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以手帕相赠
给苏挽烟轻掖了被子,转身走了出去。
苏挽烟再次醒来时,已是巳时五刻,晨阳高挂,刚刚转醒,入鼻便是一阵淡淡的檀香,苏挽烟顺着香味睁眼,原来是余南卿正坐在床头边上,翻着一本《历朝兵书》。
云白的锦衣加身,不是昨日的喜袍,墨发还似还润着水,苏挽烟便知他已经沐浴过。
见苏挽烟转醒,余南卿放下手中的兵书:“烟儿醒了?”
他抚着她的脸:“时间还早,若是困,可再休息片刻。”
苏挽烟坐起身子,打了个小小的哈欠:“不睡了,再睡一整天又浪费了。”
估计是这段日子赶路赶太累的缘故,所以才会这么困。
“烟儿今日想做什么?”余南卿给她递上口檀。
“先到城中看看。”苏挽烟把口檀咬进嘴里:“第一天来到,总要看看这里的风土民情。”
她突然笑道:“现在你是这里的领主,你难道就没事做啊?”
新接手领地,应该有很多事要忙才对。
余南卿闻言一笑:“不着急。”
“你处理的时候,能不能也带上我?”
余南卿眉尖微挑:“烟儿感兴趣?”
他以为苏挽烟不会对这一类的事上心,毕竟在京城,她最喜欢的便是悠闲自在的过日子,连城里富家千金的聚会,她都不去。
“也不是感兴趣,就是想了解一下。”
“自然可以。”
余南卿递过香茶:“我已颁下指令,让馥城府尹与监督在三日后将馥州各地的情况以文书上报,其中包括各地税收与土地分配情况等,烟儿届时可与我一同看看。”
苏挽烟点头:“好呀。”
馥州之地一共有十三个城,十三个城之中,每城又包括了乡,镇,村,寨,而馥城,便是馥州首邑,相当于现代的省会。
因这里四季宜人,土地肥沃,馥州良田几乎每年都能大丰收。
进贡京城的时令水果,很多都是从馥州上贡的。
而这里因地理位置的关系,边疆的战火难以波及,所以这里的发展持续而有效,是块让人垂涎的富饶之地。
同时,这里与京城也相隔甚远,馥州很多家族自行发展,可以说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自馥州,这也就造就了馥州人才济济,以手艺活与工匠活发家致富的家族比比皆是。
这也就是为什么,太皇太后不想要把馥州赐给余南卿的缘故,在这里当蕃王,日子简直比在京城还潇洒。
更重要的是,朝廷真的鞭长莫及。
下午,苏挽烟吃过午饭,便换了身简单的衣服,与余南卿一同到城里逛逛。
今日苏挽烟梳的头不是在京城时的样式。
在馥城,已婚的女子不用梳妇人髻,她们可以保留少女时期时的头发样式,不仅是女子,男子亦是一样。
只是出门时对已婚的男女对镯是必须戴的。
在馥城,区别已婚与未婚的女子很有必要,苏挽烟看书上说,这里有个习俗,馥城男子到了成婚之龄,会携同心带到街上物色心仪的女子。
若是相中的哪位姑娘,可将同心带的一头递给心仪的女子,女子若接,两人便可成良缘。
要想知道这些姑娘有没有成亲,手上的对镯在这种时候就显得十分重要,毕竟若弄错了,严重的会被官府以调戏妇女之罪抓起来。
只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若真有这种误会,解释一二,城中百姓一般都会包容。
