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拍够了吗?
一夜无梦,他醒来后发现自己变小了。
大概只有五岁左右的身高。
就是这么突然,他重生了。
床边坐着他多年未见的妈妈,她现在很年轻,长得很漂亮。
可惜她的脸色很白,死气沉沉的,没有一点生机。
如果他上辈子成功了,林晚也会变成这样吗?
他想了想,大概不会。陆林晚可能会先把他杀了再去自首。
沈舆操控着小小的身体去抱妈妈,妈妈却一把将他推开了。
“别碰我。”章雅像碰到了什么脏东西,把他推得远远的。
沈舆,“......”
他去翻家里的日历,现在的时间应该是妈妈给爸爸做完‘手术’,正准备离婚的时候。
果然,第二天中午。
爸爸妈妈把他和姐姐叫到客厅,直截了当地说他们要离婚了,问他们想跟谁。
沈幔先是一喜,随后她看向沈舆。
她那双黑色的瞳孔瑟缩了,接着一言不发,像是在等待命运的降临。
沈舆把她的小动作都看在眼里,心里没什么情绪。
或许是变态最了解变态,他完全理解爸爸的想法。
把他们其中一个留在妈妈身边,是为了提醒妈妈他的存在。
在爸爸眼里,那是他们曾经在一起的证明。然而在妈妈眼里,他们是曾经的耻辱。
所以谁留在妈妈身边,谁跟着他去M国,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重要。
章雅没什么耐心,催促道,“说话。”
沈幔,“......”
沈舆伸手去拉章雅,“妈妈,我跟你。”
沈闵挑眉看向他,但没说什么。
沈幔则是一脸惊讶,但很快她的瞳孔里露出惧怕的神色。
她颤巍巍地去扯章雅的手,“妈妈,爸爸他会打我。”
章雅一下把他们两都甩开了,“我不管,你们自己商量。”
她甩手离开了,她恨这两个小孩,又怎么会在乎他们的死活。
沈幔哭了一阵,又不敢忤逆会打她的爸爸,只能睁着惧怕懵懂的眼神看向沈舆。
沈舆想起前世,对他而言也就是三天前的争吵。
他沉默地低下了头。
.
那天之后,妈妈把他送去了外公外婆的城市,X市临海,而外公外婆的城市则在内陆,他们隔了很远。
后来,他有几次机会回到X市,他有想过早点去见陆林晚。
但想起上辈子突然消失的她,他又有些害怕。
他不想再回到只有他记得她,且她不存在的世界了。
他畏畏缩缩了许久,直到她17岁生日又过了三个月。
她并没有像上次一样消失......
果然,上天还是怜爱他的!
让他记住她且带着记忆重生,就是给他第二次机会!
只要他愿意改正,她就不会消失!
他准备了好久,把自己培养成配得上她的人后,他去见她。
但事与愿违,他总是和她擦肩而过。
他后来查了,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她自己出资成立的医疗中心里。
他想去打探,但那里围得像铁桶一样,根本就调查不出任何消息。
直到某一天,他在微博上看到了她的名字。
......
时间回到现在。
一个突然出现在陆林晚身边的男人正用着一副正宫的模样问他。
——“据我所知,她并不认识你。你的一往情深又是哪里来的呢?”
——“你的喜欢也未免太自私,太危险了。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不得不承认,在看到林津瑜的第一眼,他就讨厌这个男人。
他就像是男版的林晚。
不管是相似的学历和背景,还是他理智又冷静的性格。
而且,更让他疑惑的是,这辈子的林晚变了许多。
她依旧聪明冷静,但在情商方面却......
反而是她身边的这个助理,他的情商倒是和上辈子的林晚差不多。
还有就是,他们两个极其亲近的相处方式让他警铃大作。
——“你觉得我会喜欢你这样的变态吗?”
林晚曾经说过的话在他脑海中回荡。
如果是眼前的这个人,她会喜欢吗?
