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但不多。”

    陈以抹了把老泪,“完全没法跟申屠将军的八万人马抗衡,下官以为大人还是先回京禀告摄政王,而后再商议对策。”

    纵然恩师背叛自己、背叛大夏,墨承影仍然愿意相信大夏的将士,“那八万人马至少七万九都被蒙在鼓里。”

    “依大人的意思……”

    “射人先射马。”

    擒贼先擒王!

    陈以浑浊的眼睛多了些光亮,转瞬又暗淡下去,“可是申屠将军武功高强……”

    “这你不用担心,你只需要将能用的人集结起来。”

    “明晚!”陈以斩钉截铁道,“最迟明晚,下官便将人手准备妥当,交由大人指挥!”

    “今夜集结完毕,明日让他们想法子去百花楼……”

    “且不说百花春日宴入门价高,我等实在没有银钱……那申屠将军不好女色,大抵不会去百花楼。”

    陈以思量着城中情况,道:“据下官推测他会在千林院。”

    “千林院?”

    墨承影实在没想到申屠无疾会是这样的人。

    “百花楼也好、千林院也罢,从一楼到顶楼,入门的价格是不一样的,许多外地来的达官显贵,为免身份暴露、影响声誉,会经由密道,直接去顶楼,享受最奢靡的服务。”

    陈以还拿出一份千林院和百花楼的建造图纸,上面甚至详细到石头和狗的位置。

    他这是一直在等着朝堂派人过来。

    墨承影快速研究之后,安排好陈以的人的用处,只要他这边事成,立刻将几处重要房间封锁,好将那些达官显贵一次性全部拿下。

    一切议定之后,墨承影掐着时辰回到客栈。

    刚进门,掌柜的急急忙忙迎上来,“公子可算回来了。”

    “何事如此慌张?”

    “那位与您一道来的公子今日外出,却不知是不是生意未谈拢,与人生了龃龉、动了手,带着伤回来的,小的瞧着那状态着实不好,想给请大夫,可是小公子进了房便将门锁了,小的、小的实在担心……”

    “什么?!”

    墨承影大步流星回房。

    掌柜的并小二紧紧跟着,“您说这小公子,要是死在咱们客房可怎么好呀?”

    小二很上道,“如此不吉,那是要加钱的!”

    墨承影穿过庭院,三两步上了木梯,瞧见门槛上、手环处,都有干涸的血迹。

    他推了推门,里头确实是锁着的,便也不顾,一脚将门踹开。

    血迹断断续续延伸到床边。

    青纱遮着,床上躺着个人。

    墨承影心急如焚,冲了过去,掀开床帐的瞬间,粉尘袭脸,他想要闭气,后颈重重挨了一下。

    他甚至没来得及看清床上的人、没来得及喊一声“卿卿”,便倒了下去。

    冯妧清用帕子捂着口鼻,蹙眉将墨承影推开,下床。

    小二放下那小腿粗的木棍,伸手从外头召来一个伙计,两人合力将墨承影往外抬。

    冯妧清冷眼瞧着:

    「摄政王殿下,你可莫要怪我狠毒,要怪就怪你自己冷血在先。

    若不是你将事情做绝,我哪里有机会如此待你?

    不过,那是你的恩师,师徒相见,想来他也会厚待于你。」

    “千林院正需要这样好的货色,还要多谢姑娘相助。”

    掌柜的朝冯妧清抱一抱手,申屠将军最爱身形魁梧的小欢,偏此类型小欢难寻,墨承影下榻那晚,掌柜的便瞧他外形合适,对他多有留意。

    昨儿晚上听小二说他向那小公子撒娇求欢,心下打定了主意,原还想着如何将他药倒,谁知有人献计上门。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天助也。

    “废话少说。”九箫进门,她不客气道,“我们要的东西呢?”

    “有有有!”掌柜的谄媚递上一张信笺,“这是给姑娘的谢礼。”

    那是先发城特定的路引,有此凭据出城,官匪无犯。

    冯妧清将信笺仔细收好。

    ?城外山林。

    沈雁归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在林深处寻到她们的踪迹。

    彼时一群人正商议着如何在春日宴之前,救下更多良家子,沈雁归便来叫山门。

    自然,以她们的简陋程度,是连个山门也没有的。

    “大当家!大当家!”斥候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双手抱着大刀,匆匆跑来,“外头来了个人,说要见你。”

    “说什么胡话?老娘身份尊贵,岂是什么杂鱼烂虾想见便能见的?让他滚蛋!”

