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了几天,沈书和接受了自己重返十七岁的事实,身体也渐渐好转了。

    “书和,你确定今天可以上工吗?”李静兰看着沈书和还略显苍白的脸。

    不得不说沈书和是好看的,精致的五官,小巧的瓜子脸,如今更是多了几分病态的美。

    “我可以,我已经好了。”沈书和笑了笑,十分感激李静兰。

    李静兰比自己大了一岁,也比自己早一年下乡,当初李静兰在知道自己和秦斯在一起之后是反对的,但是当时自己沉浸在秦斯对自己温柔之中,根本不听别人的话。

    所以当时就和李静兰慢慢的疏远了,现在才知道,李静兰是真的对自己好。

    “那就好。”李静兰也放心了。

    知青所里面有八名知青,四名男知青,四名女知青,都是上面分配好的。

    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她们是两两住在一个屋子,李静兰和沈书和住在一起,屋子里面有两张一米五乘一米八的小床。

    李静兰和沈书和收拾好之后,就出门准备用过早饭之后就去上工。

    刚出门,就听到另一个女知青怒气冲冲地说道:“我们还怎么吃,你告诉我?”

    李静兰和沈书和对视了一眼,“今天早上是洛晓霜做早饭。”

    这个年代的早饭其实很简单,就是一锅的玉米糊糊,然后加上一个土豆。

    这就是一天的早餐了。

    而且她们的粮食是由一定的数量的,大家放在一起,每天规定了只能做那么多,做完之后,平均分配。

    这样的话既能保证自己不会乱吃,也能保证粮食够用。

    沈书和记得这个叫做洛晓霜的女孩,和自己一起来的,家里是挺有钱的,不知道为什么会下乡来。

    事实上她家以前也很有钱的,开公司的,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私人开公司了,所以家里就倒闭了。

    自己则被分配到了这里当起了下乡知青。

    “你凶我干什么,我本来就不会做饭,我在家里都是阿姨给我做饭的。”洛晓霜嘟着嘴,一脸不满地说道。

    四个男知青站在那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毕竟对方还是个女孩子,但是自己今天的早饭又吃不了了。

    “怎么了?”李静兰和沈书和上前,李静兰开口询问。

    李静兰算是比较有资历的,所以说话都比较好使。

    “李知青,你看,洛晓霜都干的什么啊,这个我们今天还怎么吃啊。”方才大骂洛晓霜的女知青叫做刘红锦,和李静兰是同一年来的。

    刘红锦平时就喜欢和洛晓霜对着干,但是洛晓霜人长得小,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但是人家有钱,所以知青所里的人都不会怎么大声跟她说话。

    只有刘红锦,第一天还好好的,还特别殷勤,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对刘红锦大呼小叫起来了。

    大家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是沈书和知道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刘红锦一开始看中了洛晓霜家里有钱,希望能在她身上得到点什么。

    但是洛晓霜虽然是个大小姐,但也不是什么傻白甜,知道了刘红锦的心思之后就非常直白的拒绝了。

    然后刘红锦就开始针对洛晓霜了,这个还是自己和洛晓霜交好的时候,洛晓霜跟自己说的。

    至于为什么会和洛晓霜交好,其中还少不了秦斯。

    沈书和和李静兰往前跨了一步。

    看着铁锅里面的玉米糊糊,已经不能叫做玉米糊糊了,不过确实是糊了。

    “没关系,我可以弄好,谁来帮我烧个火?”沈书和抬头说道。

    “书和,你确定吗?”李静兰拉住了沈书和,眉宇间染上了几分担忧,若是没有得吃,她们就算是饿肚子也不会牵连到别人,顶多是责怪几声洛晓霜,但若是沈书和揽了下来那就不一样了。

    沈书和笑了笑:“放心吧,静兰,十分钟左右就好了。”

    “沈知青,我来帮你烧火吧。”一个男知青举手说道。

    “好,谢谢。”说着,沈书和拿起一个做饭的锅放到了几块板搭建的砖灶台上,然后说道。

    “刘知青,麻烦你烧火吧。”

    刘志点头:“好。”

    然后众人就看到沈书和拿着勺子把做坏的玉米糊糊一勺一勺的蒯到了锅里,用力的按平,一样的步骤来回十几次。

    终于把一锅玉米糊糊给弄完了。

    知青们看着沈书和一点一点的将方才放进锅里的玉米糊糊给翻了一面,方才还一言难尽的玉米糊糊忽然变得香甜起来了。

    十分钟过后,全新的玉米烙饼新鲜出炉了。

    “沈知青,你也太厉害了。”刘志看着做好的玉米烙饼,由衷的夸赞。

    “没有,只是以前学过一点,只可惜没有富强粉,味道可能一般。”

    “没事没事,已经很好了,看着就很好吃。”

    “大家都分一分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该上工了。”李静兰松了一口气,招呼着知青们将做好的烙饼分了一下。

    然后大家心满意足的拿着烙饼,跟沈书和道谢之后就去上工了。

    刘红锦不满的哼了一声,拿着烙饼也走了。

    沈书和置若罔闻,和李静兰一起准备去上工。

    没一会儿洛晓霜也追了上来。

    “沈书和,你还挺厉害啊。”洛晓霜看着沈书和,眉眼带着笑意,并没有什么恶意。

    洛晓霜其实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但是家教和三观都是很好的,人也挺善良的,古灵精怪的,还记得洛晓霜有个青梅竹马,洛晓霜下乡一年之后就离开了,后来自己创办公司也有洛晓霜的帮助,反正洛晓霜人还是挺好的。

    “没有,从前学过罢了。”其实二十岁之前的沈书和厨艺并不好,嫁给秦斯之后,沈书和将公司交给秦斯打理了之后,才开始慢慢的学会了下厨,学会了做各种好吃的,就是为了能给秦斯吃。

    要知道,她曾经也是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只是没想到。

    “沈知青,好巧。”忽然一道声音传来。

    沈书和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让她熟悉又憎恶的身影。

    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