所以现在,苏挽烟特意亮出她们前几日买的对镯,在阳光的照射下一闪一闪的,不知旁人觉得如何,反正苏挽烟特别喜欢。
至于发髻,是秋叶帮她梳的,两鬓留了细细的辫子,身后长发微拢,以绸带缠绕而下,髻间簪的是珠花,耳环配的是蓝宝石,浅浅的,是与天空一样的颜色。
再是一身绿柳碧波双鱼戏水裙,苏挽烟本来年纪就不大,这么一衬,一股灵动又活泼的气息迎面而来。
余南卿身上的那身,与她身上那身是相对应的,哪怕是没有他们戴的对镯,没有腰间佩戴的玉珏,只要不是眼瞎,都能看出他们是一对。
只是,见苏挽烟这身打扮,余南卿总有些不甘,他握紧了苏挽烟的手,生怕他一个没看住,就不知要被什么人拐跑了般。
苏挽烟一如往常,对城里摆在街边的那些小摊贩十分感兴趣。
这些小东西便宜,即便买多了也不会心疼,相反那些名贵之物就不一样,不能一把一把的买,不然那钱就跟流水一样,抓都抓不住。
只不过,那天进馥州地界的时候,苏挽烟就已经买了很多。
这回到馥城了,买的欲望反而没那么浓郁,大多时候只是在小摊前驻足看看。
至于那种名贵的饰铺,苏挽烟进都没进,因为她觉得,只要进去了,她肯定会想买,即便她心疼银子不买,余南卿也一定会买给她。
唉,省钱的思想根深蒂固,苏挽烟觉得这么良好的品质,应当继续保持。
正逛得起劲,突然一个女子远远的就朝这边匆匆撞来。
为什么要用‘撞’这个字,是因为她明明看到前面有人,却没有停下脚步,那模样……就跟碰瓷没有任何差别。
苏挽烟下意识停下脚步,余南卿似乎也看到了,在苏挽烟停下脚步的同时,也停了下来。
就在那女子快撞到面前时,秋叶与黄叶很及时的上前将她拦住:“姑娘仔细!”
许是看出那女子意图,小步跟田中已经迈步上前,有种她若作妖,他们便随时出手的感觉。
那女子脚步一刹,便顿了身形。
她娇滴滴的抬眸,看了余南卿一眼,随即又很顾忌的将目光移向苏挽烟,垂眸福了一礼,按捺下心中的害怕,将手中的帕子小心翼翼的递上。
当然,是递给余南卿的。
只见她脸色晕染着一抹绯红,娇羞的模样如一朵缓缓绽放的蔷薇,还是朵粉色的蔷薇。
苏挽烟想起来了,在馥城,男子路遇心仪的女子,递的是同心带,而女子若遇到喜欢的男子,则是以手帕相赠。
苏挽烟再次醒来时,已是巳时五刻,晨阳高挂,刚刚转醒,入鼻便是一阵淡淡的檀香,苏挽烟顺着香味睁眼,原来是余南卿正坐在床头边上,翻着一本《历朝兵书》。
云白的锦衣加身,不是昨日的喜袍,墨发还似还润着水,苏挽烟便知他已经沐浴过。
见苏挽烟转醒,余南卿放下手中的兵书:“烟儿醒了?”
他抚着她的脸:“时间还早,若是困,可再休息片刻。”
苏挽烟坐起身子,打了个小小的哈欠:“不睡了,再睡一整天又浪费了。”
估计是这段日子赶路赶太累的缘故,所以才会这么困。
“烟儿今日想做什么?”余南卿给她递上口檀。
“先到城中看看。”苏挽烟把口檀咬进嘴里:“第一天来到,总要看看这里的风土民情。”
她突然笑道:“现在你是这里的领主,你难道就没事做啊?”
新接手领地,应该有很多事要忙才对。
余南卿闻言一笑:“不着急。”
“你处理的时候,能不能也带上我?”
余南卿眉尖微挑:“烟儿感兴趣?”
