像比我上次见面时,身体更加硬朗,声音更加浑厚了。”
车帘挑开,一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修长、眉目如画的英俊青年自马车上走下来。
青年一经出现,顿时吸引了过路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注目,连书局里的一些学生都忍不住看直了眼。
“徽之公子,哪阵风把你吹……哦,对了,你定是来旌阳参加四月四,长乐郡主召开的诗会的。”
长乐郡主作为大公主唯一的女儿,虽然有过一任亡夫,但是由于身份显赫,且深受陛下看重。
想要当郡马的权贵子弟,整个大常没有一千,也有一百。
但宋家公子宋徽之,却是在陛下还未成事前,便被长乐郡主才名所吸引,一见钟情。
可惜当时长乐郡主已许配人家,宋徽之只能发乎情止乎礼,遥遥欣赏。
还有人闲着发慌,看热闹不嫌事大,曾给宋徽之写过诗。
自古才子配佳人,唯怜宋郎独痴情。
后来长乐郡主丈夫阵亡,宋徽之不顾家中反对,从京城追到蜀地。
若非他的父亲以没有功名何以成家为理由,执意请了大儒执教,将其摁在蓉城锦江书院学习。
只怕日日跟在长乐郡主身后,献诗作词,沦为宋家的笑柄。
“徽之公子,你来旌阳,可曾向杜大儒请过假了?”
“自然是请示过的,杜老也让我趁机见识一下蜀地才子的风采。”
宋徽之说得那是一脸傲然,哪里是想见识别人的风采,完全想要独领风骚。
不怪他傲,而是有这样的资格。
宋家祖上可是出过六任丞相,宋家人皆是才华横溢。
宋微之的父亲,也是现任的宋家家主,在陛下打天下时,更是担任军师重职。
如今则是吏部尚书,掌握各大小官员评优升贬。
宋家名下书局遍布天下,在文坛影响力巨大。
族中多是以国家为重任的有志之士,几百年才出了宋徽之一个痴情种子。
宋家没有打骂教育,还能怎么办?
放任自流,别做出格的事,慢慢开悟呗。
迟早能悟出来,此事是郎有情妾无意。
“不提别人了,长寿叔,你瞧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宋徽之打开折扇挡住英俊的脸庞,身后的四个小厮,每人怀里抱着十斤装的酒坛,小心翼翼地走下马车。
老掌柜看了一眼酒坛上贴的“吴”,吓得整个人瞬间清醒。
赶紧甩手示意小厮们把酒坛搬上马车去。
“徽之公子,你怎么搬了这么多吴伶醉来?”
“我听说郡主以诗为乐开的诗会,结果没买到吴伶醉,特意向同窗吴兄要来四坛,解她燃眉之急。”
宋徽之心想:我如此用心,这次诗会上,哪怕郡主不念我的情分,至少能够给我一张笑脸,和我坐一桌了吧?
老掌柜活了这么大岁数,什么新鲜事没见过。
再加上徽之公子虽然自负才华横溢,脾气不太行,但性格却很单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写在脸上。
老掌柜一下子看穿了他想借吴伶醉来讨好长乐郡主的想法。
“徽之公子,你刚来旌阳,有些事你还不清楚,这吴伶醉如今在旌阳,可没以前那么抢手咯。”
“为何?”
宋徽之两日前从剑南道州府的蓉城出发,路过无忧酒楼时。
还见到有两群客人,为抢一坛吴伶醉清大打出手。
旌阳这个小地方,难道有比吴伶醉还要有名气的酒?
能让长乐郡主舍弃了吴伶醉,用别的酒款待诗会宾客?
“娇娘你听,是猫熊!”
早在离家之前,林羽就想着要和偷吃他家铁器的猫熊好生谈谈。
如今得闲,正好拉着媳妇,一起去观赏国宝。
陈娇娘见他感兴趣的是猫熊,特意拉自己来竹林深处,不是把刚才点到为止的事,再深入交流一下。
而是想和猫熊谈谈,小脸白了又红。
啊啊啊……她平时和相公在一起,不正经的时候太多。
相公正经起来,她还有些不太适应。
“娇娘你累了吗,怎么看上去脸有些红,声音有些喘?”
“我……有些害怕。”
陈娇娘随便找了个借口。
实际上在东湖湾,她还曾砍竹笋喂过猫熊,哪里会怕。
倒是林羽想当然了,认为她的害怕很正常,张开双臂得意的说。
“那你往我怀里靠靠,我保护你。”
其实头一次近距离接触野生猫熊的林羽也怕。
但在媳妇面前,再怂也得支棱起来。
“呜吼!”
林羽一把抱住陈娇娘,就势蹲了下去,可惜没完全蹲下去,被卡住了。
陈娇娘哭笑不得地低头,看着靠进她胸膛的林羽,忽然明白过来。
“相公,你不会是在害怕吧?”
“谁害怕了?我只是……”
“呜吼!”
