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祁镇换上了天子甲胄,腰佩宝剑,一副相貌竟也是英气勃勃,倒是生了副好皮囊。

    “陛下!”

    王振冲到朱祁镇面前,面带喜色。

    “王大伴何事?”

    朱祁镇不解,眼下瓦剌大军虽说同意大明撤军,但仍虎视眈眈,未曾撤去包围,谁也说不准这些鞑虏是否会在移师的时候发难,此前他也跟一些文武大员商量过了。

    移师虽是冒险之举,但继续困在这儿,等到人困马乏,再也提不起一战之力后,届时就是想要突围都难了。

    眼下移师,最起码自己还有很大机会趁势突围出去,只要回到京师,是守城,还是南迁,自己仍旧还是皇帝,而若是自己死了,或是被鞑靼人俘虏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所以他不明白,这节骨眼儿上,王振是怎么笑得出来的。

    “那几个皇爷曾相中眼的番邦使团的女子到了。”

    朱祁镇心中一惊,他之前的确曾对那哈国使团的女子们十分垂涎,不然也不会冒着于礼不合的名头,强留使团在身边。

    但现在他只想知道那番邦使团是否也随同一起来了。

    他立刻询问道:“使团呢?那哈国王子的精锐可曾支援过来?”

    明军骑兵羸弱,此前鹞儿岭成国公朱勇所率数万骑,一战被打了个全军覆没,已使朱祁镇对自家的骑兵完全失去了信心。

    要想保证自己的安全,必须得有一支精骑护卫才行。

    他再不懂军务,此时也能看出情势的危急,如果有了这支精骑的护送,就算也先翻脸,他也有逃出生天的可能,况且,那番使洛萨,勇武非常,对自己素来也恭敬有加,自己只要用大笔金银笼络,倒是比早已半废弃的锦衣卫更加靠得住。

    “啊这.”

    王振一时竟未料到自己拍错了马屁,连忙找补道:“番使虽然未到…”

    “但陛下难道忘了这几位番邦女子,可都是身怀异术的西域炼气士,如今贼鞑势大,陛下何不问问这些番邦女子有无良策?”

    朱祁镇有些意动。

    “此事可行?”

    他虽然是个昏君,但自己可不觉得,眼下大战在即,那些文武大臣早就对他颇有微辞,谁知道他召巫女入帐,会被说成是什么。

    王振连忙道:“陛下也是为了寻破敌良策,若是这胡女真有些神通,陛下就是将其纳入后宫,也没人会说三道四。”

    朱祁镇沉吟片刻,点头道:“宣!宣哈国使团众女进殿!”

    喊声接连传递下去了好几次,半晌,却仍未有人前来觐见。

    朱祁镇瞪了王振一眼,他匆忙低下头道:“许是番邦女子粗鄙,不识礼数,还请陛下…”

    正说着,一个小太监便匆忙来到帐外,哭丧着脸道:“陛下,那番邦使团的几女,说是发现了使团的行踪,正与鞑靼人交锋,抢了几匹御马便出营了。”

    “大胆!”

    王振怒极,这些天,满朝文武都在说他弄权,一手导致了土木堡被围,要求朱祁镇杀他。

    他好不容易有了这“献女”之功,希望朱祁镇能念着他的好,顶住压力保他,却不曾想这番邦使者竟如此无礼!

    这可是进入后宫,野鸡变凤凰的机会,这几个番邦女子竟还不珍惜!

    朱祁镇却是不怒反喜:“好,朕就知道这哈国使者忠诚,快,快令探马出营,若是番使能吸引也先主力,便立刻准备突围!”

    他半点也没出兵支援的念头,天下人谁都能死,唯独他不能死。

    至于那些曾垂涎过的美人们。

    只要他还活着,还缺美女吗?

