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公子,买纸一事是我安排不当,狗剩娃他第一任媳妇就是因为照顾娘家弟弟,把他家家业败掉了,和离了还被扒了一层皮,这才对你有意见,这事是他的错,狗剩娃!”

    站在后面的伙计,赶紧给陈光儿鞠了一躬,低头认错。

    “是小的是错,小的下次绝不再犯,还请陈公子能够原谅小的。”

    这一回,伙计的态度诚恳了许多。

    看得出来讲的是真心话。

    “还敢有下次,直接给我滚蛋!”

    老掌柜又狠狠地拍了拍伙计的后脑勺,胀红着脸对着陈光儿说道。

    “我罚了他半个月的月银,虽然不多,只有半两,但我又添了一些,听去书局的学子们说石林村要建村学,等学堂建成,折合成笔墨纸砚,我让狗剩亲自送来。”

    错认了,歉道了,钱罚了。

    在陈光儿看来,这件事可以揭过去了。

    但在姐夫那里会不会觉得他还是有些心慈手软?

    陈光儿用求助的目光看向姐夫。

    林羽依旧没有参与这件事的意思,只是夹了一块煮好的牛肉放到光儿的碗里,笑声道:“火候刚刚好,再不吃就煮老了。长寿叔,你也快吃吧。”

    无论是陈光儿还是老掌柜,闻言暗中都松了一口气。

    陈光儿赶紧举起装着茶水的酒杯饮尽。

    此事便揭过不提。

    老掌柜跟着喝了一口酒,浑浊的双眼绽放出一抹精光。

    “好酒!果然比吴伶醉更加劲爽!”

    仿佛平淡的人生里,照进一抹绚丽的烈阳,热辣滚烫,浑身舒爽极了。

    “喝了这口酒,年轻十来岁。”

    面对老掌柜的夸奖,林羽赶紧又将他的杯子添满,看了眼埋头吃火锅的光儿。

    看来光儿不打算趁这个机会,把活字印刷术的事说出来。

    也好,光是纸张的挑选,还要花费一段时间。

    准备好了一切,才能在谈生意的时候拥有主动权,光儿的心性,倒是因此事沉稳了许多。

    名门望族吃饭的规矩,是讲究食不言。

    可围着火锅喝着酒,面对如此美味,让宋徽之不开口是不可能的。

    吃到半饱时,他打了个酒嗝,用筷子轻击着酒杯与竹桌,摇头晃脑地吟道:

    “铜炉升白烟,竹香染重碧……”

    吟到此处,他停顿下来,举杯看向林羽。

    意思再明显不过,让林羽续杯且续诗。

    林羽看着这满桌的吃喝,再看身边的三两知交好友,突然福至心灵,脱口而出。

    “与君饮千遍,终身如初见。”

    说完,林羽又将宋徽之的酒杯添满。

    “终身如初见……”

    宋徽之反复呢喃着两人合作的这首即兴创作,脸上的红云越来越多,眼神却越来越清明。

    “好一个终身如初见!”

    “好什么好?”

    江南雁撇了撇嘴,毫不客气地指出。

    “你们二人初见时,可不像现在这样,能够坐下来把酒言欢,说句不打不相识也不为过。”

    林羽与宋徽之不约而同地白了一眼江南雁。

    然后又同时从锅里捞了一大坨兔肉,放进江南雁的碗里。

    让他不会说话可以闭嘴吃肉。

    林羽生怕宋徽之再想起不愉快的原因,闹得这场聚餐也以不愉快收场,刚想找补一下。

    谁知宋徽之抢白道:“林兄说的如初见,是初见理想而非真人,我没理解错吧?”

    “没有,一点儿也没错,来,再喝一杯,我想说的都在酒里了。”

    烈酒穿喉过,理想心中存。

    林羽不谈什么兄弟如手中的话,他只知道,哪怕诗会当日,宋徽之与他结下梁子,凭借两人相似的理念,最终还会殊途同归。

    当然,能够与伙伴早日走在同一条路上,并肩作伴,更是人生莫大的幸运。

    火锅未吃完,宋徽之又醉倒了。

    执笔和执墨扶他上马车时,宋徽之还用大长腿卡着车门,嘴里冲着背后推他的江南雁叫嚣着。

    “南雁兄你松手!我还没醉!我还要……嗝……与林兄一起饮酒……作诗!一起吃晚饭!”

    晚上是不辣的菌汤锅,他一个人能喝一锅的汤!

    江南雁给林羽使了个眼神,俩人一人抱住一条腿,配合着执笔与执墨,将人抬上车。

    担心宋徽之情急之下再摔下来,江南雁伸出手臂拦住车门。

    “你快回家吧,林兄下午还有事呢。”

    “何事?国家大事?”

    宋徽之迷醉的眼神清醒了一分。

    江南雁赶紧说道:“你这心里装着国家大事,天天却醉得不省人事,林兄没有私人生活吗?他过几天要娶媳妇了,这段时日要忙着准备。”

    “娶媳妇?他不是有……唔!”

    宋徽之瞪了一眼踹他屁股的执笔,咬了下舌尖把后面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但明眼人都知道他想说什么话。

    林羽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两个媳妇,笑着说道:“我四月十六要娶邻村陈员外家的灼灼小姐为平妻,到时候还请两位到位,假如来不了也没事,礼金和贺礼到了就行。”

    “林兄,你可真是……”

    宋徽之一时间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这种顺竿子爬的做派。

    还是江南雁说话无所顾忌,白了一眼林羽。

    “你的脸皮可真是比城墙拐角还要厚,我当初认识你的时候怎么没有发现呢?”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江兄你的脸皮比我更厚,所以小巫见大巫察觉不了?”

    “你拐着弯骂我呢。”

    两人打趣的笑声响遍整个院子。

    坐在马车里的宋徽之,笑吟吟地看着车下的两人,心里突然释然了不少。

    自从诗会以来,他厘清那日吴妨想利用他的事,想到同窗时与吴妨也算相谈甚欢,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如今看到林兄与南雁兄之间的相处才发现,他和吴妨根本不是朋友。

    “既然不是朋友,那也没有什么好亏欠的了……”

    既然是朋友,还输得一败涂地,那么,就祝她幸福吧。

    宋徽之眉宇间积压多年的郁色一扫而空。

    粗枝大叶的执笔自然发现不了这一点,但细心的执墨,看到自家公子恢复了少年得志时的状态,欣喜不已。

    看来他也要给家主写封信,告诉家主,香辣火锅有多么好吃。

    还有,公子作诗终于不是为了引起长乐郡主的注意,反复推敲了,终于能把作诗,当成了作乐看待。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林公子。

    “徽之兄,你往里面坐坐,趴着窗台坐好,免得吐执笔他们一身,下次再来玩啊。”

    微醺的夏风吹散林羽的招呼声。

    宋徽之托着下巴,靠在车窗上面,欣赏着田间郁郁葱葱的秧苗,还有脸上带着笑容忙碌的村民们。

    相较于其他地方的贫困潦倒,这一带的山村散发着勃勃生机。

    像是世外桃源般,有些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