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永川江碎尸案(19)
听到这里,叶默随后继续问道:“然后呢,你是不是带着他们去找宋大宝去了?”
“对,我带着他们来到天桥底下,我和他们说,去帮我教训那个人一顿就行。”
“你有没有和他们说,让他们把宋大宝的脚打断?”
闻言,黄仲莉立马摇了摇头:“没有啊,我就是让他们去吓一吓那个流浪汉而已,我不知道他们下手这么重。”
“是吗,可那几个小混混不是这么说的,他们说,你给了他们一人一千块,让他们过去打断宋大宝的一条腿。”
“不是,这帮小王八蛋怎么尽胡扯呢?我发誓,没说过这句话。”
“那你挺有钱啊,就这样一人就给一千块钱。”
“我家里本来就很有钱,几千块对我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你这么大费周章的找人仅仅只是为了吓唬一下宋大宝,我怎么有点不信呢?三名小混混都说你让他们把宋大宝往死里打,反正是个流浪汉,没人管,他们的原话是这样的。”
“不是,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告诉你,你不要误导我做不真实的供词啊,我说的一切,全都是事实。”
“事实不是事实,一会儿就知道了,桌球室里有监控,监控还有录音功能,你说的话,全部一清二楚。”
听到这句话,黄仲莉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她整个人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心里一直在祈祷那个人赶紧来。
“我说了,我就是想让几个小混混去小小教训一下而已,没想过让他们下死手。”
见到黄仲莉如此嘴硬,叶默也没有继续问下去,他把话题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你和你老公,结婚多少年了?”
听到叶默突然问别的,黄仲莉顿时松了口气,她随后回答道:“十多年了。”
“也就是说,你三十岁左右才和你现在的老公结的婚,是吧?”
“对,我和他都是二婚,他因为不孕不育和前妻离婚了,我也因为不孕不育和前夫离婚了,我俩所以重组了一个新的家庭。”
“你那条狗,是四年前开始养的对吧?”
“对。”
“有没有狗证?”
“有,所有手续都齐全的,当初花了八千多买的,纯种法国贵宾犬。”
“狗的性别是什么。”
“公的。”
“有没有名字?”
“它叫小宝。”
听到这个名字,叶默微微愣了一下:“宋大宝说,他是在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见到的狗,你的家,距离北江大桥那么远,你的狗为什么会跑去那种地方?”
“我那天打麻将输了,心情很不好,所以就带着小宝出来溜达,在北江公园散步的时候,有一只流浪猫跑了出来,我家小宝见到了之后就突然追了上去,没想到它钻到绿化带里就不见了,我找了一宿都没找到,谁知道他跑到天桥底下,被那个王八蛋吃了。”
“你出门遛狗,为什么不套狗绳?”
“不是,这么小一条狗,我还要套绳子啊?它又不咬人。”
“不管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在城市里饲养,出门的时候都要套狗绳。”
“它非常听话,它都不咬人,我套来干啥?你不会以为一条贵宾犬能威胁到人吧?”
“咬不咬人,那只是你给它的定义,不管怎么说,它都是畜牲,它不是人。而且,套狗绳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其他的人,也是为了保护你自己和你的狗,拴绳可以防止狗意外走失或被车辆撞伤,减少狗的攻击性。”
“总之我不忍心给它套狗绳,你们愿意给你们自己的孩子栓绳子吗?它那么乖,那么听话。”
“那么乖,那么听话,还会走丢?还会因为一只流浪猫发疯似的冲出去不听你的命令?说白了它就是一只畜牲,畜牲随时都有不确定性。”
“你一口一个畜牲,你就这么瞧不起狗吗?你们这些人道貌岸然,还不如狗呢。”
“狗本来就是畜牲,狗咬人是天性,狗没错,但狗主人有错,你要是个人,你就不会说出人不如狗这样的话。”
“谁告诉你狗是畜牲的?狗是人类的朋友,是我们的伙伴。”
“在传统文化中,狗与牛、马、羊、鸡、猪一起被称为“六畜”,你说是不是畜牲?”
“那你们警队的警犬,也是畜牲是吧?你们怎么不把它们吃了啊,还给那些执行任务牺牲的警犬立碑什么的,真他妈双标。”
听到这句话,一旁的李队长一下子站了起来,她严肃的看着黄仲莉道:“我再警告你一遍,不要说脏话,我不管你有什么后台和背景,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没人能帮你,这件案子既然我经手了,我就一定会严格执法的,没有任何情面可讲。”
面对李队长的威严,黄仲莉顿时就不说话了,最主要还是电话里那个人和她交代过,不能和这个李队长杠。
叶默并没有和这个李队长合作过,也并不知道她的来历,但通过张队长所说得知,这个李队长是个十分严格的人,并且在警队屡屡立功,在大家心目中有着很高的威望。
这时候,负责拷贝监控的民警小杨回来了,因为储存设备出了问题,所以他忙活了半天才把证据带了回来。
来到审讯室,小杨把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叶默:“叶队,监控视频已经拷贝回来了,中途出了点问题,抱歉。”
“没关系,辛苦你了。”
“那我先出去了。”
“好的。”
交代完毕,叶默随后看着黄仲莉道:“黄仲莉,这是你在桌球室里的监控视频,我再问你一遍,你确定你没有说过要让小混混把宋大宝的腿打断的这些话吗?”
见到叶默手里的证据,黄仲莉明显开始慌了,想到电话那头的人交代过,要让她如实交代,此刻的她也不敢继续狡辩了。
她思索片刻,然后看着叶默道:“我刚才记错了,我好像确实说过一下,要让他们去把那个流浪汉的腿打断之类的话,但那只是我的气话。”
“对,我带着他们来到天桥底下,我和他们说,去帮我教训那个人一顿就行。”
“你有没有和他们说,让他们把宋大宝的脚打断?”
