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穿成抠门凤凰男51
回到家中之后,岑郁便与虞莘玉说起了要上综艺的这件事。
虞莘玉闻言表情丝毫没变,甚至还露出了些许的惊喜,“那我是不是能在电视上看见你了?”
“……可能吧。”岑郁也有些拿不准。
但是他更拿不准的其实是虞莘玉的态度。
虽然先前虞莘玉没有直说,但从对方的表现里看,似乎并不怎么希望自己上综艺,怎么现在突然改变了态度。
他想到这儿便直接询问了下。
虞莘玉慢慢打开行李箱,在收拾这次的行李,面对岑郁的问题,他笑容不变,“参加这个综艺应该报酬还不错吧?”
“……是还行。”岑郁回忆了下当时桑千山给自己看的数字。
“那这样我们就能换个地方住了。”虞莘玉把行李箱收拾好了之后慢慢来到岑郁的身旁。
此时岑郁坐在沙发上,面对虞莘玉的靠近并未设防,或者在他的想法里,虞莘玉就是温柔的、无害的,没有丝毫危险性的。
虞莘玉弯腰,一只手撑在岑郁的膝盖上,另一只手则放在了岑郁身旁的沙发上,“到时候我们换个地方生活吧。”
“……好。”
岑郁许下了空口的诺言。
他知道自己会离开这个世界,也知道岑郁在小说里的下场并不好。
他看着虞莘玉依赖地看着自己的脸,倒是希望对方多讨厌自己一些。
“你想去哪儿?”虞莘玉干脆蹲在岑郁的身前,看着他。
“不知道。”岑郁是真的不知道。
此时虞莘玉好像什么温柔的大型犬一般,脑袋放在了岑郁的膝盖上。
岑郁顺手揉乱了他的头发,“那到时候再想。”
虞莘玉的脸上又露出了充满期待的甜蜜笑容,他用绿褐色的双眼看着岑郁,“去一个只有我们的地方,好不好?”
岑郁点点头,此时桑千山又发了消息,询问他见面签合同和详谈的地址……虞莘玉带着那公式化的笑容,看着岑郁的手机,他并没有遮掩自己在偷看岑郁手机消息的事实。
“要不来家里吧?”
虞莘玉说,“外面不是很多狗仔吗?”
“在家里正好。”
……
桑千山是没想到自己还会来岑郁的家里,毕竟他觉得虞莘玉那个小神经病恨不得把自己千刀万剐了。
甚至连岑郁的答应,他都觉得有些神奇。
他换了一辆车,来到岑郁家里的楼下——当然这次经纪人也跟着来了。
俩人一起按响了门铃,桑千山刚准备露出笑容,就发现打开门的居然是虞莘玉,他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是你啊?”
“当然是我了。”虞莘玉轻轻柔柔地说,“毕竟我和小郁住在一起嘛。”
经纪人没想到打开门的居然是一位有点混血感的漂亮青年,有些诧异地看了眼桑千山,然后又看了下虞莘玉,心底跃跃欲试,恨不得把这人赶紧挖来公司里才好。
桑千山哼了声没说什么。
虞莘玉只是好脾气地笑了下。
岑郁是特地让虞莘玉去开门的,准备让俩主角再接触一下,见桑千山已经来了,便从虞莘玉身后冒了出来,“你来了啊。”
桑千山这下才露出了真心实意地笑容,“对,正好聊聊综艺这件事。”
俩人换了鞋子之后,便走到了客厅里,虞莘玉一早就准备好了茶水和小点心,拿到了桑千山和经纪人的面前。
经纪人道谢之后,立即喝了一口茶,“好香。”
说完他就给岑郁和虞莘玉俩人递了名片,然后做了下自我介绍。
桑千山看了眼茶水,根本没有喝一口的意思——笑话,谁知道虞莘玉会在里面加什么东西。
经纪人率先开口,主要说了下这个综艺的流程——
其实挺简单的,就是大明星带着自己的素人好友一起去旅游度假。
主打的就是休闲慢综艺,然后展现大明星在和自己素人好友相处中不一样的一面,对桑千山来说,就是戳破他没朋友的谣言(现在要加个男嫂子)。
“这是节目组说的第一期地点。”
经纪人把打印出来的企划书先递给了岑郁。
岑郁看了一眼,就发现第一个目的地是海岛——倒是和小说里写的一样。
毕竟这可是小说电视剧综艺里,散发荷尔蒙,增加肢体接触的好地方,呵呵。
整体流程都和小说里差不多,从各自的家里出发,然后在机场汇合……岑郁见状看向了身旁的虞莘玉,“一定要拍摄出发场景吗?”
