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侍女带来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年轻女人,她是服务于布鲁多宫廷的洗发师——当下洗澡并不少见,但洗发的频率却不高。哪怕是不缺燃料和热水,有温暖房间可以晾干头发的贵族,在夏天以外的季节,一季也不会洗几次。

    这不代表此时的人们不在乎头发,事实上人们,特别是女性,极其看重头发。无论哪里,浓密、柔亮、卷曲、光泽照人的头发,都是美女的标志。

    头发受到重视,专门服务于上层阶级的洗发师也就应运而生。他们帮助他人洗头,要搓洗得干净,令洗头的人感到轻松愉悦。另外,得最大限度保证洗头者的健康,不会因为洗头着凉或者害头疼。

    有时他们还能给洗头者提供抹发油,或者漂染之类的服务。

    路易莎拿出了自己用玻璃瓶分装的淡红色洗发水:“女士,这是我常用的洗涤剂,哦,请清洗两次...从丰特罗来这儿,路上只洗过两次,实在是太油腻了,第一次可能揉搓不出泡沫。”

    昨晚那位侍女还奇怪路易莎怎么用‘软肥皂’洗头,毕竟此时软肥皂被认为是次一等的肥皂,她明明有那样优质的肥皂可用——是的,她将洗发水认成了一种软肥皂。此时软肥皂有浓稠得像牛奶粥一样的,也有稀薄如同植物油的,洗发水这种乳液质地不出奇。

    路易莎也是因为这一点,才能放心拿出洗发水的。

    直到洗发师为路易莎涂抹洗发水并开始揉搓,侍女才‘恍然大悟’。那丰富绵密、洁白蓬松的泡沫,以及迅速扩散的玫瑰香气,无不在说明自身的价值。侍女心想,是了,这必定是加了‘东方香水’制作的肥皂,也不晓得小姐用了多少‘东方香水’。

    所谓‘东方香水’,又名‘生命水’,其实就是精油,因为最早完全是进口自近东而得名。

    这时候肥皂的制作不是秘密,普通的软肥皂就是将油脂和碱液等,以一定比例放在锅子里搅拌煮成的。这样说起来,精油也是油,确实是可以的——当然,不会全用精油,那太贵了,所以侍女猜测路易莎的‘肥皂’是掺了一些玫瑰精油。

    但即使只是掺了一些,也叫这侍女惊叹了:在昂贵的‘东方香水’里,玫瑰精油也算是最贵的那一档了!伯爵夫人就有一瓶,每次使用都很节省。会拿去和橄榄油混合稀释,然后抹在头发上,让香气保持更久,也更耐用。

    “小姐的头发很美...”洗完头发后,洗发师替路易莎一点点擦干头发,恭维道:“您瞧,您的头发简直像乌木一样黑,这显得您多高贵啊!而且这样浓密闪亮,最适合编各种漂亮的辫型。”

    路易莎才12岁,但在这个贵族女性多数10岁前订婚,14岁左右就完婚的时代,这样的恭维倒也不显得过火。

    “大家很少赞美我的头发,虽然我很喜欢它...人们总是更喜欢金发,不是吗?”路易莎捏起一缕秀发闻了闻,是比较明显的玫瑰香。这是一款玫瑰味的香氛洗发水,不同于之前用的肥皂的复杂香气,它的味道算很单纯的了。

    “嗳,小姐,这不是更特别吗?虽然大伙儿褒扬金发美女,但黑发总是显得聪明而高贵。”

    路易莎这辈子和上辈子一样,有一头厚密的黑发。黑发本身没什么,即使是白种人,其实也是黑发、深棕发居多。

    “多动听啊,谢谢您...”路易莎微微一笑,起身从一个箱子里取出了一打丝绸手绢,一半是淡黄色,一半是淡红色,这些手绢还有精美的花边。路易莎给房间里每一个人都分发了一块手绢,两名侍女,一名正在擦洗并守护壁炉的女仆,还有这名洗发师。

    “我才刚返回布鲁多,这份小小馈赠希望你们能收下...还有其他侍奉我的人,雨果夫人,请您替我分给他们好吗?”路易莎对另一名侍女说。

    相比起昨晚她洗澡时帮忙的侍女,路易莎更欣赏年长些的另一名侍女。她是布鲁多伯爵麾下一名骑士的夫人,他的丈夫也住在城堡中。这次给路易莎安排侍女,他的丈夫走门路向伯爵夫妇推荐了她。

    纺织品在现代以前就没便宜过,即使是前现代时期,如第一次工业革命后,也是如此——第一次工业革命降低了人工、增加了效率,但原料还都是天然的,成本依旧不低。

    宫廷里也习惯地位更高的贵族送纺织品给地位相对低的人,这甚至被认为是‘领主’的一种义务,他们要确保自己的扈从穿的符合身份。而由领主推及地位高者对地位低者,这个传导是很顺畅的。

