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不清楚,不清楚就去查,我养你们是吃闲饭的吗?”秦思禾怒吼道。

    秘书立刻说道:“是,总裁。”

    之后几天,斯和集团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秦思禾亲自给了陆氏集团的总裁陆予和打去了电话,但是最后也就是陆予和寥寥几句,甚至也不告诉秦思禾为什么要针对斯和。

    一个月后,斯和集团向法院申请了破产,一夜之间,斯和不复存在,这个消息引发了举国上下的关注,因为斯和在全国算是排得上名的,可是仅仅一个多月的功夫,竟然消失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实在是太可怕了。

    众人也在猜测斯和集团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

    秦斯在他们搬离别墅的时候,不小心从楼上摔了下去,摔成了半生不遂,终生只能在床上度过。

    江今禾在照顾秦斯的时候因为劳累过度而去世了。

    秦思禾一直在找工作中碰壁,不知道是不是有人交代了什么,几乎没有一家公司愿意用秦思禾。

    秦家可以说是非常倒霉了。

    陆予和把这些情况全部告诉了陆怀文,陆怀文坐在落地窗前,半晌之后才说道。

    “予和。”

    “我在。”

    “等我死后,把我埋在书和的旁边。”陆怀文的声音似乎苍老的许多。

    “爸。”陆予和的眸中闪过一抹痛色。

    陆予和是陆怀文从福利院领养回来的孩子,当年他四岁,而且他原本的名字叫做天佑,但是陆怀文把自己领养回来之后带自己去改了名字,改成了陆予和,等到陆予和长大之后才明白这个名字的含义。

    陆予和也可以叫做陆与和。

    后来也在接受公司的过程中知道了沈书和这个人。

    也知道了自己的爸爸喜欢沈书和。

    也明白了为什么陆怀文这一生不曾娶妻的原因。

    陆怀文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我将名下的财产分为了三分,一份留给你,一份给明月,一份你帮我以沈书和的名义捐给慈善基金会。”

    希望书和下辈子不用那么苦了。

    明月就是温明月,陆予和的妻子。

    “我希望你记住,今后永远不要辜负你的妻子,还要继续将公司每年分红所得的百分之三捐给慈善基金会。”

    陆予和的声音有几分哽咽:“我知道的,爸。”

    “你先下去吧,我想自己一个人坐一会儿。”陆怀文说道。

    陆予和深深的看了一眼陆怀文的背影,充满了悲戚,咬了咬牙,转身离开。

    等到陆予和走了之后,陆怀文的眼神慢慢的变得悠远。

    “书和,对不起,我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对付了他,你会怪我吗?怪我也没关系,等我下去了你再来骂我吧。”

    说着忽然嗤笑了一声。

    “或许你都不知道我是谁了。”

    “书和,你等等我好不好?不要那么快喝孟婆汤。”

    “书和,下辈子,可以回头看看我吗?”

    “书和,你一个人孤不孤单?”

    “书和,别怕,我来陪你了。”

    陆怀文双眸慢慢闭上,嘴角带着笑意,双手慢慢垂下......

    “怎么了?”温明月看着陆予和红着眼睛,问道,还以为陆予和被公公骂了。

    陆予和抱住了温明月,把方才陆怀文说的话告诉了温明月。

    “不好!”

    温明月听了一会儿之后,忽然惊呼,然后拉着陆予和冲上了楼,来到了陆怀文的书房,敲了好久里面没人回应。

    这下陆予和也觉得不对劲了,将门推开。

    看到的是陆怀文坐在落地窗前的背影,头微微歪着,双手自然垂下。

    温明月瞬间红了眼,陆予和一个大男人更是直接跪在了地上。

    别墅内充斥着悲伤的情绪。

    “爸——”

    ——

    “书和?别睡了,书和?”沈书和感觉到脑子晕乎乎的,周围好像还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好痛,感觉浑身上下都好痛,脑子也痛,心也痛。

    “书和?这么烫,可千万别给烧坏了。”身边一个绑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儿坐在沈书和的身边,脸色焦急。

    “书和,先起来喝药,别睡了。”女孩着急的喊道。

    沈书和慢慢睁开了眼睛,眼神逐渐清明。

    “静兰?”

    “你醒了?快把药给喝了,喝了再睡。”李静兰立刻端来了药,递到沈书和的面前。

    沈书和看着眼前印着接受贫下中农的在教育,扎根农村干革命的大红标语的搪瓷杯,心中惊涛骇浪。

    强忍着心中的激动,沈书和喝了药。

    “得,你先躺着,今天已经跟队长请假了,我先去上工了。”看着沈书和喝完了药,李静兰也该去上工了。

    “好,谢谢你静兰。”沈书和不动声色的说道。

    “客气啥。走了。”

    说完李静兰便离开了。

    沈书和躺在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看着屋内得装饰,墙上的大红标语,毛爷爷的画像,陈旧的木板桌这些都是那么熟悉。

    这不就是她当年下乡的时候住的地方吗?

    沈书和转头看着床头边上挂着的陈旧的日历本,厚厚的一本,上面赫然显得是1974年6月25日。

    1974年,沈书和下乡的第一年。

    为什么她会发烧,是因为昨天她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被一个男人揪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是秦斯。

    也是因为这一次救命之恩,她和秦斯慢慢的接触熟悉了起来。

    自己也因为秦斯的遭遇和性格所感动,爱上了秦斯,后来她不顾亲人朋友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嫁给了秦斯。

    带着秦斯走出了这个乡村。

    曾经她以为秦斯是爱她的,因为他从不和自己红脸,从来不和自己争吵,她以为那是爱,现在看来,或许就是因为不爱,所以才不会在乎,才不会争吵。

    秦斯!

    现在她回来了,这一辈子,她不会再喜欢秦斯了。

    她不会再做任何人的替身了,秦斯,有本事你就自己走出这里吧。

    我沈书和不会再帮你了。

    沈书和闭上眼睛,既然上天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那么这一次她肯定要好好的珍惜。

    什么狗男人都去死吧,她要为了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