原著里这个时候虞莘玉已经和岑郁分手了。
独自居住在自己的大平层里,自然也不会有其他人露面。
但现在岑郁还和虞莘玉合住……
“这个是一定要拍的。”经纪人硬着头皮说。
桑千山皱眉,刚准备对岑郁说,“你住我家里不就行”,就见虞莘玉率先开口,“就当我是你的合租室友吧?”
他体贴道,“况且公司同事也都知道你在和人合租。”
岑郁点头,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况且,只有这样才能引出虞莘玉这个人在后面的讨论度,既然虞莘玉都不反对出镜,那当然是正好了!
桑千山暗自皱眉,他看了眼虞莘玉,却见对方完全没看自己,只是专心地和岑郁一起看着那份企划书。
“对了,到时候大家是怎么住的呢?”虞莘玉突然询问。
“可能还是需要合住。”经纪人道。
毕竟这综艺的看点就是和素人好友搭档嘛。
“如果有不同性别的好友怎么办?”虞莘玉笑着提问。
“……这……”经纪人支支吾吾了下。
综艺里确实有一对异性好友,按照导演的意思,那肯定是同个性别的住在一起,到时候房间说不定会抽签打乱了分。
“到时候抽签。”桑千山说,“当天会有个游戏,获胜的人才能选择室友。”
“剩下的都是抽签,按照性别分组。”他看着虞莘玉,“你满意了吗?”
虞莘玉也没说满意或者不满意,只是笑了下,“那到时候,看来只能各凭本事了。”
虞莘玉闻言表情丝毫没变,甚至还露出了些许的惊喜,“那我是不是能在电视上看见你了?”
“……可能吧。”岑郁也有些拿不准。
但是他更拿不准的其实是虞莘玉的态度。
虽然先前虞莘玉没有直说,但从对方的表现里看,似乎并不怎么希望自己上综艺,怎么现在突然改变了态度。
他想到这儿便直接询问了下。
虞莘玉慢慢打开行李箱,在收拾这次的行李,面对岑郁的问题,他笑容不变,“参加这个综艺应该报酬还不错吧?”
“……是还行。”岑郁回忆了下当时桑千山给自己看的数字。
“那这样我们就能换个地方住了。”虞莘玉把行李箱收拾好了之后慢慢来到岑郁的身旁。
此时岑郁坐在沙发上,面对虞莘玉的靠近并未设防,或者在他的想法里,虞莘玉就是温柔的、无害的,没有丝毫危险性的。
虞莘玉弯腰,一只手撑在岑郁的膝盖上,另一只手则放在了岑郁身旁的沙发上,“到时候我们换个地方生活吧。”
“……好。”
岑郁许下了空口的诺言。
他知道自己会离开这个世界,也知道岑郁在小说里的下场并不好。
他看着虞莘玉依赖地看着自己的脸,倒是希望对方多讨厌自己一些。
“你想去哪儿?”虞莘玉干脆蹲在岑郁的身前,看着他。
“不知道。”岑郁是真的不知道。
此时虞莘玉好像什么温柔的大型犬一般,脑袋放在了岑郁的膝盖上。
岑郁顺手揉乱了他的头发,“那到时候再想。”
虞莘玉的脸上又露出了充满期待的甜蜜笑容,他用绿褐色的双眼看着岑郁,“去一个只有我们的地方,好不好?”
岑郁点点头,此时桑千山又发了消息,询问他见面签合同和详谈的地址……虞莘玉带着那公式化的笑容,看着岑郁的手机,他并没有遮掩自己在偷看岑郁手机消息的事实。
“要不来家里吧?”