    土匪头子一袭布衣荆钗,脚上穿着一双露脚趾的草鞋,她用地面当沙盘,大喇喇坐在地上,向她的小妹们布置任务。

    “大当家,是个女子。”

    “女子?”那是不能算杂鱼烂虾。

    大当家回头,瞧见林子里远远站着的人,既不魁梧、也不雄壮,不是很能打的模样,不过能误打误撞找到这里,也是缘分。

    “来投奔咱们的吗?让她去三当家那边。”

    她们的三当家负责照顾和转移被营救的姐妹。

    “不是投奔咱们,说是来加入咱们的,但要看老大您有没有这个本事收她。”

    “哟呵,好大的口气!老娘倒要瞧瞧是何方神圣?——你们继续。”

    树旁立着一支春秋大刀,少说也有二三十斤重,那刀柄近腰的位置,缠着的布已经破旧发黑。

    大当家起身,一把捞起大刀,轻巧的像是拿起一根柳枝。

    “哪来的小丫头片子,敢来本姑奶奶地盘撒野?”

    她话没落音,沈雁归一脚跺地,数根枯枝离地而起,她旋身飞踢,树枝化作暗器朝大当家飞去。

    那大当家根本没将这小手段放在眼里,连脚步都懒得抬,单手转着春秋大刀。

    树枝落地时,沈雁归已经飞身抢了斥候小妹手里的刀。

    “锵——”一声,金属碰在一起。

    沈雁归快步前移,大当家脚步后退,感受到力量,另一只手不由拿起来。

    “有两把刷子!”

    大当家赞许着,余光一瞥,右脚踏在树干上,撑住自己的身体,利用长刀优势横斩一刀,沈雁归下腰躲避。

    她趁机脱困,旋即一招斧劈华山,刀尖朝着沈雁归印堂竖劈而来。

    几十斤重的大刀全力落下,足以开山裂石,沈雁归后撤步堪堪躲避,刀刃拒鼻尖半指滑下去。

    沈雁归抬手反打刀把,抬脚集脚后跟之力,朝着大当家腹部重击。

    长刀舞花,朝着沈雁归腰部,又是一招横斩,沈雁归利用腰力腾空旋转,闪避进攻。

    短兵相接、拳脚到肉。

    两人瞧着半点没有切磋的意思,招招奔着对方性命去。

    闻讯而来的其他几位当家,提着刀要加入战斗,但被大当家喝住。

    沈雁归到底不是来找事的,她喊了声“桑妞!”,“你赢了!”

    “果然是你!”

    大当家落地,将春秋大刀往地上一扎,两步上前一个熊抱,“这么些年你死哪儿去了?叫老娘好找!”

    一旁的几位当家和小妹们,瞧着方才打得你死我活的两个人,此刻又姐妹情深、如胶似漆,一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咳咳——咳咳——”

    沈雁归搞不懂,明明自己比她高半个脑袋,她是怎么做到刚好用肩膀锁住自己喉的,“松手!桑妞!快松手!要死了要死了!”

    “桑你个头啊桑!跟你爹的说了八千万遍了!要叫老娘大王!大王!”

    谁能想到眼前这位菩萨貌、罗汉身,肌肉紧实、膀阔腰圆的山匪头子,真名叫桑妞呢?

    她不喜这个名字,这世上知道她真名的,屈指可数。

    方才沈雁归所用刀法,又都是破峰十八式,出自她自己之手,她自然能够确认沈雁归的身份。

    桑妞一拳捶在沈雁归胸口,到嘴的话被另一句替代,“好软。”

    她可不是夸人,“你大爷的,这些年练没练过?”

    “练了练了。”

    沈雁归捂着被她捶过的地方,不敢喊疼:十多年过去了,这姐下手还是一如既往得重。

    “练了还这么软?”

    桑妞捏着沈雁归胳膊、她的腰、她的腿,口中骂骂咧咧,“你大爷的,还不如九岁那年身板结实,这些年净当大小姐了?”

    “昂。”

    不是沈雁归实诚,是不承认不行。

    桑妞:“……”

    “你不是在永州当山大王吗?怎么来丽州当女侠士了?”

    “说来话长,你呢?”桑妞搂着沈雁归的肩,拉她去林深的营地,“怎么找来的?”

    “清早听说有土匪叫阵,听了些墙角,心下生疑,出来发现你信号没变,我寻着地上、树上留下的痕迹一路找过来的,倒也不难。”

    “不难?不难怎么找了十多年?”

    桑妞这句话竟有几分饱经岁月的沧桑感,她向几位当家介绍了沈雁归,“我姐妹!永州霸王!长枪无敌!”

    斥候小妹抱着自己的刀,憨憨道:“比老大您的大刀还厉害吗?”