    …

    洛萨一行此时,距土木堡已经不远了。

    解决了阿剌知院所部,他们获取了大量的战马,这些鞑靼马个头儿虽然不高,但耐力不错,足以洛萨麾下所有步兵变成骑马军士。

    双头鹰和十字旗飘扬在这片异域大地上。

    很快,便吸引来了不少游牧轻骑靠近,射箭袭扰。

    骑乘战马赶路的林地射手们纷纷下马,挽起那将近一人高的长弓,轻易便将那袭来的游牧骑兵一一射杀,林地射手连身穿重甲的具装骑兵都能贯穿,遑论这些轻装弓骑了。

    一时间,四周游曳的游牧骑兵纷纷拉开了距离,不敢再轻易靠近。

    “都滚开,一群懦弱无能的东西!”

    一个雄壮如同巨熊的年轻男子,脸上生着黑色的斑纹,骑着一匹几乎不逊于日蚀的健马来到阵前。

    他的身后,是一群甲胄齐备的亲卫军,虽然甲胄样式各异,有鳞甲,札甲,锁子甲,从明军身上缴获来的布面甲,但也称得上是一群重装骑兵了。

    瓦剌部在西域,距自称察合台汗国继任者,有黄金家族血脉的沙哈鲁汗统治的帖木尔国很近。

    虽然也先太师等人都知晓此人,包括那跛子帖木尔所谓的黄金家族血脉,不过是个黄金家族的女婿,但帖木尔国势之强,还是值得认可的。

    此前帖木尔死在试图东征大明的路上,也使其继任者沙哈鲁汗对东方兴致缺缺。

    因此,虽然瓦剌,帖木尔两国明面上没什么邦交,但私底下的贸易往来却从未断绝。

    借着商贸便利,将一些东方织物,瓷器,倒卖到西方,兼有许多唯利是图的中原商贾走私来大量铁器,也先麾下,也组建起了一支精锐甲骑。

    孛罗看着对面那戴金面具的男人,脸上毫无惧色,大吼道:“看到那些色目杂胡了吗,他们的盔甲很漂亮,现在,它们已经属于我们了。”

    “儿郎们,随我冲锋,长生天将眷顾每一个勇者,唾弃每一个怯战的懦夫!”

    一声怒吼,这支从正面战场赶来的重骑兵,便毫不犹豫杀向了使团。

    洛萨面不改色道:“维内托,你和库尔斯分别带一队具装骑兵从侧翼包抄敌人。”

    汉斯伤势不轻,需要一定时间恢复,留在了步兵军阵,他手中那杆具装骑矛也转移到了维内托手中。

    洛萨说罢,伸手一挥,公爵新枪便出现在他手中。

    他高高举起骑枪,在头顶绕着圈,发出指令,麾下骑兵立刻像是泾渭分明的河水一般分散开。

    其中,跟随洛萨冲在最前方的,依旧是那支从他出道伊始便追随着他的翼骑兵们。

    两百余骑,端起那涂有红漆的空心骑枪,纷纷放下面罩,眼也不眨地便随洛萨向对方发起了反冲锋。

    其后,是卸下马铠,只留一层马衣,数目众多的修会骑士,马铠防的是敌人的箭矢,真要打骑兵对冲就是个累赘。

    双方宛如两道洪流,轰然撞在了一起。

    洛萨手中公爵的新枪横扫,所过之处,人马俱飞,便是有些鞑骑勇猛过人,身怀异力,也不是他一合之敌。

    两翼如同重战车一般碾压而来的具装骑兵,更是无视了一旁袭扰的游牧轻骑,挥舞着狼牙棒,铁骨朵杀来。

    孛罗大怒,这色目杂胡的骑兵竟然如此勇猛,自己最信赖的几员大将都被他轻松斩杀,再让他这么杀下去,自己手底下岂不是都无人可用了?

    他体内的骨头在疯狂蠕动,血肉被刺穿,挤压的恐怖声响传出。

    孛罗的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獠牙从他嘴角探出。

    世人总说,他赤手空拳就撕了一头大妖魔,这世上哪有这种人。

    真正的实情,是那妖魔蜕鳞失败,寿命将尽,不得不舍了自己的躯体,跟他融为了一体。

    来吧,尝尝这北海黑龙的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