他以为苏挽烟不会对这一类的事上心,毕竟在京城,她最喜欢的便是悠闲自在的过日子,连城里富家千金的聚会,她都不去。
“也不是感兴趣,就是想了解一下。”
“自然可以。”
余南卿递过香茶:“我已颁下指令,让馥城府尹与监督在三日后将馥州各地的情况以文书上报,其中包括各地税收与土地分配情况等,烟儿届时可与我一同看看。”
苏挽烟点头:“好呀。”
馥州之地一共有十三个城,十三个城之中,每城又包括了乡,镇,村,寨,而馥城,便是馥州首邑,相当于现代的省会。
因这里四季宜人,土地肥沃,馥州良田几乎每年都能大丰收。
进贡京城的时令水果,很多都是从馥州上贡的。
而这里因地理位置的关系,边疆的战火难以波及,所以这里的发展持续而有效,是块让人垂涎的富饶之地。
同时,这里与京城也相隔甚远,馥州很多家族自行发展,可以说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自馥州,这也就造就了馥州人才济济,以手艺活与工匠活发家致富的家族比比皆是。
这也就是为什么,太皇太后不想要把馥州赐给余南卿的缘故,在这里当蕃王,日子简直比在京城还潇洒。
更重要的是,朝廷真的鞭长莫及。
下午,苏挽烟吃过午饭,便换了身简单的衣服,与余南卿一同到城里逛逛。
今日苏挽烟梳的头不是在京城时的样式。
在馥城,已婚的女子不用梳妇人髻,她们可以保留少女时期时的头发样式,不仅是女子,男子亦是一样。
只是出门时对已婚的男女对镯是必须戴的。
在馥城,区别已婚与未婚的女子很有必要,苏挽烟看书上说,这里有个习俗,馥城男子到了成婚之龄,会携同心带到街上物色心仪的女子。
若是相中的哪位姑娘,可将同心带的一头递给心仪的女子,女子若接,两人便可成良缘。
要想知道这些姑娘有没有成亲,手上的对镯在这种时候就显得十分重要,毕竟若弄错了,严重的会被官府以调戏妇女之罪抓起来。
只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若真有这种误会,解释一二,城中百姓一般都会包容。
所以现在,苏挽烟特意亮出她们前几日买的对镯,在阳光的照射下一闪一闪的,不知旁人觉得如何,反正苏挽烟特别喜欢。
至于发髻,是秋叶帮她梳的,两鬓留了细细的辫子,身后长发微拢,以绸带缠绕而下,髻间簪的是珠花,耳环配的是蓝宝石,浅浅的,是与天空一样的颜色。
再是一身绿柳碧波双鱼戏水裙,苏挽烟本来年纪就不大,这么一衬,一股灵动又活泼的气息迎面而来。
余南卿身上的那身,与她身上那身是相对应的,哪怕是没有他们戴的对镯,没有腰间佩戴的玉珏,只要不是眼瞎,都能看出他们是一对。
只是,见苏挽烟这身打扮,余南卿总有些不甘,他握紧了苏挽烟的手,生怕他一个没看住,就不知要被什么人拐跑了般。
苏挽烟一如往常,对城里摆在街边的那些小摊贩十分感兴趣。
这些小东西便宜,即便买多了也不会心疼,相反那些名贵之物就不一样,不能一把一把的买,不然那钱就跟流水一样,抓都抓不住。
只不过,那天进馥州地界的时候,苏挽烟就已经买了很多。
这回到馥城了,买的欲望反而没那么浓郁,大多时候只是在小摊前驻足看看。
至于那种名贵的饰铺,苏挽烟进都没进,因为她觉得,只要进去了,她肯定会想买,即便她心疼银子不买,余南卿也一定会买给她。
唉,省钱的思想根深蒂固,苏挽烟觉得这么良好的品质,应当继续保持。
正逛得起劲,突然一个女子远远的就朝这边匆匆撞来。
为什么要用‘撞’这个字,是因为她明明看到前面有人,却没有停下脚步,那模样……就跟碰瓷没有任何差别。
苏挽烟下意识停下脚步,余南卿似乎也看到了,在苏挽烟停下脚步的同时,也停了下来。
就在那女子快撞到面前时,秋叶与黄叶很及时的上前将她拦住:“姑娘仔细!”
许是看出那女子意图,小步跟田中已经迈步上前,有种她若作妖,他们便随时出手的感觉。
那女子脚步一刹,便顿了身形。
她娇滴滴的抬眸,看了余南卿一眼,随即又很顾忌的将目光移向苏挽烟,垂眸福了一礼,按捺下心中的害怕,将手中的帕子小心翼翼的递上。
当然,是递给余南卿的。
只见她脸色晕染着一抹绯红,娇羞的模样如一朵缓缓绽放的蔷薇,还是朵粉色的蔷薇。
苏挽烟想起来了,在馥城,男子路遇心仪的女子,递的是同心带,而女子若遇到喜欢的男子,则是以手帕相赠。