她会主动到医院接他,还会给他送花......
好像是会的。
***
天空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天色昏沉。
几个在医院门外等待的狗仔都憋着一口气,陆林晚和沈舆单拎一个就能上热搜,现在凑一起了。
多么爆炸性的新闻!
就算是天上下刀子,他们也得等啊!
“哥,千真万确!我亲眼看见沈舆伸手把陆林晚拉进电梯了!他今天穿的棕色大衣。”
狗仔头目暗自偷笑,“好好好!我总算比张番茄快一步了!要是让我拍到沈舆和陆林晚,我也算是混出头了!”
突然他手中的对讲器又响了。
“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沈舆和陆林晚下来了!他们还撑同一把伞!快拍!”
几个狗仔立刻架起长枪短炮对着医院的小门。
半分钟后,气质清贵的男人撑着一把大伞从门口走出来,他穿着深棕色的大衣,长身玉立地矗立在雨幕中。
他似乎在等人。
狗仔们激动了,棕色的衣服!
这就是沈舆啊!
他们立即咔嚓咔嚓地狂拍一通,不知道是那个笨蛋忘了关闪光灯。
灯光穿过雨幕照到男人身上。
那人转身,将雨伞抬高了点,朝他们的方向斜斜看了眼。
“唉,这人好像比沈舆要高一点......”刚刚被派进医院探风的狗仔,察觉不对小声嘀咕道,“而且,沈舆的衣服好像不是这个棕色。”
可惜他们的老大已经被幸福冲昏头脑,根本没听见。
陆林晚从医院的侧门走出来,那人将雨伞倾斜,把雨线挡在她身外,丝毫不在乎他昂贵的大衣被雨水沾湿。
陆林晚抱着自己买来的花束,抬头看向他,“小鱼,我们走吧。”
大雨滂沱,狗仔们的镜头蒙上一层雾气。
渐渐地,那两道身影居然朝他们走来。
狗仔,“!”
隔着他们两米的位置。
那男人,“拍够了吗?”
大概只有五岁左右的身高。
就是这么突然,他重生了。
床边坐着他多年未见的妈妈,她现在很年轻,长得很漂亮。
可惜她的脸色很白,死气沉沉的,没有一点生机。
如果他上辈子成功了,林晚也会变成这样吗?
他想了想,大概不会。陆林晚可能会先把他杀了再去自首。
沈舆操控着小小的身体去抱妈妈,妈妈却一把将他推开了。
“别碰我。”章雅像碰到了什么脏东西,把他推得远远的。
沈舆,“......”
他去翻家里的日历,现在的时间应该是妈妈给爸爸做完‘手术’,正准备离婚的时候。
果然,第二天中午。
爸爸妈妈把他和姐姐叫到客厅,直截了当地说他们要离婚了,问他们想跟谁。
沈幔先是一喜,随后她看向沈舆。
她那双黑色的瞳孔瑟缩了,接着一言不发,像是在等待命运的降临。
沈舆把她的小动作都看在眼里,心里没什么情绪。
或许是变态最了解变态,他完全理解爸爸的想法。
把他们其中一个留在妈妈身边,是为了提醒妈妈他的存在。
在爸爸眼里,那是他们曾经在一起的证明。然而在妈妈眼里,他们是曾经的耻辱。
所以谁留在妈妈身边,谁跟着他去M国,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重要。
章雅没什么耐心,催促道,“说话。”
沈幔,“......”
沈舆伸手去拉章雅,“妈妈,我跟你。”
沈闵挑眉看向他,但没说什么。
沈幔则是一脸惊讶,但很快她的瞳孔里露出惧怕的神色。
她颤巍巍地去扯章雅的手,“妈妈,爸爸他会打我。”
章雅一下把他们两都甩开了,“我不管,你们自己商量。”
她甩手离开了,她恨这两个小孩,又怎么会在乎他们的死活。
沈幔哭了一阵,又不敢忤逆会打她的爸爸,只能睁着惧怕懵懂的眼神看向沈舆。
沈舆想起前世,对他而言也就是三天前的争吵。
他沉默地低下了头。
.
