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梦,他醒来后发现自己变小了。

    大概只有五岁左右的身高。

    就是这么突然,他重生了。

    床边坐着他多年未见的妈妈,她现在很年轻,长得很漂亮。

    可惜她的脸色很白,死气沉沉的,没有一点生机。

    如果他上辈子成功了,林晚也会变成这样吗?

    他想了想,大概不会。陆林晚可能会先把他杀了再去自首。

    沈舆操控着小小的身体去抱妈妈,妈妈却一把将他推开了。

    “别碰我。”章雅像碰到了什么脏东西,把他推得远远的。

    沈舆,“......”

    他去翻家里的日历,现在的时间应该是妈妈给爸爸做完‘手术’,正准备离婚的时候。

    果然,第二天中午。

    爸爸妈妈把他和姐姐叫到客厅,直截了当地说他们要离婚了,问他们想跟谁。

    沈幔先是一喜,随后她看向沈舆。

    她那双黑色的瞳孔瑟缩了,接着一言不发,像是在等待命运的降临。

    沈舆把她的小动作都看在眼里,心里没什么情绪。

    或许是变态最了解变态,他完全理解爸爸的想法。

    把他们其中一个留在妈妈身边,是为了提醒妈妈他的存在。

    在爸爸眼里,那是他们曾经在一起的证明。然而在妈妈眼里,他们是曾经的耻辱。

    所以谁留在妈妈身边,谁跟着他去M国,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重要。

    章雅没什么耐心,催促道,“说话。”

    沈幔,“......”

    沈舆伸手去拉章雅,“妈妈,我跟你。”

    沈闵挑眉看向他,但没说什么。

    沈幔则是一脸惊讶,但很快她的瞳孔里露出惧怕的神色。

    她颤巍巍地去扯章雅的手,“妈妈,爸爸他会打我。”

    章雅一下把他们两都甩开了,“我不管,你们自己商量。”

    她甩手离开了,她恨这两个小孩,又怎么会在乎他们的死活。

    沈幔哭了一阵,又不敢忤逆会打她的爸爸,只能睁着惧怕懵懂的眼神看向沈舆。

    沈舆想起前世,对他而言也就是三天前的争吵。

    他沉默地低下了头。

    .

    那天之后,妈妈把他送去了外公外婆的城市,X市临海,而外公外婆的城市则在内陆,他们隔了很远。

    后来,他有几次机会回到X市,他有想过早点去见陆林晚。

    但想起上辈子突然消失的她,他又有些害怕。

    他不想再回到只有他记得她,且她不存在的世界了。

    他畏畏缩缩了许久,直到她17岁生日又过了三个月。

    她并没有像上次一样消失......

    果然,上天还是怜爱他的!

    让他记住她且带着记忆重生,就是给他第二次机会!

    只要他愿意改正,她就不会消失!

    他准备了好久,把自己培养成配得上她的人后,他去见她。

    但事与愿违,他总是和她擦肩而过。

    他后来查了,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她自己出资成立的医疗中心里。

    他想去打探,但那里围得像铁桶一样,根本就调查不出任何消息。

    直到某一天,他在微博上看到了她的名字。

    ......

    时间回到现在。

    一个突然出现在陆林晚身边的男人正用着一副正宫的模样问他。

    ——“据我所知,她并不认识你。你的一往情深又是哪里来的呢?”

    ——“你的喜欢也未免太自私,太危险了。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不得不承认,在看到林津瑜的第一眼,他就讨厌这个男人。

    他就像是男版的林晚。

    不管是相似的学历和背景,还是他理智又冷静的性格。

    而且,更让他疑惑的是,这辈子的林晚变了许多。

    她依旧聪明冷静,但在情商方面却......

    反而是她身边的这个助理,他的情商倒是和上辈子的林晚差不多。

    还有就是,他们两个极其亲近的相处方式让他警铃大作。

    ——“你觉得我会喜欢你这样的变态吗?”

    林晚曾经说过的话在他脑海中回荡。

    如果是眼前的这个人,她会喜欢吗?

    她会主动到医院接他,还会给他送花......

    好像是会的。

    ***

    天空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天色昏沉。

    几个在医院门外等待的狗仔都憋着一口气,陆林晚和沈舆单拎一个就能上热搜,现在凑一起了。

    多么爆炸性的新闻!

    就算是天上下刀子,他们也得等啊!

    “哥,千真万确!我亲眼看见沈舆伸手把陆林晚拉进电梯了!他今天穿的棕色大衣。”

    狗仔头目暗自偷笑,“好好好!我总算比张番茄快一步了!要是让我拍到沈舆和陆林晚,我也算是混出头了!”

    突然他手中的对讲器又响了。

    “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沈舆和陆林晚下来了!他们还撑同一把伞!快拍!”

    几个狗仔立刻架起长枪短炮对着医院的小门。

    半分钟后,气质清贵的男人撑着一把大伞从门口走出来,他穿着深棕色的大衣,长身玉立地矗立在雨幕中。

    他似乎在等人。

    狗仔们激动了,棕色的衣服!

    这就是沈舆啊!

    他们立即咔嚓咔嚓地狂拍一通,不知道是那个笨蛋忘了关闪光灯。

    灯光穿过雨幕照到男人身上。

    那人转身,将雨伞抬高了点,朝他们的方向斜斜看了眼。

    “唉,这人好像比沈舆要高一点......”刚刚被派进医院探风的狗仔,察觉不对小声嘀咕道,“而且,沈舆的衣服好像不是这个棕色。”

    可惜他们的老大已经被幸福冲昏头脑,根本没听见。

    陆林晚从医院的侧门走出来,那人将雨伞倾斜,把雨线挡在她身外,丝毫不在乎他昂贵的大衣被雨水沾湿。

    陆林晚抱着自己买来的花束,抬头看向他,“小鱼,我们走吧。”

    大雨滂沱,狗仔们的镜头蒙上一层雾气。

    渐渐地,那两道身影居然朝他们走来。

    狗仔,“!”

    隔着他们两米的位置。

    那男人,“拍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