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之逸五岁前的生活,从遇到孟凝的那一天开始改变,哦不对,当时她还不叫这个名字。

    那一天她把他带回她家,她奶奶给她们擦了药,还给他玉米吃,不过他只吃了一半,剩下一半带回去给他奶奶吃了。

    “赵大妞,我能不能坐在你旁边?我不会讲话吵你的。”

    次日,他兴冲冲跑到她家去找她,看到她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看书,他便这样问她。

    她抬眸瞟了他一眼,轻声道:“哦,你坐吧。”

    尽管她的态度不咸不淡,但他还是很开心。

    对他来说,只要她不排斥他就够了。

    他乐滋滋地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一语不发。

    院子上方的天空很蓝,还有几朵白白的云,他抬起头望着天空,心情无比明媚。

    过了一会儿,她转过头,问:“你不去捡垃圾么?”

    他当场呆住,以为她是嫌弃他捡垃圾,便支支吾吾道:“今天的已经捡完了,我、我洗手了,手上没有垃圾的臭味。”

    “哦,捡完了。”她点点头,而后把头转回去继续看书。

    她的态度如常,他却紧张得脸红。

    他抿着嘴斟酌了好一会儿,才又道:“我真的有洗手,不臭的。”

    “我知道,”她翻着书,语气淡淡,“我不关心这个,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来这里,而不是去捡垃圾。”

    “啊,那,那你……”他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问道,“你不嫌弃我臭吗?”

    她斩钉截铁道:“不嫌弃。”

    她说完后,他还观察了她的表情一会儿,没从她的脸上看出什么异样,他才松了口气。

    嗯,不嫌弃他就好。

    十几分钟过后,那几个经常欺负他的小男孩找到这里来,他们看到他和她待一起,就要过来打人。

    见到这几个人,他条件反射似地瑟缩一下,正要习惯性抱头躲藏,她却平静合上书,站起来,拿起院子里的小竹棍,指着他们:

    “如果你们要打我的话,那我只能再打你们一次了。”

    昨天刚被她打,今天要再来一次,他们小霸王团在村里就彻底名声扫地了,于是他们的头头立刻喊道:“我们不打你,我们打他!”

    他手指一指,就指向一旁瑟瑟发抖的凌之逸。

    凌之逸浑身颤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的背影,她回头瞥他一眼,旋即开口:

    “打他也不行,你们打他,我就打你们。”

    那一刻,他觉得她的背影无比伟岸高大,像是一座巍峨的山峰。

    小霸王团头头完全无法理解:“我们打他关你什么事啊?赵大妞,你神经病吧,干嘛多管闲事?!”

    “谁让你们不回答我的问题?”她面色不变,一副理所应当的语气,“他是野种,就应该被你们打么?”

    “你……你真的要管他啊?他跟你有什么关系?!”

    她冷静反问:“那他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你、你……你真是有病!!被个野种缠上,你小心以后倒楣!到时候别怪我们没提醒你!”

    扔下这句“狠话”后,小霸王团就转身离开了。

    凌之逸根本不敢相信。

    这是真的会发生的事吗?!

    他两眼放光地看着那个用几句话赶跑他们的女孩,他们走后,她没说什么,放下小竹棍就继续看书了。

    自那一刻起,他就决定了——以后他要跟着她混!有她在,就没人敢打他了。

    他就一直静静坐在她旁边,无聊了就数蚂蚁掰手指,总之绝对不打扰她。

    终于,她把手上那本书看完了。

    听到书本合上的声音,他赶紧坐直身体,眼睛一眨不眨地跟随她的身影。

    白发女孩看向他,眨眨眼睛,随后认真询问:“对了,你的名字是什么?”

    “诶?”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他明显地愣了愣,接着挠挠头,小声道,“我、我没有名字,奶奶都是叫我‘乖乖’的。”

    “你没有名字?”女孩皱起眉头,“这样很不方便,要不然,我帮你想一个名字吧。”

    他微微张口,呆呆地点了一下头:“好、好啊。”

    “嗯……”女孩一边仔细观察他,一边低声沉吟,他莫名有点害羞,缓慢垂下了脑袋。

    她会给他起什么名字呢?

    应该不会管他叫“赵二妞”吧?

    呃不,如果是赵二妞的话,其实也还不错,至少这样,她们听起来像是一家人。

    他咽了口唾沫,心如鼓擂,等待她给出的答案。

    半晌,他听到清澈的嗓音与他头顶响起:

    “小星星怎么样?以后,我就叫你小星星。”

    瞳孔倏地微缩,他迅速抬起头,声音止不住地颤抖:“为什么是小星星?”

    女孩专注凝视他,青绿眸里光华流转:

    “因为,我觉得你的头发看起来很像天上的小星星。”

    万古长夜的苍穹毫无征兆地亮起一点星芒,只有一点,但足以将他的内心照亮。

    从此以后,他就有名字了。

    小星星。

    是天上的小星星,不是地底的烂污泥。

    他吸吸鼻子,在她面前泣不成声。

    ……

    他与她的离别来得很突然。

    她的双亲逝世后,那个会送他东西吃的奶奶也去世了,她的亲爷爷不想再抚养她,打算将她送去孤儿院。

    她的大姨得知此事,决定把她带到城里去,他被迫与她告别。

    大城市比这里好多了,她应该永远不会再回来,所以,他也永远见不到她了。

    当时他是这么想的。

    可人生的戏剧性是如此强大,她走后没多久,就有一个富豪家族过来,声称他是他们家族流落在外的小少爷,做完亲子鉴定后,他和抚养他长大的奶奶很快就被接走了。

    他离开了离河村,成了衣食无忧的少爷。

    他也来到了大城市。

    既然都在大城市,那就会有再见面的机会才对。

    年幼不知事的他抱着这样天真的想法。

    所以,他要找到她,或是,让她看到他。

    幸亏他生得一副好皮囊,在离河村时营养不良看不出来,一被接回去好吃好喝对待,大家马上就看出他是个帅哥胚子了。

    在凌家的协助下,他成功进入娱乐圈,作为童星出道。

    他认真对待每一份工作,只为达到最好的效果,用最快的速度成为红遍大江南北的大明星。

    他相信,只要他的成就足够大,总有一天,她一定会看到他的。

    高中报到那天,他把行李交给家里的工作人员打理,自己坐公交车前往学校。

    身为一个演员,他总是要用各种方法观察众生相,公交车就是一个很好的场地。

    他家附近的站点是起始站,因此他上车的时候,车厢内还很空旷。

    他坐在后排靠窗位,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在公交车即将驶向下一站时,他墨镜下的双眼倏然瞪大,心跳漏拍,他的体温骤然蹿高。

    公交站台旁有一个高中生和一个中年人,其中,高中生穿着圣弗朗科学院的校服,扎了一束带着冰蓝渐变的白色低马尾,脸上的青绿色双眸了无波澜。

    是她,绝对是她。

    他滚动了一下喉结,感到口干舌燥。

    公交车停下,车门打开,她提着行李箱上车,向后排走来。

    向他所在的位置走来。

    携着清晨和煦的光。

    他慌乱调整自己错乱的呼吸节奏,在她开口之前,他拉下墨镜,挑了挑眉:

    “嚯,校友?真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