林羽干脆把头埋了起来。
惹得陈娇娘笑得花枝乱颤。
啊,好丢脸。
他又把脸往深处埋了埋,害不害怕倒是次要,有家里这个避风港是真的香。
野生猫熊对他的吸引力都变小了许多。
这边夫妻俩打打闹闹。
那边陈光儿搬完小方块,累得直不起腰。
“姐夫和姐姐跑哪里去了?听声音好像没走远。”
在追上去和休息下,陈光儿果然选择了后者。
休息一会儿,他走回房间,提笔想要接着抄书。
可是敲了一整天的泥团,手臂酸软抬不起来,只滴了一滴墨点在纸上,让他心疼不已。
“完了,浪费了一张宣纸,前两天抄完的那本书相当于白抄了。”
他得找机会和姐夫商量商量。
要不玩泥巴这事,他就不参与了?
否则他就没办法保质保量地给绵远书局交付任务了。
……
绵远书局。
刚刚睡醒的老掌柜,坐在门口的摇椅上,遥望余晖。
再扭头反观堂内活泼的少年郎们,像往常一样发出感慨。
“年轻就是好,不像我这个糟老头子,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夕阳。”
他的话音刚落,一道清朗的笑声,从一辆外表简单但内里华贵,标贴着“宋”字的马车上,徐徐传出。
“长寿叔,三年不见,您老好像比我上次见面时,身体更加硬朗,声音更加浑厚了。”
车帘挑开,一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修长、眉目如画的英俊青年自马车上走下来。
青年一经出现,顿时吸引了过路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注目,连书局里的一些学生都忍不住看直了眼。
“徽之公子,哪阵风把你吹……哦,对了,你定是来旌阳参加四月四,长乐郡主召开的诗会的。”
长乐郡主作为大公主唯一的女儿,虽然有过一任亡夫,但是由于身份显赫,且深受陛下看重。
想要当郡马的权贵子弟,整个大常没有一千,也有一百。
但宋家公子宋徽之,却是在陛下还未成事前,便被长乐郡主才名所吸引,一见钟情。
可惜当时长乐郡主已许配人家,宋徽之只能发乎情止乎礼,遥遥欣赏。
还有人闲着发慌,看热闹不嫌事大,曾给宋徽之写过诗。
自古才子配佳人,唯怜宋郎独痴情。
后来长乐郡主丈夫阵亡,宋徽之不顾家中反对,从京城追到蜀地。
若非他的父亲以没有功名何以成家为理由,执意请了大儒执教,将其摁在蓉城锦江书院学习。
只怕日日跟在长乐郡主身后,献诗作词,沦为宋家的笑柄。
“徽之公子,你来旌阳,可曾向杜大儒请过假了?”
“自然是请示过的,杜老也让我趁机见识一下蜀地才子的风采。”
宋徽之说得那是一脸傲然,哪里是想见识别人的风采,完全想要独领风骚。
不怪他傲,而是有这样的资格。
宋家祖上可是出过六任丞相,宋家人皆是才华横溢。
宋微之的父亲,也是现任的宋家家主,在陛下打天下时,更是担任军师重职。
如今则是吏部尚书,掌握各大小官员评优升贬。
宋家名下书局遍布天下,在文坛影响力巨大。
族中多是以国家为重任的有志之士,几百年才出了宋徽之一个痴情种子。
宋家没有打骂教育,还能怎么办?
放任自流,别做出格的事,慢慢开悟呗。
迟早能悟出来,此事是郎有情妾无意。
“不提别人了,长寿叔,你瞧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宋徽之打开折扇挡住英俊的脸庞,身后的四个小厮,每人怀里抱着十斤装的酒坛,小心翼翼地走下马车。
老掌柜看了一眼酒坛上贴的“吴”,吓得整个人瞬间清醒。
赶紧甩手示意小厮们把酒坛搬上马车去。
“徽之公子,你怎么搬了这么多吴伶醉来?”
“我听说郡主以诗为乐开的诗会,结果没买到吴伶醉,特意向同窗吴兄要来四坛,解她燃眉之急。”
宋徽之心想:我如此用心,这次诗会上,哪怕郡主不念我的情分,至少能够给我一张笑脸,和我坐一桌了吧?
老掌柜活了这么大岁数,什么新鲜事没见过。
再加上徽之公子虽然自负才华横溢,脾气不太行,但性格却很单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写在脸上。
老掌柜一下子看穿了他想借吴伶醉来讨好长乐郡主的想法。
“徽之公子,你刚来旌阳,有些事你还不清楚,这吴伶醉如今在旌阳,可没以前那么抢手咯。”
“为何?”
宋徽之两日前从剑南道州府的蓉城出发,路过无忧酒楼时。
还见到有两群客人,为抢一坛吴伶醉清大打出手。
旌阳这个小地方,难道有比吴伶醉还要有名气的酒?
能让长乐郡主舍弃了吴伶醉,用别的酒款待诗会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