那天之后,妈妈把他送去了外公外婆的城市,X市临海,而外公外婆的城市则在内陆,他们隔了很远。
后来,他有几次机会回到X市,他有想过早点去见陆林晚。
但想起上辈子突然消失的她,他又有些害怕。
他不想再回到只有他记得她,且她不存在的世界了。
他畏畏缩缩了许久,直到她17岁生日又过了三个月。
她并没有像上次一样消失......
果然,上天还是怜爱他的!
让他记住她且带着记忆重生,就是给他第二次机会!
只要他愿意改正,她就不会消失!
他准备了好久,把自己培养成配得上她的人后,他去见她。
但事与愿违,他总是和她擦肩而过。
他后来查了,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她自己出资成立的医疗中心里。
他想去打探,但那里围得像铁桶一样,根本就调查不出任何消息。
直到某一天,他在微博上看到了她的名字。
......
时间回到现在。
一个突然出现在陆林晚身边的男人正用着一副正宫的模样问他。
——“据我所知,她并不认识你。你的一往情深又是哪里来的呢?”
——“你的喜欢也未免太自私,太危险了。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不得不承认,在看到林津瑜的第一眼,他就讨厌这个男人。
他就像是男版的林晚。
不管是相似的学历和背景,还是他理智又冷静的性格。
而且,更让他疑惑的是,这辈子的林晚变了许多。
她依旧聪明冷静,但在情商方面却......
反而是她身边的这个助理,他的情商倒是和上辈子的林晚差不多。
还有就是,他们两个极其亲近的相处方式让他警铃大作。
——“你觉得我会喜欢你这样的变态吗?”
林晚曾经说过的话在他脑海中回荡。
如果是眼前的这个人,她会喜欢吗?
她会主动到医院接他,还会给他送花......
好像是会的。
***
天空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天色昏沉。
几个在医院门外等待的狗仔都憋着一口气,陆林晚和沈舆单拎一个就能上热搜,现在凑一起了。
多么爆炸性的新闻!
就算是天上下刀子,他们也得等啊!
“哥,千真万确!我亲眼看见沈舆伸手把陆林晚拉进电梯了!他今天穿的棕色大衣。”
狗仔头目暗自偷笑,“好好好!我总算比张番茄快一步了!要是让我拍到沈舆和陆林晚,我也算是混出头了!”
突然他手中的对讲器又响了。
“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沈舆和陆林晚下来了!他们还撑同一把伞!快拍!”
几个狗仔立刻架起长枪短炮对着医院的小门。
半分钟后,气质清贵的男人撑着一把大伞从门口走出来,他穿着深棕色的大衣,长身玉立地矗立在雨幕中。
他似乎在等人。
狗仔们激动了,棕色的衣服!
这就是沈舆啊!
他们立即咔嚓咔嚓地狂拍一通,不知道是那个笨蛋忘了关闪光灯。
灯光穿过雨幕照到男人身上。
那人转身,将雨伞抬高了点,朝他们的方向斜斜看了眼。
“唉,这人好像比沈舆要高一点......”刚刚被派进医院探风的狗仔,察觉不对小声嘀咕道,“而且,沈舆的衣服好像不是这个棕色。”
可惜他们的老大已经被幸福冲昏头脑,根本没听见。
陆林晚从医院的侧门走出来,那人将雨伞倾斜,把雨线挡在她身外,丝毫不在乎他昂贵的大衣被雨水沾湿。
陆林晚抱着自己买来的花束,抬头看向他,“小鱼,我们走吧。”
大雨滂沱,狗仔们的镜头蒙上一层雾气。
渐渐地,那两道身影居然朝他们走来。
狗仔,“!”
隔着他们两米的位置。
那男人,“拍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