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六月二十五,西京朝日府。

    练武场里已是满地斜阳。

    众人在后院井边稍作洗漱,路过夹道千点飞花,往正堂中就坐。

    圆桌上,凉菜已经摆好。

    洪范作为主人,与武红绫各坐左右上首。

    “我得知袁雪松被俘,上路时心中就有担心。”

    他说道,饮了口酸梅汁。

    “于是我刻意在途中多休息了一次,保证抵达时有基本战力。”

    洪范放下杯子,砸吧下嘴,觉得饮料口感太过绵软。

    于是他对武如意讨好一笑。

    后者睨他一眼,将杯子端过,五指轻握,便在瓷杯上覆满冰霜。

    “果然,我到奇峰山的时候,吕云师等人正陷重围,咬血一指截穿了袁雪松小腿。”

    洪范接回杯子,又畅饮一口,美得扬起眉毛。

    “那个嚼骨不愧是集恶榜上列名的,一对一战力强过我不少。”

    “好在他们不知道我这门浑然境便可飞行的杀法,被我装腔作势一唬,把第一队带了出来。”

    听到这里,白嘉赐忍不住长吐口气。

    “现在听你说得简单,当时不知该有多凶险。”

    他一口喝干了杯中酸梅汁,也觉得不是滋味,便可怜巴巴地往桌对面望去。

    武如意也不废话,干脆起身将整壶酸汤冰了。

    白嘉赐大喜,赶忙再倒一杯。

    “洪范,我听说你这回得了六十武勋?”

    他浅啜一口,继续问道。

    “是六十没错。”

    洪范点头道。

    “第一队因为执行不力,最后一人只得一半武勋二十点。”

    “第三队按正常任务算,一人四十点。”

    “我因为救下袁雪松,得了六十点。”

    白嘉赐听了羡慕无比。

    “足足六十点啊,抵得上平时两个任务了!”

    “唉,去年一年我们一人只得了六十武勋,你这来了才三个月,已经满百了!”

    “可惜当时简总司不肯让我们去……”

    他叹息一声,觉得冰过的酸梅汤也没了滋味。

    詹元子却连连摇头。

    “武勋可从没有白捡的。”

    “我要是简总司,也会选史元纬他们——嚼骨和咬血都不是庸手,若换我们去,未必有那么妥当。”

    丑话没人爱听。

    但武如意与白嘉赐心知队友说得中肯,只得闷头吃菜。

    这时候,门外传来脚步声,是刘婶端着个瓷盆与一叠小碗进来。

    “鸡汤好了,足足用小火炖了一个时辰。”

    她将盆子在桌心放好,揭了盖子。

    浓郁的香气顿时勃发出来,让堂内的空气好似染了分颜色。

    白嘉赐喉结滚动,立刻忘了奇峰山的事情。

    “我来给伱们盛汤……”

    刘婶笑道,先给洪范盛了一碗,被让给了武红绫。

    很快,每人面前都得了一碗。

    刘婶也不急着回厨房,在桌旁候着。

    众人各自喝汤,除了洪范,全都震惊于味道之鲜美。

    “怎么会这般鲜美?”

    武如意咕哝一句,赶紧又忍着烫大喝一口,然后自嘴里吐出股霜气。

    “这是我喝过最好的鸡汤,婶子真是好手艺!”

    她放下碗,大声赞道,马尾和眉毛都跳起舞来。

    “唉,不是我手艺好。”

    刘婶闻言,嘴上谦虚,脸上却笑出了花。

    “其实都是汤里的材料好——鸡是自家养的,里头还有上好的‘雪裙仙’。”

    “雪裙仙,是竹荪吧?”

    武如意很是意外。

    “竹荪炖鸡我家从前也做,可是不该有一股皂味吗?”

    她这一说,刘婶便来了兴致:“竹荪的菌盖与根部是有皂味,所以下锅前这两部分都要切掉,只吃杆子……”

    武如意闻言小嘴一张,本能地就看向母亲。

    “啊?”

    武红绫被她一看,脸顿时红了。

    “我,我知道的,我就是喜欢那股味道!”

    她捋了下颊边发丝,理直气壮道。

    “我感觉我做的鸡汤也还行吧?”

    武红绫瞪了眼女儿,看向白嘉赐。

    “和婶子今日的相比,我觉得是各有千秋。”

    后者吐出块鸡骨,正色回道。

    詹元子眼观鼻鼻观心,不动声色地替自己又添一碗。

    刘婶不放心桃红柳绿,回厨房继续掌勺。

    众人埋头喝汤,唯有武红绫很是丧气,是以盘中的鸡骨也堆得最高。

    一顿晚饭吃了大半的时候,汤大个入了院子,领着位小厮。

    “少爷,外头来了个送请柬的,说是一定要送到您手里。”

    他在门外说道。

    洪范对武红绫点了点头,起身出门。

    候在院中的小厮看起来只十六七年纪,外头套着件不太合身的绸袍,衣襟里却露出一截麻布。

    “小的自吕府过来,受我家少将军之命,向洪公子送请柬。”

    他深深行了一礼,字正腔圆说道。

    洪范没听说过什么吕府少将军,接过请柬一看落款,才发现是吕云师。

    小厮完成使命,又得了一钱银子的赏,喜滋滋而去。

    洪范读了请柬,回了席上。

    “你们铁定都想不到是什么事。”

    他笑道,将用红绸包面的请柬轻轻拍在桌上。

    “吕云师为了谢我救了袁雪松,请我们全队在明月楼吃饭!”

    众人闻言一愣。

    “明月楼?那可是整个西京最奢华的烟花地,名副其实的销金窟!”

    白嘉赐惊道。

    “烟花地?你知道这么清楚,可是去逛过?”

    洪范好奇问道。

    他曾自庄立人口中听过明月楼的大厨如何如何,但自己从未去过。

    “我平日买两颗洗髓丹都拮据,哪有这本钱?”

    白嘉赐被众队友及司业一瞧,便涨红了脸,叫屈道。

    “我修习《犬拟诀》鼻子灵敏,又囊中羞涩,所以在城内‘百花魄’兼职验香——这事司业也是知道的。”

    他口中的百花魄是西京城内最有名的香水铺子,洪范也有听说。

    “店里卖得最贵的玫瑰香露、百花香水都要七八两银子一小瓶,平日连门第差些的世家买的都少。”

    白嘉赐继续说道。

    “唯有明月楼的姑娘,来采购的时候却是连价格都不问的!”

    “说起来,七月初七的乞巧节,明月楼还要例行举办品花会,那一夜的席面更是比平日还要贵上几倍。”

    PS:

    我前几日提到写得艰难,许多读者以为是难在琢磨文字,其实不是的。

    写景、搞些修辞对我来说是比较轻松的操作,往往一次成型不费什么时间。

    真正困难、且能够立起角色的是他们在情境中做出的选择、说出的话语。

    好的文字不需要什么花里胡哨,只一句恰如其分的对白,便力透纸背——但偏偏是构思出那一句,需要大量时间的揣摩。

    至于词藻什么的,对于老作者来说,反而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