    桑妞颇为骄傲,“那自然比不上我!”

    二当家拿了壶水来,又用树叶包了两个硬邦邦的馒头,算是待客了。

    “你让大家先去歇息。”

    二当家带着众人离开,久别重逢的两姐妹开始互相交代未见面这些年的情况。

    那年桑妞得知沈雁归一家葬身火海,特意叫人将那三具尸体搬上山,对着烧缩水的炭人研究了三天三夜,最终确定,这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三位。

    只是她也没有更多线索,不知道该往何处寻故人,只能在原地等着。

    后来战火烧到永州,她带着姐妹兄弟离开。

    “我记得你哥哥写得一手好文章,该是要当大官的,还想着去京城寻你们,可惜啊,城里城外转了几年毫无收获,后来便又在中南一带做了老本行。”

    她那时候想,中南一带离京城不远,只要她做大做强,那玉面秀才向来嫉恶如仇,当了大官以后,未必不会主动请命来剿匪。

    届时相遇,她还能送他个功劳,假装被他抓回去。

    桑妞说着,像是忽然记起,随口问道:“你而今都成婚了,那你哥呢?”

    她咬了一大口硬馒头,含糊不清道:

    “你哥才貌双全,想必进京便被大家闺秀给抢了,现下该是连孩子都有了吧?孩子几岁了?叫什……”

    “没了。”

    “什么没了?”

    沈雁归拔开水袋,喝了口水,“哥哥已经过世了,就在我们离开的第二年。”

    林子里的风明明还在吹,耳边却忽然没了声音。

    桑妞又往口中送了口硬馒头,才发现自己的馒头不知何时掉了,她伸手捡起来,拍打着上面的尘土碎叶。

    “当年一别,竟是永恒?”

    沈雁归心中有事,并未注意到姐妹的情绪变化,“家事回头再聊,我这次来找你,是为了先发城的事情。”

    桑妞还在拍着馒头,“百花春日宴?”

    “嗯!我们和从前一样,一起将那些好人家的姑娘,全救出来!”

    沈雁归朝桑妞伸手,桑妞往她掌心重重一拍。

    啪地一声,沈雁归整条胳膊都麻了。

    这一刻,她严重意识到自己近些年训练着实不足。

    “来吧。”

    桑妞将两个硬馒头重新包好收起来,起身带着沈雁归到沙盘位置,同她详细说了这两日的计划。

    即便多年未见,她们仍坚信彼此为人。

    “你总共就这么些人,怎么还要分成三拨?”

    三当家需要带两个人留在原处,保护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沈雁归可以理解,她不能理解的是剩下的人分开行动。

    “集中力量对付城中不好吗?”

    “你才来先发城不晓得。”桑妞解释道,“申屠老贼和他的心腹副将都会来先发城逍遥,可军营那么多人,不可能人人都来先发城,这百花楼每年春日宴前夜,便会挑选一批姿色尚可、服从性高的女子,送去军营。”

    难怪他们到处搜罗,需要那么多女子。

    沈雁归:“只这两日,还是……”

    “只这两日?”桑妞冷笑,“大小姐当久了,忘了世间险恶了?送都送去了,只要还有口气在,自然是留在军中。”

    沈雁归想到八万将士与几十人的配比,不免心惊胆战,“摄政王掌军之后,明令禁止营妓,他们竟敢直接往军中送良家子?简直放肆!”

    “我听你言语之间,倒是对摄政王多有维护,你可知那申屠老贼,是摄政王的人?先发城到如今局面,都是摄政王干的好事!”

    桑妞擦着她的春秋大刀,“老娘早晚有一天将姓墨的脑袋砍下来,当便盂用!”

    沈雁归:“……”她记得方才自己明确说过,墨承影是自己的夫君来着。

    “不是,妞,你晓得摄政王就是墨承影吧?”

    “自然!”桑妞将大刀往前一送,“杀的就是他!”

    “我夫君,你也要杀呀?”

    “哎哟,我的傻妹妹,那狗王爷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你怎么还糊里糊涂的?他是不是给你喂药了,你对他这般坚信不疑?”

    桑妞上下打量着,一脸恨铁不成钢。

    “不是……”

    “还不是?他将你骗到这个地方来,便是想要彻底毁你的!”桑妞拍着沈雁归的肩,又捶着自己的胸口,“放心,哥哥没了,姐姐在!老姐妹誓死护你周全。”

    这……这误会可大了。

    沈雁归只怕解释不清,回头城中相遇,她的大刀直接去削景明的脑袋。

    “他没有……”

    这话还没说完呢,斥候小妹风风火火跑过来:

    “不好了——大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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