    路易莎认为自己只是按照惯例办事,但显然有人不这样想。吃午餐时,伯爵夫人就无不嫉妒地道:“亲爱的,我不是想要批评你的作为,只是你一来就送仆人丝绸手绢,这是不是有些太奢侈了?至少我不认为擦地的女仆也会用到丝绸手绢。”

    此时丝绸是很昂贵的商品,一般是12到15苏每码——瓦松实行的三级货币制度,有镑、苏、芬尼,1镑=20苏=240芬尼。不过镑和苏其实都是记账单位,现实中并不存在对应硬币。1镑最初等于1磅白银,1苏就是0.05磅白银。

    当然,这都是‘最初’了,在各地货币劣化的当下,银币具体的含银量,完全看各地铸币厂的‘良心’。

    1码不到1米,而每码12苏就可以买到一头阉牛或两头奶牛,由此可知丝绸的昂贵。

    路易莎送的手绢属于是可以当头巾的大手绢(此时手绢是一种舶来品,一开始引进时原用处就是做头巾),一打这样的手绢,再加上精美的花边,足够买七八头奶牛了!

    路易莎正在和不大合胃口的午餐‘作斗争’,分心道:“嗯...怎么用不上呢?夫人,我想她们可以卖掉那条手绢,然后买些更需要的东西。”

    按照此时斋戒禁食的要求,普通人大多一天只吃两餐,即中午吃的正餐与傍晚吃的便餐。不吃早餐是为了不过早打破斋戒,晚餐吃得早、吃的简朴,则是斋戒的预演。当然,也是某种程度上的节省粮食。

    不过这样的事在贵族身上不成立,事实上他们早起就会迫不及待地往自己的胃袋里塞数不尽的吃喝。直到深夜,也不会浪费自己的好胃口,健饭豪饮不在话下——事实上,以武力和军事立足的贵族,本来就习惯通过大吃大喝展示自己正当壮年的健康身体。

    但不成立归不成立,早上即使会吃,也是在自己房间里,很少大摆宴席。特别是路易莎这种女性贵族,为了显得虔诚、循规蹈矩,她们确实大多做到了不吃早饭...这导致厨房根本没准备路易莎的早饭。

    路易莎临时也只能让人给自己端了一杯热牛奶......

    这会儿算是她今天的第一餐,她本来是挺期待的,但接连端上来的食物却让她胃口大减。这还不如昨晚呢!昨晚大概是欢迎宴的关系,菜肴的数量尤其多,总能找到一两道她愿意吃的。今天的午餐算恢复正常了——其实道数也不少,但实在激不起路易莎的食欲。

    拼命堆砌香料的菜肴,诉说着不菲的身价,但路易莎并不觉得气味芬芳,反而想打喷嚏。勉强尝尝,尝得出来厨师很努力,复杂的调味说明了一切。但问题是,连基本的咸淡味都没调明白,就追求酸、甜等风味,就显得乱七八糟。

    这甚至不如路易莎在修女院吃到的,毕竟修女院不可能像贵族的餐桌那样奢侈,所以也就少了很多香料和复杂调味。但也不会像平民食物那样,烹调手法粗糙,缺乏各种食材...而且实在不行,路易莎还可以和让娜开小灶呢!

    开胃菜肴是蜜汁萝卜,主食是炖羊肉、红烧阉鸡、双粒小麦牛奶粥,配酒是柳橙酒。至于饭后点心,那还没上——听起来都是很不错的食物,但听起来不等于看起来,看起来不等于吃起来。

    蜜汁萝卜说是开胃菜,其实是用高汤煮熟之后,再以黄油煎制而成的,最后还要浇上厚厚的蜂蜜和香料粉末——重油重甜,可想而知是很腻的,而所谓芬芳的香料,在路易莎这里也太‘刺激’了。

    然而相对其他肉菜,这道蜜汁萝卜居然还好?

    炖羊肉用了洋葱、欧芹、迷迭香、百里香、香薄荷、生姜调味炖煮,本来还是不错的,都很适合给肉类去腥增香。但路易莎实际吃下来,只觉得这些调料和肉更像是在各过各的,并没有融合。

    这些调料的味道十分突兀的同时,肉还又腥又膻。

    红烧阉鸡会好一些,但好的有限。阉鸡本身不是羊肉那种容易出错的食材,但红烧这个做法属实是太考验厨师的调味技巧和用火时机了......

    路易莎吃了一点儿萝卜和阉鸡后,就只舀着牛奶麦粥喝了。

    她正为食物emo的时候,哪里还在意布鲁多伯爵夫人说了什么。倒是伯爵看了妻子一眼,说道:“大方地给予赏赐,这是领主的美德。从来没有一个吝啬的主人能得到骑士的效忠——路易莎,一会儿我会和领地内的贵族见面,你也应该来。”

    “事实上,今晚还会有一场盛大的晚宴,这全是为了你...我打算让他们认识认识你,他们未来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