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不想告诉你们
孟凝五岁那年,她的双亲因车祸逝世,一直抚养她长大的奶奶也在不久后过世。
年幼的弟弟将由爷爷抚养长大,她却面临被送进孤儿院的下场。
恰逢进城打拼的大姨孟雨华回乡参加葬礼,孟雨华见她可怜,便把她带去城里抚养了。
她原来的名字很随便——赵大妞,意思是赵家最大的女儿。
“孟凝”这个名字是孟雨华把她接过去以后帮她改的,自那以后,她就成了孟雨华的女儿。
孟雨华早早辍学、学历不高,在城里只能找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做,她进城的时候,祝家正在招聘住家保姆,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应聘,没想到真应聘上了,这一干就是十五年。
她应聘保姆那年,祝家和隔壁严家正好都多了一个小公子,他们跟孟凝同年出生。
五年后,她把孟凝带去城里,多了一个小孩,她不好意思再在祝家住下去,打算去外面租间房子,没想到祝女士当即给她换了个更大的房间,让她直接把孟凝带到祝家来住。
孟凝就是从那时起与祝且和严临风相识的。
她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没上幼儿园,小学读的是祝家附近的公立小学,而祝且和严临风从幼儿园开始就读贵族学校。
放学以后,她要么自己看书写字,要么帮孟雨华一起做家务,而祝且和严临风有上不完的兴趣班、比不完的比赛、参加不完的社会活动。
她跟他们本该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从某一日开始,他们却自说自话般地把孟凝划入“他们的人”的范畴之中,无论去哪里,他们都想带上她一起。
孟凝不爱出门,可人在屋檐下,她不得不被他们拉着到处跑,时不时帮他们跑腿送东西,相处时间长了,仨人在外人眼中便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她读初一那年,孟雨华被查出来罹患白血病,祝且和严临风大手一挥,二话不说地拿出一百万帮她治病。
他们告诉孟凝,这笔钱她们不用还,因为她是他们的“朋友”。
事实上,对于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孟凝有过疑惑——
他们时常会以一副理所应当的姿态让她在雨天送伞、在球场边给他们递水、在节假日做菜给他们吃……
这样的相处模式,真的算是朋友么?
她很少与人交际,在这个问题上,她也很难给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
既然当时他们都说她是他们的朋友,那她便也认下了。
朋友,对,他们是她的朋友。
自他们那样告诉她之后,她一直是这样想的。
可现实却给了她重重一击——
在与他们同阶层的朋友面前,他们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原来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甩都甩不掉的烦人跟班。
真可笑。
那又一直跟她玩什么朋友游戏啊?
是想等她彻底深陷进去,再一脚踢开她,观赏一下她的小丑反应么?
特意跑过来挽留追问她,或许只是因为他们接受不了自己是被先甩掉的那一方,搞不好他们就打算在她说出理由的那一刻,尽情嘲笑她,把她的尊严踩在地上碾。
啊,所以到头来,她在他们眼中还就只是“保姆的女儿”,一个可以供他们取乐的下层人么?
她和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们不同,实在无法理解践踏下层人的尊严到底有什么趣味可言。
她不想和他们继续玩下去了。
如果这就是他们之前主动跟她交好的理由,那她绝不会让他们称心如意。
思及此,孟凝双眸平静地望向眼前的祝且和严临风,干脆利落地给出回答:
“不能,我不想告诉你们。”
说完,她迅速转身,拉着行李箱大步走进金碧辉煌的圣弗朗科学院。
看着她的背影,严临风颓丧地垂下手臂,祝且深深皱起了眉头。
她们闹出的动静吸引了部分好事学生的注意,他们忍不住窃窃私语:
“那不是祝且和严临风么?他们这是被女朋友甩了?”
“你什么时候见过一甩甩两个的?怎么可能是女朋友啊?”
“我知道这个女生是谁啊,祝家保姆的女儿,成绩贼好,从小学开始就跟在他俩身边的,这是突然闹掰了?”