虞莘玉说,“外面不是很多狗仔吗?”
“在家里正好。”
……
桑千山是没想到自己还会来岑郁的家里,毕竟他觉得虞莘玉那个小神经病恨不得把自己千刀万剐了。
甚至连岑郁的答应,他都觉得有些神奇。
他换了一辆车,来到岑郁家里的楼下——当然这次经纪人也跟着来了。
俩人一起按响了门铃,桑千山刚准备露出笑容,就发现打开门的居然是虞莘玉,他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是你啊?”
“当然是我了。”虞莘玉轻轻柔柔地说,“毕竟我和小郁住在一起嘛。”
经纪人没想到打开门的居然是一位有点混血感的漂亮青年,有些诧异地看了眼桑千山,然后又看了下虞莘玉,心底跃跃欲试,恨不得把这人赶紧挖来公司里才好。
桑千山哼了声没说什么。
虞莘玉只是好脾气地笑了下。
岑郁是特地让虞莘玉去开门的,准备让俩主角再接触一下,见桑千山已经来了,便从虞莘玉身后冒了出来,“你来了啊。”
桑千山这下才露出了真心实意地笑容,“对,正好聊聊综艺这件事。”
俩人换了鞋子之后,便走到了客厅里,虞莘玉一早就准备好了茶水和小点心,拿到了桑千山和经纪人的面前。
经纪人道谢之后,立即喝了一口茶,“好香。”
说完他就给岑郁和虞莘玉俩人递了名片,然后做了下自我介绍。
桑千山看了眼茶水,根本没有喝一口的意思——笑话,谁知道虞莘玉会在里面加什么东西。
经纪人率先开口,主要说了下这个综艺的流程——
其实挺简单的,就是大明星带着自己的素人好友一起去旅游度假。
主打的就是休闲慢综艺,然后展现大明星在和自己素人好友相处中不一样的一面,对桑千山来说,就是戳破他没朋友的谣言(现在要加个男嫂子)。
“这是节目组说的第一期地点。”
经纪人把打印出来的企划书先递给了岑郁。
岑郁看了一眼,就发现第一个目的地是海岛——倒是和小说里写的一样。
毕竟这可是小说电视剧综艺里,散发荷尔蒙,增加肢体接触的好地方,呵呵。
整体流程都和小说里差不多,从各自的家里出发,然后在机场汇合……岑郁见状看向了身旁的虞莘玉,“一定要拍摄出发场景吗?”
原著里这个时候虞莘玉已经和岑郁分手了。
独自居住在自己的大平层里,自然也不会有其他人露面。
但现在岑郁还和虞莘玉合住……
“这个是一定要拍的。”经纪人硬着头皮说。
桑千山皱眉,刚准备对岑郁说,“你住我家里不就行”,就见虞莘玉率先开口,“就当我是你的合租室友吧?”
他体贴道,“况且公司同事也都知道你在和人合租。”
岑郁点头,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况且,只有这样才能引出虞莘玉这个人在后面的讨论度,既然虞莘玉都不反对出镜,那当然是正好了!
桑千山暗自皱眉,他看了眼虞莘玉,却见对方完全没看自己,只是专心地和岑郁一起看着那份企划书。
“对了,到时候大家是怎么住的呢?”虞莘玉突然询问。
“可能还是需要合住。”经纪人道。
毕竟这综艺的看点就是和素人好友搭档嘛。
“如果有不同性别的好友怎么办?”虞莘玉笑着提问。
“……这……”经纪人支支吾吾了下。
综艺里确实有一对异性好友,按照导演的意思,那肯定是同个性别的住在一起,到时候房间说不定会抽签打乱了分。
“到时候抽签。”桑千山说,“当天会有个游戏,获胜的人才能选择室友。”
“剩下的都是抽签,按照性别分组。”他看着虞莘玉,“你满意了吗?”
虞莘玉也没说满意或者不满意,只是笑了下,“那到时候,看来只能各凭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