闻言,黄仲莉立马摇了摇头:“没有啊,我就是让他们去吓一吓那个流浪汉而已,我不知道他们下手这么重。”
“是吗,可那几个小混混不是这么说的,他们说,你给了他们一人一千块,让他们过去打断宋大宝的一条腿。”
“不是,这帮小王八蛋怎么尽胡扯呢?我发誓,没说过这句话。”
“那你挺有钱啊,就这样一人就给一千块钱。”
“我家里本来就很有钱,几千块对我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你这么大费周章的找人仅仅只是为了吓唬一下宋大宝,我怎么有点不信呢?三名小混混都说你让他们把宋大宝往死里打,反正是个流浪汉,没人管,他们的原话是这样的。”
“不是,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告诉你,你不要误导我做不真实的供词啊,我说的一切,全都是事实。”
“事实不是事实,一会儿就知道了,桌球室里有监控,监控还有录音功能,你说的话,全部一清二楚。”
听到这句话,黄仲莉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她整个人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心里一直在祈祷那个人赶紧来。
“我说了,我就是想让几个小混混去小小教训一下而已,没想过让他们下死手。”
见到黄仲莉如此嘴硬,叶默也没有继续问下去,他把话题转移到了其他地方。
“你和你老公,结婚多少年了?”
听到叶默突然问别的,黄仲莉顿时松了口气,她随后回答道:“十多年了。”
“也就是说,你三十岁左右才和你现在的老公结的婚,是吧?”
“对,我和他都是二婚,他因为不孕不育和前妻离婚了,我也因为不孕不育和前夫离婚了,我俩所以重组了一个新的家庭。”
“你那条狗,是四年前开始养的对吧?”
“对。”
“有没有狗证?”
“有,所有手续都齐全的,当初花了八千多买的,纯种法国贵宾犬。”
“狗的性别是什么。”
“公的。”
“有没有名字?”
“它叫小宝。”
听到这个名字,叶默微微愣了一下:“宋大宝说,他是在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见到的狗,你的家,距离北江大桥那么远,你的狗为什么会跑去那种地方?”
“我那天打麻将输了,心情很不好,所以就带着小宝出来溜达,在北江公园散步的时候,有一只流浪猫跑了出来,我家小宝见到了之后就突然追了上去,没想到它钻到绿化带里就不见了,我找了一宿都没找到,谁知道他跑到天桥底下,被那个王八蛋吃了。”
“你出门遛狗,为什么不套狗绳?”
“不是,这么小一条狗,我还要套绳子啊?它又不咬人。”
“不管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在城市里饲养,出门的时候都要套狗绳。”
“它非常听话,它都不咬人,我套来干啥?你不会以为一条贵宾犬能威胁到人吧?”
“咬不咬人,那只是你给它的定义,不管怎么说,它都是畜牲,它不是人。而且,套狗绳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其他的人,也是为了保护你自己和你的狗,拴绳可以防止狗意外走失或被车辆撞伤,减少狗的攻击性。”
“总之我不忍心给它套狗绳,你们愿意给你们自己的孩子栓绳子吗?它那么乖,那么听话。”
“那么乖,那么听话,还会走丢?还会因为一只流浪猫发疯似的冲出去不听你的命令?说白了它就是一只畜牲,畜牲随时都有不确定性。”
“你一口一个畜牲,你就这么瞧不起狗吗?你们这些人道貌岸然,还不如狗呢。”
“狗本来就是畜牲,狗咬人是天性,狗没错,但狗主人有错,你要是个人,你就不会说出人不如狗这样的话。”
“谁告诉你狗是畜牲的?狗是人类的朋友,是我们的伙伴。”
“在传统文化中,狗与牛、马、羊、鸡、猪一起被称为“六畜”,你说是不是畜牲?”
“那你们警队的警犬,也是畜牲是吧?你们怎么不把它们吃了啊,还给那些执行任务牺牲的警犬立碑什么的,真他妈双标。”
听到这句话,一旁的李队长一下子站了起来,她严肃的看着黄仲莉道:“我再警告你一遍,不要说脏话,我不管你有什么后台和背景,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没人能帮你,这件案子既然我经手了,我就一定会严格执法的,没有任何情面可讲。”
面对李队长的威严,黄仲莉顿时就不说话了,最主要还是电话里那个人和她交代过,不能和这个李队长杠。
叶默并没有和这个李队长合作过,也并不知道她的来历,但通过张队长所说得知,这个李队长是个十分严格的人,并且在警队屡屡立功,在大家心目中有着很高的威望。
这时候,负责拷贝监控的民警小杨回来了,因为储存设备出了问题,所以他忙活了半天才把证据带了回来。
来到审讯室,小杨把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叶默:“叶队,监控视频已经拷贝回来了,中途出了点问题,抱歉。”
“没关系,辛苦你了。”
“那我先出去了。”
“好的。”
交代完毕,叶默随后看着黄仲莉道:“黄仲莉,这是你在桌球室里的监控视频,我再问你一遍,你确定你没有说过要让小混混把宋大宝的腿打断的这些话吗?”
见到叶默手里的证据,黄仲莉明显开始慌了,想到电话那头的人交代过,要让她如实交代,此刻的她也不敢继续狡辩了。
她思索片刻,然后看着叶默道:“我刚才记错了,我好像确实说过一下,要让他们去把那个流浪汉的腿打断之类的话,但那只是我的气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