“绝对闹掰了,他俩肯定是去斯卡夫尔的,她报个圣弗朗科,不就是闹掰的意思吗?哈哈哈,他俩竟然被保姆的女儿甩了,太搞笑了。”
“我回去跟我妹说说,她暗恋祝且那家伙好久了,我还以为他就喜欢这个保姆女儿呢,我妹总算有机会了,笑死。”
孟凝对围观学生的讨论声充耳不闻,快步拉着行李箱走向报到处。
在她身后,紫色狼尾男生一路跟着她,饶有兴趣地问:“刚才那两个人在追你?还是说,是你前男友?”
闻言,孟凝停下来,略显不耐烦地看着他:“我不认识你,请你不要自顾自地问东问西。”
男生举起双手,轻笑一声:“抱歉抱歉,我就是随便问问,惹你不舒服了的话对不起,不过——”
他将墨镜推到额头上,露出一双含笑的浅茶色狗狗眼:
“我们都是圣弗朗科的学生,总有机会认识,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就现在认识一下吧?”
不等孟凝回应,男生便向她伸出手,嗓音清朗:
“你好,我是凌之逸,圣弗朗科学院今年的高一新生,还请多多关照。”
孟凝有预感,若是她拒绝了这“认识请求”,面前这个名叫凌之逸的男生大概率会给她带来更多麻烦,于是她伸出手,敷衍地跟他握了一下,旋即立刻抽回,没好气道:
“孟凝,凝结的凝。”
凌之逸弯起眉眼:“好的,孟凝同学。”
他跟着她走向报到处,领取校园卡。
圣弗朗科学院全校采用智能设施,报到流程很方便,只要在机器上刷一下身份证,机口就会吐出对应的校园卡,屏幕上也会显示该学生的基本信息。
学院的住宿模式是单人单间随机混住,不分性别和年级,孟凝的宿舍在A栋506,凌之逸的宿舍在A栋312,全校一共有10栋宿舍,她们被分在一栋,算是很巧了,不仅如此,俩人还都是高一(A)班的学生。
得知这一点,凌之逸兴奋地笑道:
“我们不仅是同班同学,还住同一栋宿舍,真的很有缘分诶。”
年幼的弟弟将由爷爷抚养长大,她却面临被送进孤儿院的下场。
恰逢进城打拼的大姨孟雨华回乡参加葬礼,孟雨华见她可怜,便把她带去城里抚养了。
她原来的名字很随便——赵大妞,意思是赵家最大的女儿。
“孟凝”这个名字是孟雨华把她接过去以后帮她改的,自那以后,她就成了孟雨华的女儿。
孟雨华早早辍学、学历不高,在城里只能找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做,她进城的时候,祝家正在招聘住家保姆,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应聘,没想到真应聘上了,这一干就是十五年。
她应聘保姆那年,祝家和隔壁严家正好都多了一个小公子,他们跟孟凝同年出生。
五年后,她把孟凝带去城里,多了一个小孩,她不好意思再在祝家住下去,打算去外面租间房子,没想到祝女士当即给她换了个更大的房间,让她直接把孟凝带到祝家来住。
孟凝就是从那时起与祝且和严临风相识的。
她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没上幼儿园,小学读的是祝家附近的公立小学,而祝且和严临风从幼儿园开始就读贵族学校。
放学以后,她要么自己看书写字,要么帮孟雨华一起做家务,而祝且和严临风有上不完的兴趣班、比不完的比赛、参加不完的社会活动。
她跟他们本该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从某一日开始,他们却自说自话般地把孟凝划入“他们的人”的范畴之中,无论去哪里,他们都想带上她一起。
孟凝不爱出门,可人在屋檐下,她不得不被他们拉着到处跑,时不时帮他们跑腿送东西,相处时间长了,仨人在外人眼中便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她读初一那年,孟雨华被查出来罹患白血病,祝且和严临风大手一挥,二话不说地拿出一百万帮她治病。
他们告诉孟凝,这笔钱她们不用还,因为她是他们的“朋友”。
事实上,对于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孟凝有过疑惑——
他们时常会以一副理所应当的姿态让她在雨天送伞、在球场边给他们递水、在节假日做菜给他们吃……
这样的相处模式,真的算是朋友么?
她很少与人交际,在这个问题上,她也很难给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
既然当时他们都说她是他们的朋友,那她便也认下了。
朋友,对,他们是她的朋友。
自他们那样告诉她之后,她一直是这样想的。
可现实却给了她重重一击——
在与他们同阶层的朋友面前,他们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原来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甩都甩不掉的烦人跟班。
真可笑。
那又一直跟她玩什么朋友游戏啊?
是想等她彻底深陷进去,再一脚踢开她,观赏一下她的小丑反应么?
特意跑过来挽留追问她,或许只是因为他们接受不了自己是被先甩掉的那一方,搞不好他们就打算在她说出理由的那一刻,尽情嘲笑她,把她的尊严踩在地上碾。
啊,所以到头来,她在他们眼中还就只是“保姆的女儿”,一个可以供他们取乐的下层人么?
她和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们不同,实在无法理解践踏下层人的尊严到底有什么趣味可言。
她不想和他们继续玩下去了。
如果这就是他们之前主动跟她交好的理由,那她绝不会让他们称心如意。
思及此,孟凝双眸平静地望向眼前的祝且和严临风,干脆利落地给出回答:
“不能,我不想告诉你们。”
说完,她迅速转身,拉着行李箱大步走进金碧辉煌的圣弗朗科学院。
看着她的背影,严临风颓丧地垂下手臂,祝且深深皱起了眉头。
她们闹出的动静吸引了部分好事学生的注意,他们忍不住窃窃私语:
“那不是祝且和严临风么?他们这是被女朋友甩了?”
“你什么时候见过一甩甩两个的?怎么可能是女朋友啊?”
“我知道这个女生是谁啊,祝家保姆的女儿,成绩贼好,从小学开始就跟在他俩身边的,这是突然闹掰了?”
“绝对闹掰了,他俩肯定是去斯卡夫尔的,她报个圣弗朗科,不就是闹掰的意思吗?哈哈哈,他俩竟然被保姆的女儿甩了,太搞笑了。”
“我回去跟我妹说说,她暗恋祝且那家伙好久了,我还以为他就喜欢这个保姆女儿呢,我妹总算有机会了,笑死。”
孟凝对围观学生的讨论声充耳不闻,快步拉着行李箱走向报到处。
在她身后,紫色狼尾男生一路跟着她,饶有兴趣地问:“刚才那两个人在追你?还是说,是你前男友?”
闻言,孟凝停下来,略显不耐烦地看着他:“我不认识你,请你不要自顾自地问东问西。”
男生举起双手,轻笑一声:“抱歉抱歉,我就是随便问问,惹你不舒服了的话对不起,不过——”
他将墨镜推到额头上,露出一双含笑的浅茶色狗狗眼:
“我们都是圣弗朗科的学生,总有机会认识,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就现在认识一下吧?”
不等孟凝回应,男生便向她伸出手,嗓音清朗:
“你好,我是凌之逸,圣弗朗科学院今年的高一新生,还请多多关照。”
孟凝有预感,若是她拒绝了这“认识请求”,面前这个名叫凌之逸的男生大概率会给她带来更多麻烦,于是她伸出手,敷衍地跟他握了一下,旋即立刻抽回,没好气道:
“孟凝,凝结的凝。”
凌之逸弯起眉眼:“好的,孟凝同学。”
他跟着她走向报到处,领取校园卡。
圣弗朗科学院全校采用智能设施,报到流程很方便,只要在机器上刷一下身份证,机口就会吐出对应的校园卡,屏幕上也会显示该学生的基本信息。
学院的住宿模式是单人单间随机混住,不分性别和年级,孟凝的宿舍在A栋506,凌之逸的宿舍在A栋312,全校一共有10栋宿舍,她们被分在一栋,算是很巧了,不仅如此,俩人还都是高一(A)班的学生。
得知这一点,凌之逸兴奋地笑道:
“我们不仅是同班同学,还住同一栋宿舍,真的很有缘分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